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建議書審批
① 項目建議書批復是否可代立項
不行,在國務院下達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之前,項目立項程序是這樣的:
項目單位報送項目建議書---發改委批復項目建議書---項目單位再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發改委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至此立項完畢。
在投資體制改革後,為充分放權於市場,大多數省份省略了項目建議書這個層面,現在的立項程序一般是這樣:
項目單位直接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發改委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至此立項完畢。
(1)項目建議書審批擴展閱讀
項目主要內容:
1、生產和經營的規模和范圍;
2、合資經營的年限;
3、合資企業的地址、佔地面積、建築面積(包括新建、改建或擴建);
4、合資企業所需的職工人數,包括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5、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和各方出資比例;
6、投資方式和資金來源;
7、產品的技術性能及銷售方向: 合資企業道口技術性能達到的水平,在國內外所具有競爭能力,產品是內銷售為主還是外銷為主;
8、主要原材料、燃料、動力、交通運輸及協作配套方面的近期和今後要求與已具備的條件; 9.初步的技術、經濟效益分析。
② 立項批復、建議書批復、可行性報告批復有何區別
三者存在遞進關系,如下:
(1)項目建議————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批復專屬
(2)項目建議書批復後:
項目立項申請————立項書————立項批復
(3)立項成功後,進行市場及技術論證,達到產業化要求,則:
編寫可行性報告————批復可行性報告,最後就可以產業化實施了。
③ 項目建議書的審批流程有哪些知道的麻煩說下。
企業申報項目需要制定項目建議書,然後提交到當地發改委,發改委受理項目建議書後,會對項目進行一系列的審核 [九牛金服]整理項目建議書批復的步驟如下。
一、項目名稱
項目建議書審批
二、依據和范圍
《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關於加強和規范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7〕64號)、《重慶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重慶市政府令第161號)、《重慶市關於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的意見》(渝府發〔2004〕108號)、《重慶市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立項環節(試行)》(渝發改法〔2007〕293號)
三、申報材料
1.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或法人籌備組(以下稱項目單位)申請審批項目建議書的請示(原件1份);
2.項目單位自行編制或委託有相應資質的機構編制的項目建議書(原件1份);
3.已落實建設資金來源的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原件備查);
4.項目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原件備查);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辦理流程
1.項目單位向縣行政服務中心發改委窗口提交立項申請及相關資料;
2.窗口初審、受理;
3.按有關規定徵求行政管理部門的專業審查意見;
4.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或轉報。
五、承諾時間
5個工作日(不含徵求行政管理部門意見時間)。材料不符合要求的,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相關部門審查所需時間不計在內)。
④ 建設項目申請報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三者的區別和聯系。批准機關、什麼條件下編制。
1、三者的相同之處:都是項目的前期工作內容。用於項目立項。
2、不同之處:項目申請報告用於競爭性領域非政府投資項目的核准。按照管理名錄,需要(發改委)核準的項目才要求編制項目申請報告。(有些委局---譬如環保局在項目環評時,也要求提供項目申請報告)
項目建議書、項目可研報告都是用於政府投資項目。項目建議書是對擬建項目提出的框架性的總體設想,項目建議書批准後就可以辦理選址用地手續、可研報編制。
項目建議書及可研報告的審批、項目申請報告核准許可權都在發改委。
⑤ 立項批復、建議書批復、可行性報告批復有何區別
三者存在遞復進關系,如下:
(1)項目建制議————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批復
(2)項目建議書批復後:
項目立項申請————立項書————立項批復
(3)立項成功後,進行市場及技術論證,達到產業化要求,則:
編寫可行性報告————批復可行性報告,最後就可以產業化實施了。
⑥ 項目建議書的審批許可權
(一)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限額以上更新改造項目,委託有資格的工程咨詢、設計單位初評後,經省級主管部門初審後,報國家發改委審批;其中特大型項目(總投資4億元以上的交通、能源、原材料項目、2億元以上的其他項目),由國家發改委報國務院審批。
(二)小型基本建設項目、限額以下更新改造項目由國務院主管部門或地方發改委審批。
⑦ 弱弱地問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兩者之間的區別他們是不是不是同一份文件呢
二者並不相同,也不是同一份文件。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與項目建議書的區別如下:
在項目開展前期准備中,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建議書,通常在研究范圍和內容結構上基本相同,但是因為二者研究目的和工作條件不同,所處工作階段的作用和要求不同,故在計算精度上、深度和研究重點要求有所不同。
1、研究的任務不同
機會研究階段的項目建議書是為發現市場投資機會提出項目(立項准備)所作的研究分析,主要是論證項目的必要性和建設條件是否具備;
而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進行全面深入的技術經濟論證,做多方案比較,推薦最佳方案,或者否定改項目並提出充分理由,為最終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2、基礎資料和依據不同
項目建議書基本的依據是國家的長遠規劃、行業及地區規劃、產業政策,與擬建項目有關的自然資源條件和生產布局狀況,項目主管部門的有關批文,初步的市場預測資料;
可行性研究報告除了以批準的項目建議書作為依據外,還有詳細的設計資料和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後掌握的比較翔實確鑿的數據與資料作為依據。
3、上報的研究成果內容不同
機會研究和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研究成果包括:項目建議書,附上市場初步調查報告、建設地點初選報告、初步勘查報告等文件;
