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職稱
① 我是一名普通員工,我的行政職務和職稱應該填什麼
你在您所在單位的職務,你名片寫的什麼就寫什麼吧,
職稱,有的就寫沒有就填無就可以。
② 事業單位行政人員(醫院行政人員,事業編制)應該考什麼職稱
學習行政管理在醫院從事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考醫院管理系列(即研究實習員、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也可以申報圖書檔案系列(即助理館員、館員、副研究館員、研究館員),如果在黨群系統還可以申報政工系列(即助理政工師、政工師、高級政工師、研究員級政工師)等。
醫院是事業單位,工資主要根據職稱確定,不同系列職稱具體要求不完全一樣,除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外,一般需要任職年限、職稱外語、職稱計算機、論文等基本條件。應根據崗位特點和個人基本條件,提前謀劃,積極准備。
(2)行政職稱擴展閱讀:
醫院事業編制是指醫院作為國家衛生單位被列入事業單位,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或自取自收。醫院的正式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其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由國家事業費開支及單位收入組成。工作人員的工作范圍及收入分配均按崗位等級決定。
技術崗位等級
高級崗位
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具備較長工作年限、較多工作經驗及較高業務水平的工作人員。一般負責主管和引導相關專科的臨床工作、科研等。
中級崗位
主治醫師:本科畢業5年以上尚未獲得副主任醫師的工作人員,具備一定工作經驗和業務水平,能主導本專科基本工作,並能培訓和指導下級醫師。
初級崗位
住院醫師:醫學本科畢業1年至5年以內的工作人員。
③ 醫院行政職稱
1、政工職稱系列是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才能申報的,專職兼職都可以。比如黨務、共青團、工會、武裝部、人事部門的教育培訓崗位等可以申報。如果不是從事這方面的工作,是不能申報的。
2、政工系列職稱是評的,不是考的。基本要求是學歷和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年限。
3、如果你是從事人事工作的,經濟師職稱里還有人力資源專業可以考。
④ 專業技術職稱與行政職務的對應級別是什麼
1、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職務工資按正處層次的職務工資高一檔確定,級別工資按正處層次對應的級別確定。
2、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比照正處層次或副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中: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3年及以上且工作年限28年以上的可比照正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副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3、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原則上比照正科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5年及以上且工作年限28年及以上的可比照副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正科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4、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原則上比照副科層次或科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年限3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大專學歷工作年限4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中專及以下學歷工作年限6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可比照副科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科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5、員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原則上比照科員層次或辦事員層次核定工資。其中:大專學歷見習期滿、中專及以下學歷工作年限3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的可比照科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辦事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⑤ 公務員有哪些職稱級別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曾經規定,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為十五級。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分別是: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
(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三級至二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四級至三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五級至四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七級至五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八級至六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十級至七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十一級至八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十二級至九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十三級至九級;
(十一)科員:十四級至九級;
(十二)辦事員:十五級至十級。
(5)行政職稱擴展閱讀
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1、中央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級;
2、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書記:二至三級;
3、中央各部部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書記,中紀委副書記:三至四級;
4、中央各部副部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副書記、常委,中紀委常委,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書記:四至五級;
5、中央各部局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各部部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書記,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副書記,巡視員:五至七級;
6、中央各部副局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各部副部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副書記,地、盟(市、州、直轄市的區)委委員(常委),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紀委書記,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7、處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各部部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書記,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紀委副書記,調研員:七至十級;
8、副處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各部副部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副書記、常委,地、盟(市、州、直轄市的區)紀委委員(常委),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書記,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9、科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各部部長,鄉(鎮)黨委書記,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副書記,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10、副科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各部副部長,鄉(鎮)黨委副書記,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常委,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11、科員:九至十四級;
12、辦事員:十至十五級。另外,各級黨的機關中與上述職務相對應的其他職務,也適用上述規定。
⑥ 行政後勤評什麼職稱
只要是全國統考的證書都是認可的。問題是要看你們單位具體的人事制度。很多單位都要求必須考取和自己崗位相關的職稱才可以聘任。比如你是干會計的,你就只能考會計職稱。所以具體還得咨詢你們單位的人事
⑦ 辦公室人員可以評什麼類別的職稱
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
依據《職稱評審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職稱評審是按照評審標准和程序,對專業技術人才品德、能力、業績的評議和認定。職稱評審結果是專業技術人才聘用、考核、晉升等的重要依據。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稱用人單位)以及自由職業者開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適用本規定。
職稱評審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科學公正評價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道德、創新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職稱評審統籌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職稱評審綜合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7)行政職稱擴展閱讀:
職稱評審的相關要求規定:
1、國務院各部門、中央企業、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等組建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由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備案。
2、各地區組建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備案;其他用人單位組建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按照職稱評審管理許可權由省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備案。
3、申請組建中級、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的條件以及核准備案的具體辦法,按照職稱評審管理許可權由國務院各部門、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及具有職稱評審權的用人單位制定。
⑧ 機關事業單位中級職稱的相當行政什麼級別
機關是不認職稱的。一些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和職稱掛鉤。在這些單位,中級職稱屬於專業技術8-10級。首次聘任為中級職稱為10級,之後按單位規定最多晉級到8級。10級的待遇相當於正科和副科之間
⑨ 中國幹部級別職稱有哪些
中國幹部級別職稱有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八條,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九條,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9)行政職稱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條,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一條,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
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互相轉任、兼任;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領導職務、職級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領導職務、職級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五條,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應當具備擬任職務所要求的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職經歷等方面的條件和資格。公務員領導職務應當逐級晉升。特別優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規定破格或者越級晉升。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六條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動議;
(二)民主推薦;
(三)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
(四)按照管理許可權討論決定;
(五)履行任職手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七條,廳局級正職以下領導職務出現空缺且本機關沒有合適人選的,可以通過適當方式面向社會選拔任職人選。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八條,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任職前公示制度和任職試用期制度。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九條,公務員職級應當逐級晉升,根據個人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任職資歷,參考民主推薦或者民主測評結果確定人選,經公示後,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條,務員的職務、職級實行能上能下。對不適宜或者不勝任現任職務、職級的,應當進行調整。公務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照規定程序降低一個職務或者職級層次任職。
⑩ 行政機關公務員能否評職稱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范圍嚴格限定在企業、事業單位。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不得開展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也不得自行評定所謂的本系統或本單位內部有效的專業技術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