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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審批制度

發布時間: 2020-11-23 10:23:17

① 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審批原則和審查要點廢止了嗎

企業合同管理辦法 .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範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供電(水、汽)合同、服務合同等。 第三章 合同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三條 公司總法律顧問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法律事務的審批; 第四條 集團公司政策法律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參與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並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二)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託書的發放和管理; (三)參與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並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審查意見; (四)參與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五) 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六)監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對履行中出現的重要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意見; (七) 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第五條 合同具體承辦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合同相對方資信情況、履約能力等情況的調查,並提供相應資料; (二)具體負責所承辦合同的招標、談判和文本的起草; (三)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審批手續; (四)負責合同的履行,及時解決履行中出現的問題。遇有合同變更、解除等重大事項,須報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同意; (五)負責向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報送合同統計報表及有關資料; (六)負責所承辦合同的歸檔。 第四章 合同的授權委託 第六條 簽訂合同可以實行授權委託制度。合同由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訂,也可以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書面授權的企業有關人員代理簽訂。 第七條 代理企業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的,簽約人應持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發並加蓋企業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見附件一),並在授權范圍內簽訂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採取一事(合同)一授權,合同一經履行,委託事項即行終止。 第八條 各單位法律事務機構負責管理授權委託書,根據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決定,辦理出具授權委託書事宜。 第九條 代理人必須忠實履行職責,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對本單位負責,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負責。 第十條 代理人實施損害本單位合法權益的行為或者不再適宜擔任代理人的,各單位有權隨時終止委託代理關系。終止委託代理關系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做出決定,公司政策法律室負責收回授權委託書。 第五章 一般合同的簽訂、審查批准 第十一條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第十二條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付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採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十三條 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第十四條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准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十五條 合同應採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第十六條 對於質量有國家標准,部門行業標准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採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准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七條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採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後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八條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補充: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九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第二十一條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履行期限長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第二十三條 根據《合同法》對違約責任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二十四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第六章 重大經濟合同的簽訂、審批和履行 第二十五條 訂立重大經濟合同,須由合同承辦部門牽頭,會同政策法律室、財務部、生產安全部、審計部、監察部等部門組成合同談判小組,共同參與合同簽訂的調研、招標、談判。未經合同談判小組參與訂立的重大合同,發生問題由合同承辦部門負責。 第二十六條 合同承辦部門在簽訂合同前,應預先審查對方以下情況: (一)對方當事人主體資格審查。包括:企業名稱、性質、地址、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注冊資金以及依法應當辦理的行政許可證。 (二)對方當事人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審查。包括:資產負債、技術設備、產品質量、商業信譽等。 (三)對方合同承辦人員資格審查。包括簽約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授權委託證明。 第二十七條 合同應按下列程序辦理簽訂、審批手續: (一)草擬會簽:合同承辦單位應就商談約定的內容草擬經濟合同文本,填寫「唐山三友集團有限公司合同審查會簽表」,送相關部門會簽,各相關部門應在2日內完成會簽,並將會簽意見及合同文本交政策法律室。 (二)審查修改:政策法律室於3日內就合同文本的合法性,有效性提出審查意見,會同相關部門意見一並交承辦部門進行修改,相關部門與承辦部門對合同內容有異議的,由政策法律室進行協調定稿。 (三)最後簽訂:經會簽的合同文本定稿後,由合同承辦部門送主管領導或法定代表人簽批後,由法律事務部門加蓋合同專用章。
補充:
第二十八條 合同承辦、審查會簽部門的審查事項及責任: (一)合同承辦部門應對合同的業務、技術條款進行審查,並對之負責 (二)財會部門對合同項目是否與國家、上級主管部門、本單位的計劃抵觸以及合同支付條款進行審查,並對之負責; (三)安全生產部應對合同項目是否符合政策法規、規章制度、生產技術標准、安全保護標准進行審查,並對之負責。 (四)政策法律室對合同的合法性,主要條款是否完備,文字用語是否准確、規范進行審查,並對之負責。 第二十九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後由辦公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三十條 合同正式簽訂後,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審查會審表交存公司政策法律室一份備案。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三十一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後,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三十二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三十四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八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條 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並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三十六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並經對方確認。 (一)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
補充:
(二)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七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並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並及時書面上報政策法律室處理,並報總法律顧問。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條 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第三十九條 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並、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第九章 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第四十條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四十一條 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政策法律室,並擬定處理意見,報政策法律室決定。 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政策法律室和總法律顧問。 第四十二條 公司決定採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集團公司政策法律室。 第十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四十三條 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政策法律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託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法律顧問批准。 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登報聲明。 第四十五條 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票收據以及業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政策法律室隨合同保管。
補充:
第四十六條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託書移交完畢,經公司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政策法律室應在情況發生後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十一章 考核與獎懲 第四十七條 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政策法律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第四十八條 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採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四十九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一)未經授權批准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 (三)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五十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遺失重要證據; (四)發生糾紛後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制度從****年**月**日開始執行.

②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未經總經理批回准不得隨意交由他人答管理和使用。因故需臨時交接,須經總經理批准並嚴格辦理交接手續。
二、 一般性介紹信及身份證明,須經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或公章主管人員審核後,方可蓋章,以備查。
三、對加蓋公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騎年蓋月,字組端正,圖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帶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總經理批准,由綜合管理辦公室人員攜帶前往,用後立即帶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於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等。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總經理同意。公章一般應在上班時間內使用,如無特殊情況,下班後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章守紀,秉公辦事。沒有總經理及相關負責人的簽字,不得隨意蓋章。
七、公章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隨意亂放。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應採取防盜措施。
八、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如公章管理人員違規蓋章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③ 《關於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中規定,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由()負責起草,()負責審核。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由(安全生產管理協議部門)負責起草,(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負責審核。

《安全生產法》中關於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相關規定:第四十條 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3)合同審批制度擴展閱讀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停產整頓,提出整頓的內容、時間等具體要求,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 下的罰款;

對煤礦企業負責人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3個月內2次或者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煤礦;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關閉該煤礦,並由頒發證照的部門立即吊銷礦長安全資格證,該煤礦的法定代表人和礦長5年內不得再擔任任何煤礦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礦長。

