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律法規基礎知識試題
『壹』 森林防火條例知識競賽試題答案
雲南省森林防火百題知識競賽題目在哪兒下
『貳』 關於婦女節、衛生、林業法律和林業基礎知識的競賽題
一、填空題
1、國家鼓勵婦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各級婦女聯合會及其團體會員,可以向______、______、______推薦女幹部。
3、學校在錄取學生時,除______外,不得以______為由拒絕錄取女性或者提高對女性的錄取標准。
4、在______、晉級、______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各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______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准。
5、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對婦女實施______或者______,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______可以提請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7、夫妻共有的房屋,離婚時,分割住房由雙方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______,按照______的原則判決。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8、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______的權利,也有______的自由。
9、婦女對依照法律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享有與其配偶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不受______的影響。
10、國家保護婦女的______。禁止干涉婦女的結婚、離婚自由。
11、婦女的______不受侵犯。禁止溺、棄、殘害女嬰;禁止歧視、虐待______的婦女和______的婦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殘害婦女;禁止虐待、遺棄病殘婦女和老年婦女。
12、婦女的______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婦女組織投訴,婦女組織應當維護______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並協助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法查處,並予以答復。
13、任何單位均應根據______,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和勞動。
14、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______。
15、禁止______、______等方式損害婦女的人格尊嚴。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
16、國家實行______、______保健制度,發展母嬰保健事業。______應當採取措施,保障婦女享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提高婦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17、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______號文件要求在全國女職工中推廣女職工特病保險。
18、女職工特病保險參保對象為:洛陽市轄區內企業、事業及國家機關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______周歲女職工。
19、女職工特病保險繳費標准按每人每年______元人民幣繳納,保險費可選擇______年一繳或一次性繳______年。
20、女職工特病保險所承保的四種大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兩個摘除是______、______。
21、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______天的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____天。
22、對______和______期間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23、女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______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4、女職工生育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葯費由______負擔。
25、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______支付。
26、河南省總工會[2004]40號文件提出:辦理女職工特病保險,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女職工辦好事、辦實事的具體體現,保費可採取單位和個人相結合的辦法籌集,也可以由______支付。
27、女職工特病保險屬於團體保險,辦理承保手續時,女職工所在單位工會女職工組織只需登記女職工______和______,即可集體向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洛陽分公司辦理。
28、《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條例》規定:企業、事業、機關單位工會中有女會員______名以上的應建立女職工委員會,不足______名的可以設女職工委員。
29、女職工委員會根據女職工的______和______開展工作,女職工委員會任期與______相同。
30、參加女職工特病保險的女職工自保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後,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就診時,被首次確診罹患有保險條款所規定承包的四種大病中的任何一種,經鑒定委員會審核確認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洛陽分公司按保險條款一次性給付保險金______元,發生子宮、卵巢摘除手術的,一次性給付保險金______元。
二、判斷題
31、修改後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以立法的形式,將男女平等新增為一條基本國策。 ( )
32、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培養、選拔和任用幹部,必須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並有適當數量的婦女擔任領導成員。( )
33、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 )
34、禁止錄用未滿十六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
35、有些單位可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
36、喪偶婦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公、婆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其繼承權受子女代位繼承的影響。( )
37、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戶的,男方和子女不得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的權益。( )
38、修後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這是我國法律首次明確對性騷擾說「不」。( )
39、婦女在婚姻家庭中男女平等的核心內容是男女兩性在婚姻關系和家庭生活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權利。( )
40、離婚時,女方因實施絕育手術或者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應在有利子女權益的條件下,照顧女方的合理要求。( )
41、對有經濟困難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婦女,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
42、婦女聯合會或者相關婦女組織對侵害特定婦女群體利益的行為,不能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揭露、批評,並要求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
43、女職工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30天產假。 ( )
44、婦女享有的與男子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受法律保護。在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中,不得歧視婦女。( )
