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審批
『壹』 想請教哈,成立期貨交易所的流程,需要哪些部門審批通過呀
中國證監局
『貳』 現貨交易所代理是否需要金融監管部門審批
上下級關系,現貨交易所下面是會員機構,會員機構下面是代理商!
『叄』 文化產權交易所要哪些部門審批
首先,要金融辦審批並備案,然後去工商申請營業執照,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和對公賬戶。公司規章制度。現在好像有關投資公司或者說和金融有關的暫停辦理了。望採納
『肆』 中國有哪些國家審批的大型合法商品交易平台
現貨正規的只有一家,上海黃金交易所,其餘的都是地方審批國家不同意,鑽了空子的交易所,說白了就是坑你沒商量
『伍』 建立知識產權交易所需要國家部門審批嗎
首先你企業需要注冊,經營范圍需要工商審批。
但是你應該需要建立的是一個知識產權交易的中介機構,這個應該不需要國家級別的審批。
『陸』 幾個月同意發行上市審核意見
同意發行上市審核意見一般3個月到半年。
擴展閱讀~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
第十四條(受理與補正)本所收到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對文件進行核對,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告知發行人及其保薦人,並在本所網站公示。
發行上市申請文件與中國證監會及本所規定的文件目錄不相符、文檔名稱與文檔內容不符、文檔格式不符合本所要求、簽章不完整或者不清晰、文檔無法打開或者存在本所認定的其他不符合規定的情形的,發行人應當予以補正,補正時限最長不超過三十日。
發行人補正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本所收到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時間以發行人最終提交補正文件的時間為准。
本所按照收到發行人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先後順序予以受理。
第三十六條(首輪問詢)對股票首次發行上市申請,本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自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通過保薦人向發行人提出首輪審核問詢。
第三十八條(多輪問詢)首輪審核問詢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收到發行人回復後十個工作日內可以繼續提出審核問詢:
(一)首輪審核問詢後,發現新的需要問詢事項;
(二)發行人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的回復未能有針對性地回答本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提出的審核問詢,或者本所就其回復需要繼續審核問詢;
(三)發行人的信息披露仍未滿足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規定的要求;
(四)本所認為需要繼續審核問詢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審核時限)申請股票首次發行上市的,本所自受理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出具同意發行上市的審核意見或者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的決定,但發行人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回復本所審核問詢的時間不計算在內。發行人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回復本所審核問詢的時間總計不超過三個月。
『柒』 交易市場由哪個部門審批監管
股票交易市場主要分為股票交易所(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目前在中國內地,股票交易所主要由證監會監管,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或北交所);場外交易市場主要由地方政府金融辦監管,包括各級地方性股權交易中心(俗稱四板)。以下重點說明股票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市場的區別和聯系:
一、股票交易所
股票交易市場習慣稱之為證券交易所,又稱二級市場,是指對已發行的股票進行買賣、轉讓和流通的市場。
股票流通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股票按時價進行轉讓、買賣和流通的市場,包括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部分。由於它是建立在發行市場基礎上的,因此又稱作二級市場。
相比而言,股票流通市場的結構和交易活動比發行市場更為復雜,其作用和影響也更大。
1、股票流通市場的功能
股票流通市場包含了股票流通的一切活動。股票流通市場的存在和發展為股票發行者創造了有利的籌資環境,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計劃和市場變動情況,隨時買賣股票。由於解除了投資者的後顧之憂,它們可以放心地參加股票發行市場的認購活動,有利於公司籌措長期資金、股票流通的順暢也為股票發行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對於投資者來說,通過股票流通市場的活動,可以使長期投資短期化,在股票和現金之間隨時轉換,增強了股票的流動性和安全性。股票流通市場上的價格是反映經濟動向的晴雨表,它能靈敏地反映出資金供求狀況、市場供求,行業前景和政治形勢的變化,是進行經濟預測和分析的重要指標,對於企業來說,股權的轉移和股票行市的漲落是其經營狀況的指示器,還能為企業及時提供大量信息,有助於它們的經營決策和改善經營管理。可見,股票流通市場具有重要的作用。
2、股票交易方式
轉讓股票進行買賣的方法和形式稱為交易方式,它是股票流通交易的基本環節。現代股票流通市場的買賣交易方式種類繁多,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2)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3)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貸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3、股票流通市場的構成
