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執法
知識產權包括三大體系:版權(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版權要做版權登記,創作完成即可自動獲得;專利權和商標權則需要到知識產權局去申請。
要做好商標監管執法和商標服務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寄方面:
第一,加強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培育。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儲備一批的要求,引導企業培育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加強分類指導。同時加強對各市知名商標的指導規范工作。二是積極尋求政府推動,加強與金融機構合作,繼續推進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工作,積極發展多種類型的商標質權融資,拓寬企業融資平台,支持企業做大做強。三是加強區域協作,充分利用華東六省一市、中部六省、淮海經濟協作區和長三角地區合作與發展聯席會議等商標執法協作網的平台,加強商標數據和管理信息交換,探索建立區域性商標價值評估互認機制,加強對馳(著)名商標、地理標志的保護機制,建立重大商標案件查處協調機制,共同構建商標保護網路。四是加強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工作,指導省內企業開展海外商標注冊,提高安徽企業的國際商標注冊申請量。同時建立商標海外維權機制,為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提供有力支撐。
第二,不斷加大商標專用權保護力度,提高商標監管和保護水平。一是以保護涉農商標、地理標志、食品商標、葯品商標、涉外商標為重點,繼續加大商標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假冒行為;對重大案件及時曝光;對涉嫌商標犯罪案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充分保障消費者和生產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良好市場秩序。二是學習貫徹《商標代理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對商標代理行為的監管力度。依託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公開的、信息完備的代理機構誠信資料庫,對代理機構進行分級管理,規范商標代理行為,保障委託人及商標代理組織的合法權益。三是大力開展世博會標志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全省工商系統世博會專題培訓工作。按照總局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好集中整治行動,為世博會順利召開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氛圍。四是推行商標授權經營制度。2010年,省內各市要在本轄區內年銷售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市場全部實行商標授權經營制度,對市場經營單位主體資格和商品商標產地、進貨渠道等進行登記備案,並以經營戶為單位,建立商品商標檔案,探索建立遏制商標侵權假冒行為的長效機制,切實保護消費者和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五是研究出台《重大商標案件追蹤服務制度》等制度,加大對著名商標的保護力度。
第三,加大對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力度,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一是扎實推進「一所多標」工作,推動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申請量和注冊量不斷增長,加強涉農企業商標保護力度,依法查處涉農商標侵權案件,為加快培育安徽省的知名農產品商標夯實基礎。二是加大對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運用、管理與保護工作的指導力度,規范地理標志的使用,加強對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情況的檢查,依法保護地理標志產品,維護地理標志產品的市場信譽。三是支持涉農龍頭企業的發展,推行「公司+商標(地理標志)+農戶」產業化經營模式,建立運用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促進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
第四,規范完善著名商標評審工作,提高著名商標的質量和聲譽。一是嚴格按照《安徽省著名商標初審工作程序》的要求和規定,加強對著名商標初審質量的考核,制定相關考核辦法,提高著名商標的質量和聲譽。二是進一步完善著名商標評審專家庫,增強評審的公開性、透明度、公信力。三是改進完善著名商標申報程序,按照成熟一批,申報一批,認定一批的原則,依各市申報時間順序組織審查。
第五,支持安徽省商標協會工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發展商標事業中的作用。一是指導有關地市籌備成立市商標協會。二是加大對省商標協會會員單位打假維權和商標運用的支持力度,為會員單位服好務。
⑵ 關於商標行政執法中若干問題的意見有效嗎
有效的。
法律全國人大委員會審議並通過,全國通用。法規,條例由國務院審議並通過,全國通用,但法律效力較差。條例也可由地方較大城市人大通過,只能在本地區實施,屬於地方法規。意見和實施細則一般由政府的各個職能部門提出,本一級政府審議並通過實施。
⑶ 工商局 執法監督管理 這個職位是什麼