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成果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上市場調查報告、廠址選擇報告、地址勘查報告、資源調查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自然災害預測資料等文件。
4、內容繁簡和深淺程度不同
項目建議書只要求一個大概的輪廓,內容概略簡潔,而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詳細深入,分析細致,內容翔實。
5、投資估算的精度要求不同
項目建議書與實際發生的投資額差距較大,誤差允許控制在±20%以內,而可行性研究報告對建設投資和生產成本應該進行分項詳細估算,其誤差應該控制在±10%以內。
(7)項目建議書審批擴展閱讀:
1、項目建議書(又稱項目立項申請書或立項申請報告)由項目籌建單位或項目法人根據國民經濟的發展、國家和地方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生產力布局、國內外市場、所在地的內外部條件,就某一具體新建、擴建項目提出的項目的建議文件,是對擬建項目提出的框架性的總體設想。
它要從宏觀上論述項目設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項目投資的設想變為概略的投資建議。
項目建議書是由項目投資方向其主管部門上報的文件,目前廣泛應用於項目的國家立項審批工作中。它要從宏觀上論述項目設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項目投資的設想變為概略的投資建議。
項目建議書的呈報可以供項目審批機關作出初步決策。它可以減少項目選擇的盲目性,為下一步可行性研究打下基礎 。
2、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從事一種經濟活動(投資)之前,雙方要從經濟、技術、生產、供銷直到社會各種環境、法律等各種因素進行具體調查、研究、分析,確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項目是否可行,估計成功率大小、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程度,為決策者和主管機關審批的上報文件。
可行性研究是確定建設項目前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工作,是在投資決策之前,對擬建項目進行全面技術經濟分析的科學論證。
在投資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對擬建項目有關的自然、社會、經濟、技術等進行調研、分析比較以及預測建成後的社會經濟效益。
在此基礎上,綜合論證項目建設的必要性,財務的盈利性,經濟上的合理性,技術上的先進性和適應性以及建設條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從而為投資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可行性研究報告分為政府審批核准用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融資用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核准用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側重關注項目的社會經濟效益和影響;融資用報告側重關注項目在經濟上是否可行。
具體概括為:政府立項審批,產業扶持,銀行貸款,融資投資、投資建設、境外投資、上市融資、中外合作、股份合作、組建公司、徵用土地、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等各類可行性報告。
網路——可行性研究報告
網路——項目建議書
⑧ 項目建議書的批文應由什麼的上級部門批准
項目建議書的,批准由什麼上級,他單位批準的,就是日由項目管理部門
⑨ 為什麼要項目建議書審批,那些法律規定
沒有法律抄法律規定,請參考一下建議書的表現作用
項目建議書的主要作用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⑴在宏觀上考察擬建項目是否符合國家(或地區或企業)長遠規劃、宏觀經濟政策和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初步說明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初步分析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等建設條件的可能性與具備程度。
⑵對於批准立項的投資項目即可列入項目前期工作計劃,開展可行性研究工作。 ⑶對於涉及利用外資的項目,項目建議書還應從宏觀上論述合資、獨資項目設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在項目批准立項後,項目建設單位方可正式對外開展工作,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
⑩ 項目建議書的審批步驟是什麼
企業申報項目需要制定項目建議書,然後提交到當地發改委,發改委受理項目建議書後,會對項目進行一系列的審核
中哲咨詢整理項目建議書批復的步驟如下。
一、受理
條件:申辦人需提交如下申辦材料
項目立項申請;
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
地形圖(1:2000);
征地協議;
規劃部門意見;
受理標准:申辦人提交的申辦材料齊全、規范、有效;
本崗位負責人:非生產項目屬於投資科;工業、商業、外經外貿、旅遊、鄉鎮項目屬於工貿科;農林水利等農業項目屬於農經科;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按照受理標准查驗申辦材料;
對申辦材料符合受理標準的,即時受理並發給「發改委行政審批項目受理通知單」;對申辦材料不符合受理標準的,告知申辦人意見及理由並發給「發改委行政審批項目補充材料通知單」,按要求補齊材料後,經受理合格並發給「發改委行政審批項目受理通知單」。
時限:1個工作日。
二、審核
標准:同受理標准;
本崗位責任人:相關業務科科長;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按照審核標准進行審核;
對申請材料符合受理標準的,及時上報委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後,轉退受理人員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受理標準的,簽署意見及理由,退受理人員。
時限:2個工作日
三、復審標准:同審核標准
本崗位責任人:相關業務科科長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按復審標准對審核意見進行復審;
同意審核意見的,退受理人員;不同意審核意見的,提出復審意見及理由轉審定人員。
時限:2個工作日
四、審定標准:
同復審標准
本崗位責任人:委主管領導
同意復審意見的,簽署意見後轉受理人員;不同意復審意見的,提出審定意見及理由後,退受理人員。
時限:2個工作日
五、告知
本崗位責任人:相關業務科受理人
工作標准:
1、及時、准確告知申辦人申辦結果;
2、制發的文書完整、正確、有效;
3、歸檔的審批文書材料齊全、規范;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按照工作標准進行告知,制發審批文書並歸檔。
對審定通過的,通知申辦人領取批文。
對不符合審定標準的不予批准,將意見及理由一次告知申辦人。
審批工作結束後,將審批過程中形成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書材料按要求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