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級別相同
㈠ 深圳與珠海行政級別相同否
深圳級別高。
1、深圳市是國務院批準的副省級別城市,深圳市書記、市長、人大主任、政版協主席都是副權省長級別,其中書記兼任廣東省省委常委(副省長級別);
2、珠海市是廣東省下轄的地級市,正廳級別編制,雖然市委書記是廣東省省委常委(副省長級別),但這屬於高配。而市長、人大主任、政協主席都是正廳級別(只相當於深圳市副市長級別)。
3、所以深圳市級別高。
㈡ 行政級別和待遇級別有什麼不同
兩者不完全相同,但有相關性。
一般情況下行政級別和享受的待遇是相同的。有時也有差異,
例如有些副部長在工作單位工作滿規定年限,可以享受正部級待遇,但是行政級別沒有變化,只是待遇有了提高。這也是為了安撫人心的做法,有的副部長可能進入人大某某委員會當副主任或者委員,其實進入這種機關的待遇同樣也是正部級的。
另如正科級臨退休前提高級別,給個副處級,行政級別提高,工資是副處級,其他待遇是不能享受副處級的。
㈢ 地域行政級別的劃分
中國行政區劃分為省、縣、鄉三級,詳細實行如下原則:
1、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內轄市。
2、省、自治區分容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3、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
(3)行政級別相同擴展閱讀
全國行政區劃:
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34個(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二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334個(294個地級市、7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1]
三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2851個(970個市轄區、375個縣級市、1335個縣、117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1個特區、1個林區)
四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39888個(2個區公所、21116個鎮、9392個鄉、152個蘇木、984個民族鄉、1個民族蘇木、8241個街道)
㈣ 國企的行政級別和政府部門的一樣嗎
企業里目前還有所謂的行政級別劃分,但不是真正的行政級別,也就是說,與專公務員的行政屬級別不一樣。
從2000年就已經由國家經貿委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的基本規范(試行)》,經國務院同意並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這一文件明確規定,政府與企業要由行政隸屬關系改為產權關系,取消企業行政級別。
所謂國企領導的行政級別,其實質就是「官本位」思想在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中的反映。在計劃經濟時代,事實上國有企業企業是沒有行政級別的,只是「一把手」多由中組部發文任免,因此才有了級別。比如,很多央企最初成立時的「一把手」是「副部級」,其級別便順延下來了。這種交流甚至成了一種司空見慣的「正常的」人事變動。
國有企業有央企和地方國企之分,央企由國資委直接管理,地方國企隸屬於地方政府或其他中央部委管轄,其級別有正部級、副部級、正廳副廳、正處副處、正科副科幾個級別。
但隨著中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政企不分帶來的有目共睹的弊端。改革開放30多年來,政企分開一直是國企改革的核心問題,而這個問題從來都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
㈤ 行政級別到底有哪幾級區和縣是不是同樣級別,區和鄉鎮呢
中國的行政級別是這樣分的:國務院,省、直轄市、自治區,地級市,縣級市,鄉鎮。較大的市分為不同的區,區是相當於縣的一級。
㈥ 縣和地級市的行政級別一樣嗎
地級市定義
行政區劃級別相當於地區、自治州級別的市。地級市為省轄市,下分為市轄區和縣、自治縣,旗,自治旗,往往代管縣級市,形成「市管市」,引起很大的爭議。
地級市有幾種情況
1、管縣的地級市,目前佔多數。
2、不管縣的地級市,這里又分成兩種情況,
2.1 設區的市,目前有廈門、深圳、珠海、佛山、海口、武漢、鄂州、萊蕪、烏海、克拉瑪依等。
2.2 不設區的市,直接管轄鄉鎮,目前只有東莞、中山、嘉峪關、三亞等四個市,俗稱直筒子市。
幾個接近概念的比較
1 地級市和較大的市
按照82年憲法的規定,大陸實行省、縣、鄉三級地方行政區劃體系,只有較大的市可以管轄縣。但是憲法實施之後,很多市開始管縣,他們並不是自然形態上的「較大」,也非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
2 地級市和設區的市
設區的市是法律上的用語,基本等同於地級市,但是地級市也有少數並沒有設區。
3 地級市和副省級市
地級市是從行政區劃層級上來說的,副省級市是從領導級別配置上來說的,所以副省級市也屬於廣義的地級市。
4 地級市和計劃單列市
計劃單列市享受省一級的經濟管理許可權,但並不在行政區劃層級上有什麼改變,所以計劃單列市也屬於地級市。
法律爭議
地級市是否是憲法上的較大的市,這點上有爭議,比較主流的看法是不是,因此有地級市管縣違憲的爭議。
改革方向
按照「縮省並縣,省縣直轄」的改革方向,地級市要逐步取消對縣的管轄,形成地級市和縣都直轄於省、自治區。
㈦ 城市不同幹部級別一樣嗎
肯定會有行政單位的。
㈧ 「縣級市」與「縣」行政級別相同,可為什麼能成為「市」有什麼標准嗎
縣級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名稱,屬於縣級行政區,由地級行政區管轄,地位與縣、區(市轄區)相同。直轄市沒有縣級市,個別縣級市由省級行政區管轄。
