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法規的三種名稱:條例、規定、辦法。
⑵ 什麼是法規/標准名稱
法規,指國家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我國的法規根據制定機關不同,分為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行政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規。2015年新修訂的《立法法》規定,設區的市、自治州,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批准後施行。
法規具有法律效力。
⑶ 有關法律名稱的名字
基本的法律:
一般指----在一個國家或地區擁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它的實際作用與憲法實際上相同。「基本法律」所味意是不永久並權宜之針,在沒有實施憲法下達到有法維持憲政秩序之效果。
這里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法律,內容涉及國家和社會生活某一方面的最基本的問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屬於「基本法律」的層次。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也叫「一般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的「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憲法》第67條)。此外,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出的決議和決定,如果其內容屬於規范性規定,而不是一般宣言或委任令之類的文件,也視為狹義的法律。它一般包括--憲法,民事法,行政法,經濟法等。
廣義的法律:是指法的整體,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釋及其行政機關為執行法律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如規章)
狹義的法律:專指擁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在三權分立的國家,由行政機關為執行法律而制定的行政命令僅對該行政機關之公務員有拘束力,除法規命令外,原則上行政機關所制訂之行政規則對於人民均不發生拘束力。而限制人民自由權利之法律必須由人民所選舉之立法機關制定之(即後者)。
⑷ 行政法規的五種名稱
翻了整個網路就沒有發現五種名稱,只有 條例、辦法、細則、規定
⑸ 中國所有法律名稱
中國現行法律:
憲法、行政法、經濟法、民商法、社會法、訴訟法和刑法,包含財政金融法、國防外交法、國家機構法、行政法、合同法、環境保護法、婚姻家庭法、經濟法、經濟行政管理法、科教文衛法、勞動保護法、民法、民事訴訟法、民政內務法、涉外經濟法、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知識產權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規定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重要內容,有的還規定國旗、國歌、國徽和首都以及統治階級認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國家生活的各個方面。
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5)法規名稱擴展閱讀:
中華民國時期的法律有民法、中華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勞動基準法。行政程序法、公司法、所得稅法、民事訴訟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個人數據保護法。
中華民國憲法、土地法、政府采購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准則、行政訴訟法、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等。
行政法(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法律大全
⑹ 求法規的名稱是什麼
一般看你是什麼樣的法規政策的,法律的規定是國家強制性的一種憲法延伸出來的各項法規,所以說呢,具體的名稱看你是什麼樣的事件
⑺ 行政法規有那5種名稱
只知道3種。條例、規定、辦法
⑻ 法規名稱的命名及區別
規程、規則、准則、細則一般都是【規章/規范性文件】
條例、規定、辦法一般都是【地方法規/規章】
⑼ 法律名稱
有以下法律名稱:
一、房屋交易管理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9號)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248號)
《物業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379號)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建設部第88號令)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建設部第131號令)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建設部第99號令)
《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 (建設部第97號令)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建設部第98號令)
《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建設工作綱要》 (建辦住房[2004]116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例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法釋[2003]7號)
《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 (北京市政府令第135號)
《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實施意見》 (京國土房管市一[2003]1031號)
《北京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北京市政府第12號令)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切實穩定住房價格文件的通知》(京政發[2005]12號)
《關於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切實穩定住房價格文件的通知>加強住房交易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建交[2005]570號)
《關於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及土地證頒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國土房管出[2004]689號)
《關於加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國土房管市一[2004]707號)
《關於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系統用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建市一[2004]985號)
《關於規范商品房預售方案和房屋測繪技術報告書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建市一[2004]968號)
《關於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實行網上簽約和預售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交[2005]100號)
《關於北京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實行網上簽約的通知》 (京建交〔2005〕1105號)
《關於規范用於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房產測繪成果管理的通知》 (京建交[2005]1117號)
《關於規定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京建住〔2005〕528號)
《關於公布北京市2006年不同級別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通知》(京建住[2006]267號)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轉發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 京地稅營[2005]279號)
《關於個人銷售已購住房有關稅收征管問題的補充通知》(京地稅營〔2005〕345號)
北京市《房屋權屬登記工作規范(試行)》 (京建權〔2005〕1166號)
《關於房地產預售項目抵押信息公示的通知》 (京建交[2006]280號)
《關於加強本市商品房銷售機構及銷售人員管理的通知》 (京建交[2006]312號)
《關於規范商品房合同簽約行為的通知》(京建交[2006]333號)
《關於加強本市商品房交易市場動態監管的通知》(京建交[2006]334號)
《關於網上辦理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登記有關工作的通知》(京建交[2006]437號)
《關於進一步規范我市商品房預銷售管理的通知》(京建交[2006]455號
《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1999〕1088號)
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23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1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1號)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 第279號)
《關於加快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建設的通知》(建辦住房[2004]78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4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國務院令[1993]第13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 1986 ]90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
二、民法
《民法通則》及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及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兩個解釋
三、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修正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選舉法》及若干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院組織法》
《立法法》
四、行政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行政處罰法》
《行政復議法》
《行政訴訟法》及解釋
《國家賠償法》
五、刑法
《刑法》及其修正案
⑽ 求各種法律名稱,至少100種,O(∩_∩)O謝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
·人事爭議處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信訪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對如何理解《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請示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否可以作為行政訴訟被告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保險機構不正當競爭行為是否有權查處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登記行政案件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問題應如何處理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徵收中央直屬發電廠的水力發電用水和火力發電貫流式冷卻用水水資源費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安交警部門能否以交通違章行為未處理為由不予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頒發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是否以環保評價許可為前置條件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行政案件執行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能否對建築領域轉包行為進行處罰及法律適用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離退休人員與現工作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系以及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職工外出學習休息期間受到他人傷害應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勞動行政部門在工傷認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勞動關系確認權請示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理解和適用問題請示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車輛掛靠其他單位經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復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