工商監督管理員工作職責
落實企業巡查制度,加強對企業監督管理;積極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制度的落實,提高企業信用監管水平;開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活動,強化對無照經營行為監管力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發揮個私協會作用,大力支持、服務地方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對我區基層工商所企業監督管理員工作職責特製定如下:
一、巡查監管
專管員對轄區各類市場主體的監管要以落實片(段)長責任制為主要手段,加強日常巡查,了解和掌握市場主體的經營情況,並應在巡查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將巡查情況及時錄入信用管理系統。
(一)制定巡查計劃
專管員應兼顧長效監管及專項整治工作的需要,按經濟戶口模塊中確定的基本巡查項目和一般巡查項目,針對轄區內企業不同的信用等級分別制訂詳細的巡查計劃,巡查計劃應包含以下內容:巡查對象、巡查內容、巡查頻率、巡查方式、巡查人員和巡查結果。
(二)日常巡查
專管員根據信用分類監管的要求,按照省工商局印發的《巡查手冊》中規定的必查項目和抽查項目落實巡查監管和服務職責。具體內容為:
1、及時認領本路段「經濟戶口」,按照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有關規定,准確、及時錄入本路段「經濟戶口」電子檔案。
2、巡查對象是否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應當取得的前置許可證是否齊全和有效;
3、巡查對象及各類市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存在,立即報告並向有關主管部門通報;
4、被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的巡查對象是否已經改正;
5、督促、引導本路段的無照經營戶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督促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依法辦理年檢、驗照手續,並配合做好年檢、驗照工作;對已不再經營,但依規定保留執照的巡查對象是否還有保留執照的依據;
6、巡查對象的社會信用評價是否明顯變更;
7、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
8、採集整理企業信用信息,不斷充實企業信用信息資料庫;
9、按照規定標准提出本片區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市場管理費核定建議,並對逾期未繳納管理費的經營戶負責催繳;
10、認真落實工商部門對企業的各項服務措施,並在職能范圍內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指導和服務;收集市場信息,為政府決策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
(三)專項巡查(整治)
專管員根據管理職責和工作范圍,結合實際和各個時期工作任務開展專項巡查(整治)。
1、按照省、市、縣(市、區)工商局的工作部署或行動方案對農資市場、食品安全等進行專項整治;
2、按照工作計劃和安排,針對轄區實際開展專項巡查。
3、對轄區內重點經營區域(黨政機關、部隊駐地、學校周邊及重點區域內的業戶)實施重點監管;
4、針對舉報、投訴集中的企業進行專項整治;
5、對無照經營企業進行專項整治;
6、針對「五一」、「國慶」、「春節」等重大節假日開展專項巡查。
二、企業信用分類監管
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以其所採集的企業信用信息為基礎,按一定標准將企業劃分為不同信用類別,實施不同監管措施的監管制度。專管員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轄區內企業分類監管的具體實施和相關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錄入工作。
(一)企業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和錄入
按照「誰登記,誰錄入;誰監管,誰錄入;誰處罰,誰錄入;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由專管員負責轄區內企業相關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錄入工作,數據的錄入應當及時、准確、完整、有效,並在規定的應當錄入的行政行為實施終結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工商所採集、整理及錄入的企業信用信息主要包括:
1、企業市場准入信息。主要指工商所登記的企業主體資格信息,如企業注冊登記的基本情況、法定備案及各種承諾等基本信息。
2、企業經營行為信息。主要指企業在經營活動中遵章守法信息,如工商所在年檢驗照、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回訪中發現的企業違法違章行為,企業被舉報、被投訴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及受獎勵情況等信用信息。
3、企業市場退出信息。主要指企業經營終止方面信息,如企業注銷、吊銷、撤銷以及清算情況等信息。
4、良好信用信息。主要指企業所獲榮譽稱號及獎勵情況信息。如被認定為「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所持注冊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或「著名商標」及其它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可的企業良好信息。
