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機制
『壹』 建立跨區域聯合執法機制 (計生局)
關於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
服務管理工作聯合督查的
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和中央關於推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創新,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流動人口管理「一盤棋」精神,結合省、市計劃生育2011年目標責任考核要求,經縣人口計劃生育領導組研究決定,對我縣各相關聯合部門、駐地企業單位和流動人口密集的鄉(鎮)、村(社區)、商貿市場、沿街門面以及重點工程建設工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進行督查評估,真正將我縣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服務管理全國「一盤棋」,切實將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和服務納入到各級政府和部門單位的工作目標任務考核之中,逐步實現制度化、規范化、日常化的服務管理工作體系。為完成我縣2011年計劃生育工作目標任務,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督查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維護社會公平,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創建宜居城市的要求,以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為核心,堅持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優質服務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在服務中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運行機制,切實保障流動人口的基本權利和發展權益。促進流動人口和陽曲經濟社會發展相融合,促進流動人口與當地居民和睦相處,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任務
以全面落實推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全國「一盤棋」為目標,以建立和實施聯席會議、信息共建共享、聯合執法管理和計劃生育免費服務等四項制度為基本內容,積極構建高效、及時、便捷、有序的適合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的新體制,進一步規范流動人口生育行為和生育秩序,不斷提高流動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努力遏制出生性別比偏高的問題,切實維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實現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依法管理和優質服務。
1.廣泛宣傳動員
各鄉鎮(社區辦)要利用廣播、宣傳車、宣傳品、人口學校等,大力宣傳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營造輿論氛圍。在宣傳過程中,各鄉鎮懸掛橫幅不少於5條,努力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切實增強流動人口遵守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2.全面清查登記
從4月10日開始,各鄉鎮(社區辦)要以聯合清查小組名義聯合公安、工商、住建等相關部門實行「六同時」(即同摸底、同登記、同驗證、同宣傳、同管理、同服務),逐門逐戶摸清轄區流動人口的總數、分布、持證、婚育、節育以及戶籍地、現居住地、流動時間等基本情況,做到不漏一人,不少一戶,確保外來一人,登記申報一人,離開一人,注銷一人,並認真登記建卡
3.解決重點問題
各鄉鎮(社區辦)在聯合清查中,特別要對懷孕、近10年有生育現象的育齡婦女,堅持做詳細的調查,登記孩子的出生時間、孩次、性別、政策內外等情況,查看相關證件。對聯合清查中發現的疑難問題,要一追到底,及時查詢處理。對在聯合清查過程中不配合調查的流動人口,由計生、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處理,確保聯合清查工作順利開展。建立縣、鄉、村(社區)、市場網路體系,健全人口計劃生育長效管理機制。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和事,按有關政策處理到位。
4.建立規范檔案
(1)規范整理檔案資料。清查結束後,各鄉鎮(社區辦)要安排人員做好數據匯總,逐村、逐社區、逐小區建立規范統一的檔案,並將聯合清查結果報縣聯合清查辦公室。
(2)各鄉鎮(社區辦)要按照「完整、真實、規范、一致」的原則,對流動人口的持證、婚姻、生育、節育、普查、微機信息個案管理等情況進行核對,做到一村一冊,一人一卡,逐級上報,避免空白。對應納入管理服務范圍而未納入的要進行彌補,確保檔案資料齊全、規范。
(3)依託平台加強兩地協作。對聯合清查中發現新流動、未持證、有生育節育變化,未「三查」等情況的對象,要及時錄入全員信息平台並提交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交換平台,通過平台與其戶籍地互通信息,及時催要相關資料,掌握其外出前的計劃生育基本信息。
5.匯總上報階段
各鄉鎮(社區辦)統一進行安排部署,依託村(社區)服務員,組織轄區派出所、計生辦、工商所等工作人員重新入戶核實調查,落實婚育證明的登記、補辦,避孕節育措施的實施以及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等工作。在清底的基礎上,各鄉鎮(社區辦)對本轄區流動人口進行登記建檔後,5月20日前按要求匯總報縣聯合清查辦公室。
6、總結評估階段
各鄉鎮(社區辦)聯合清查工作組及成員單位於5月25日前將聯合清查工作報告報縣流動人口聯合清查辦公室。縣流動人口聯合清查領導組於5月10日至20日對各鄉鎮(社區辦)及成員單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本次聯合清查工作列為2011年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納入對各鄉鎮(社區辦)、成員單位主要領導的考核內容。
四、清查驗證的對象、范圍和內容
清查登記對象:離開戶籍所在地15日以上,來我縣務工經商年滿18周歲的人員。不包括出差、探親、訪友、就醫、上學等原因離開戶籍所在地到異地居住的人員。跨鄉鎮(社區辦)臨時居住人員不視為非本地戶籍人口。
清查范圍:以出租屋、集貿市場、住宅小區、賓館、飯店、商場、沿街門店、建築工地、城鄉結合部、自建房等流動人口居住和從業的地點場所為重點。
