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留樣法規
㈠ 什麼法規規定食堂食品留樣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從事食品生產或者從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生產,未經過安全性評估。
(1)食品留樣法規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學校食堂為師生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留樣。
2、充分涼透進行留樣:食品未充分涼透,突然進入低溫環境中,食物中心容易發生質變。食物帶入的熱氣引起水蒸氣凝集,冰箱里溫度會生高,能促使黴菌生長。
3、學校每餐、每樣食品的留樣必須按要求超過125g,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還要帶些湯汁。
4、留樣食品取樣後,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5、等留樣食品冷卻後,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並在外面標明品名、留樣時間(具體到分)、品名、留樣人。
㈡ 食品留樣從什麼時間開始由100克變成125克的文件依據是什麼
今年10月1日。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修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7.9食品留樣
7.9.1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養老機構食堂、醫療機構食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建築工地食堂(供餐人數超過100人)和餐飲服務提供者(集體聚餐人數超過100人或為重大活動供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留樣。其他餐飲服務提供者宜根據供餐對象、供餐人數、食品品種、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和有關規定,進行食品成品留樣。
7.9.2應將留樣食品按照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備中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的留樣量應能滿足檢驗檢測需要,且不少於125g。
7.9.3在盛放留樣食品的容器上應標注留樣食品名稱、留樣時間(月、日、時),或者標注與留樣記錄相對應的標識。
㈢ 餐飲服務食品留樣的要求有哪些
對餐飲、廚房、食堂等行業食品留樣制度要求:
1、大型宴會、重要接待,廚房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留樣;
2、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樣食品取樣後,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4、留樣食品冷卻後,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並在外面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
5、食品留樣必須立即密封好、貼好標簽後,必須立即存入 專用留樣冰箱內;
6、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於檢查;
7、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滿後方可倒掉;
8、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
9、留樣的採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
10、留樣的食品樣品應採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製作。對於餐飲單位,不同食品品種分別用不同容器盛裝留樣.防止樣品之間污染;留樣容器應專用並經消毒確保清潔、樣品應密閉保存在留樣容器里。對於配餐企業,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體用餐盤(份)中採集,以保證樣品的代表性,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100g,最好達到250g。
11、留樣樣品,採集完成後應及時存放在5℃左右的冷藏條件下,保存48小時以上.不得冷凍保存。
12、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製作的食品成品,並做好留樣記錄和樣品標記,每份樣品必須標注品名、加工時問、加工人員、留樣時問(xx月xx日xx時)。其它情況則可根據需要可由衛生監督機構或餐飲單位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13、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衛生監督機構進行調查處理工作,不得有留樣樣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實的留樣樣品.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㈣ 國家規定食品留樣克重
這個國家沒有這方面單獨規定,得看你的產品執行標准,標准上需要檢測的項目是啥,夠檢測量就行
㈤ 食堂留樣制度是什麼標准
食堂食品留樣制度
1、食堂提供的每樣食品,由專人負責留樣。
2、每餐留樣的食品,按規定留足100克,分別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樣食品取樣後,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4、留樣食品冷卻後,用保鮮膜密封好,並在其外部貼上標簽,標明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5、將貼好標簽的留樣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恆溫冰箱內保存。
6、做好每餐每樣留樣食品的記錄,包括食品樣源、食品名稱、留樣時間、目測樣狀等,以備檢查。
7、留樣食品一般保存48小時,進餐者如無異常,即可處理留樣的食品;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衛生安全部門查驗。
8、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9、衛生監督小組及監督管理員不定期檢查留樣工作,發現未按要求留樣,將對責任人進行工作失職處罰。
以上僅供參考!
㈥ 什麼是食品留樣制度
就是負責給食品留下樣本,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製作的食品成品,並做好留樣記錄和樣品標記,每份樣品必須標注品名、加工時問、加工人員、留樣時問(xx月xx日xx時)。其它情況則可根據需要可由衛生監督機構或餐飲單位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幼兒園食堂為師生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留樣;
幼兒園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以上,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留樣食品取樣後,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留樣食品冷卻後,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並在外面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
(6)食品留樣法規擴展閱讀:
留樣的食品樣品應採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製作。對於餐飲單位,不同食品品種分別用不同容器盛裝留樣.防止樣品之間污染;留樣容器應專用並經消毒確保清潔、樣品應密閉保存在留樣容器里。對於配餐企業,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體用餐盤(份)中採集,以保證樣品的代表性,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100g,最好達到250g。
㈦ 食品留樣的標準是什麼
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100g,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
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後,放入0-10攝氏度專用冰箱內,並標明留樣時間、餐次,並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食品留樣必須立即密封好、貼好標簽後,必須立即存入冰箱,重要接待活動留樣冰箱要上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