④ 審計准則規定,合同談判的人員與合同訂立的人員要分離,請問如何理解

1 教材中有個觀點,就是盡可能將不同的職能分配給不同的部門或者人員以形成相互牽制。但又說了 是適當的職責分離,而不是100%的分離。如果內部控制的的收益遠遠大於內部控制的成本或者不實施內部控制的損失,那麼就要職責分離了。當然了,審計准則還提到小型被審計單位的情形。

2 考試就是考試,中國的考試是遠遠脫離於實際工作的,教材的理論根本起不到指導實踐的作用而只能起到指導考試的作用,所以不要與實際工作聯系起來,腦袋裡學到相應的地方只要有個幻想的模擬環境能弄懂是怎麼回事就行了。至於實踐工作如何處理待到9月31再討論(郭守傑語)

3 談判與訂立合同是 財政部內部控制指引要求的。

三、銷售與收款控制

(一)概述

為了加強對單位銷售與收款的內容控制,規范銷售與收款行為,防範銷售與收款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各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部門或系統有關銷售與收款內容控制的規定,建立適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的銷售與收款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銷售與收款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銷售與收款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二)崗位分工控制

1、 單位應當建立銷售與收款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2、 單位應當將辦理銷售、發貨、收款三項業務的部門(或崗位)分別設立。單位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的全過程。

(1) 銷售部門(或崗位)主要負責處理訂單、簽訂合同、執行銷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貨款。

(2) 發貨部門(或崗位)主要負責審核銷售發貨單據是否齊全並辦理發貨的具體事宜。

(3) 財會部門(或崗位)主要負責銷售款項的結算和記錄、監督管理貨款回收。

3、 有條件的單位應當建立專門的信用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制定單位信用政策,監督各部門信用政策執行情況 。信用管理崗位與銷售業務崗位應分設。

4、 單位應當配備合格的人員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單位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對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的人員進行崗位輪換。

(三)授權批准控制

1、 單位應當對銷售與收款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明確審批人員對銷售與收款業務的授權批准方式、許可權、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2、 審批人應當根據銷售與收款授權批准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許可權。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對於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銷售與收款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並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3、 對於超過單位既定銷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規定范圍的特殊銷售業務,單位應當進行集體決策,防止決策失誤而造成嚴重損失。

4、 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和人員經辦銷售與收款業務。

(四)銷售和發貨控制

1、 單位對銷售業務應當建立嚴格的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銷售目標,確立銷售管理責任制。

2、 單位應當建立銷售定價控制制度,制定價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並予以執行。

3、 單位在選擇客戶時,應當充分了解和考慮客戶的信譽、財務狀況等有關情況,降低賬款回收中的風險。

4、 單位應當加強對賒銷業務的管理。賒銷業務應遵循規定的銷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對符合賒銷條件的客戶,應經審批人批准後方可辦理賒銷業務;超出銷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規定的賒銷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審批。

5、 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銷售和發貨業務。

(1) 銷售談判。單位在銷售合同訂立前,應當指定專門人員就銷售價格、信用政策、發貨及收款方式等具體事項與客戶進行談判。談判人員至少應有兩人以上,並與訂立合同的人員相分離。銷售談判的全過程應有完整的書面記錄。

(2) 合同訂立。單位應當授權有關人員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簽訂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金額重大的銷售合同的訂立應當征詢法律顧問或專家的意見。

(3) 合同審批。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銷售合同審批制度。審批人員應對銷售價格、信用政策、發貨及收款方式等嚴格把關。

(4) 組織銷售。單位銷售部門應按照經批準的銷售合同編制銷售計劃,向發貨部門下達銷售通知單,同時編制銷售發票通知單,並經審批後下達給財會部門,由財會部門根據銷售發票通知單向客戶開出銷售發票。編制銷售發票通知單的人員與開具銷售發票的人員應相互分離。

(5) 組織發貨。發貨部門應當對銷售發貨單據進行審批,嚴格按照銷售通知單所列的發貨品種和規格、發貨數量、發貨時間、發貨方式組織發貨,並建立貨物出庫、發運等環節的崗位責任制,確保貨物的安全發運。

6、 銷貨退回。單位應當建立銷售退回管理制度。

(1) 單位的銷售退回必須經銷售主管審批後方可執行。

(2) 銷售退回的貨物應由質檢部門檢驗和倉儲部門清點後方可入庫。質檢部門應對客戶退回的貨物進行檢驗並出具的檢驗證明;倉儲部門應在清點貨物、註明退回貨物的品種和數量後填制退貨接收報告。

(3) 財會部門應對檢驗證明、退貨接收報告以及退貨方出具的退貨憑證等進行審核後辦理相應的退款事宜。

7、 單位應當在銷售與發貨各環節設置相關的記錄、填制相應的憑證,建立完整的銷售登記制度,並加強銷售合同、銷售計劃、銷售通知單、發貨憑證、運貨憑證、銷售發票等文件和憑證的相互核對工作。銷售部門應設置銷售台賬,及反映各種商品、勞務等銷售的開單、發貨、收款情況。銷售台帳應當附有客戶訂單、銷售合同、客戶簽收回執等相關購貨單據。

(五)收款控制

1、 單位應當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支付結算辦理》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等規定,及時辦理銷售收款業務。

2、 單位應將銷售收入及時入賬,不得賬外設帳,不得擅自坐支現金。銷售人員應當避免接觸銷售現款。

3、 單位應當建立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制度和逾期應收賬款催收制度。銷售部門應當負責應收賬款的催收,財會部門應當督促銷售部門加緊催收。對催收無效的逾期應收賬款可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4、 單位應當按客戶設置應收賬款台帳,及時登記每一客戶應收賬款余額增減變動情況和信用額度使用情況。單位對長期往來客戶應當建立起完美的客戶資料,並對客戶資料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更新。

5、 單位對於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賬款應當報告有關決策機構,由其進行審查,確定是否確認為壞賬。單位發生的各項壞賬,應查明原因,明確責任,並在履行規定的審批程序後作出會計處理。

6、 單位注銷的壞賬應當進行備查登記,做到賬銷案存。已注銷的壞賬又收回時應當及時入賬,防止形成賬外款。

7、 單位應收票據的取得和貼現必須經由保管票據以外的主管人員的書面批准。單位應當有專人保管應收票據,對於即將到期的應收票據,應及時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貼現票據應在備查簿中登記,以便日後追蹤管理。單位應制定逾期票據的沖銷管理程序和逾期票據監控制度。