5、其它行政機關在監管中形成的涉及企業信用的信息。如協助案件調查、執行,吊銷、撤銷許可證及其他批准文件等基本信息。
(二)企業信用等級的劃分
企業信用評價以定量評價為基礎,兼顧定性評價的原則,其中定量評價採用計分制,計分起點為100分,只扣不加,以日歷年度為起止時限。
1、企業信用等級。企業信用等級的劃分根據企業當年的信用狀況分為A、B、C、D四類:A類為守信企業;B類為基本守信企業(被扣分值在25分以內,含25分);C類為失信企業(被扣分值在25分以上40分以內,含40分);D類為嚴重失信企業(被扣分值40分以上)。其中A類企業按其守信程度增設AA級別,AA級別是指A類企業中特別優秀的企業,其評定由工商所按規定逐級上報核准。
2、企業信用扣分標准。企業信用分值由計算機根據錄入的信用信息自動產生,專管員對企業監管措施根據企業的信用分值和信用類別進行相應調整,其中年度內企業監管措施除在年初根據企業上年度企業信用類別進行相應調整外,還要根據本年度內企業的違法違章所扣分值適時進行調整。企業違法違章行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應實施的行政處罰種類和金額,分為特別輕微、輕微、一般、嚴重及特別嚴重違法行為五種,其具體扣分標准參見《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企業信用分類監管辦法》第十條、十一條、十二條、十三條。
3、特別關注企業。企業的經營范圍如涉及以下行業,工商所在監管過程中應予以特別關注,並把其定義為特別關注企業(簡稱「T」),根據其級別分別標注為:AA(T)、A(T)、B(T)、C(T)、D(T)。
(1)易燃易爆物品(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物品、成品油、液化氣等)的生產、經營、儲存;
(2)歌舞廳、桑拿洗浴按摩、錄像放映等娛樂場所經營;
(3)礦山開采經營;
(4)特種設備的生產、安裝、維修及氣瓶充裝;
(5)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6)糧食收購、儲藏及批發企業;
(7)以籌建方式登記的涉及前置審批的行業;
(8)沒有具體核定經營范圍的企業;
(9)餐飲服務企業或食品生產企業;
(10)其它應當予以特別關注的行業。
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組織或參與的各類專項整頓活動中被確定為重點整治的企業,在整頓期間可列為特別關注企業,整頓結束後視情解除特別關注。
(三)對企業實行分類監管
根據《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企業信用分類監管辦法》對不同信用類別企業實行分類監管。
1、A類企業(守信企業),每年走訪一次,除被舉報或上級督辦件外免於巡查及各項檢查。其中AA(T)每半年至少巡查一次,A(T)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
2、B類企業(基本守信企業),除被舉報、專項檢查或上級督辦件外,對企業每半年巡查一次。其中B(T)企業每兩個月至少巡查一次。
3、C類企業(失信企業),(1)、案後回查。企業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罰後三個月內,要對企業進行回查,檢查企業整改情況及有無新的違法行為。(2)、對企業每季度巡查一次並予以特別關注,其中C(T)企業每一個月至少巡查一次。(3)在辦理變更、注銷登記和年檢(驗照)時重點審查。(4)定期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培訓,引導企業樹立自律意識,督促企業合法守信經營。
4、D類企業(嚴重失信企業),(1)案後回查。企業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罰後一個月內,對企業進行回查,檢查企業整改情況及有無新的違法行為。(2)、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其實行經常性巡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3)在信用管理系統中予以鎖定,在辦理登記和年檢(驗照)時重點審查。(4)、定期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培訓,引導企業樹立自律意識,督促企業合法守信經營。
三、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一)查處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
專管員在巡查監管中要加強對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律、法規及違章行為的科學、有效、和諧監管,認真落實企業工商行政指導員制度,積極探索「登記事務助導制、查處違法疏導制、規范經營勸導制、維權興企引導制」,運用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及時糾正和查處各類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律法規的行為,不斷提升監管水平和執法力度。
1、專管員應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對違反注冊登記法律、法規及規章行為的監督管理,其監管的主要內容有:
(1)、是否未經核准登記擅自開業從事經營活動;
(2)、是否按規定懸掛或放置營業執照,是否有出租、出借、轉讓、偽造、塗改、承租、受讓執照的行為;
(3)、是否正確使用企業名稱。印章、銀行帳戶、信箋、產品或包裝使用的企業名稱是否與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相同;
(4)、是否擅自改變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5)、是否在規定的期限內開展經營活動;