流通市場的構成要素主要有:
(1)股票持有人,在此為賣方;
(2)投資者,在此為買方;
(3)為股票交易提供流通、轉讓便利條件的信用中介操作機構,如證券公司或股票交易所。
交易所市場是股票流通市場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交易所會員、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人在證券市場內集中買賣上市股票的場所,是二級市場的主體。具體說,它具有固定的交易所和固定的交易時間。接受和辦理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股票上市買賣,使原股票持有人和投資者有機會在市場上通過經紀人進行自由買賣、成交、結算和交割。
證券公司也是二級市場上重要的金融中介機構之一,其最重要的職能是為投資者買賣股票等證券,並提供為客戶保存證券、為客戶融資融券、提供證券投資信息等業務服務。
場外市場又稱店頭市場或櫃台市場。它與交易所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證券交易市場體系。場外交易市場實際上是由千萬家證券商行組成的抽象的證券買賣市場。在場外市場易市場內,每個證券商行大都同時具有經紀人和自營商雙重身份,隨時與買賣證券的投資者通過直接接觸或電話、電報等方式迅速達成交易。
作為自營商,證券商具有創造市場的功能。證券商往往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幾個交易對象。作為經紀證券商,證券商替顧客與某證券的交易商行進行交易。在這里,證券商只是顧客的代理人,他不承擔任何風險,只收少量的手續費作為補償。
4、股票流通市場的參與者
(1)場內交易的直接參與者必須是交易所的會員。他們可以是經紀人或專業經紀人,也可以是證券商。
(2)股票的買賣雙方又是場內交易的實際參與者。交易的參與者主要有三類:①證券商,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發行和買賣的商號。②股票出售者,即出於各種原因把所持有的股票轉讓出去的人。③股票購入者,即願意買入他人持有的二手股票的人。
二、場外交易市場
場外交易市場與股票交易所的主要不同點是:
第一,它的買賣價格是證券商人之間通過直接協商決定的,而股票交易所的證券價格則是公開拍賣的結果;
第二,它的證券交易不是在固定的場所和固定的時間內進行,而是主要通過電話成交。在股票交易所內僅買賣已上市的股票,而在場外交易市場則不僅買賣已上市的股票,同樣也買賣未上市的股票。
場外交易市場在證券流通市場的地位,並不是在所有的國家都一樣,場外交易市場在美國比在任何國家都發達。其主要原因是,美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對證券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要求非常高,一般的中小企業無法達到。這樣,許多企業的證券不可能甚至不願意在交易所掛牌流通,它們的股票往往依靠場外交易市場,所以比其他國家的都要發達得多。歐洲國家,如英國,則有所不同,其場外交易市場遠不如美國場外交易市場那樣發達。原因很簡單,就是交易所非常發達,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不僅包括所有上市的股票,也包括許多非上市的中小企業的股票。投資者如果想買賣某些公司發行的、沒有在股票交易所登記上市的股票,可以委託證券商人進行。他們通過電腦、電話網或電報網直接聯系完成交易。在場外交易市場買賣股票有時需付傭金,有時只付凈價。
場外交易市場的股票通常有兩種價格:
(1)公司賣給證券公司的批發價格;
(2)證券公司賣給客戶的零售價格。在這種市場上,股票的批發和零售價格的差價不大,但當市場平淡時,差價就要大一些,一般來說,這種差額不得超過買賣金額的5%。
概括而言,場外交易市場具有三個特點:
(1)交易品種多,上市不上市的股票都可在此進行交易;
(2)是相對的市場,不掛牌,自由協商的價格;
(3)是抽象的市場,沒有固定的場所和時間。
第三市場是指在櫃台市場上從事已在交易所掛牌直市的證券交易。這一部分交易原屬於櫃台市場范圍,近年來由於交易量增大,其地位日益提高,以至許多人都認為它實際上已變成獨立的市場。第三市場是60年代才開創的一種證券交易市場,是為了適應大額投資者的需要發展起來的。一方面,機構投資家買賣證券的數量往往以千萬計,如果將這些證券的買賣由交易所的經紀人代理,這些機構投資家就必須按交易所的規定支付相當數量的標准傭金。機構投資家為了減低投資的費用,於是便把目光逐漸轉向了交易所以外的櫃台市場。另一方面,一些非交易所會員的證券商為了招攬業務,賺取較大利潤,常以較低廉的費用吸引機構投資家,在櫃台市場大量買賣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證券。正是由於這兩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才使第三市場得到充分的發展。第三市場的交易價格,原則上是以交易所的收盤價為准。第三市場並無固定交易場所,場外交易商收取的傭金是通過磋商來確定的,因而使同樣的股票在第三市場交易比在股票交易所交易的傭金要便宜一半,所以第三市場一度發展迅速。直到1975年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取消固定傭金比率,交易所會員自行決定傭金,投資者可選擇傭金低的證券公司來進行股票交易,第三市場的發展便有所減緩。
第三市場交易屬於場外市場交易,但它與其他場外市場的主要區別在於第三市場的交易對象是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而場外交易市場主要從事上市的股票在交易所以外的交易。
第四市場是投資者直接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上,證券交易由賣雙方直接協商辦理,不用通過任何中介機構。同第三市場一樣,第四市場也是適應機構投資家的需要而產生的,當前第四市場的發展仍外於萌芽狀態。
由於機構投資者進行的股票交易一般都是大數量的,為了保密,不致因大筆交易而影響價格,也為了節省經紀人的手續費,一些大企業、大公司在進行大宗股票交易時,就通過電子計算機網路,直接進行交易。
第四市場的交易程序是:用電子計算機將各大公司股票的買進或賣出價格輸入儲存系統,機構交易雙方通過租賃的電話與機構網路的中央主機聯系,當任何會員將擬買進或賣出的委託儲存在計算機記錄上以後,在委託有效期間,如有其他會員的賣出或買進的委託與之相匹配,交易即可成交,並由主機立即發出成交證實,在交易雙方的終端上顯示並列印出來。由於第四市場的保密性及其節省性等優點,對第三市場及證券交易所來說,它是一個頗具競爭性和市場。