8、 單位應當定期與往來客戶通過函證等方式核對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等往來款項。如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六) 監督檢查

單位應當建立對銷售與收款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應通過實施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檢查銷售與收款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項規定是否得到有效執行。銷售與收款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 銷售與收款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銷售與收款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2. 銷售與收款業務授權批准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授權批准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3. 銷售的管理情況。重點檢查信用政策、銷售政策的執行是否符合規定。

4. 收款的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單位銷售收入是否及時入帳,應入帳款的催收是否有效,壞賬核銷和應收票據的管理是否符合規定。

5. 銷售退回的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銷售退回手續是否齊全、退回貨物是否及時入庫。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銷售與收款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單位應當採取措施,及時加以糾正和完善。

以上引用東奧會計在線王錚的回答,侵權必刪

⑤ 小型建築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怎麼寫

建築工程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規范集團公司各類建築工程合同的管理, 維護公司的合
法權益, 提高集團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 規避不良合同給集
團公司帶來的風險, 保障合同的合法性,保障合同切實全面的履行,
特製定本建築工程合同管理辦法。
二、建築工程合同不僅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行為, 它還是社
會經濟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因此訂立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及以上)
應遵循法律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 不得損
害國家 、社會公共利益及企業利益, 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三、建築工程合同原則上要採用標准制式合同文本。建設工程
施工合同需採用國家建設部與工商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項目管
理目標責任書和分承包合同採用集團公司制定的示範文本。
四、簽約當事人主體資格要合法, 應對對方當事人進行履約能
力的考察, 簽約要遵循平等互利, 協商一致的原則, 合同條款中內
容要完備、具體, 不能含糊, 前後矛盾, 責、權、利要明晰。
五、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分承包合同的
主管部門、全面監督、管理、評價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工作, 並參與
一級項目及重點工程項目合同的洽談和簽訂工作。
六、對施工合同和分承包合同, 分公司經理和直屬項目部經理
為以上兩種合同的第一責任人, 應對其所簽及履行的合同負全責。
第二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第一條 合同評審與簽訂
一、合同的評審。施工合同在簽訂前必須根據質量管理體系要
求進行合同評審( 包括前期的標書評審)。合同評審由公司市場經
營部負責組織, 土建一級(指建築面積25000M2 , 25 層以上, 跨度
30m 以上)、二級項目由市場經營部組織評審,二級以下工程項目由
項目部負責組織評審,評審過程要按合同評審工作程序文件的要求
進行。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洽商簽訂前期向業主的承諾, 應由公司
市場經營部負責, 主要資料包括招標文件、投標承諾等( 對業主的
口頭承諾, 應已形成書面文字)。
三、施工合同的洽談與簽訂
1 施工合同的洽談。合同在洽談前, 首先由有資質的合同管理
人員起草合同文件; 如業主方起草的合同文件, 須經過相關部門的
討論, 達成共識拿出修改意見。洽談時要由公司經理牽頭, 合同管
理人員、項目經理應參加合同的洽談工作。洽談中要本著維護公司
合法權益, 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 涉及到如: 合同價
款、工期、質量、工程款撥付、竣工結算、違約、索賠等合同主要
條款, 要認真對待, 特別是在目前市場行為、業主行為不規范的情
況下, 不要急於求成。洽談是一個要約、再要約、反要約直至承諾
反復進行的過程, 一定要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 以維護集
團公司合法權益為宗旨,以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進行合同的洽談工
作。
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承、發包方合同洽談完成後, 要
由合同管理人員書寫正式施工合同, 由於施工合同為制式合同, 又
鑒於集團公司施工的區域范圍大,合同文本要採用當地規定的制式
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中合同各項條款都要添全, 不能有空白, 書寫
要用碳素筆或鋼筆, 字跡要清晰, 不能出現亂塗亂改的現象, 正式
蓋章的合同文本不能用復印件, 合同正本為兩份, 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可根據需要書寫若干份, 但最少不能少於四份。
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補充和修訂。補充合同或修訂合同是施
工合同的重要組成部份, 但要強調一點, 一定要把能在正式合同中
填寫進去的內容填寫進去, 盡量避免將正式合同形式化, 而形成陰
陽合同的情況, 除非有特殊原因或因內容較多不能寫進正式合同
的; 或在合同履行中涉及到質量、工期的變化以及重大工程變更,
才能簽訂補充合同或修訂施工合同, 在簽訂時要堅持原則, 認真對
待, 作到公平、公正, 避免無原則的遷就發包方, 使集團公司受到
不應有的損失。
第二條 合同的履行與管理
一、施工合同的履行
1 .各項目部應對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負全責, 集團公司有關部門
協助並檢查、監督施工合同的履行情況, 以確保合同的履約率達到
100%。
2 .各有關部門和項目部, 必須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和研究合
同條款, 特別是對合同工期、質量等級, 價款支付與結算、材料供
應方式, 雙方職責、違約、索賠等條款, 做重點學習和研究。