(6)、是否有超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7)、是否抽逃注冊資本(金)、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及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交辦的其他監管工作。
2、運用市局開發的後延監管系統加強企業監管。專管員在日常監管中要及時查看「預警企業監管」系統信息提示,加強對經營期限到期企業、營業期限到期企業、試行「先照後證承諾登記制」企業、注冊資本分期到資企業及按《三明市籌建企業登記管理試行辦法》注冊登記企業等預警企業的監督管理,提高監管效率。
(二)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專管員要認真貫徹落實《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及市政府批轉市工商局《關於進一步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工作意見》(明政文[2004]132號),加強日常巡查,及時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活動,並適時組織開展取締無照經營專項整治活動,切實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1、專管員要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教育引導無照經營者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積極運用「登記事務助導制」引導幫助其辦理營業執照,對仍不辦照的發出預警通知書,限期辦理營業執照,逾期仍不辦理的立案查處。
2、取締無照經營與熱情服務相結合。工商所要積極改進工作作風,切實提高注冊登記工作效率,認真兌現辦照承諾,為經營者申辦營業執照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務,使無照經營戶能順利辦理營業執照,走上合法經營的軌道。
3、要加強與公安、衛生防疫、文化等部門配合,積極開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活動,對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的危險品行業、娛樂業、飲食業、礦山等,要堅決責令其停止營業,對未取得前置審批手續而又繼續開業的要依法立案查處。
4、對邊遠鄉村和農村季節性經營的。根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規定》和省局下發服務農村經濟發展「十條措施」的規定,可不予辦照,但要列入臨時經營戶管理。
為認真落實企業巡查制度,加強對企業監督管理;積極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制度的落實,提高企業信用監管水平;開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活動,強化對無照經營行為監管力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發揮個私協會作用,大力支持、服務地方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對我區基層工商所企業監督管理員工作職責特製定如下:
一、巡查監管
專管員對轄區各類市場主體的監管要以落實片(段)長責任制為主要手段,加強日常巡查,了解和掌握市場主體的經營情況,並應在巡查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將巡查情況及時錄入信用管理系統。
(一)制定巡查計劃
專管員應兼顧長效監管及專項整治工作的需要,按經濟戶口模塊中確定的基本巡查項目和一般巡查項目,針對轄區內企業不同的信用等級分別制訂詳細的巡查計劃,巡查計劃應包含以下內容:巡查對象、巡查內容、巡查頻率、巡查方式、巡查人員和巡查結果。
(二)日常巡查
專管員根據信用分類監管的要求,按照省工商局印發的《巡查手冊》中規定的必查項目和抽查項目落實巡查監管和服務職責。具體內容為:
1、及時認領本路段「經濟戶口」,按照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有關規定,准確、及時錄入本路段「經濟戶口」電子檔案。
2、巡查對象是否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應當取得的前置許可證是否齊全和有效;
3、巡查對象及各類市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存在,立即報告並向有關主管部門通報;
4、被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的巡查對象是否已經改正;
5、督促、引導本路段的無照經營戶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督促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依法辦理年檢、驗照手續,並配合做好年檢、驗照工作;對已不再經營,但依規定保留執照的巡查對象是否還有保留執照的依據;
6、巡查對象的社會信用評價是否明顯變更;
7、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
8、採集整理企業信用信息,不斷充實企業信用信息資料庫;
9、按照規定標准提出本片區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市場管理費核定建議,並對逾期未繳納管理費的經營戶負責催繳;
10、認真落實工商部門對企業的各項服務措施,並在職能范圍內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指導和服務;收集市場信息,為政府決策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
(三)專項巡查(整治)
專管員根據管理職責和工作范圍,結合實際和各個時期工作任務開展專項巡查(整治)。
1、按照省、市、縣(市、區)工商局的工作部署或行動方案對農資市場、食品安全等進行專項整治;