清查內容:流動人口的姓名、性別、戶籍地、現居住地、從業性質、流入(出)時間、婚姻狀況、生育節育情況及持(發)證等項目。對清查中發現的政策外懷孕以及其它應落實避孕節育措施而未落實的人員,要採取措施督促其及時落實。對流動人口的生育、節育情況,要進行詳細登記,並及時通報其戶籍地。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生育的,要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
五、督查內容要求
1、完善流動人口登記制度。全面准確掌握流動人口基本情況和相關信息,做到底清數明,結合實際構建流動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實現流動人口暫住登記、計劃生育情況、勞動就業培訓、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傳染病疫情以及房屋租賃等登記信息備案,實現信息資源跨部門、跨系統共享,充分提高綜合管理效能。
2、嚴格落實用工單位、經營業主的計劃生育管理責任。
3、加強以出租屋為重點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健全以房管人,嚴格出租房屋管理措施。
4、認真落實流動人口管理責任制,對於流出已婚育齡婦女,要建檔登記、發證、辦證,明確流向和聯系方式。孕情反饋及時,而且簽訂管理協議,加大跟蹤服務和監管力度。對流入已婚育齡婦女必須做好查證、驗證、崔辦證工作,按時提供各項免費服務,並簽訂管理協議書。
5、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等便民維權服務工作。依法打擊侵害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充分發揮鄉鎮(社區辦)在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6、積極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宣傳工作,免費為流動人口提供避孕葯具和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服務,及時變更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加大社會撫養費徵收力度,積極維護流動人口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
7、堅持工作例會制度。要求每月鄉鎮(社區辦)組織召開流動人口綜合治理工作例會,聽取有關匯報、解決問題,安排當前工作,對工作中有新突破和典型事例,每半年小結一次。
8、堅持屬地化管理原則。凡屬國務院《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和《山西省暫住人口治安管理條例》規定的對象均為鄉(鎮、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對象。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轄區內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及各類企業的流動人口均屬鄉(鎮、社區)綜合管理范疇。要健全以房管人、以證管人、以業管人的工作機制,嚴格出租房屋管理措施,加強對中小旅館和公共場所等流動人口落腳地和活動場所的管理。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聚集區域進行檢查,專項清理整治違法生育。
9、落實基本台帳制度。對流入、流出30日以上的流動人口建立完善的入戶登記、信息核實、信息錄入和統計上報工作制度,為各項服務和管理做好基礎工作。
10、落實首問責任制。對流動人口政策咨詢、查證驗證、尋求幫助、辦理各類證照的,被詢問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對來訪流動人口提出的問題或要求都要予以接待登記,並嚴格按照規定期限和程序辦理。
11、健全相關部門信息共享通報制度。鄉鎮(社區辦)綜合辦採取「一卡通」服務模式,信息共同採集,共同使用。
全縣各有關部門、鄉鎮(社區辦)實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一盤棋」模式,堅決實行按時通報、信息互通實現資源共享。
保障措施
加強領導,落實保障。
各鄉鎮(社區辦)、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流動人口清查驗證工作,切實做到「三到位」:即組織領導到位,各鄉鎮(社區辦)書記、部門一把手要將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親自抓,負總責,具體協調解決聯合清查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一周召開一次協調會,及時掌握動態情況。抽調人員到位,縣綜治委要抽調公安、工商、計生等部門精兵強將,組成聯合清查領導組和辦公室。進一步細化職責,明確分工,共同做好調查清底驗證工作。財力到位,縣財政及各鄉鎮(社區辦)、單位要列出專項經費,切實解決清查驗證工作需要的人、財、物等方面的資金,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把握重點,查建結合。在聯合清查工作中,要將登記、驗證、催辦、簽定合同、建檔、規范管理、落實避孕節育和徵收社會撫養費有機結合起來,建立流動人口綜合管理長效工作機制。對沒有《暫住證》的流動人口督促其回原籍盡快辦理;對未辦理《婚育證明》的,了解情況後或落實了避孕節育措施的已婚育齡婦女,為其辦理臨時證明或補辦《婚育證明》。對沒有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的已婚育齡婦女,違紀超生的應作為重點管理對象。各鄉鎮(社區辦)要按要求做好信息收集、交換、匯總、上報,信息上報要做到及時准確。
考核督查,強化責任。縣流動人口聯合清查領導組將對各鄉鎮(社區辦)、各成員單位進行經常性督促檢查。各鄉鎮(社區辦)和相關單位要明確責任,落實各項工作任務。清查期間,數據情況要做到摸底准確,不漏報一戶,不錯填一人;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工作差距大,未按時完成任務的,相關人員要在全縣通報批評,年終考核部門不能評先、個人不能評優。
『貳』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健全什麼和什麼銜接機制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求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堅決制止以罰代刑。
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要求,加快推進設區市級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城市建設管理等領域綜合執法工作。合理確定設區市及所轄區執法職責分工,推行市或區一級執法,市轄區能夠承擔的執法職責由區級履行,市本級加強指導監督。
(2)執法機制擴展閱讀:
在執法隊伍建設上,清理撤並沒有法定授權或委託執法依據的執法隊伍;將執法力量向基層和一線傾斜,做到執法重心和力量同步下移、職責整合與編制劃轉同步實施、隊伍設立與人員移交同步操作。
嚴格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嚴禁將罰沒收入同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利益直接或變相掛鉤。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打造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建立健全權責明晰的監管執法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機制。完善權責清單,明確追責情形,對安全、環保等領域違法行為「零容忍」。
『叄』 聯合執法機制由哪個部門負責建立
由多個部門負責建立
食葯監管局與公安局、交通部門、運管部門。
『肆』 朱春生:淺談如何落實執法為民機制
摘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全局出發,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為指導。在認真總結我國法治建設實踐經驗,借鑒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礎上,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執法為民作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要求,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行使法律監督權力的檢察機關承載著人民的希望與囑托,作為我國司法體系中的重要一環,檢察機關應該從堅持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以及自身隊伍的建設等方面入手,切實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使執法為民能夠真正落到實處。 關鍵詞:檢察工作 執法為民 法治理念 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體現。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檢察工作的核心就在於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執法為民。檢察工作始終要保持為人民服務的社會主義服務的正確方向。執法為民的法治理念要求檢察機關把實現人民群眾的願望、滿足人民群眾的需要、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檢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路線,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保障人權。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檢察工作才能永葆正確的政治方向。「立檢為公,執法為民」是檢察機關的立身之本和本質要求,需要我們檢察工作一切為了人民,對於如何做好檢察工作執法為民,我談幾點拙見。 一、檢察工作做好執法為民的基本要求 (一)檢察為民 做好執法為民需要我們把維護人民利益作為檢察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滿足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切身利益,作為檢察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把人民滿意不滿意作為衡量檢察工作好壞的根本標准,始終要把群眾情緒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滿意作為第一目標,把群眾利益作為第一追求。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直接保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嚴肅查辦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職務犯罪,督促行政機關更好的為民服務。在執法辦案的過程中,要注意協調好政府與群眾之間的利益關系,處理好政府和群眾之間的矛盾;堅持公平的原則,不偏不倚、客觀公正,不使任何一方的合法利益受損。要強化訴訟監督,遏制人民群眾關注的司法不公問題。 (二)檢察護民 檢察工作要為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和普遍的人權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和普遍的生存權、發展權和其他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權利。牢固樹立現代法治精神,確立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權並重的執法觀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權、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和疑罪從無原則、注重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等原則,貫徹到每一起案件的始終和每一名當事人身上,貫徹到檢察工作的各個環節。正確把握國家刑事政策,嚴肅查辦侵犯人權犯罪案件,既堅決依法打擊犯罪,又切實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堅持依法辦案,保障所有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切實做到追究有罪、保護無罪、嚴格執法、文明執法。 (三) 檢察靠民 要依靠群眾推動檢察工作。檢察工作必須自覺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堅定地相信群眾,緊緊地依靠群眾,在檢察工作中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努力把人民群眾的智慧集中起來,從人民群眾中汲取檢察工作發展的不竭動力。要依靠群眾監督檢察工作。通過堅持和發展人民監督員等形式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參與到檢察工作中去;通過檢務公開等增加檢察工作的透明度,推進辦案的科學化、民主化;通過受理來信來訪等渠道深入群眾、深入實際,及時准確地掌握最真、最實、最新的民情,從群眾的呼聲、群眾的意願中尋找檢察工作的突破口,科學制定合乎民心的檢察工作方針和政策,及時辦理順乎民意的案件。 (四)檢察便民 檢察工作要暢通人民行使權力的渠道。我們國家的性質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權力歸根結底是屬於人民的。