3 . 在合同履行的有效期內, 如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變
化 , 發生工程量增減, 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等情況, 涉及到
工期、質量、價款的調整方式發生變化, 必須及時辦理合同修訂或
合同補充和由發包方簽字認可的會議紀要等書面形式,對原施工合
同進行修訂和補充。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1、______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是施工合同的主管部門, 負責參與合
同的簽訂和合同的審核管理工作。
2、施工合同根據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確保本集團公司有一式三
份( 一正兩副, 也包括補充和修訂合同), 正本傳遞至集團公司市
場經營部歸檔保存, 副本為公司財務科、項目部各一份, 有關技術
質量、生產安全、材料設備等部門為復印件。
3、公司市場經營部門和要設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人員, 負
責施工合同的建檔歸檔工作。
三、施工合同的風險和索賠管理
1、建築工程的發包和承包是一項充滿風險的經濟活動, 由於
建築工程具有規模大,施工周期長,材料設備消耗量大,產品固定,
施工流動性強, 受地質條件、水文條件、社會環境及技術、經濟等
方面因素的影響較大的特點,不可避免的會給承包方帶來不確定的
風險。
⑴ 技術和環境方面的風險,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意外地質地
基條件; 特殊水文氣象條件; 施工准備不足; 圖紙和變更不及時;
發包方派駐的工程師對承包方提出的技術問題遲遲不能答復等。
⑵ 經濟方面的風險。包括國家政策的調整; 要素市場價格的
變化;金融市場變動因素;發包方所供材料設備不合格、不及時等。
上述風險一旦發生, 都要做書面記錄, 並及時向發包方辦理工
程變更和現場簽證, 追加合同價款
2 .索賠管理
⑴ 施工索賠是法律賦予合同受損者的權利, 對施工企業來說
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自身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
這在國家《民法通則》《合同法》等專項法律法規中都有明確的規
定, 並在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中專門制定了相應條款, 在示
範文本通用條款中對施工索賠也提出了具體的做法。
⑵ 加強施工合同管理, 健康有效的開展索賠工作, 要抓住四
方面的工作。A 簽好合同是索賠成功的前提。B 學習研究合同是尋
找索賠機會的重要方法。C 加強合同履行管理是捕捉索賠機會的主
要環節。D 學會科學的索賠方法是推行索賠制度和索賠成功的先決
條件。
第三章 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的簽訂和管理
第一條 項目成本目標及示範文本
一、項目成本責任目標的確定
1、確定的原則。一是根據建築市場和建築工程預算定額及費
用定額有關費用的變化, 來確定項目成本目標, 項目成本目標不是
一成不變的, 而應隨著建築市場的變化而調整。其次是成本目標要
通過測算來確定。再次是項目經理部通過科學管理, 全面履行施工
合同有盈利。
2、項目收入和支出的界定: 項目收入的界定要規范化, 在本
區域范圍內要基本上達到統一, 凡執行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 製造
成本承包) 的工程一定要做到在相關費用上進行界定, 例如應以收
入為 定額直接費或直接費降百分之幾作為項目收入, 禁止按結算
造價百分之多少來界定。執行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 內部費用承包)
的工程收入的界定, 可採取結算造價的百分之多少確定, 項目支出
的界定, 凡是按集團公司規定屬於項目部支出的費用, 全部納入項
目部實際成本。
3、示範文本要統一, 凡執行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的工程, 依
照集團公司制定的《工程項目承包管理暫行辦法》, 根據不同的項
目承包模式,選用相適應的示範文本,見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五。
第二條 簽訂履行與管理
一、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 製造成本承包及內部費用承包和產
值雙控指標承包), 由項目經理部負責簽訂。
二、公司項目部在履行的有效期內要加強過程式控制制, 項目經理
部是全面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單位,應確保施工合同及項目責任合
同所有條款的全部履行。
三、項目責任合同的管理。責任合同份數可根據項目部需要而
定, 但最低不得少於三份。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是項目部責任合同
的主管部門, 上述合同要求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傳遞完畢。
第四章 工程項目分承包及勞務分包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第一條 承包商及勞務隊伍的選擇及示範文本
一、承包商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在集團公司確定的合格分包商
名錄內進行選擇。一是有營業執照和相應資質的建築公司和專業公
司。二是具有經濟實力, 技術素質高的成建制的施工隊伍。三是公
司員工自行聯系的工程項目及業主指定的分包商,要經過考察合格
且具備履約能力, 方可進行分包工程的施工。
二、勞務作業隊伍的選擇。應選用具有營業執照和相應資質的
勞務作業隊伍, 且具有經濟實力。
三、要統一示範文本, 凡執行分承包的工程項目, 由照集團公
司對項目經理部簽訂<工程項目承包責任書〉見附件三, 對分包商
簽訂 <工程費用包干承包合同>見附件四。勞務分包合同文本另行
制訂。
第二條 分承包、勞務分包合同的簽訂
一、根據工程項目預算收入的具體情況, 經過測算確定分承包
商應上繳的利稅總額, 其額度原則上不低於工程結算總價的3%(不
含稅) 。否則應報市場經營部審核, 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二、公司與項目部簽訂的責任書, 要明確責任目標, 全面體現
對施工合同的履行, 特別是對工期、質量等級、安全生產、文明施
工、技術經濟指標等, 應在責任書中有約定, 以確保施工合同和責
任書的全面履行。
三、項目經理部經理負責對分包商簽訂《工程費用包干承包合
同》, 對工期、質量、承包價款、承包人工作、安全生產、文明施
工、竣工驗收、工程款撥付與竣工結算、保修、違約、過程式控制制、
規避合同風險等主要條款, 要認真研究後再簽訂, 文本中未含部分
可作補充條款。
四、勞務分包合同的簽訂, 應依照勞務分包合同示範文本主要
條款, 結合工程具體情況, 對分包范圍和工作內容、工期、質量、
承包價款、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雙方權利、義務等, 認真研究後
進行簽訂。
第三條 合同的履行和管理
一、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的有效期內, 一是要全面履行施工
合同和工程項目費用包干承包合同。二是要加強全過程的控制, 除
施工管理和技術經濟管理外, 特別在材料采購, 材料款的賒欠等事
項, 項目部要詳細准確掌握物流、人工費的拖欠等情況, 在工程撥
款方面要依據形象進度和業主的撥款情況, 來確定撥款數額。撥款
要一支筆, 禁止多頭批款。工程竣工辦理財務結算後, 要簽訂結算
後遺留事項處理協議, 並由承包人列出對外債務清單, 由承包人承
諾自行解決債務糾紛。
二、合同管理。工程項目承包責任書, 由公司與項目部簽訂;
工程費用包干承包合同, 由項目部與分包商簽訂。 勞務分包合同