2、按照工作計劃和安排,針對轄區實際開展專項巡查。
3、對轄區內重點經營區域(黨政機關、部隊駐地、學校周邊及重點區域內的業戶)實施重點監管;
4、針對舉報、投訴集中的企業進行專項整治;
5、對無照經營企業進行專項整治;
6、針對「五一」、「國慶」、「春節」等重大節假日開展專項巡查。
二、企業信用分類監管
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以其所採集的企業信用信息為基礎,按一定標准將企業劃分為不同信用類別,實施不同監管措施的監管制度。專管員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轄區內企業分類監管的具體實施和相關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錄入工作。
(一)企業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和錄入
按照「誰登記,誰錄入;誰監管,誰錄入;誰處罰,誰錄入;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由專管員負責轄區內企業相關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錄入工作,數據的錄入應當及時、准確、完整、有效,並在規定的應當錄入的行政行為實施終結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工商所採集、整理及錄入的企業信用信息主要包括:
1、企業市場准入信息。主要指工商所登記的企業主體資格信息,如企業注冊登記的基本情況、法定備案及各種承諾等基本信息。
2、企業經營行為信息。主要指企業在經營活動中遵章守法信息,如工商所在年檢驗照、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回訪中發現的企業違法違章行為,企業被舉報、被投訴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及受獎勵情況等信用信息。
3、企業市場退出信息。主要指企業經營終止方面信息,如企業注銷、吊銷、撤銷以及清算情況等信息。
4、良好信用信息。主要指企業所獲榮譽稱號及獎勵情況信息。如被認定為「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所持注冊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或「著名商標」及其它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可的企業良好信息。
5、其它行政機關在監管中形成的涉及企業信用的信息。如協助案件調查、執行,吊銷、撤銷許可證及其他批准文件等基本信息。
(二)企業信用等級的劃分
企業信用評價以定量評價為基礎,兼顧定性評價的原則,其中定量評價採用計分制,計分起點為100分,只扣不加,以日歷年度為起止時限。
1、企業信用等級。企業信用等級的劃分根據企業當年的信用狀況分為A、B、C、D四類:A類為守信企業;B類為基本守信企業(被扣分值在25分以內,含25分);C類為失信企業(被扣分值在25分以上40分以內,含40分);D類為嚴重失信企業(被扣分值40分以上)。其中A類企業按其守信程度增設AA級別,AA級別是指A類企業中特別優秀的企業,其評定由工商所按規定逐級上報核准。
2、企業信用扣分標准。企業信用分值由計算機根據錄入的信用信息自動產生,專管員對企業監管措施根據企業的信用分值和信用類別進行相應調整,其中年度內企業監管措施除在年初根據企業上年度企業信用類別進行相應調整外,還要根據本年度內企業的違法違章所扣分值適時進行調整。企業違法違章行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應實施的行政處罰種類和金額,分為特別輕微、輕微、一般、嚴重及特別嚴重違法行為五種,其具體扣分標准參見《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企業信用分類監管辦法》第十條、十一條、十二條、十三條。
3、特別關注企業。企業的經營范圍如涉及以下行業,工商所在監管過程中應予以特別關注,並把其定義為特別關注企業(簡稱「T」),根據其級別分別標注為:AA(T)、A(T)、B(T)、C(T)、D(T)。
(1)易燃易爆物品(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物品、成品油、液化氣等)的生產、經營、儲存;
(2)歌舞廳、桑拿洗浴按摩、錄像放映等娛樂場所經營;
(3)礦山開采經營;
(4)特種設備的生產、安裝、維修及氣瓶充裝;
(5)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6)糧食收購、儲藏及批發企業;
(7)以籌建方式登記的涉及前置審批的行業;
(8)沒有具體核定經營范圍的企業;
(9)餐飲服務企業或食品生產企業;
(10)其它應當予以特別關注的行業。
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組織或參與的各類專項整頓活動中被確定為重點整治的企業,在整頓期間可列為特別關注企業,整頓結束後視情解除特別關注。
(三)對企業實行分類監管
根據《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企業信用分類監管辦法》對不同信用類別企業實行分類監管。
1、A類企業(守信企業),每年走訪一次,除被舉報或上級督辦件外免於巡查及各項檢查。其中AA(T)每半年至少巡查一次,A(T)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
2、B類企業(基本守信企業),除被舉報、專項檢查或上級督辦件外,對企業每半年巡查一次。其中B(T)企業每兩個月至少巡查一次。
3、C類企業(失信企業),(1)、案後回查。企業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罰後三個月內,要對企業進行回查,檢查企業整改情況及有無新的違法行為。(2)、對企業每季度巡查一次並予以特別關注,其中C(T)企業每一個月至少巡查一次。(3)在辦理變更、注銷登記和年檢(驗照)時重點審查。(4)定期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培訓,引導企業樹立自律意識,督促企業合法守信經營。
