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權下放
⑴ 行政部門權力下放後是否還能行使下放的權力
——明放暗收。地方在強力推進審批領域改革的過程中,一批下放的審批權被中介從政府手中接過。這些具有官方色彩或背景的中介機構,或掛靠在政府主管部門名下,或由政府退休幹部任職,利用行政影響力破壞市場公平。這些被稱為「二政府」的「紅頂中介」,蠶食簡政放權改革紅利。
——放權「躲貓貓」。一位政府部門的審批人員告訴記者,他所在的單位有一項廣告審批權,雖然按照相關規定這個審批權可以下放到基層,但上級部門卻遲遲不批准給基層專網審批介面。這也就意味著,這個權力「想下放也下放不了」。海南省政務中心相關人士告訴記者,經過前幾輪的改革,容易清理的行政審批事項都已取消下放,剩下的都是「硬骨頭」,改革觸及部門核心利益,一些部門不太願意放權,存在放權含金量不高、責放權不放等現象。
——有人放接不住。一位投資人想在東北某市申請辦一個幼兒園,結果按照規定把材料報上去後卻遲遲等不到迴音。後來才發現,由於這一審批事項已經由市民政部門下放到區民政部門,但因區里從未辦過此類審批,所以工作人員臨時研究文件,遲遲不敢動筆審批。基層幹部告訴記者,隨著權力層層下放,基層政府增加了許多管理事項,人變得越來越忙;但因不熟悉新的管理業務,處理事情有些摸不著頭緒。
⑵ 中央下放什麼審批權水泥行業審批
孔祥忠:行政審批權的下放,對地方政府來說,意味著壓力更大了、責任更大了,而不是權力更大了,相信地方政府有科學發展觀意識。我個人認為,下放行政審批權,對水泥行業是件好事,企業不必過多擔心。 在新建項目的審批上,地方政府會越來越慎重,現在能動用的土地資源越來越少,不只是考慮能否賣個高價的問題,地方政府更關心的是新建項目能產生多大的效益、能為地方提供多少稅收、對地方所做的貢獻等。地方政府想把地方的經濟搞上去,同時也希望給地方的老百姓創造福利,穩定地方的社會環境。
⑶ 什麼是下放審批權
就是某一件事的審批權力下放到下級部門。
⑷ 國家衛計委對醫院審批權力下放的指示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確定了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即「三定」方案)。《規定》指出,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主要負責18項工作。其機構職能轉變,取消6項職責;下放6項職責;整合3項職責;加強4項職責。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藝技術和新殺菌原理生產消毒劑和消毒器械之外的消毒劑和消毒器械的審批職責。
2.取消全國計劃生育家庭婦女創業之星、全國十佳自強女孩評選等達標、評比、評估和相關檢查活動。
3.取消化學品毒性鑒定機構資質認定職責,有關事務性工作轉移給有條件的社會組織承擔。
4.將對醫療機構服務績效評價等技術管理職責轉移給所屬事業單位承擔。
5.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減少對所屬醫療機構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實醫療機構法人自主權。
6.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下放的職責。
1.將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藝和新化學物質生產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審批職責下放省級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
2.將港、澳、台投資者在內地設置獨資醫院審批職責下放省級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
3.將外國醫療團體來華短期行醫審批職責下放設區的市級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
4.將全國衛生縣城、全國衛生鄉鎮評審工作下放省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
5.將全國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評審工作下放省級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
6.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職責。
(三)整合的職責。
1.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國務院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將組織制定葯品法典的職責,劃給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3.將確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制定檢驗規范的職責,劃給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⑸ 如何寫低保審批權下放鄉鎮工作情況匯報
寫低保,審批權下放鄉鎮工作情況的匯報,可以把小鳳匯報的實際情況寫出來。
⑹ 低保審批權下放前後有什麼不同
低保審批都不在鄉鎮哦,鄉鎮是負責入戶調查和初審,審批權下放其實不是好事,基層承擔的壓力更大,因為基層幹部是直面群眾的,一旦出現分歧沒有了緩沖。
⑺ 地鐵的審批權是國家發改委,還是已下放到省發改委
是國家發改委。
國家發改委有官員表示,目前各個地方修建軌道交通、城際鐵路的熱情很高。此前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和城際鐵路項目的審批權,均為國家發改委所有。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審批權下放地方後,城際鐵路審批權是否下放還在觀望。建議在審批上述兩個項目時,國家及地方政策部門,在研究、評估和評審過程中,需要慎重對待。
國家發改委下放地鐵審批許可權,對地方地鐵更好更快發展具有推動作用。以往,到國家發改委辦手續比較復雜,時間比較長,下發到省一級以後,速度可以大大提高。由省一級政府決策是否建地鐵,已建地鐵是否做局部規劃和調整,則更具因地制宜的判斷。
⑻ 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後,原單位是否還有審批權
原單位沒有審批權,否則就造成多重審批,給辦事人員造成麻煩,這不是改革的初衷。
⑼ 低保審批權下放運行現狀如何主要做法成效如何
低保審批權下放運行現狀良好,這是縣級簡政放權的一大舉措,效果顯著。
主要做法:
1、村級上報,鄉鎮審核並批准。
2、公布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3、縣級抽查鄉鎮落實安排情況。
成效:從4月起開始在縣級全面下放授權(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行使城鄉低保審批權。此舉方便了困難群眾,規范社會救助運行機制,優化社會救助工作流程,提高了救助對象的准確度。
⑽ 鄉鎮政府有無行政審批權
根據憲法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是一級法定的行政機關,負責轄區內的各項事務的行政管理工作,其中行政審批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根據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鄉鎮人民政府享有一定的行政審批許可權,可分為法定審批權;初審權和受委託實施審批三類。
一、法定審批權(以遼寧為例)
1、特殊情形對農戶承包耕地進行適當調整審批。(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27條)
2、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審批。(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48條)
3、防火戒嚴期進入重點林區作業人員證明核發。(遼寧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 第9條)
4、綠化費免交審批。(遼寧省全民義務植樹實施細則 第17條)
5、農村村民建設住宅審批。(遼寧省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
二、初審權利
1、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申請的審核。(城鄉規劃法 第41條)
2、轉讓四荒使用權審核。(遼寧省農村集體資產條例 第12條)
3、農村夫妻再生育申請審核。(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22條)
4、農村五保供養待遇審核。(遼寧省農村五保供養辦法 第13條)
三、委託實施審批權
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山河個人承包集體的林木許可證核發。(森林法 第32條)
據我所知,很多省的絕大部分鄉鎮都沒有行政許可審批項目,有些職能部門審批權力下放到鄉鎮所站,也只是代辦或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