由項目部與勞務分包商簽訂。
合同份數, 依據公司的需要而定, 最低不得少於三份, 並在簽
訂後三日內傳遞完畢。屬項目部經營部門是分承包、勞務分包合同
的主管部門, 要設專人管理分承包合同。
第五章 各類合同的審批程序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審批流程( 見本辦法附表一)
1、施工合同的審批。按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制定的合同審批
表( 見本辦法附表四), 逐級審批。審批均為施工合同的草稿, 草
稿應為含概合同雙方初步意向的合同文本,審批後再經對方洽談認
可, 達成一致, 方可書寫正式合同文本。公司的施工合同, 均由市
場經營部審批,一級工程項目或特殊情況的二級以下(含二級工程項
目)工程項目,由集團公司總經理最終審批。施工合同的審批,要求
由參與合同洽談的經營部門專職合同管理人員,攜帶合同草稿和審
批表, 來市場經營部辦理, 統一加蓋集團公司合同專用章。
2、補充合同的審批。合同管理人員應攜帶對業主承諾的書面
資料( 包括招標文件) 進行審批。
二、項目責任承包合同的審批流程( 見本辦法附表二)
公司與項目部簽訂的項目責任承包合同,由市場經營部負責起
草, 經洽商後, 由公司經理或主管經理審批, 合同經集團公司總裁
和項目經理簽字後生效。
三、分承包及勞務分包合同的審批流程( 見本辦法附表三)
1 公司與項目部簽訂的項目承包責任書, 由市場經營部負責起
草, 經洽商後由公司經理或主管經理審批。
2 項目部與分包商簽訂的分承包合同,由市場經營部配合項目
部起草, 經洽商後, 由項目部經理審批, 項目經理與分包商簽字生
效。但一級項目工程需市場經營部審批。
3 公司項目部與勞務作業隊伍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 由市場經
營部配合項目部起草, 經洽商後, 由項目部經理審批。
第六章 項目責任承包與分承包結算審核程序
第一條 項目責任承包工程結算審核
一、公司和項目部項目責任承包的工程,依據項目責任承包合
同, 由項目部核算人員編制承包結算書,報市場經營部審核,經集團
公司主管經理審批後, 作為項目工程結算的依據。
二、涉及到項目實際成本,由公司及項目部的財務部門、材料部
門、勞資部門等有關部門提供有關數據,傳遞至財務部門,由財務部
門、經營部門配合編制財務結算。結算經項目部核對後,由財務部門
編制竣工製造成本報表。
第二條 分承包結算審核
一、關於分承包工程的結算審核。應以分承包合同界定的收入,
由公司經營部門或項目部辦理分承包結算,對涉及到材料調撥、周轉
工具和設備的租賃、借工、撥款等費用,均要列出結算清單,從承包
人結算款中扣出。
二、結算審核。分承包工程的財務結算,由公司財務部門辦理,
經營部門配合,經主管經理審批後,作為財務結算的依據。
第七章 各類合同的評價考核
一、合同評審主要考核評價合同(標書)評審確認表、評審報告
的填寫是否規范, 內容包括與產品有關要求的識別、採取措施及保
證能力、評審部門及評審單位、負責人簽字等是否符合要求。合同
(標書)評審的全部記錄是否按要求進行傳遞。
二、使用的合同文本是否符合建設主管部門和集團公司的規定
和要求。
三、合同的簽訂與審批, 是否按本合同管理辦法進行運作。
四、合同的傳遞、合同的份數是否符合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
收文發文手續是否健全。
五、合同的履行。合同傳遞後,有關部門和項目部是否組織有關
人員進行了學習,有無學習記錄,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有關紀錄。
六、合同管理。有關部門及項目部是否建有合同台帳,合同檔案
管理是否規范。
七、分承包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在規避風險方面採取了哪些具體
措施,有無出現問題。
第八章 各類合同檔案的管理
一、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是各類合同的主管部門, 要求市場經
營部、項目部設專職合同管理員或以合同管理職責為主的兼職管理
員. 。
二、各類合同都要分別建立合同台帳, 由集團公司設置統一模
式的合同台帳( 見本辦法附表五)。建立收發文本制度, 確保合同
管理規范化。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正本傳遞市場經營部,由市場經營部歸
檔管理,副本由經營科、財務科、項目部歸檔管理,其他相關部門為
合同復印件。
四、項目責任承包合同, 傳遞市場經營部一份備案。
五、分承包合同, 傳遞市場經營部一份備案。
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並經上級行政主管審查後,在五日內
傳遞至市場經營部。
七、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管理的合同
公司的施工合同正本, 由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歸口管理, 負責
建檔和借閱事宜,一級項目工程的項目責任承包合同、分承包合同,
由市場經營部存檔一份。從市場經營部借閱的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
予以塗改。
第九章 建立各類合同程序與責任追究制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要按照合同起草、會簽、洽談、
審批、簽訂蓋章五個環節進行。
二、項目責任承包合同,在合理界定公司與項目部收入和支出、
明確雙方責、權、利的基礎上, 由公司經理和項目經理簽訂。
三、分承包合同的簽訂, 在考察合格分包商, 已規避法律、法
規及經濟風險的基礎上, 由項目部和分包商簽訂。但一級項目工程
需經市場經營部審批。
四、勞務分包合同的簽訂, 應在考察勞務作業隊素質, 規避經
濟風險的基礎上, 由項目部和勞務作業隊簽訂。
五、建立責任追究制
1、施工合同的簽訂, 要堅持合法、公正、公平、維護企業合
法權益的原則, 一旦出現合同糾紛形成訴訟, 使企業受到經濟損失
時, 通過核查簽訂合同的五個環節後, 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根據
經濟損失額度的大小, 進行行政和經濟上的處罰。
2、項目責任承包合同的簽訂, 要經過測算來界定項目收入。
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由於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虧損責任。但確認屬投標
報價的失誤、企業讓利、政策性調整的原因, 不應由項目部負擔。
對項目成本的虧損, 通過核算和分析考核, 對項目經理按照責任書
的約定進行處罰。
3、分承包合同的簽訂, 要按照合法、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
對不同類型的工程通過測算, 進行洽談和簽訂工作。分承包合同中
要有規避風險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 出現爭議和糾紛時, 要遵
循平等友好協商原則, 不要激化矛盾而形成訴訟, 如果發生給企業
造成經濟損失和企業信譽損害的, 要追究分公司經理的責任, 並根
據損失額 度的大小, 對責任者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
第十章 各類合同爭議糾紛的處理
一、合同出現爭議和糾紛時, 雙方首先要協商解決, 解決不成
時,可上報集團公司,由市場經營部參與解決,並做出合理的裁決。
二、合同一旦出現訴訟,應及時上報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由市
場經營部協助基層單位, 採取有效措施, 以避免對企業造成的經濟
損失。
三、市場經營部在幫助解決完每一訴訟糾紛案件後, 應當做出
書面總結, 分析出合同發生糾紛的法律原因, 在以後的合同管理中
予以重點監管, 避免以後發生類似情況, 使集團公司的管理水平逐
步得到提高。
第十一章 附 則
一、本辦法自2004 年6 月1 日起實行, 原合同管理辦法自本辦
法生效之日自行廢止。