45、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婦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
46、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是從婚姻家庭角度,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對婦女的某些婚姻家庭權益加以特殊的確認和保護。( )
47、因為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政治權利,所以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選舉權但沒有被選舉權。( )
48、未經本人同意,可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廣告、商標、展覽櫥窗、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等形式使用婦女肖像。( )
三、不定項選擇
49、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什麼時間開始施行。( )
a、1992年10月1日b、1992年4月3日
c、 2005年8月28日d 、2005年12月1日
50、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有幾章、共有多少條?( )
a 、九章b、六十一條
c 、六章d 、五十四條
51、目前被我國列為基本國策有:( )
a、改革開放和科教興國b、男女平等和計劃生育
c、環境保護d、一國兩制等
52、《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宗旨是:( )
a、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b、促進男女平等
c、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d 、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
53、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男方在哪三個時期不得提出離婚。( )
a、女方在懷孕期間b、分娩後一年內
c、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d 、哺乳期內
54、制定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共政策,遇到什麼問題,應當聽取婦女聯合會的意見。( )
a、對涉及婦女權益的重大問題b、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的問題
c、涉及婚姻家庭權益的重大問題d、對涉及男女平等的問題55、婦女在哪些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
a、政治方面b、經濟方面
c、文化方面d 、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
56、國務院制定中國婦女發展綱要,並將其納入了:( )
a、國民經濟規劃b、婦女發展規劃
c、社會發展規劃d、婦女醫療保健規劃
57、婦女的哪些人格權受法律保護。 ( )
a、名譽權b、榮譽權c、隱私權d、肖像權
58、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女方在什麼情況下有權在離婚時要求男方予以補償。( )
a、撫育子女b、照料老人
c、協助男方工作d、承擔較多義務
59、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培養、選拔和任用幹部,應做到以下哪幾點?( )
a、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b、有適當數量的婦女擔任領導成員
c、重視培養和選拔少數民族女幹部d、積極培養和選拔女幹部
60、學校和有關部門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婦女在哪些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
a、入學、升學b、畢業分配
c、授予學位d、派出留學等方面
61、婦女有權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哪些事務?( )
a、國家事務b、管理經濟事業c、管理文化事業d、管理社會事務
62、國家發展( ),保障婦女享有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衛生保健等權益。
a、社會保險b、社會救助c、社會福利d、醫療衛生事業
63、各單位在執行什麼制度時,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 )
a、國家保險b、國家保健c、國家退休d、國家幹部
64、婦女在農村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益?( )
a、農村土地承包經營b、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
c、土地徵收或者徵用補償費使用d、宅基地使用等方面
65、( ),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為受害婦女提供救助。
a、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b、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c、社會團體d、婦女聯合會
66、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成立於( )。
a、1949年10月20日b 、1949年10月1日
c、1950年10月20日d、1950年10月1日
67、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位居2005年度中國企業500強第( )位。
a、第四位b 、第五位c、第六位d、第七位
四、簡答題
68、《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的十大亮點是什麼?
69、《勞動法》對女職工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所享受的特殊保護有哪些規定?
70、《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財產權益」的內容有哪些?
一、填空題
1、自尊、自信、自立、自強
2、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
3、特殊專業 性別
4、晉職 評定專業技術職務 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
5、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利 勞動權利和社會保障權利 財產權利 人身權利 婚姻家庭權利
6、性騷擾 家庭暴力 受害人
7、雙方的具體情況 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8、生育子女 不生育
9、雙方收入狀況
10、婚姻自主權
11、生命健康權 生育女嬰 不育的
12、合法權益 被侵害婦女
13、婦女的特點
14、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15、侮辱 誹謗
16、婚前保健、孕產期 各級人民政府
17、2003 11
18、16-60
19、15 1 3
20、 原發性乳腺癌、原發性卵巢癌、原發性子宮內膜癌、原發性宮頸癌
子宮摘除 卵巢摘除
21、90 15
22、懷孕七個月以上 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
23、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4、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 職工個人
25、生育保險基金
26、單位
27、姓名 身份證號碼
28、10、10
29、女職工的特點 意願 同級工會委員會
30、10000 1000
二、判斷題
31、對 32、對 33、對 34、對 35、錯 36、錯 37、錯 38、對 39、 錯40、對
41、對42、錯43、錯44、對 45、對 46、錯 47、錯 48、錯
三、不定項選擇
49、(d) 50、(a b) 51、(a b c d) 52、( a b c )
53、( a b c ) 54、(a ) 55、(a b c d) 56、( a c )
57、(a b c d) 58、(a b c d) 59、(a b) 60、(a b c d)
61、(a b c d) 62、(a b c d) 63、(c ) 64、(a b c d)
65、(a b c ) 66、(a ) 67、(c )
四、簡答題
68、一是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寫入法律;二是明確執法主體強化政府責任;三是進一步明確婦聯的職責;四是提高人大女性代表比例;五是禁止招生中的性別歧視;六是防止就業中的性別歧視;七是保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八是禁止性騷擾;九是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十是強化法律責任。
