黨內法規制度建設
⑴ 淺談如何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
建立聯合溝通機制,有效整合公安部門和法院部門力量,通過聯合執法方式推動執法工作開展;可以整合鄉鎮法庭執法力量,有效增強執法效果
⑵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是涉密文件嗎
中央還有什麼法規啊,法律都是中央定的,現在中央是分成兩派互相整的,也不是你我這種人能揣測的
⑶ 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的理想狀態是怎樣的
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上,黨一直非常重視自身建設,有兩點尤其值得關註:一是通過不斷總結和自我反省來加強黨自身在各方面的建設,其中以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為核心內容,後來又加上了一個反腐倡廉建設;二是注重這些建設的實現路徑,除了政治動員之外,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通過黨內法規和相關制度的制定與推行來實現,從而形成了黨的建設的又一大特色,即制度建設,構成了五位一體的黨建格局。《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以下簡稱《規劃鋼要》)近日發布,是黨在對世情、國情和黨情進行認真分析之後的新認識,表明黨的建設已經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
《規劃綱要》是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的具體舉措之一,是在對黨內法規制度進行集中清理的基礎上制定的。作為對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的總體設想和部署,它對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有著引領和指導作用,其主要任務和意義就在於讓黨內法規制定工作有計劃、有步驟、有目的地進行,促進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和系統化。這不僅有助於提升黨內法規制定的質量和水平,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形成,還有助於黨組織在結構與功能上的優化,更有助於實現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法治化。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要求。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者,能否堅持依法辦事,能否做到依法治黨,是依法治國的關鍵。黨自身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才會在其引導下逐步實現民主化、法治化。《規劃綱要》把「使黨內生活更加規范化、程序化,使黨內民主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使權力運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約和監督」作為工作目標,就是要明確構建實現黨的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的基礎和根基。更為重要的是,它鮮明地提出要完善黨領導國家法治建設的黨內法規,健全黨領導法治建設的制度和體制機制,還特別提出要完善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制度規定,並帶動全社會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因此,《規劃綱要》的發布及其「憲法為上、黨章為本」的基本要求,表明了中國共產黨依法治黨的決心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魄力,其具體實施將對黨的執政、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產生積極且深遠的影響。
對於黨的自身建設而言,制度建設是黨的建設的基礎和保障。《規劃綱要》的內容涵蓋黨的建設的各個方面,除了涉及上述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制度建設之外,還包括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民主集中制建設共六大方面的三十七項制度及其相應的不同層級和位階的黨內法規與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籌劃。這些具體的制度構想使黨的各方面建設更具有可操作性。黨在各方面的建設都需要以制度作保障,以法治立精神。制度建設本身就是要讓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民主集中制建設有章可循、有規可依。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是包括黨內民主在內的各方面建設得以順利開展的法治保障,必將對黨的全面建設起到積極的推進作用。
《規劃綱要》是對今後五年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的總體規劃,屬於中央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方面進行的頂層設計和科學規劃,具體落實還需要兩方面工作同時進行。一是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根據《規劃綱要》精神,結合自身實際,按照《規劃綱要》要求編制各自的五年規劃。二是按照黨內法規制定要求,漸次制定每一年的年度計劃,使《規劃綱要》的各項目標具體落到實處。
對於擁有八千多萬黨員的中國共產黨來說,通過制度體系來進行建設、管理,是國家和社會全面發展的時代要求,也是黨自身發展的必然要求,更是通過實現黨組織變革來提升自身管理和執政能力的具體途徑。對黨內法規制定工作進行如此大規模的全面設計、部署和安排,在黨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這不僅是黨重視自身建設這一光榮傳統的繼承,也可以說是制度建黨發展的新階段、新水平。
⑷ 黨內法規制度有哪些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工作,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黨內法規是黨的中央組織以及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規范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黨內規章制度的總稱。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制定其他黨內法規的基礎和依據。
第三條
黨的中央組織制定的黨內法規稱為中央黨內法規。下列事項應當由中央黨內法規規定:
(一)黨的性質和宗旨、路線和綱領、指導思想和奮斗目標;
(二)黨的各級組織的產生、組成和職權;
(三)黨員義務和權利方面的基本制度;
(四)黨的各方面工作的基本制度;
(五)涉及黨的重大問題的事項;
(六)其他應當由中央黨內法規規定的事項。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就其職權范圍內有關事項制定黨內法規。
第四條
黨內法規的名稱為黨章、准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細則。
黨章對黨的性質和宗旨、路線和綱領、指導思想和奮斗目標、組織原則和組織機構、黨員義務和權利以及黨的紀律等作出根本規定。
准則對全黨政治生活、組織生活和全體黨員行為作出基本規定。
條例對黨的某一領域重要關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規定。
規則、規定、辦法、細則對黨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項作出具體規定。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稱為規則、規定、辦法、細則。
第五條
黨內法規的內容應當用條款形式表述,不同於一般不用條款形式表述的決議、決定、意見、通知等規范性文件。
第六條
制定黨內法規在中央統一領導下進行。制定黨內法規的日常工作由中央書記處負責。
中央辦公廳承擔黨內法規制定的統籌協調工作,其所屬法規工作機構承辦具體事務。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負責職權范圍內的黨內法規制定工作,其所屬負責法規工作的機構承辦具體事務。