⑥ 求建築企業法務部管理制度及合同評審管理規定

這個沒標准。各個企業的要求均有所不同,都有自己特色。有的法務部門是建築過程中才開始參與,所以審核的流程一個樣,如果有的企業是全程法律介入,則審核流程就從簽訂一開始就會有法務人員的談判等環節。至於其他的細節建議從網路上搜一些萬科或者恆大的一些管理經驗。

⑦ 急需一份合同管理流程 合同的談判-審批-簽署-蓋章-登記-存檔-借閱等幾個方面的制度規章

一、合同風險形成原因分析:企業的絕大部分合同風險是發生在履行階段,多數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流程是首先由業務部門(或法務部)擬稿,然後交由法務部審核,之後由各業務部門負責履行,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缺乏法律方面的跟蹤把關,因此造成合同潛在風險轉化為實際的法律風險。同時在合同救濟階段,由於前期救濟措施和後續工作跟進乏力,造成勝訴案件執行不力。

二、解決方案:建立合同管理預警系統。

1、合同審核:在審核程序的基礎上跟進企業的戰略發展,一方面擴大業務范圍,新的合同要及時納入合同審核范疇,另一方面將原有的審核做得更加深入,更深入地參與公司重大合同的談判。

2、合同履行:具體的方案是採取合同承辦人員與法務部共同跟蹤履行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階段,由於法務部人員有限,並且法務部不可能熟悉所有具體業務流程,無法做到同審核階段那樣日常監控,因此履行階段的日常監控由承辦部門具體負責,法務部採取定期監督的方式予以跟蹤。同時在日常履行過程中,承辦部門發現合同履行的異常要及時上報法務部,以便法務部能夠及時掌握最新情況,從而有效、及時地防止風險的發生。

3、合同救濟:救濟階段工作主要解決兩個問題,一個是救濟手段的選擇問題,對於絕大多數合同救濟來說,盡量選擇仲裁代替訴訟以提高救濟的公正性、時效性;第二,為了提高勝訴案件的執行力,要及時訴前(訴訟)保全措施,運用法律手段保證勝訴案件得到執行。

⑧ 招投標流程及程序

《一》、招投標的程序:

①招標准備;

②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和招標公告;

③發售資格預審文件;

④編制、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⑤組織資格評審、確定合格投標人名單、發出投標邀請書;

⑥發售招標文件;⑦踏勘項目現場、投標預備會;

⑧編制、遞交投標文件;

⑨開標、評標(完成評標報告)、中標(發中標通知書);

⑩簽訂合同。

《二》招投標的基本流程:

一、招標人准備工作

1、項目立項

2、建設工程項目報建:招標人持立項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報建。

3、建設單位招標資格

(1)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2)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3)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

4、辦理交易證:招標人持報建登記表在工程交易中心辦理交易登記。

二、編制資格預審、招標文件文件

1、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資格預審文件內容:

①、資格預審申請函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③、授權委託書

④、申請人基本情況表

⑤、近年財務狀況表

⑥、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

⑦、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

⑧、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

⑨、其他材料點擊免費下載海量工程資料。

2、編制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內容: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單、圖紙、技術標准及要求、投標文件格式。

(2)編制招標文件注意事項:

①、明確文件編號、項目名稱及性質;

②、投標人資格要求;

③、發售文件時間;

④、提交投標文件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3、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內容包括: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投標保證金、已標價工程量清、施工組織設計、項目管理機構、其他材料、資格審查資料 。

①投標的語言;

②投標文件的構成;

③投標文件的裝訂;

④投標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⑤投標報價;

4、投標有效期

招標文件應當根據項目的情況明確投標有效期,不宜過長或過短。這種要求與答復必須是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投標人可拒絕執行機構的這種要求,其保證金不會被沒收。

5、投標文件的密封遞交

①、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密封和遞交。譬如有時執行機構要求投標人將所有的文件包括「價格文件」、「技術和服務文件」「商務和資質證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時根據需要也會分別單獨密封自行遞交,這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但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②、投標人應保證密封完好並加蓋投標人單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開標前對文件密封情況進行檢查。

6、廢標

三、發布資格預審公告

1、編制資格預審公告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資格預審、投標文件的遞交、招標文件的獲取、投標人資格要求等。

2、發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網站發布招標公告。

四、資格預審

1、初步審查: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確性的資格預審。

2、詳細審查

①、財務方面: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承擔本工程。投標人必須有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

②、施工經驗:是否承擔過類似本工程項目,特別是具有特別要求的施工項目;近年來施工的工程數量、規模。

③、人員:投標人所具有的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的數量、工作經驗、能力是否滿足本工程的要求。

3、審查報告

審查委員會完成審查後,確定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名單,並向招標人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通過詳細審查申請人的數量不足3個的,招標人重新組織資格預審或不再組織資格預審而採用資格後審方式直接招標。

五、發售招標文件及答疑、補遺

1、出售招標文件:向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出售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材料。自出售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資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為五個工作日。

2、開標前工程項目現場勘察和標前會議:踏勘組織各投標單位現場踏勘,踏勘後標前會議所有投標人對招標文件中以及在現場踏勘的過程中存在的疑問在標前會議中進行答疑過程。

六、接收投標文件:接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投標保證金,保證投標文件的密封性。

七、抽取評標專家:在開標前兩個小時內,在相應的專業專家庫隨即抽取評標專家,另招標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級以上相應的專業職稱)。

八、開標: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託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 。

九、投標文件評審

1、評估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進度計劃的可靠性、施工質量的保證、工程材料和機械設備供應的技能符合設計技術要求、對於投標文件中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交的建議方案做出技術評審 。

2、評估全部報價數據計算的正確性、分析報價數據的合理性、對建議方案合理性。

十、定標:對評標結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三個工作日。

十一、發出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

十二、簽約前合同談判及簽約

1、簽約前合同談判

2、簽約:招標人與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30個工作日之內簽訂合同,並交履約擔保。

十三、退還投標保證金: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8)合同審批制度擴展閱讀

《招標投標法》

1、第66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2、《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12條的規定,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2)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術採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4)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⑨ 采購詢價的標准流程

