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訓學校審批
⑴ 注冊教育培訓機構需要什麼條件
教育培訓機構注冊應具備下列條件 :
1、舉辦者應為本市國家機構以外的法人單位(企業法人注冊資金應200萬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
2、 擬任培訓機構校長年齡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
3、具有50萬元以上的辦學啟動資金。
4、辦學場地相對固定(教室和辦公室應在一處)。校舍面積不低於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於2年;舉辦電腦培訓應具有不少於40台的較新型號計算機;舉辦專業性較強的培訓應具有相應的教學設備和場所;有一定數量的圖書資料。
5、培訓機構應當設立董事會、理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組成人數為不少於5人的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
6、舉辦專業性較強、對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響大的培訓須經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批准。
7、有完善的辦學章程、教學計劃。
8、有2名以上具有財會資質的財務人員;有一定數量與開辦專業相符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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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開辦培訓學校類需要哪些手續證件
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屬初次違法的,予以責令限期整改並警告,再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經整改後仍不達要求的,予以責令停止招生,繼續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拒絕整改,或繼續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吊銷辦學許可證。凡買賣辦學許可證,情節嚴重的,直接吊銷辦學許可證,並在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2)教育培訓學校審批擴展閱讀:
《辦學許可證》是民辦培訓學校取得辦學資格的證明。各民辦培訓學校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按《辦學許可證》中所註明的地址、層次、內容、形式辦學,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不得將辦學資格和辦學項目委託或承包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辦學地點,不得擅自增加、變更辦學層次、內容和形式。
⑶ 注冊教育培訓機構需要什麼條件
注冊教育培訓機構需准備以下材料即可進行辦理:
1.申辦報告原件1份,報告的內容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
2.籌設批准書原件1份;
3.籌設情況報告原件1份;
4.機構的辦公場地和辦學場地的房產證明或租用的協議書(辦公場地和辦學場地的安全、衛生標准應當符合有關部門的規定),原件 1 份;
5. 社會力量辦學申請登記表、民辦學校辦學申請登記表,原件4份;
(以下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6.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7.辦學機構章程、首屆學校董事會或理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8.舉辦者、辦學機構負責人、管理人員、擬聘教師、財會人員的身份和資格證明文件及聘用合同;
9.建築工程驗收合格證明、公安消防安全驗收合格證明及環保部門的室內環境污染濃度檢測證明;
10.教學設施設備清單;
11.學校發展規劃及管理制度(包括教學、財務和財產管理及人事制度等);
12. 聯合辦學的,應當提交聯合辦學協議書。
(3)教育培訓學校審批擴展閱讀:
根據2018年最新發布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
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全部用於辦學。而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通常在培訓行業,我們都會選擇設立營利性民辦學校(培訓公司)。
因此,對營利性民辦學校(培訓公司)來講,不僅要去找教育局申請《辦學許可證》。還要找工商局來注冊《營業執照》,申請的經營范圍要含有培訓等業務。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在平潭開設教育培訓機構,你要准備這些
⑷ 辦教育培訓機構,需要哪些手續和資質
根據《民辦來教育促進法源》的規定,開辦營利性質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的辦學資質是《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具體流程
去教育局審批《辦學許可證》
去工商局審批《營業執照》
辦完兩證才算擁有辦學資質,後續還需要確認辦學指標、場地、備案、……。
在這之後,才能夠正式開辦培訓業務,如果教育機構也需要進行線上教學的話,目前的流程比較簡單,直接使用第三方教學平台就可以做到,比如,使用短書的微信教學平台,教育機構通過線上線下的結合的方式,可以優化招生教學的成本,幫助機構完成更多。
⑸ 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辦理流程需要提交什麼資料
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5)教育培訓學校審批擴展閱讀
處罰規定
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屬初次違法的,予以責令限期整改並警告,再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經整改後仍不達要求的,予以責令停止招生,繼續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拒絕整改,或繼續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吊銷辦學許可證。
凡買賣辦學許可證,情節嚴重的,直接吊銷辦學許可證,並在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
招生
培訓市場很大,也很有前景,已經非常細分化,並且在很多地區,計算機培訓,英語培訓,已經把很多市場做爛,很多傳統的招生方法已經不適用。
據國誠招生策劃市場人員統計,每年有30%的培訓機構新增,也有30%的培訓機構倒閉。找到合適有效的推廣橋梁,成為培訓機構發展壯大的根本,俗稱生源。
⑹ 申請教育培訓機構需要哪些許可
一)申請
1、申請人條件
(1)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
舉辦各級各類民辦學校;但是,不得舉辦實施軍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質教育的民辦學餃。(《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二條)
(2)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9條)
(3)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民辦教育促進法》第10條)
2、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籌設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提交以下材料: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12條)
·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聯合舉辦民辦學校的,應當簽訂聯合辦學協議,明確辦學宗旨、培養自標以及各方的出資數額。方式和權利、義務等。 《實施條例》第4條。