第七條
制定黨內法規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從黨的事業發展需要和黨的建設實際出發;
(二)以黨章為根本依據,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三)遵守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規定。
祝你生活愉快
⑸ 我們黨為何強調要把制度建設貫穿黨的各方面建設
堅持把制度建設貫穿於黨的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們黨管黨治黨的一貫做法。黨的一大就討論了黨的組織原則和組織機構問題,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綱》和《中國共產黨第一決議》,成為黨的制度建設的起點。
改革開放伊始,我們黨頒布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第一次以黨內法規形式對黨內政治生活作出規范。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是對以往相關制度的承繼和發展,為開啟全面從嚴治黨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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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新形勢下,我們黨面臨「四大考驗」「四種危險」,不僅需要繼續發揮思想建黨的強大內動力,更需要制度治黨的剛性外製力,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強調的「制度治黨」,提出通過制度安排,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實現全面從嚴治黨的經常化、常態化和長效化。可以預見,一個以制度化觀念、組織系統、體制機制、評價標准為推動力的制度治黨新局面正在形成。
⑹ 如何破解制度建設難題 打造過硬黨內法規隊伍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要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對此,十八屆中央紀委四次、五次全會做出的依規管黨治黨部署,切實加強對制度貫徹落實情況的日常督查、專項檢查和定期考核,加大對違反制度行為的問責力度,確保各項法規制度成為剛性約束。作為專司黨內監督的紀檢監察機關,如何加強黨內法規隊伍建設,為依規管黨治黨提供堅強保證,是一項重要課題。
當前,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還客觀存在著質量不夠高、制度老化、碎片化的現象,有些內容交叉重復甚至相互沖突,特別是針對黨規制度執行不力和法規空轉的現象,迫切需要一大批能力強、素質高的黨內法規工作者承擔這一重任。
加強黨內法規工作機構建設是基礎。當前黨的各級法規工作機構建設還比較薄弱。從紀檢監察機關看,部分省級紀委的法規機構近兩年才單獨設立,市、縣兩級絕大多數沒有單設,即便單設也兼管著其他業務工作。這一現狀勢必會制約和影響黨內法規建設進程。為此,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三轉」要求,抓緊建立健全專門的法規工作機構,下力解決隊伍力量、設施條件、工作開展等方面的實際困難,為落實依規管黨治黨要求奠定堅實基礎。
完善黨內法規工作運行機制是保障。按照依規管黨治黨的要求推進黨內法規工作,必須建立科學高效的工作機制。要開展「大清理」工作,對目前所有運行的法規制度包括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大起底」,分級組織、自上而下實施,對內部過時的、交叉的、矛盾的,和上位法沖突的,逐一嚴格甄別,作出廢止和保留決定,對決定保留的進行匯編,作為下步頂層設計的依據。要推行法規工作歸口管理,把好「立項關」,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科學設計,抓好配套完善;把好「質量關」,力求內容科學、程序嚴密;把好「執行關」,加強法規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執行中的「跑偏」問題及時發現,嚴肅問責,保證依規辦事。
提高黨內法規隊伍的專業水準和業務能力。當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黨內法規人員還沒有做到正規化、專業化。對此,應當突出黨內法規的立法、執行、監督等方面的人才培養,著力培養一批高水平的黨內法規學者和專家團隊。一方面,要制定長遠規劃,將一批具有法學專業背景、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人員充實到紀檢監察機關黨內法規工作隊伍當中來,切實解決基層和欠發達地區法治優秀人才匱乏的問題;要加強與司法機關之間具備條件的幹部和人才的交流,實現優勢互補。另一方面,要探索實行紀檢監察機關法規工作職業准入制度,逐步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黨內法規工作者制度,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范便捷機制,完善職業保障體系。(章吉 作者單位:河北省張家口市紀委研究室)
⑺ 十八屆四中全會將什麼納入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並對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垂要部署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把「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納入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之中,確立了黨內法規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地位。
⑻ 如何加強紀檢監察機關黨內法規制度建設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的有關規定,黨內法規的制定工作包括規劃與計劃、起草、審批與發布、適用與解釋,以及備案、清理與評估等環節。每一部黨內法規都要走完這幾項規定動作。以規劃與計劃為例,2013年11月,中央公布《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這實際上是給中央黨內法規和地方黨內法規的制定工作提供了一個「路線圖」和「時間表」。在制定相關的黨內法規過程中,根據這部黨內「立法法」的有關規定,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制定其他黨內法規的基礎和依據。制定過程應遵守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規定。在黨內立法過程中,按照分級立法的原則,由中央辦公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劃和計劃,中央紀委、中央各部門根據自己的職責許可權,按照一定的程序對黨員和黨組織的行為做出規范,並適時予以公布,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有規可依。此為其一。其二,按照開門立法的原則,鼓勵黨員甚至黨外群眾有序參與到黨內立法工作中來,鼓勵和尊重專家學者對黨內立法提出咨詢意見和政策建議,一些黨內法規的初稿和徵求意見稿可以通過媒體、網路予以公布,廣泛聽取黨員群眾的意見,做法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其三,按照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相整合的原則,將基層一些成熟的做法和經驗,上升為政策,成熟的並帶有普遍適用性的政府上升為黨內法規。條件成熟時,可以將黨內法規經過法定程序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成為國家法律。
⑼ 鄉鎮如何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
立法機關必須拿出勇氣,大膽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按照公正司法回和嚴格執法的要求,完善司答法機關的機構設置、職權劃分和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運行的司法體制,完成我國民事執行權配置與執行機構設置的歷史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