『捌』 設立期貨交易所經過哪個部門審批
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是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機構。
它和證監會有隸屬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489號
第四條 期貨交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期貨交易所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交易場所進行。
『玖』 上市公司年報 是董事會審批後批露的還是股東大會是否還要交易所審批後才批露
索 引 號:40000895X/2010-07830 分類: 上市公司相關規定 ; 證監會公告
發布機構: 證監會 發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名稱: 證監會公告[2010]37號
文號: 證監會公告[2010]37號 主 題 詞:
證監會公告[2010]37號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10〕37號
為增強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維護資本市場的 「三公」原則,各上市公司和相關會計師事務所應嚴格遵照本公告的要求,切實做好2010年年報編制、披露和審計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上市公司應嚴格遵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號 — 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7年修訂)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30號 — 創業板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以下統稱《年報准則》)以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 — 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2010年修訂)等信息披露規范要求,做好2010年年報披露工作。
上市公司應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嚴格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我會有關規范問答及其他涉及財務報告的規定,編制2010年年度財務報表,真實、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在上市公司年報審計過程中,應當嚴格執行《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准則》的規定,加強內部質量控制,進一步強化風險導向審計理念,對經審計的上市公司年報披露的財務報告信息質量提供合理保證。
二、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切實提高規范運作水平,確保信息披露質量
(一)健全並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上市公司董事會對公司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運行負全面責任。上市公司應當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關要求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做好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提高公司風險防範能力和規范運作水平。
上市公司應在年報「公司治理結構」部分披露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運行情況。上市公司應披露建立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依據,本年內發現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體情況,包括缺陷發生的時間、對缺陷的具體描述、缺陷對財務報告的潛在影響,已實施或擬實施的整改措施、整改時間表、整改責任人及整改效果。鼓勵上市公司披露董事會出具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和注冊會計師出具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上市公司應在年報「董事會報告」部分披露董事會對於內部控制責任的聲明。聘請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進行審計的公司,如果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與公司的自我評價意見不一致的,公司應解釋原因。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為確保2011年順利實施《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應在年報「董事會報告」部分披露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出具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上市公司,應在年報「監事會報告」部分說明監事會已經審閱了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以及對董事會自我評價報告是否有異議。
(二)解決同業競爭,減少關聯交易,增強上市公司獨立性
上市公司應在年報「公司治理結構」部分披露是否因部分改制等原因存在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問題,如存在,應披露相應的解決措施、工作進度及後續工作計劃。
上市公司應積極通過並購重組、定向增發等多種方式實現整體上市,從根本上解決由於部分改制上市等事項遺留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問題,增強上市公司的獨立性,推動行業整合和產業升級。確實不能減少的關聯交易,上市公司應嚴格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明確獨立董事事前審查義務以及事後責任追究機制,提高關聯交易運作的規范性。