(2)籌設後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提交下列材料: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14條)
·籌設批准書;
·籌設情況報告;
·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人員名單;
·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3)直接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提交下列材料;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15條)
·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力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箕他決策機構組人員名單;
·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聯合舉辦民辦學校的,應當簽訂聯合辦學協議,明確辦學宗旨、培養自標以及各方的出資數額、方式和權利、義務等。 《實施條例》第4條。
3、申請途徑及方式:申辦民辦初中、高中向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申請;申
辦民辦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和其他文化教育機構向市教育局職業與成人教育科申請。
(二)受理
l、范圍:申請舉辦初、高中、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和自學考試組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
2、要求:申請事項符合許可范圍和許可權;申請材料齊全、規范、有效。
3、受理:市教育局相關業務科室對申請報告和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受理意見。
4、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三)審查
1、條件:申請事項已經受理。
2、市教育局相關業務科室對照學校設置標准(准入條件),認真審查已受理申請人的全部申辦材料,並組織相關科室有關人員和有關專家進行實地察看、評議,提出審查意見。將評議結果報局許可事項負責人。審請籌設的,報許可事項負責人審定;申請正式設立民辦中小學的,組織專家委員會評議,由專家委員會提出咨詢意見,並報局黨委會審定。申請正式設立其他民辦教育機構的報許可事項負責人審定。
3、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或二個月半月內。
(四)審定
1、條件:申辦人提交的材料齊全、規范、有效,且受理人、審查人簽署意見。
2、審定人:
(1)設立民辦中小學由局黨委會審定
(2)其他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由分管的局領導審定
(五)告知和公告
在規定時限內,書面告知申請人行政許可的決定結果:
·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應製作文件。對同意籌設的,發書面籌設批准書;對同意正式設立的,發同意設立批准書和「辦學許可證」。
·審定、告知時限:5個工作日或10個工作日。
(六)、許可收費:不收費。
⑺ 現在的教育培訓機構辦營業執照都是教育局和工商局聯合審批嗎辦好了營業執照 卻沒有辦學許可證合理嗎
1、不是的,但有「教育培訓」營業范圍的營業執照辦理前要前置審批(教育局批了,工商局才能寫上去),營業執照是工商局審批。
2、不合理(現在只有營業執照沒有民辦教育許可證的,政府不讓公開招生,哪怕是學大、新東方。看看近幾年學大有些分校被查,當地教育局怎麼回復以及記者怎麼報道就知道了);沒有(辦學許可證不能異地使用,營業執照可以異地開分公司)。
(7)教育培訓學校審批擴展閱讀
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1、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2、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3、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⑻ 開辦一個教育培訓中心需要哪些證件
市教育局表示,申辦人應向擬設地所在的區教育行政部門提交辦學場地證明、舉辦者資格證明等相關材料,經審批達到設立標準的,可頒發《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教育培訓機構領取此證後,需到有關部門辦理並取得法人登記證、機構代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開設銀行賬號。刻制印章的式樣、開戶銀行及賬號應報審批機關備案。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以下簡稱辦學許可證)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辦學許可證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定式樣(許可證式樣見附件一、二),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組織印製。
二、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對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審批後頒發辦學許可證。
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審批後頒發辦學許可證,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辦學許可證為民辦學校辦學的合法證件。辦學許可證分正本、副本。民辦學校須將辦學許可證正本放置在主要辦學場所。
四、辦學許可證自2004年9月1日起啟用。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條例》規定的職責,對所審批的民辦學校頒發辦學許可證;並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做好同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民辦學校的備案工作。
五、此次啟用的辦學許可證正式啟用前,原已領取了《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校,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其進行全面檢查,符合《條例》規定條件的,換發新的辦學許可證。
六、辦學許可證填寫要求:
1.名稱:學校章程規定的學校名稱。
2.地址:學校章程規定的學校所在地的詳細地址。
3.負責人:經審批機關核準的,能代表學校行使職權的、按照學校章程合法選聘的校長。
4.辦學類型:審批機關批準的學校類型(如幼兒園、小學、中學、學院等)。
出資者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須在辦學許可證副本中註明「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5.批准文號:審批機關批准學校設立的批准文件號。
6.有效期:發證機關按實際情況填寫。
7.發證機關:審批機關。
8.編號:編號為13位數。前6位數為國家行政區劃代碼,其中1~2位數為省級代碼,1~4位數為地級代碼,1~6位數為縣級代碼。第7位數為學校層次碼,「1」為高等學校,「2」為其他高等教育機構,「3」為普通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4」為普通初中或職業初中,「5」為小學,「6」為幼兒園,「7」為培訓機構,「8」為其他。後8~13位數為學校排序。
辦學許可證內容若發生變更,發證機關須在副本中註明,加蓋「發證機關變更專用章」,並換發辦學許可證正本。
七、頒發辦學許可證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制訂並完善有關的管理制度,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