4、D類企業(嚴重失信企業),(1)案後回查。企業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罰後一個月內,對企業進行回查,檢查企業整改情況及有無新的違法行為。(2)、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其實行經常性巡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3)在信用管理系統中予以鎖定,在辦理登記和年檢(驗照)時重點審查。(4)、定期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培訓,引導企業樹立自律意識,督促企業合法守信經營。
三、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一)查處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
專管員在巡查監管中要加強對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律、法規及違章行為的科學、有效、和諧監管,認真落實企業工商行政指導員制度,積極探索「登記事務助導制、查處違法疏導制、規范經營勸導制、維權興企引導制」,運用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及時糾正和查處各類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律法規的行為,不斷提升監管水平和執法力度。
1、專管員應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對違反注冊登記法律、法規及規章行為的監督管理,其監管的主要內容有:
(1)、是否未經核准登記擅自開業從事經營活動;
(2)、是否按規定懸掛或放置營業執照,是否有出租、出借、轉讓、偽造、塗改、承租、受讓執照的行為;
(3)、是否正確使用企業名稱。印章、銀行帳戶、信箋、產品或包裝使用的企業名稱是否與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相同;
(4)、是否擅自改變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5)、是否在規定的期限內開展經營活動;
(6)、是否有超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7)、是否抽逃注冊資本(金)、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及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交辦的其他監管工作。
2、運用市局開發的後延監管系統加強企業監管。專管員在日常監管中要及時查看「預警企業監管」系統信息提示,加強對經營期限到期企業、營業期限到期企業、試行「先照後證承諾登記制」企業、注冊資本分期到資企業及按《三明市籌建企業登記管理試行辦法》注冊登記企業等預警企業的監督管理,提高監管效率。
(二)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專管員要認真貫徹落實《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及市政府批轉市工商局《關於進一步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工作意見》(明政文[2004]132號),加強日常巡查,及時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活動,並適時組織開展取締無照經營專項整治活動,切實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1、專管員要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教育引導無照經營者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積極運用「登記事務助導制」引導幫助其辦理營業執照,對仍不辦照的發出預警通知書,限期辦理營業執照,逾期仍不辦理的立案查處。
2、取締無照經營與熱情服務相結合。工商所要積極改進工作作風,切實提高注冊登記工作效率,認真兌現辦照承諾,為經營者申辦營業執照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務,使無照經營戶能順利辦理營業執照,走上合法經營的軌道。
3、要加強與公安、衛生防疫、文化等部門配合,積極開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活動,對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的危險品行業、娛樂業、飲食業、礦山等,要堅決責令其停止營業,對未取得前置審批手續而又繼續開業的要依法立案查處。
4、對邊遠鄉村和農村季節性經營的。根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規定》和省局下發服務農村經濟發展「十條措施」的規定,可不予辦照,但要列入臨時經營戶管理。
⑷ 涉嫌商標侵權面臨工商執法,貨物被查封,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您好!根據我國商標法第56條第3款的規定,即「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依據該條款,銷售商倘若對所銷售的系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這一事實不知情,且能夠證明商品系由正規、合法渠道取得,並指明商品的提供者,則銷售商無需對自己的銷售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您現在得找證據證明商品是由正規、合法渠道取得,並指明商品的提供者。
祝您好運!