(三)加強規范關聯方資金往來,嚴禁違規佔用資金行為
上市公司應在年報「重大事項」部分如實披露關聯交易及關聯債務往來情況,明確披露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和依據。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的,如報告期內發生新增資金佔用,應詳細披露資金佔用的原因和責任人,如報告期內未完成清欠工作,應披露未完成清欠工作的具體原因、董事會提出的責任追究方案、已採取的清欠措施、預計完成清欠的時間等。
上市公司應加強資金風險管理,完善重大資金往來的控制制度及盡責問責機制,規范關聯方資金往來,明確關聯方經營性資金往來的結算期限,防止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通過違規資金佔用侵佔上市公司利益。禁止以「期間佔用、期末償還」或「小金額、多批次」等佔用形式規避內部決策程序的行為,堅決杜絕通過關聯方非關聯化方式隱匿實際佔用方的惡意違規行為。上市公司如根據公司制度將資金存放在集團財務公司的,應建立健全資金安全保障措施,嚴格執行相關決策程序,做好相關信息的披露。
(四)嚴格執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禁止內幕交易
上市公司應加大信息保密措施,防止信息外泄,維護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則,降低引發內幕交易的風險。上市公司應進一步健全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規范重大信息的內部流轉程序,強化敏感信息內部排查、歸集、傳遞、披露機制,落實信息披露的歸口管理責任,制定涉及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信息問詢、管理、披露制度,防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在影響公司股價重大敏感事項發生前買賣公司股份的行為。
上市公司應在年報「董事會報告」部分披露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本年度公司自查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影響公司股價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內幕信息買賣公司股份的情況,以及監管部門的查處和整改情況。
(五)面臨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做好風險防範工作,充分披露暫停上市和退市風險,維護社會穩定
年報披露後面臨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應當在年報「重大事項」部分充分披露導致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原因以及公司採取的消除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情形的措施。面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應同時披露終止上市後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詳細安排和計劃,維護社會穩定。
(六)深化公司治理專項活動,促進「三會」有效制衡
上市公司應鞏固近年來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成果,進一步強化規范運作意識,充分發揮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大會在治理機制中的作用。新上市公司應盡快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制定年報重大差錯責任追究制度等相關制度。
上市公司應當按照《年報准則》的要求披露公司治理情況,在年報「公司治理結構」部分披露是否存在尚未解決的治理問題,如存在,應披露整改計劃及整改進度。
(七)增強社會責任感,依法披露環境信息
上市公司作為資源利用、節能減排的重要主體,應增強社會責任感,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環境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積極履行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同時應加大環境信息公開力度,滿足廣大投資人的環境知情權。
『拾』 證券交易所審核信息披露內容是形式審核還是實質審核
信息披露的主要途徑和方式: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體主要是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一些專業報刊,如《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中國改革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證券市場周刊——(紅藍)》等證券類報刊。 1999 年起,上市公司的定期報告全文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和巨潮資訊網發布。當前,上市公司的臨時報告也可以在這兩個網站找到。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指定報刊和網站,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公告審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實行事後審核,對臨時報告實行事前審核。
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充足度是形成股票市場有效性的必要和充分條件,這種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充足度不僅是對上市公司的客觀要求,更是對市場監管的客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