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行政執法 » 執法現場

執法現場

發布時間: 2020-11-23 05:14:55

A. 假如行政執法人員在現場執法,當事人用手機拍攝該怎麼說

如果有人在執行法律的時候,別人拿手機拍攝,那麼這個情況其實可以直接要求對方把拍攝的東西刪除,而且馬上停止拍攝,這是合理的要求。

B. 行政執法在什麼情況下執行現場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33條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34條的規定,當場處罰程序主要適用於以下兩種情況:
1、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罰款的,或者罰款數額超過五十元,被處罰人沒有異議的,可以由公安人員當場處罰。

C. 派出所民警出警到現場執法需要開執法記錄儀嗎國家法律對警察佩戴執法記錄儀是怎麼規定的!!!!求解

派出所民警出警到現場執法需要開執法記錄儀。根據《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第四條 對於以下現場執法活動,公安機關應當進行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

(一)接受群眾報警或者110指令後處警;

(二)當場盤問、檢查;

(三)對日常工作中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違法犯罪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等進行現場處置、當場處罰;

(四)辦理行政、刑事案件進行現場勘驗、檢查、搜查、扣押、辨認、扣留;

(五)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領域的排除妨害、恢復原狀和強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等行政強制執行;

(六)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

地方公安機關和各警種可以根據本地區、本警種實際情況,確定其他進行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的情形。

(3)執法現場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第七條 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應當重點攝錄以下內容:

(一)執法現場環境;

(二)違法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侵害人和證人等現場人員的體貌特徵和言行舉止;

(三)重要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徵,以及其他可以證明違法犯罪行為的證據;

(四)執法人員現場開具、送達法律文書和對有關人員、財物採取措施情況;

(五)其他應當記錄的重要內容。

第八條 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過程中,因設備故障、損壞,天氣情況惡劣或者電量、存儲空間不足等客觀原因而中止記錄的,重新開始記錄時應當對中斷原因進行語音說明。確實無法繼續記錄的,應當立即向所屬部門負責人報告,並在事後書面說明情況。

D. 執法現場公民有沒有權力觀看執法者的證件

現場執法,當事人有權看執法者的證件。
對於執法者來說,沒有權利和義務給旁觀者提供證件看。

E. 交警現場執法的概念 大神些 求幫助

一、現場執法指交通民警通過檢查,如酒後駕車或者無證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現場查扣或者查獲的,並且開具了罰單,現場處理的;非現場執法就是電子警察通過拍攝你當時的違規狀態比如闖紅燈,逆行等,通過視頻照片的記載記錄你的違法狀態。
二、現場違法和非現場違法都是違法行為,但處罰程序有些不同。
現場違章
1、5天內到當地繳費,處罰單有寫,一般是銀行繳費。帶處罰單和現金就行了;
2、10天內可以到異地郵政代繳,超過10天沒去繳費就麻煩了,要到處罰當地繳費,或者郵寄給當地的朋友幫忙繳;
3、超過15天沒交就會有滯納金,每天3%,總額不超過本金(就是處罰金額)。
非現場違章:
1、如果當地交警郵寄了處罰單給你,就去郵政代繳;
2、如果沒收到處罰單,網上查到違章信息的,不用理他,年審的時候一起交。沒滯納金的,放心。