中國大陸自1980年代以來,隨著工業化的發展,城鎮化的步伐較快,大多數「市」都以撤縣設市的方式建立。
1983年縣級市正式固定下來。截至2015年05月,中國大陸地區共計361個縣級市。
一、設立縣級市的標准 :
(一) 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四百人以上的縣,達到下列指標,可設市撤縣。 1. 縣人民政府駐地所在鎮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含縣屬企事業單位聘用的農民合同工、常年臨時工,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登記的有固定經營場所的鎮、街、村和農民集資或獨資興辦的第二、三產業從業人員,城鎮中等以上學校招收的農村學生、以及駐鎮部隊等單位的人員,下同)不低於十二萬,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八萬。縣總人口中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30%,並不少於十五萬。 2. 全縣鄉鎮以上工業產值在工農業總產值中不低於80%,並不低於十五億元(經濟指標均以一九九○年不便價格為准,按年度計算,下同),國內生產總值不低於十億元,第三產業產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到20%以上,的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不低於人均一百元,總收入不少於六千萬元,並承擔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務。 3. 城區公共基礎設施較為完善,其中自來水普及率不低於65%,道路鋪裝率不低於60%,有較好的排水系統。
(二) 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一百人至四百人的縣,達到下列指標,可設市撤縣: 1. 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十萬,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七萬。縣總人口中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25%,並不少於十二萬。 2. 全縣鄉鎮以上工業產值在工農業總產值中不低於70%,並不低於十二億元。國內生產總值不低於八億元,第三產業產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到20%以上;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不低於人均八十元,總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並承擔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務。 3. 城區公共基礎設施較為完善。其中自來水普及率不低於60%,道路鋪裝率不低於55%,有較好的排水系統。
(三) 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一百人以下的縣,達到下列指標,可設市撤縣: 1. 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八萬,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六萬。縣總人口中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20%,並不少於十萬。 2. 全縣鄉鎮以上工業產值在工農業總產值中不低於60%,並不低於八億元。國內生產總值不低於六億元,第三產業產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到20%以上;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不低於人均六十元,總收入不少於四千萬元,並承擔一定的上解指出任務。 3. 城區基礎設施較為完善。其中自來水普及率不低於55%,道路鋪裝率不低於50%,有較好的排水系統。
(四)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設市時條件可以適當放寬: 1. 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地區(盟)行政公署駐地。 2. 鄉、鎮以上工業產值超過四十億元,國內生產總值不低於二十五億元,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超過一億元,上解指出超過50%,經濟發達,布局合理的縣。 3. 沿海、沿江、沿邊境重要的港口和貿易口岸,以及國家重點骨幹工程所在地。 4. 具有政治、軍事、外交等特殊需要的地方。 具備上述條件之一的地方設市時,州(盟、縣)駐地鎮非農業人口不低於六萬,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四萬。
(五) 少數經濟發達,已成為該地區經濟中心的鎮,如確有必要,可撤鎮設市。設市時,非農業人口不低於十萬,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八萬。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不低於人均五百元,上解支出不低於財政收入60%,工農業總產值中工業產值高於90%。
(六) 國家和部委以及省、自治區確定予以重點扶持的貧困縣和財政補貼縣原則上不設市。
(七) 設置市的建制,要符合城市體系和布局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地質、地理環境條件。
(八) 縣級市不設區和區公所,設市撤縣後,原由縣管轄的鄉、鎮,由市管轄。
㈨ 與北京行政級別相同的是什麼城市
是所有的直轄市和省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