完整的詢價采購過程一般應分為六個階段進行。

1、詢價准備階段,在這個階段,應按以下步驟進行:

1.1進行采購項目分析。集中采購機構在受理采購單位委託的采購項目後,要對采購單位提出的采購項目計劃和采購方案,從資金、技術、生產、市場等幾個方面進行全方位綜合分析,為確定科學的采購方案和完整的采購項目清單做好准備。

1.2制定采購方案,確定采購項目清單。對經分析、論證後的采購方案,集中采購機構要會同采購單位及有關方面的專家對采購項目進行論證和可行性分析,有必要時,要組織有關方面對采購單位進行現場考察,制定最終的采購方案,確定最後的采購項目清單,明確有關技術要求和商務要求。

1.3編寫詢價書。集中采購機構要結合項目特點,根據對項目的分析、論證情況和采購項目清單及有關技術要求編制詢價書。 完整的詢價書主要應包括以下內容: 1)詢價公告或報價邀請函:包括采購項目簡介和內容、報價單位資格要求、報價單位獲取詢價書的辦法及時間、詢價書售價(如果有的話)、報價時間要求、報價地點、報價方式、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2)采購項目要求:包括采購單位的基本情況、采購項目的詳細內容和要求、采購項目清單和相關技術要求、報價單位的資質條件、合同的特殊條款等。 3)報價單位須知:包括詢價書的主要內容、項目的實施過程和具體要求、對報價單位的要求、報價書的格式及內容、報價方式和時間要求、對報價書評價的方法和原則、確定成交辦法及原則、授予合同的辦法等。 4)合同格式:包括合同的主要條款、工程進度、工期要求、合同價款包含的內容及付款方式、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驗收標准和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處理方法、生效方法和有效期限及其它商務要求等。 5)報價文件格式:主要包括報價書(或報價函)、報價表、主要設備及服務說明、報價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服務承諾以及相關內容等。

1.4詢價書的確認。詢價書編制完成後,須送采購單位審核確認,經采購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可正式印製。

1.5邀請供應商。按照詢價書確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和邀請方式,邀請相關供應商前來參與報價。邀請供應商可採取公開方式和有限邀請方式。 1)公開邀請方式,是指在政府采購管理機關(財政部或省、市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開披露采購信息,刊登詢價公告(或報價邀請函),廣泛邀請有興趣參與的供應商前來報價的一種方式。 2)有限邀請方式,是指在政府采購供應商信息庫中採取隨機方式公開選擇三家以上相關供應商,以送發書面邀請函的辦法邀請其前來報價的一種方式。

1.6進行資格預審。對有興趣參與報價的供應商進行資格預審,主要是對其提交的有關資格證明文件進行審查,包括基本資格審查和專業資格審查等。如採取有限邀請方式,可不需進行資格預審。

1.7發出詢價書。對經過資格審查、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發出詢價書。

1.8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主要負責對各供應商提供的報價按照詢價書的規定進行獨立評價。詢價小組一般由采購單位代表、集中采購機構代表、有關專家等三方面人員組成,成員人數為三人以上的單數,其中專家人數應佔三分之二以上。

1.9製作評價辦法和文件。評價辦法和文件是供詢價小組成員在評價過程中和集中采購機構在確定成交過程中使用的有關材料,包括評價標准、評價辦法、確定成交原則等。

2、詢價及評價階段,在這個階段,應按以下步驟進行:

2.1公開報價。各供應商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集中采購機構提交報價文件,報價文件中應一次報出一個不可更改的最終報價,以確保公平競爭。報價文件要求為密封報送,一般不應接受傳真或電話報價。報價文件提交後,供應商不得對報價文件進行修改。集中采購機構應指定專人(二人以上)在報價截止時間前接收的報價文件,並妥善保管,對在截止時間之後遞交的報價應拒絕接收。
集中采購機構在報價時間截止後,要舉行公開儀式,對各供應商提供的報價文件中的報價表進行公開報價。公開報價儀式應邀請采購單位代表、供應商代表、監督方代表(紀檢監察機關或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有關方面的技術專家參加,詢價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一般也應參加公開報價儀式。

2.2詢價小組審閱報價文件。詢價小組全體成員審閱各供應商的報價文件,主要審查各報價文件的完整性、對采購方案的完全響應性,報價單位資格及資質的符合性等,以判定報價文件的有效性等。
審閱過程中,應確保公平地對待每一份報價文件。

2.3詢價小組進行綜合評價。詢價小組要對各供應商的報價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的依據主要是詢價書、評價辦法和文件及事先制定的評定成交的標准等,並確保公平地對待每一個報價單位提交的報價。在審閱報價文件及對報價文件進行綜合評價過程中,詢價小組不得同某一個供應商就其報價進行談判。

2.4詢價小組推薦預成交供應商。詢價小組根據綜合評價情況,推選預成交供應商名單。在一般情況下,成交供應商應是符合採購要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供應商。

2.5詢價小組出具詢價結果報告。詢價小組應向集中采購機構出具詢價結果報告。詢價結果報告主要包括:詢價公告(報價邀請函)發出的日期、方式,響應詢價及獲取詢價書的供應商名單,報價及評價日期和地點,詢價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名單,報價記錄,評價方法和標准,報價資格性、符合性審閱情況及報價無效的供應商名單及原因說明,評價記錄,綜合評價情況,詢價小組的確定預成交的建議等。

2.6確定成交供應商。集中采購機構根據詢價小組的詢價結果報告及其推選的預成交單位名單,依照詢價書、評價辦法和文件、事先制定的確定成交的原則,確定最終成交的供應商。

2.7簽發詢價結果通知書。集中采購機構向成交供應商簽發詢價結果通知書(成交通知書),並將評價結果通知所有參與報價的供應商。詢價結果通知書(成交通知書)還要同時抄送采購單位,並抄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關備案。成交結果應在指定的媒體上公告。

2.8簽訂采購合同。集中采購機構應在詢價書規定的時間內組織供需雙方(指成交供應商與采購單位,下同)進行技術和商務交流,協商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的協商及簽訂,應在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互利的原則下進行,並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采購制度的相關規定。采購合同的協商和簽訂應嚴格依照詢價書、供方報價書文件等有關內容進行,不得違背詢價結果和成交價格。采購合同經供需雙方簽訂,集中采購機構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對雙方正式簽訂的合同進行審核確認,經公證機關公證後,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關備案。