F. 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工作規范

公安部關於印發《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的通知
公通字〔2016〕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 [1]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的關於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的要求,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現印發給你們。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對於規范公安機關現場執法活動、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意義,切實落實有關工作要求,充分配備相關儀器設備,加強對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使用管理,進一步提高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和執法安全水平。
各地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部。
公 安 部
2016年6月14日
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范公安機關現場執法活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是指公安機關利用現場執法記錄設備對現場執法活動進行全過程視音頻同步記錄,並對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進行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
第三條 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配備單警執法記錄儀等現場執法記錄設備和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自動傳輸、存儲、管理等設備。
第四條 對於以下現場執法活動,公安機關應當進行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
(一)接受群眾報警或者110指令後處警;
(二)當場盤問、檢查;
(三)對日常工作中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違法犯罪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等進行現場處置、當場處罰;
(四)辦理行政、刑事案件進行現場勘驗、檢查、搜查、扣押、辨認、扣留;
(五)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領域的排除妨害、恢復原狀和強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等行政強制執行;
(六)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
地方公安機關和各警種可以根據本地區、本警種實際情況,確定其他進行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的情形。
第五條 公安機關執法辦案部門負責本部門開展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以及有關設備、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使用管理工作;警務督察部門負責對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活動進行督察;法制部門負責對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的范圍和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管理、使用進行指導和監督;警務保障部門負責現場執法記錄設備的配備、維護升級和使用培訓;科信部門負責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相關技術標準的制定。
第二章 記 錄
第六條 開展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時,應當對執法過程進行全程不間斷記錄,自到達現場開展執法活動時開始,至執法活動結束時停止;從現場帶回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記錄至將違法犯罪嫌疑人帶入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辦案區時停止。
第七條 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應當重點攝錄以下內容:
(一)執法現場環境;
(二)違法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侵害人和證人等現場人員的體貌特徵和言行舉止;
(三)重要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徵,以及其他可以證明違法犯罪行為的證據;
(四)執法人員現場開具、送達法律文書和對有關人員、財物採取措施情況;
(五)其他應當記錄的重要內容。
第八條 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過程中,因設備故障、損壞,天氣情況惡劣或者電量、存儲空間不足等客觀原因而中止記錄的,重新開始記錄時應當對中斷原因進行語音說明。確實無法繼續記錄的,應當立即向所屬部門負責人報告,並在事後書面說明情況。
第三章 管 理
第九條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現場執法記錄設備和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管理制度。執法辦案部門應當指定專門人員作為管理員,負責管理設備、資料。
第十條 公安機關執法辦案部門應當對現場執法記錄設備進行統一存放、分類管理。民警應當在開展執法活動前領取現場執法記錄設備,並對電量、存儲空間、日期時間設定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設備故障、損壞的,應當及時報告管理員。
對現場執法記錄設備應當妥善保管、定期維護。
第十一條 民警應當在當天執法活動結束後,將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導出保存。連續工作、異地執法辦案或者在偏遠、交通不便地區執法辦案,確實無法及時移交資料的,應當在返回單位後二十四小時內移交。
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依託警綜平台建立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管理系統,對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和分案分類存儲,並與執法辦案、110接處警等系統關聯共享。
第十三條 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保存期限原則上應當不少於六個月。
對於記錄以下情形的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應當永久保存:
(一)作為行政、刑事案件證據使用的;
(二)當事人或者現場其他人員有阻礙執法、妨害公務行為的;
(三)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的;
(四)其他重大、疑難、復雜的警情。
第十四條 對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應當綜合考慮部門職責、崗位性質、工作職權等因素,嚴格限定使用許可權。
因工作需要,超出本人許可權調閱、復制本部門採集的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應當經部門負責人批准;調閱、復制其他部門採集的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應當經採集資料的部門負責人批准。
紀委、警務督察、法制、信訪等部門因案件審核、執法監督、核查信訪投訴等工作需要,可以要求採集資料的部門提供有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
因對社會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需要向公安機關以外的部門提供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對於內容復雜、敏感,易引發社會爭議的,應當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將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按照視聽資料審查與認定的有關要求,製作文字說明材料,註明製作人、提取人、提取時間等信息,並將其復制為光碟後附卷。
第十六條 調閱、復制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應當由管理員統一辦理。管理員應當詳細登記調閱人、復制人、審批人、時間、事由等事項。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剪接、刪改原始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對外提供或者通過互聯網及其他傳播渠道發布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
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予以保密。
第四章 監督與責任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應當對以下工作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按一定比例對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進行抽查,並納入執法質量考評:
(一)對規定事項是否進行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
(二)對執法過程是否進行全程不間斷記錄;
(三)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移交、管理、使用情況。
現場執法記錄設備的配備、維護、管理情況,以及對民警使用現場執法記錄設備的培訓、檢查、考核情況,應當記入單位或者民警執法檔案。
第十九條 對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一)對應當進行現場記錄的執法活動未予記錄,影響案事件處理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響的;
(二)剪接、刪改、損毀、丟失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
(三)擅自對外提供或者公開發布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各地公安機關和各警種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並報上一級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部門備案。