檢察機關是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的,檢察權屬於人民,檢察官受人民委託從事法律監督職責,人民群眾參與檢察權運行屬於檢察權的應有之義。要創新工作機制,讓人民更多的了解檢察工作,更多的參與到檢察工作中來。檢察工作要拓寬為民服務的途徑。在每一項具體工作、每一個辦案環節對群眾所想、所盼、所需進行分析研究,本著「急人民所急」的思想,提出方便人民參與檢察工作、參與訴訟的辦法和措施,並一抓到底,務求實效. 二、切實解決執法實踐中的突出問題,確保執法為民落到實處 長期以來,廣大檢察幹警努力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任勞任怨,兢兢業業,深刻踐行檢察為民、檢察護民、檢察靠民、檢察便民,甚至為了檢察事業而流血犧牲,為維護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也不可否認在我們的檢察隊伍中出現了一些肆意侵害人民利益的害群之馬。有的檢察幹警包括一些領導幹部,特權思想嚴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脫離群眾;有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辦金錢案、關系案、人情案:有的漠視群眾疾苦,對群眾求助不理不睬不依法認真履行職責;有的粗暴執法,野蠻執法,甚至刑訊逼供,濫用強制措施,嚴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財產權力等等。上述問題的存在,根本原因在於有些檢察幹警沒有從思想上弄清楚「權從何來,為誰用權」,缺少群眾觀念,缺乏群眾感情。而執法為民理念的提出,直接而響亮的回答了檢察工作「相信誰、依靠誰、為了誰」,以及「為誰執法,靠誰執法、怎樣執法」的根本問題。因此要從源頭上解決上述問題,就必須在全體檢察幹警中牢固樹立和大力弘揚為民理念,用這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統一執法指導思想,克服和糾正檢察幹警隊伍中存在的種種不正確的執法觀念和意識,確保檢察工作始終保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正確方向。 (一)糾正執法中的利益驅動 執法中的利益驅動問題,是執法活動中的突出問題之一。它一直以來都沒有得到徹底解決。近年來,利益驅動在一些地方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一些地方為解決經費問題,採取了以收定支、贓款上繳後按比例返還等財政撥款政策。雖然這一政策對緩解辦案經費困難,發揮了作用,但同時,這為利益驅動的存在和發展提供了土壤。一些地方的檢察機關受利益驅動,越權查案,亂扣押,亂沒收等。利益驅動與執法為民是格格不入、水火不容的。檢察機關要從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大局出發,正確對待經費困難問題,認真貫徹落實「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徑解決經費困難問題。在經費困難面前,各級檢察機關的領導,更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堅持嚴格依法辦事,不能把利益驅動作為執法活動的指導思想,利益驅動下的辦案行為嚴重損害了檢察機關的形象,損害了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對搞利益驅動違法辦案的,要嚴肅查處,堅決予以糾正。 (二)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的實現,要求國家的法制必須統一正確實施,這是檢察機關服務國家大局的必然要求。但是,當前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門,以服務大局為名,要求執法機關行使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之實,嚴重地影響了執法機關的公正形象。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是以犧牲整體利益和全民利益為代價的。檢察機關要充分認識法制統一的極端重要性和地方、部門保護主義的嚴重危害性,按照十六大「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的要求,在執法活動中予以堅決抵制。要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帶頭堅決抵制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並發揮職能作用,對那些影響執法公正的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要按法律程序予以監督和糾正。 (三)克服執法活動中的程序不公、行為不規范現象 從嚴格執法的角度講,既要嚴格程序,又要嚴格實體。程序公正是辦案的過程公正,實體公正是辦案的結果公正。程序公正是結果公正的前提。程序不公正帶來的不僅是個案的不公,而且是一批「產品」的不合格。由於受我國傳統觀念的不良影響,執法中重實體輕程序、忽視保障人權的現象較普遍,刑訊逼供、違法辦案、超期羈押等屢禁不止,不支持律師依法履行職責、隨意侵犯和剝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等現象時有發生,嚴重侵犯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檢察機關應堅持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和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堅持以公開促公正,不斷增強執法透明度;堅持用法律、紀律和制度來規范執法權的行使,防止執法隨意性,使執法工作沿著法制軌道發展。 (四)解決辦案質量 質量是執法水平的有效載體,是執法工作的生命線。好的案件質量,應當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辦案程序合法、規范;案件辦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經濟效果良好。但是由於各方面的原因,案件質量仍然不高,為追求辦案數量忽視案件質量的情況仍然存在。這些情況的存在,影響了執法為民宗旨思想的落實。檢察機關應不斷增強案件質量意識,正確處理數量與質量的關系,狠抓案件質量管理,建立案件質量考核體系,獎優罰劣,並以此促進辦案人員素質和執法水平的提高。 (五)杜絕不良的執法作風 經過近年來的教育整頓工作,檢察機關的執法作風有了明顯改觀。但是,仍有少數檢察人員群眾意識淡薄,特殊化思想嚴重,方法簡單,對群眾敷衍推諉,冷漠粗暴,甚至蠻橫霸道,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必須下大力氣進一步加強教育整頓,教育檢察幹警要滿懷熱情地關心人民群眾的疾苦,為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堅決揚棄舊衙門作風;按照「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從嚴治檢、從嚴治院」,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真正為民執法的檢察官隊伍。江西省泰和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朱春生