⑸ 全國商標監管執法有什麼好經驗
本來是依法執行工商法規的執法人員,但是現實中卻並不都是這樣,越來越多的執法人員,濫用人民賦予的權力,損壞人民的利益,成了社會主義的蛀蟲。
⑹ 新《商標法》執法實務中哪些疑難問題要明了
新《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是工商行政執法中經常遇到的一種違法行為。此次《商標法》修改從保護善意第三人的角度出發,明確規定工商部門對於無主觀故意且能證明該商品系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銷售商,採取「責令停止銷售」這一特別的處理方式。這就要求基層工商執法人員及時改變傳統思維,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注意收集能夠證明當事人主觀明知的證據。在認定是否明知時,不能僅憑詢問筆錄的口述內容,應結合涉案商品的來源、進銷價格、質量狀況以及銷售者的文化層次、從事該行業的時間等因素綜合判斷。
關於涉案商品「合法取得」的認定,新《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九條列舉了4種情形:「(一)有供貨單位合法簽章的供貨清單和貨款收據且經查證屬實或者供貨單位認可的;(二)有供銷雙方簽訂的進貨合同且經查證已真實履行的;(三)有合法進貨**且**記載事項與涉案商品對應的;(四)其他能二、《商標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適用問題
《立法法》第八十四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在司法審判和行政執法實踐中,「法不溯及既往」「有利於當事人」以及「實體從舊、程序從新」是適用法律時須遵循的基本原則。針對新舊《商標法》適用問題,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執行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標字〔2014〕81號)明確規定:「商標違法行為發生在2014年5月1日以前的,適用修改前的商標法處理;商標違法行為發生在2014年5月1日以前且持續到2014年5月1日以後的,適用修改後的商標法處理。」
針對現實經濟生活中,一些企業惡意傍名牌、搭便車的現象,新《商標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型大小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2〕32號)和《關於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2009〕23號)的規定,結合具體商標執法實務
⑺ 商標侵權行為認定後刑警可以執法嗎
商標侵權是知識產權法院裁定,工商部門執行,和處理刑事案件的刑警無關!
⑻ 目前我國商標、專利執法職責已交由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承擔對嗎
是承擔但我,我是這樣認為的
⑼ 商標專屬權是什麼意思
商標專用權,這是指由法律授予商標權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排他性權利。商標制度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它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不斷發展。雖然據歷史記載,中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商標的國家,但只是一種商標使用的萌芽,是自然經濟社會中出現的帶有商業經濟色彩的貿易行為的產物。
商標專用權
1.及時有效性行政保護相對於司法保護而言,突出的特點是效率高,這已被中外商標專用權人所認可。從受理案件數量來看,行政執法機關的受理量占案件總數的90%左右。特別是在採取處理措施方面,行政執法機關有權責令侵權嫌疑人立即停止其侵權行為,這非常有利於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在案件的處理結果方面,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時間一般均快於司法判決,即使涉及疑難問題,需要向上級行政機關請示,由於同屬於一個系統,效率也很高。 2.手段多樣性行政執法機關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行政執法手段對侵權嫌疑人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如詢問、檢查、調查、責令封存等。行政執法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也體現了多樣性的特點,包括責令立即停止銷售、收繳並銷毀侵權商標標識、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及罰款等。行政執法機關還可以就當事人提出的責令賠償請求作出責令賠償決定。
3.主動靈活性行政機關對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實行「依職權主動保護」與「依投訴被動保護」相結合的原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有權對商標使用人的商標使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侵權嫌疑時,有權採取相應的行政執法措施。
4.分級管理性對商標侵權假冒案件的查處,行政執法機關一般按照其管轄的行政區域范圍進行。商標專用權人或普通消費者發現商標侵權假冒等商標違法行為,一般選擇到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基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或檢舉。作為全國商標主管機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一般不接受商標專用權人的直接投訴,而主要負責對全國商標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的指導、監督、協調。
商標專用權的具體內容
(1)專有使用權。商標所有人對自己的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使用權,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類產品或服務上使用與商標所有人注冊之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標志的權利。
(2)收益權---許可權。商標權人通過將商標許可他人使用而自被許可人獲得對價或報酬的權利,此即學說上的許可權。
(3)處分權
1、轉讓權。商標所有人可以將商標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可以是有償也可以是無償。
2、出資。商標所有人可以用商標進行出資設立公司等企業法人或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
3、質押。商標所有人可以將商標出質,設定權利質權用以擔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債務。
4、拋棄商標權。
a 明示拋棄
商標權人可以向商標局以明示的方式表示放棄商標權,並由商標局予以注銷登記。
b 默示拋棄
注冊商標之所有人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的商標局注銷商標
商標保護期限屆滿,超過寬限期商標所有人沒有申請續期。
⑽ 走行政執法注冊商標要多少錢的過程歷時又比較長
無論是什麼商標,其注冊費用都是商標局統一規定的,每個300元,超過十個類別,每超過一個加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