69、《勞動法》第58條規定,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第60條、61條、62、63條、第73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和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勞動者生育,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70、《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財產權益』的內容有哪些?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0條規定:』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
(1)、 婦女在婚姻家庭中的財產權益。《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1條規定,在婚姻、家庭共有財產關系中,不得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權益。婦女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7條第一款規定,婦女對依照法律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享有與其配偶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不受雙方收入狀況的影響。離婚時照顧婦女的住房權。《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8條規定,夫妻共有的房屋,離婚時,分割住房由雙方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離婚時,女方的住房應當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解決。離婚處理財產時照顧女方的權益。《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7條第二款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女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男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男方予以補償。
(2)、 婦女在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財產權益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2、33條規定,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徵收或者徵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戶的,男方和子女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的權益。
(3)婦女在財產繼承方面的財產權益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4、35條規定,婦女享有的與男子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受法律保護。在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中,不得歧視婦女。喪偶婦女有權處分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喪偶婦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公、婆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其繼承權不受子女代位繼承的影響。
『叄』 森林公安機關基本法律知識考試試題
森林公安業務考試試卷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非執法部門民警以公共科目為主,以「四法一條例一理念」(《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主要內容。執法部門民警除公共科目外,側重專業科目,以《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法》、《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森林防火條例》、《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立法法》等法律法規及辦理森林、野生動物、林地資源刑事案件有關司法解釋、行政法規為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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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森林法規
森林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 摘要:森林資源是林地及其所生長的森林有機體的總稱,森林資源保護旨在促進森林數量的增加、質量的改善或物種繁衍,以及其他有利於提高森林功能、效益的保護性措施.我國關於森林資源保護的立法較早,從1963年起陸續頒布了一系列關於保護森林資源法律法規。目前,我國已基本建立了比較完備的森林保護法體系,本文從森林法、有關森林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以及近年的修訂情況三方面闡述了有關森林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 隨著自然環境的惡化和資源的稀缺,世界各國都在自然資源立法方面不斷改進,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1963年國務院發布了《森林保護條例》,1973年農林部發布了《森林採伐更新規程》,1979年《森林法(試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成為我國關於森林資源保護的第一部專門法律,調整有關林業生產建設領域內,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之間以及它們與公民個人之間林業經濟關系,以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為目的,是國家組織、領導、管理林業經濟的有力工具,屬於經濟法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1 《憲法》中對森林資源保護的原則性規定 第9條第2款規定:「國家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自然資源。」 2 《環境法》中對森林資源保護的規定 1989年12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法》是綜合性的環境基本法,也是進行自然資源保護的法律依據。該法中關於基本任務、保護對象、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管理機構與管理許可權以及法律責任等的相關規定軍事自然資源保護的重要淵源。[1] 3 《森林法》對森林資源保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於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又根據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決定》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試行)》是建國後制定的第一部森林法,共7章一百八十七條:總則;森林管理;森林保護;植樹造林;森林採伐利用;獎勵與懲罰以及附則。主要內容包括:①穩定山權、林權,規定森林分屬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公社社員在房前屋後和生產隊指定的地方種植的林木歸個人所有。同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濫用所有權亂砍濫伐。②將森林劃分成若干類型,要求根據不同性質、用途,提出相應的經營管理辦法,並對各類森林規定了嚴格的保護措施。③要求制定林業發展規劃和近期的經營方案,為科學經營森林和國家對營林事業進行監督提供依據。④鼓勵植樹造林,擴大森林面積,並從財政上採取保護性措施。⑤根據森林年採伐量不超過年生長量的原則,嚴格控制森林資源的消耗,保證森林持續利用。⑥加強對木材生產採伐和運輸的統一管理,防止亂砍濫伐。⑦對護林防火、防治森林病蟲害、保護珍稀動物和植物的規定。⑧對森林採伐和森林更新制定的強制性措施。⑨獎勵與懲罰。[3] 4 森林資源保護的法規規章 主要包括《森林防火條例》(1988年),《森林病蟲防治條例》(1992年),《林 地管理暫行辦法》(1993年),《沿海國家特殊保護林管理規定》(1996年),《森林法實施細則》(2001年)等均對自然資源保護做了明確規定。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論文 3 5 我國締結或參加的有關自然資源保護的國際條約或公約 為加強自然資源保護領域國際合作、維護國家的資源權益、承擔國際義務, 我國先後締結和參加了一些有關自然資源保護的國際條約,如1981年《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1] 6 森林資源保護的法律規定 6.1 關於林權的規定 林權,又稱森林所有權,是指森林法律關系的主體對森林、樹木、或者林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力。 