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招標
『壹』 違反《招標投標法》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分為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三種,下面將每種法律責任的承擔方式歸納如下:
一、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防礙
3、消除危險
4、反還財產
5、恢復原狀
6、修理、重作、更換
7、賠償損失
8、支付違約金
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10、賠禮道歉
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二、承擔行政責任的主要方式
(一)行政主體承擔行政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1、通報批評;
2、賠禮道歉,承認錯誤;
3、恢復名譽,消除影響;
4、返還權益,恢復原狀;
5、停止違法行政行為;
6、撤銷違法決定,撤銷違法的抽象行政行為;
7、履行職務,糾正行政不當等。
(二)行政主體工作人員承擔行政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1、通報批評;
2、賠禮道歉、承認錯誤;
3、停止違法行為;
4、賠償損失;
5、行政處分等。
(三)行政相對人承擔行政責任的方式主要可以分為: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兩類。
1、行政處罰具體方式包括有: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2、行政處分主要包括:
(1)警告;
(2)記過;
(3)記大過;
(4)降級;
(5)降職;
(6)撤職;
(7)留用察看;
(8)開除。
三、承擔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
(一)主刑: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無期徒刑;
5、死刑。
(二)附加刑:
1、罰金;
2、剝奪政治權利;
3、沒收財產;
4、驅逐出境。
『貳』 (行政處罰)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法律依據有哪些呢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八條;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2)《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八十二條: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法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叄』 近半年受到行政處罰可以投標嗎
行政處罰的內容有禁止投標嗎?如果沒有就可以投,不過評分會受影響。
還有如果招標文件明確要求不能受過行政處罰也不能投這個標。
『肆』 工商行政處罰可以使用<<招投標法>>嗎
先不管處罰引用法律對不對,就你個人行為來說,顯然是違法的,給你了4000,可以認定為商業受賄.
這不僅僅是違反行政法的問題,也是違法刑法的問題.
第二百二十三條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行政機關引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並無不當,反不正當競爭法 15條 第十五條 投標者不得串通投標,抬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
投標者和招標者不得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同時,招標法 也應該事適用的.
問題的關鍵是,反不正當行為 正好是工商管理部門的管理范圍.所以工商部門以它為依據.
『伍』 近半年內受到過行政處罰可以投標嗎
一事歸一事,不過一類就說不好了。
『陸』 依法必須招標而未招標,行政處罰何時豁免
如果是建設單位屬於法定必招的項目而沒有進行招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有如下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柒』 政府采購法,有沒有規定總公司有行政處罰 ,子公司不能參與招投標
總公司受行政處罰,子公司是否能夠參加政府采購投標?
這需要釐清子公司和總公司的本質關系,如果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與總公司是分別對外承擔民事行為,則總公司的行政處罰對子公司沒有影響。
如果子公司不具備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行為能力,子公司就不能參與投標。
『捌』 施工單位被行政處罰後多久才能招標
如處罰中沒有具體規定的話,則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多久後才能投標。
如處罰中有具體的時間的,則等時間到了後,方才可以投標的。
『玖』 建築施工企業行政處罰公示期內能否參加招投標
建築施工企業,因為有違章操作等行為,被行政處罰,在處罰公示期內,不能參加招投標。只有公示期結束,經驗收合格,才可以參加招投標。
『拾』 招標人因第一中候選人有行政處罰可以取消中標資格嗎
招標人因第一中候選人有行政處罰不可以取消中標資格
若兩個投標文件的項目經理為同一個人時,要取消這兩個單位中標資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二)不同投標人委託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