G. 派出所民警出警到現場執法需要開執法記錄儀嗎,國家法律對警察佩戴執法記錄儀是怎麼規定的

要開執法記錄儀。

1、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充分認識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對於規范公安機關現場執法活動。

2、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意義,切實落實有關工作要求,充分配備相關儀器設備,加強對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使用管理,進一步提高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和執法安全水平。

3、執法記錄儀又稱警用執法記錄儀或現場執法記錄儀。集數碼攝像、數碼照相、對講送話器功能於一身,能夠對執法過程中進行動態、靜態的現場情況數字化記錄,便於公安幹警在各種環境中執法使用。

4、同時可進行4G無線視頻傳輸的智能執法記錄儀的應用場景更加防範,公檢法領域、各種室內外檢測場所等需要實時溝通的場景。

(7)執法現場擴展閱讀:

根據《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的規定:

1、第四條 對於以下現場執法活動,公安機關應當進行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

(1)接受群眾報警或者110指令後處警。

(2)當場盤問、檢查。

(3)對日常工作中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違法犯罪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等進行現場處置、當場處罰。

(4)辦理行政、刑事案件進行現場勘驗、檢查、搜查、扣押、辨認、扣留。

(5)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領域的排除妨害、恢復原狀和強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等行政強制執行。

(6)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

《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網路

H. 現場執法六必錄是什麼對現場執法的意義大嗎

《現場執法六必錄》是一款系統平台軟體,是《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專管理系統》的簡稱屬。是由河北諾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科技大學諾思音視頻研究所於2016年2月28日研發完成,並於2016年7月8日獲得國家版權局著作權證書。
該《現場執法六必錄》軟體旨在進一步加強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范執法人員現場執法活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利用現場執法記錄設備對公安機關六個類別的現場執法活動進行全過程視音頻同步記錄,並對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進行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
從技術手段上,規范了民警執法程序,提高了執法監督的力度,創造性的增強了民警執法效率,科學性的提升了現場執法警力,權威性的加強了執法機關領導對基層執法者督察的時效,極大提升了群眾對執法者的公信度,改善了執法環境。

I. 執法人員在現場執法時的主要行為規范有哪些

關於執法人員在現場執法時的主要行為規范,河北冀港律師事務所李增亮律師回復如下:
一、表明執法身份。即通常所說的「亮證」處罰。了解執法人員的執法身份,是當事人應有的權利;當其對當事人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必須向當事人出示其合法的執法證件,表明其執法身份。執法證件中,應當載明其所代表的行政機關的名稱及該執法人員所任職務等內容。
二、填寫並交付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機關出具的、載明該行政機關對當事人依法給予的行政處罰的有關內容的法律文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被處罰人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法律上的依據。得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也是當事人應有的權利。
三、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所必須載明的事項。包括: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的名稱。執法人員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四、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必須依法向其所在的行政機關備案。執法人員是代表其所在的行政機關履行行政管理職權的,行政機關對其工作人員負有監督的職責。


附: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填寫說明
(一)寫明被處罰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違法事實:簡易程序要求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因此應寫明經查證屬實的違法事實的具體情況。有多種違法行為的,應分類填寫。
(三)違法依據:寫明違反法律的具體條款。一般是禁止性或義務性條款。
(四)處罰依據:要求寫明法律名稱和具體條款,一般是法律責任條款,沒有相應法律責任條款的不得處罰。
(五)處罰內容: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當場處罰只能做出警告、對公民處50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1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數額應當用中文大寫表述。
(六)罰沒款的收繳: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的情況有:依照簡易程序當場處罰的案件,處20元以下罰款或雖然超過20元,但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