3、項目實施階段。項目實施階段,即合同履行階段。在這個階段,供需雙方按照已生效的采購合同,在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下,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合同履行過程中,一般不得變更,如需變更,供需雙方應按合同有關條款協商解決,並按合同簽訂程序報經集中采購機構審核確認;對涉及重大變更事項的協商,由供需雙方提出申請,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進行;經協商一致的變更事項,應簽定書面補充協議。

4、項目驗收階段。全部項目完工後,為了檢驗采購成果和供應商履約情況,應組織對項目完成情況進行總體驗收。驗收的依據為該項目的合同書及國家有關質量標准(驗收依據和標准應事先在合同中規定)。完工驗收一般應由采購單位負責組織;對較大的或比較復雜的一些項目,應由集中采購機構組成項目驗收小組,由驗收小組進行驗收;對於一些特殊的項目,應申請具有檢驗資格的省及省級以上有關質檢部門組織驗收。
集中采購機構驗收的程序應為:供方(成交供應商)先向需方(采購單位)提交驗收申請報告,供方對需方提交的驗收申請報告進行經審核,並對完工項目進行初檢,確認合格時,應在驗收申請報告上簽字蓋章,再送集中采購機構審查;集中采購機構審查後,認為已具備驗收條件時,應組成驗收小組組織驗收,驗收小組一般由供需雙方代表、集中采購機構代表、相關質檢機構、有關方面的技術專家組成(其中專家人數不少於總人數的三分之二)。
項目經驗收合格的,采購單位或驗收小組應出具項目完工驗收報告,驗收報告上應有驗收小組成員的共同簽字,並加蓋供需雙方、集中采購機構、相關質檢機構公章。驗收報告一經形成,即產生效力,對供需雙方均有共同約束力;經驗收不合格的,應由供方限期改正,經改正合格且具備驗收條件後再由驗收小組組織驗收。

5、采購結算和采購文件整理階段

5.1采購結算。項目驗收結束後,由集中采購機構依據驗收報告,按照采購合同規定的付款條件及付款方式,辦理合同款項支付手續;政府采購資金管理部門根據集中采購機構的款項支付手續,向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並進行政府采購資金結算賬務處理。

5.2采購文件的整理。集中采購機構按照《政府采購法》對采購文件管理的有關規定,整理詢價采購整個過程的文件、資料,歸集采購檔案,定期匯總、上報政府采購信息。

6、售後服務階段。本階段是詢價采購活動的最後一個階段,在這一階段,供需雙方應繼續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各自責任和義務;集中采購機構應按照政府采購制度規定和合同條款,及時協調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的爭議和糾紛,對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特別是供方的售後服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直至合同有效期滿。在詢價采購的整個實施過程中,集中采購機構和采購單位應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有必要時,還應進行公證。

(9)合同審批制度擴展閱讀

采購,是指企業在一定的條件下從供應市場獲取產品或服務作為企業資源, 以保證企業生產及經營活動正常開展的一項企業經營活動。是指個人或單位在一定的條件下從供應市場獲取產品或服務作為自己的資源, 為滿足自身需要或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的一項經營活動。

(一)所謂采購,都是從資源市場獲取資源的過程

能夠提供這些資源的供應商,形成了一個資源市場。為了從資源市場獲取這些資源,必須通過采購的方式。也就是說,采購的基本功能,就是幫助人們從資源市場獲取他們所需要的各種資源。

(二)采購,既是一個商流過程,也是一個物流過程

采購的基本作用,就是將資源從資源市場的供應者手中轉移到用戶手中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一是要實現將資源的物質實體從供應商手中轉移到用戶手中。前者是一個商流過程,主要通過商品交易、等價交換來實現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後者是一個物流過程,主要通過運輸、儲存、包裝、裝卸、流通加工等手段來實現商品空間位置和時間位置的完整結合,缺一不可。只有這兩個方面都完全實現了,采購過程才算完成。因此,采購過程實際上是商流過程與物流過程的統一。

(三)采購是一種經濟活動

在整個采購活動過程中,一方面,通過采購獲取了資源,保證了企業正常生產的順利進行,這是采購的效益;另一方面,在采購過程中,也會發生各種費用,這就是采購成本。我們要追求采購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就是不斷降低采購成本,以最少的成本去獲取最大的效益。而要做到這一點,關鍵的關鍵,就是要努力追求科學采購。科學采購是實現企業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利潤源泉。

采購流程

收集信息,詢價,比價、議價,評估,索樣,決定,請購,訂購,協調與溝通,催交,進貨檢收,整理付款。

采購數量計算:本期應采購數量=本期生產需用量+本期未預定庫存量-前期預估庫存量-前期已購未入庫數量

怎樣合理降低采購成本:事先制定合理的采購計劃,查詢當前市場行情,掌握影響成本的因素和事件。適當尋找多家合格廠商的報價,製作底價或預算,運用議價技巧。事後選擇價格適當的廠商簽訂合約,利用數量或現金折扣。

采購價格構成:供應商成本的高低,規格與品質,采購物料的供需關系,生產季節和采購時機,交貨條件,付款條件。

采購商品成本構成:工程或製造的方法,所需的特殊工具、設備,直接及間接材料成本,直接及間接人工成本,製造費用或外包費用,營銷費及稅捐、利潤。

什麼是合適的價格:采購價格應以達到適當價格為最高目標,采購員必須以采購要求,根據市場行情,分析物料的質量狀況和價格變動情況,選擇物美價廉的物料進行購買。

怎麼樣判斷采購價格是否合理:進行成本分析,價格分析,市場調研,多家廠商報價。

怎樣找供應商:利用有的資料,公開徵求的方式,通過同業介紹,閱讀專業刊物,協會或采購專業顧問公司,參加產品展示會。

供應商分類:原材料供應商,小額服務性供應商,臨時性供應商。

合格供應商的標准:優秀的企業領導人,高素質的管理人員,穩定的員工群體,良好的機器設備,良好的技術,良好的管理制度。

怎樣對供應商進行分析:價格,品質,服務,位置,存貨政策,柔性。

專業知識,判斷力,責任感,時間觀,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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