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權
我國的憲法和法律將行政立法權賦予特定的行政機關,即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委、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擁有行政立法權。此外,經權力機關特別授權,某些經濟特區的市人民政府也擁有行政立法權。(深圳、廈門、汕頭、珠海市等) 。
2. 哪些主體有行政立法權
您好,立法主體是指有權制定、認可、修改、廢除法律的國家機關。包括專門行使立法權或主要行使立法權的立法機關,也包括制定憲法的制憲機關,還包括制定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國家機關以及制定地方法規的地方國家機關。
行政立法主體,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權,可以制定行政法規或行政規章的國家行政機關。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行政立法主體包括國務院,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國務院直屬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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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區別
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從他們的定義即可看出區別:
1、立法權:國家制定、修改和廢止法律的權力。
2、行政權:是依照法律規定,組織和管理國內行政、外交等各方面行政事務的權力。
3、司法權: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通過開展依其法定職權和一定程序,由審判的形式將相關法律適用於具體案件的專門化活動而享有的權力。
4. 行政立法主體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權,可以制定行政法或行政規章的是
行政法規的復制定主體是國務制院,行政法規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授權制定、行政法規必須經過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規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規一般以條例、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等形式作成。發布行政法規需要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它的效力次於法律、高於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
5. 我國享有行政立法權的行政機關有哪些
1、國務院及其各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
2、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3、經權力機關特別授權,某些經濟特區的市人民政府也擁有行政立法權。
6. 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的區別有哪些
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從他們的定義即可看出區別:
1、立法權:回國家制定、修改和廢止答法律的權力。
2、行政權:是依照法律規定,組織和管理國內行政、外交等各方面行政事務的權力。
3、司法權: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通過開展依其法定職權和一定程序,由審判的形式將相關法律適用於具體案件的專門化活動而享有的權力。
7. 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三者的具體解釋
三權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稱三權分治,是西方民主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則,三權分立制度就是國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別由三個機關獨立行使,並相互制衡的制度。以美國為例,行政權指政府,立法權指國會的上下議院制度,司法權指法院。三權分立很好的實行了「憲政」的主旨思想,實現了依憲治國的目的,三權分立制度在反對封建勢力復辟、建立資本主義民主制度的斗爭中發揮過重要作用。三權分立制度為絕大多數的資本主義國家所採用,是資本主義國家的國家機關組織與活動的基本制度。但因各國國情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在政治體制上根本否定並排斥三權分立制度,堅持實行民主集中制和議行合一制。
立法權:國家制定、修改和廢止法律的權力。立法權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制定和修改憲法的權力;第二類是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的權力。一方面,立法機關自己制定法律,另一方面,立法機關授權行政機關制定法規、條例、決議和命令等,它們都具有法律規范的性質。
司法權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通過開展依其法定職權和一定程序,由審判的形式將相關法律適用於具體案件的專門化活動而享有的權力。通說認為,人們提到的「司法權」多指狹義司法權,即雖包括檢察權在內、但卻明顯偏重於審判權,或僅僅指審判權(即以法院為相應機關)而言。
行政權是依照法律規定,組織和管理公共事務以及提供公共服務的權力,行政權是由國家憲法,法律賦予或認可的,國家行政機關執行法律規范,對公共事務實施行政管理活動的權力,是國家政權和社會治理權的組成部分。
在我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立法權,司法權包括審判權和檢察權。根據我國憲法規定,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不存在實行西方「三權分立」的政治土壤。
8. 什麼是行政立法,我國哪些國家機關享有行政立法權
我國的憲法和法律將行政立法權賦予特定的行政機關:
1、國務院及其各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
2、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3、經權力機關特別授權,某些經濟特區的市人民政府也擁有行政立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