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執法細則全文
公安機關執法細則第十章第八條
告知鑒定結論
1.對作為證據使用的鑒定意見,公安機專關在收到鑒屬定意見後三日內,應當製作《鑒定結論通知書》,將交被害人聯、交犯罪嫌疑人聯分別送達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家屬以及犯罪嫌疑人在附卷聯附註部分分別簽名並註明送達時間,偵查終結後存入訴訟卷。
2.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如將其移送的鑒定意見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在接受案件後三日內將鑒定結論按照以上規定告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
3.告知時,可以只告知鑒定意見的結論部分,對鑒定過程等其他內容不予告知。
❷ 公安機關執法細則2015版本
下面這個是公安機關執法細則2013版本,更新的就找不到了,希望這個能幫到你。
http://www.360doc.cn/article/2200482_275111703.html
❸ 公安機關執法細則釋義
他人報案『報案受理單、立案通知書是否可給被害人?
❹ 公安機關執法細則關於提押女犯罪溓疑人是否需要女民警在場
提審的時候可以提出要女民警陪同也可以不需要。畢竟現在女民警外出執法的還是佔少數。基本上都是男民警。但是,對於搜身這些必須要女民警或者協警在場
❺ 公安機關執法細則為什麼不公布
在網上找一份《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即可
❻ 公安機關執法細則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2/0131/18/8387447_183185234.shtml
❼ 公安機關執法細則全部內容
這個是內部資料,注意保存,互聯網上是不允許出現的。
❽ 規定和公安機關執法細則,哪個法律效力大
你說的這么模糊
根本沒法比較
法律大於行政法規大於部門規章
❾ 《公安機關執法細則》第十章鑒定:重新鑒定申請不被縣公安局負責人批准,怎麼辦
重新鑒定申請不被縣公安局負責人批准,應當告知申請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並在《鑒定結論通知書》附卷聯中註明申請人、申請事項和不同意或者不批準的理由。
如果當事人不服,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紀檢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檢察院投訴。
要求重新鑒定是當事雙方的權利。
法律鏈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第八條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❿ 人民警察執法細則具體內容
樓主要這個很扯淡。現在的警察根本管不了。如果真要說細節。一開始出示一下證件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