森林法第一章第三條:森林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除外。國家所有的和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個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記造冊,發放證書,確認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國務院可以授權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對國務院確定的國家所有的重點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記造冊,發放證書,並通知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3] 6.2關於林業建設方針的規定 森林法在第5條規定:「林業建設實行以營林為基礎,普遍護林,力造林,采育結合,永續利用的方針。[3]」 6.3 關於植樹造林和綠化的規定 6.3.1開展全民義務植樹 要求凡有條件的地方,年滿11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植樹3至5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並規定每年的3月12日為植樹節。[5] 6.3.2規定森林覆蓋率奮斗目標 全國森林覆蓋率的奮斗目標為30%。 6.3.3規定植樹造林責任制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定植樹造林規劃,組織各行各業和城鄉居民完成植樹造林規劃確定的任務,並對新造幼林地和其他必須封山育林的地方組織封山育林。 6.3.4健全綠化領導體制,組織領導綠化工作 國務院設立全國綠化委員會,統一組織領導全國城鄉綠化工作;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等,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權劃分,負責全國城市綠化工作;地方綠化管理體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規定。 6.4 關於控制森林採伐量和採伐更新的規定 《森林法》第二十九條 國家根據用材林的消耗量低於生長量的原則,嚴格控制森林年採伐量。國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論文 4 農場、廠礦為單位,集體所有的森林和林木、個人所有的林木以縣為單位,制定年採伐限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匯總,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三十二條 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第三十三條 審核發放採伐許可證的部門,不得超過批準的年採伐限額發放採伐許可證。 第三十五條 採伐林木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按照採伐許可證規定的面積、株數、樹種、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務,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不得少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3] 6.5關於森林保護措施的規定 6.5.1 建立林業基金制度 該基金主要用於林區採伐跡地更新和林間空地、荒山、荒地造林和育林、護林等費用的支出。 6.5.2 建立封山育林制度 是指對劃定的區域採取封禁措施,利用林木天然更新能力使森林恢復的育林方法。對象是具備天然更新能力的疏林地、造林不易成活需要改善立地條件的荒山荒地和幼林地等。 6.5.3 建立群眾護林制度 第十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護林組織,負責護林工作;根據實際需要在大面積林區增加護林設施,加強森林保護;督促有林的和林區的基層單位,訂立護林公約,組織群眾護林,劃定護林責任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護林員。[3] 護林員可以由縣級或者鄉級人民政府委任。護林員的主要職責是:巡護森林,制止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對造成森林資源破壞的,護林員有權要求當地有關部門處理。 6.5.4 建立森林防火制度,防治森林火災 《森林防火條例》規定了「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對國家和地方森林防火組織的設立及其職責,森林火災的預防、撲救、調查、統計,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有功人員的獎勵和對違法者的處罰,作了比較全面具體的規定。 6.5.5 建立森林病蟲害防治制度 按照國務院1989年12月18日發布《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的規定,森林病蟲害防治的基本方針是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基本原則是「誰經營,誰防治」。 6.5.6 設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 國家設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用於提供生態效益的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森林資源、林木的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6.5.7 珍貴樹木及其製品,衍生物的出口管制制度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論文 5 第三十八條 國家禁止、限制出口珍貴樹木及其製品、衍生物。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貴樹木及其製品、衍生物的名錄和年度限制出口總量,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 出口前款規定限制出口的珍貴樹木或者其製品、衍生物的,必須經出口人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批准,海關憑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放行。進出口的樹木或者其製品、衍生物屬於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物種的,並必須向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海關並憑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放行。[3] 6.5.8 徵收森林植被恢復費 第十八條 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佔或者少佔林地;必須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並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專款專用,由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統一安排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植樹造林面積不得少於因佔用、徵用林地而減少的森林植被面積。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督促、檢查下級林業主管部門組織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的情況。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復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森林植被恢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3] 6.5.9 實行退耕還林制度 為了提高森林覆蓋率,遏制土地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國務院於2002年12月25日發布了《退耕還林條例》,對退耕還林的一系列問題做出了具體規定。 7 森林資源保護法律修訂情況 7.1 第一次修訂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決定》,對1984年頒布的《森林法》進行了較大修改,將原法42條增加到49條,特別突出了森林在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作用。[2] 7.2 第二次修改 2009年8月27日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修訂《森林法》。由於國有林區改革、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正在進行總結中,有的內容需總結後充實到草案中,故可能推遲該項立法工作。《森林法》已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國務院2011年立法工作計劃,此次修改重點內容之一為完善森林生態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