『伍』 如何理解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
黨的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在「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一章中提出,「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案件移送標准和程序,建立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堅決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現象,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對接」。
接受采訪的權威專家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出現「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既有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原因。他們認為,關鍵是要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增強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素養和執法能力,增加行政執法過程透明度,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的監督。
『陸』 如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機制
本報訊
(記者
趙文)「法律七進」工作如何深入持久開展?21日,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日前我省出台了由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聯合制定的《關於進一步完善「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於2014年12月起施行。《意見》將「誰執法、誰普法」工作納入依法治省目標考核,定期對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標未完成的單位,予以通報。
四級聯動普法
落實普法工作屬地管理責任
據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意見》的出台就是為進一步健全完善普法教育機制,落實各部門的普法責任,通過部門聯動、文明執法、優質服務來促進深度普法。
據了解,該《意見》將「誰執法、誰普法」作為「法律七進」活動的重要抓手和載體,突出執法辦案和普法宣傳相結合、日常宣傳和集中宣傳相結合、屬地管理和上下聯動相結合的工作原則,要求將普法宣傳教育滲透到執法辦案的全過程,通過文明執法促進深度普法,通過廣泛普法促進文明執法。同時,要求堅持省、市、縣、鄉四級聯動普法,進一步落實普法工作屬地管理責任。
宣傳內容明確
共涉及43家省級部門
記者看到,《意見》「工作內容」部分共43條,涉及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等43家省級單位,明確了「誰執法、誰普法」的責任部門和主要宣傳內容。如「重點宣傳普及循環經濟促進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節約能源法、價格法、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這一內容,責任單位為省發展改革委;「重點宣傳普及審計法、預演算法、會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這一方面的普法責任單位為省審計廳。
同時,《意見》結合年度各類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和特殊時間節點,分月列出了相關執法部門集中開展普法宣傳活動的時間表。將「誰執法、誰普法」工作納入同級黨委政府目標考核內容,要求各執法部門按《意見》確定的普法任務、內容和重點時段,結合行業和部門實際,制定各自的普法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實施方案和考核細則,明確工作目標任務,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普法工作落到實處。
『柒』 行政執法的機制是什麼意思
顧名思義,就是行政執法的機構和制度,即行政執法的機構設置以及具體操作制度的總稱。
『捌』 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構建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是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保護紅線、保障發展的有力措施。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具體包括以下5個方面的內容:
聯席會議制度。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建立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涉及國土資源違法犯罪案件查處的工作情況;研究國土資源違法犯罪形勢,分析新情況、新問題;協調解決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預防和查處國土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措施等。
信息通報制度。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及時通報和交換相關信息。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移送情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監察機關及時向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刑事責任追究情況,以及申請強制執行案件的執行情況。
聯系配合機制。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制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過程中,與公安機關建立專門的聯系渠道,確定具體負責日常聯系的部門和人員,切實加強執法銜接與溝通配合。
