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權
Ⅰ 行政權是什麼有什麼用
行政權,是依照法律規定,組織和管理公共事務以及提供公共服務的權力。是國家權力的回組成部分之一。答
通俗點,就是行政部門、也就是國家政府相關部門人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公務員的權利。
和政治權容易弄混。
有些人犯事了,處罰措施里常常有這么一條: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剝奪政治權利(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Ⅱ 行政權 決策權 的區別
行政權包含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
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指的是政府內部的職權配置形式和相互關系。
Ⅲ 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區別
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從他們的定義即可看出區別:
1、立法權:國家制定、修改和廢止法律的權力。
2、行政權:是依照法律規定,組織和管理國內行政、外交等各方面行政事務的權力。
3、司法權: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通過開展依其法定職權和一定程序,由審判的形式將相關法律適用於具體案件的專門化活動而享有的權力。
Ⅳ 行政權的特徵
行政權特徵:
一、執行性:就本質而言,行政權是執行法律、執行權專力機關意志的權力。
二、法律性:行政權由法律設定或認可,其行使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三、強制性:行政權的實施以國家強制力作為最終保障,權力作用對象須服從行政管理,其他國家機關有協助的職責。屬
四、優益性:行政權是執法權,代表公共利益。在行政權行使過程中,權力主體享有特定的優益權,具體體現為職務上的行政優先權和物質上的行使受益權。
Ⅳ 行政權指什麼
行政職權是國家行政權的表現形式,是行政主體實旅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職能。主要包括:回
(1)行政立法答權;(2)行政許可權;(3)行政確認權;(4)行政檢查權;(5)行政獎勵權;(6)行政物質幫助權;(7)行政處罰權;
(8)行政強制執行權;(9)行政合同的簽訂權;(10)行政復議權;
(11)其他行政職權.包括行政指導權、行政裁決權等。行政審判權是法律賦予法院審理與裁判行政案件的權力.屬於國家司法權,不屬於行政職權
Ⅵ 美國總統的行政權指的是什麼
在行政方面,總統有權處理國家事務和聯邦政府的各種工作。他可以發出對聯邦機關有法律約束力的政令,有權選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機關首長(須經參議院認可),以及其他數百名聯邦政府高級官員。總統是美國武裝部隊的總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國民警衛隊為聯邦服務。宣戰權雖屬國會,但在一些情況下總統往往越過國會不宣而戰。在戰爭和緊急情況下,經國會授權,總統還可擁有更大的權力。
在立法方面,總統可以否決國會通過的任何法案,除非兩院中各有2/3多數票推翻他的否決,否則該法案就不能成為法律。總統可以向國會提出各種咨文,包括國情咨文、預算咨文、經濟咨文、特別咨文等,建議他認為必須的立法。這是總統影響立法的一個重要手段。此外,總統還享有委託立法權。據此,總統不僅有權在原有的行政體系內進行某些改組,而且有權設立新機構。
在司法方面,總統有權任命聯邦最高司法官員。他可提名任命聯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內,但須獲得參議院的認可。總統還可以對任何被判處破壞聯邦法律的人(被彈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條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務方面,總統是負責處理對外關系的主要官員。他任命駐外大使、公使和領事(須經參議院認可),接見外國大使及公務人員。總統有權與外國締結條約,但須經參議院2/3多數票的批准;而總統與外國簽訂的一切行政協定,卻不需經參議院的同意。所以,總統往往以簽定行政協定來代替締結條約。
Ⅶ 行政與行政權的關系論述
都是體現在行政管理、行政執法、行政履行(履行職責)中的應作為、可作為、必作為、限作為的行政作為關系。
行政職權是指國家行政權的轉化形式,是依法定位到具體行政主體身上的國家行政權,是各行政主體實施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資格及其權能。
行政職責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國家賦予的行政職權,實施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過程中,所必須承擔的法定義務。
行政許可權是指法律規定的行政主體行使職權所不能逾越的范圍或界限。換言之,行政許可權就是行政職權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