·稅務稽查工作規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
·糧油倉儲管理辦法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關於境內企業承接服務外包業務信息保護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中國共產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試行)
·行政學院工作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
·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管理規定
·商標代理管理辦法
·港口經營管理規定
·國土資源行政復議規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
·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
·政府參事工作條例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
·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管理辦法
·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內地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管理辦法
·全民健身條例
·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保藏機構管理辦法
·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試行)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
·限期治理管理辦法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
·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
·公務員申訴規定(試行)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信息系統使用規定
·土地調查條例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
·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基礎測繪條例
·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服務業管理規定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火災事故調查規定
·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
·民用機場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律師事務所收費程序規則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四)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專利、商標等授權確權類知識產權行政案件審理分工的規定》的通知
·一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刑事判決書樣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標準的通知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標准
·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職業道德基本准則(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若干問題的規定
·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合議庭職責的若干規定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規則
·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示範章程
·律師事務所名稱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接受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司法公開的六項規定
·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規定(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級別管轄異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委託評估、拍賣和變賣工作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保護行政訴訟當事人訴權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法律文件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
·關於加強和規范監外執行工作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補充規定
·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網上仲裁規則(200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平台信息異議處理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問題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五個嚴禁」的規定》和《關於違反「五個嚴禁」規定的處理辦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見
·監察機關審理政紀案件的暫行辦法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勞動教養試行辦法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司法解釋等文件中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條文序號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廢止的2000年底以前發布的有關司法解釋目錄(第五批)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廢止的2000年底以前發布的有關司法解釋目錄(第六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2007年底以前發布的有關司法解釋(第七批)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停止執行死刑程序有關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內容有爭議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有關舉證時限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一審行政判決書樣式(試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調卷函樣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行政訴訟證據文書樣式(試行)》的通知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訟收費監督管理的規定
·人民法院監察工作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規范司法解釋施行日期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民檢察院勞教檢察辦法
·人民檢察院看守所檢察辦法
·人民檢察院監獄檢察辦法
·人民檢察院監外執行檢察辦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規定(試行)
·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工作規定
·人民法院獎勵暫行規定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當事人協議管轄的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內務條令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執法行為規范(試行)
·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組織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充分保障律師依法履行辯護職責確保死刑案件辦理質量的若干規定
·[江蘇省]關於刑事案件證據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台民事訴訟文書送達的若干規定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准
·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
·檢察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撤訴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案件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
·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關於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執行犯罪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江蘇省公安廳《關於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暫行規定》
·公安部關於印發《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工作暫行規定
·關於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英文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英文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
·病歷書寫基本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
·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錄音製品支付報酬暫行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
·對外承包工程資格管理辦法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國銀行業櫃面服務規范
·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
·工傷認定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馳名商標認定工作細則
·彩票管理條例
·馳名商標認定工作細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票據管理實施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企業債券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
·拍賣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管理辦法
·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辦法
·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
·金融機構撤銷條例
·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涉及汶川地震相關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意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外商投資礦產勘查企業管理辦法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債權人對人員下落不明或者財產狀況不清的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案件如何處理的批復
·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權招標投標辦法
·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
·郵政普遍服務監督管理辦法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商業助學貸款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
·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
·救災捐贈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船舶碰撞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