協作配合制度。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監察機關在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中互相協作和支持。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查辦涉嫌國土資源違法犯罪案件,可邀請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派員協助、向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調取相關資料或就政策性、專業性問題提出質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查辦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可邀請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協助調查或參加案件討論,就有關問題進行咨詢。監察機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查處土地違法違紀案件,可請對方予以協助配合,也可由兩個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共同立案查處案件。
案件移送制度。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發現達到刑事追訴標准、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時向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移送。發現依法應當追究監察對象紀律責任且自己無權處理的,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監察機關。監察機關依法及時查處後,將處理結果書面告知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為加強與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及時制止和有效查處國土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國土資源部先後與監察部聯合印發了《關於監察機關和國土資源部門在查處土地違法違紀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通知》(監發〔2005〕6號),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移送涉嫌國土資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見》(國土資發〔2008〕203號),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在查處國土資源違法犯罪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若干意見》(國土資發〔2008〕204號)等文件。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認真落實上述文件的要求,主動與當地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監察機關進行溝通,密切配合,已經初步建立了聯動遏制國土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在切實形成執法合力、及時制止和有效查處國土資源違法犯罪行為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玖』 什麼叫行政執法長效機制
=行政執法過程中長期有效的一套工作流程、方法。
『拾』 消防執法五項機制
一是建立約束機制,科學執法。長期執法實踐證明,建立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過硬、執法公正的執法隊伍,必須建立有效的約束機制才能得以實現;在實踐中,把執法工作的效力大小建立在領導個人作用的基礎上,往往容易造成執法矛盾上交,執法防線後置,不利於執法工作的發展,不利於執法責任的落實,不利於執法行為的規范。對此,大隊大膽探索依靠民主決策和機制約束相結合的新路子。成立了由熟悉法律、業務精通的監督員組成的業務攻堅小組,為一些重要、敏感以及有疑義的執法行為的科學決策提供有力保障。逐步實現了由領導約束向機制約束,由領導決策向民主決策的轉變,從而既使領導有效發揮了監督和指導作用,又有效地發揮了廣大監督人員的主動性;既有效地促進了執法責任的落實,又極大地規范了幹警的執法行為。
二是培養建立執法人員捍衛忠於法律、尊重法律的職業道德機制。在執法教育培訓方面,由培訓幹警提高法律素質向培養幹警忠誠信仰法律的職業素養上轉變。大隊堅持素質建設是執法隊伍建設的核心,結合當前進行的三考活動,認真開展好執法為民教育,進一步樹立消防幹警捍衛法律的光榮感和責任感。同時,通過樹典型、學典型,進一步弘揚幹警忠於法律、尊重法律的職業道德。
三是建立服務承諾機制。當前,公安消防機構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出台了許多好的服務措施和便民承諾,這些服務措施和便民承諾在本質上是對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維護。基於以上認識,大隊要求執法人員決不能單為執法而執法,決不能以犧牲公民的合法權益為代價,換取轄區的暫時安寧。要始終堅持「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理念,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執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時刻注意維護和保障執法活動中涉及到的公民的各種合法權益。
四是建立長效機制,破解執法不作為問題。針對執法不作為問題從三個層面入手:首先,從思想層面上解決不作為。把監督人員執法不作為提高到一定高度來對待,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思想,不作為就是瀆職;幹警對違法消防法規行為打擊不力,人民群眾就不能安居樂業,不作為就是犯罪。其次,從具體執法層面上解決不作為。第三,從長效機制層面上解決不作為。強力推進全體監督員績效考評,充分利用獎懲杠桿作用。實行執法質量與晉職、晉級相結合。
五是建立監督機制,破解執法隨意性問題。大隊採取有力措施努力解決這一問題,完善和落實執法責任制。按照「四個負責」的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辦理、誰負責」,層層落實執法責任制。執法崗位人員對自己的執法活動負責,發生執法錯誤的,承擔相應執法過錯責任,使每一名監督員權責分明,減少監督員之間相互扯皮現象。從而把領導審批、及執法幹警的責任落到實處,真正體現嚴格執法、公正執法、規范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