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執法
1. 如何加強公安機關輿情應對能力 雷洋
(一)積極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文明執法。
公安機關是重要的新聞資源地,眾多媒體之間存在激烈競爭,為提高自己的賣點,一些媒體和記者熱衷於負面報道,有的媒體抓住民警的不規范執法,把片面性問題變為普遍性問題,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形象。因此,公安機關各部門應嚴格遵紀守法,積極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從細節入手,注意執勤執法的一言一行,文明執法,不給媒體留炒作素材。這是公安機關輿情應對最根本的方法。
(二)完善網路輿情應對機制,提高輿情應對技巧。
各級公安機關都應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網路輿情應對機制,積極應對輿情事件事前、事中、事後三個環節。
一是事前要建立和完善實時把握、正面引導網路輿情的機制,可以搭建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系統實時預警最新輿情。要著眼社會經濟發展大局,延伸工作觸角,加強分析判研,實時把握網路輿情發展的趨勢,緊緊抓住輿情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輿論正確發展,對於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系統內預警的輿情信息要及時處理,防止有關問題逐步發展為輿情熱點事件。
二是事中要建立應對媒體采訪的機制。在輿情事件處置工作中,可以指定一名對相關政策、原則、事件內容比較了解、有較強應對媒體采訪能力的發言人。
三是事後要建立新聞及時發布機制。要明確一名負責人協調網路輿情引導工作,承擔突發輿情事件的新聞發布職責,對已發生的輿情事件,確定「統一口徑,及時發布」的原則,主動藉助主流媒體,第一時間發布相關信息,說明事實真相,努力成為事件的第一定義者。而對一些被網路炒作的公安事件,及時發布消息,澄清虛假信息,同時針對整個輿情做出反應,積極引導輿論。
(三)日常加強正面宣傳,努力獲得公眾肯定。
公安機關相關網站和官方微博等不僅僅是公安機關展示工作成果的一個信息平台,同時也是引導網路輿情的一大重要陣地。因此,各級公安機關平時應該認真規劃公安機關相關網站和微博的建設和發展,把它們作為公安機關佔領輿論陣地、維護信息安全、引導社會輿情的重要戰略舉措來抓。相關工作人員日常要認真組織好正面宣傳工作,通過加強重大主題策劃、開通領導博客、網上舉報等方法,努力營造有利於公安機關的網路輿論氛圍。同時,日常也可及時向公眾傳遞權威信息、保持信息公開通暢,從而最大限度壓縮小道消息、政治謠言和攻擊性言論在網路的傳播空間,加強與民眾的溝通,拉近警民距離。
總結就是以上幾點,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
2. 雷洋案件怎麼樣了
一個全國人民都關心的事件,6月30日最高檢下屬的正義網發布消息後網路上就再也查不到後續消息了,兩個月過去了,難道所謂的有關方面不知道大家仍在關注此方面的最終結論嗎?還是說所謂有關方面怕的就是有人還在關注此方面的最終結論呢?
我們關心的是國家機關對造成此案的背景的態度。國家機關在立法執法過程中故意留下的模糊地帶是造成此案的原因,這也是此案涉及的利益群體如此龐大的關鍵因素。我們關心的是國家對於清除這些模糊地帶的決心。此案的核心並不是所謂的過度執法,而是我們為什麼「執法」。
一方面,我國事實上存在警力嚴重不足的問題。導致很多與實際民生密切相關的案件甚至得不到立案的機會。另一方面,我國嚴重不足的警力中依然有人的工作就是釣魚執法、牟取小團體的私利。
更努力的完善法律條款、更詳細的規定執法流程、更廣泛的引入監督機制、更嚴厲的打擊瀆職現象才能從根子上減少此類案件的發生。我們希望通過此案看到在任一方面國家機關有所作為,任一方面有所表態。
3. 雷洋屍檢結果,
6月30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向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務人員及其家屬、雷洋家屬及雙方聘請的律師依法告知了雷洋屍檢鑒定意見。檢察機關對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的鑒定意見進行了審查,組織了專家審查論證、文證審查,確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檢察機關將繼續依法偵查,結合偵查工作依法判斷事實和證據,准確認定行為性質和責任輕重。
涉案警務人員在執法中存在不當行為,昌平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某某、輔警周某起主要作用,且在案發後有妨礙偵查的行為。根據其行為性質和辦案實際需要,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已報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批准變更強制措施,對邢某某、周某以涉嫌玩忽職守罪依法決定逮捕。
4. 雷洋死亡真相
屍檢結果有三種可能:
一是雷洋某個重要部位如心臟、頭部受到外力鈍器作用致死,若是這樣很可能是在警察抓捕時其極力反抗,遭到毆打,或已經停止反抗後,在車上遭到警察報復毆打,也有可能是跑的過程中摔倒,身體撞到路面或其它建築物。如果是這樣的鑒定結果,那麼涉案警察就存在違法犯罪的較大嫌疑,但還不能說就足以認定警察存在違法犯罪的行為,鑒於雷洋死亡之前曾強力反抗執法,並多次試圖跑離,因此即便證實雷洋系由於身體受到傷害導致死亡。屍檢結論也只能是作為一個重要證據,還必須與現場的視頻監控、目擊證人等證據結合起來綜合認定。
二是雷洋死亡系外傷合並心臟病發作所致。雷洋在抗拒警察執法試圖逃走到被警察制服,必然受到打擊,但遭擊打並非是導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而是雷洋高度恐懼、激動的情緒導致心臟驟停。在網上流傳的當晚視頻雖然由於夜晚看不到雷洋和警察的畫面,但仍可以隱約聽到雷洋大聲喊「幫幫忙」的聲音,那聲音非常凄厲,可以想像當時的雷洋極度恐懼,在極力反抗無果,在被制服時必然身體受到傷害,綜合上述因素,誘發其身體疾病,也並非不可能,相比而言這種可能性最大。
三是雷洋之死完全就是雷洋自身健康原因所致,也正如北京昌平警方起初所說的,雷洋由於情緒激動導致心臟病發作猝死。但這種可能性相對較小,雷洋今年才29歲,正值壯年,至少現在從已經公開的資料來看,並沒有提到雷洋有重大疾病,突然由於其自身健康原因導致死亡,而完全排除外來因素,這個需要有非常充分的證據,否則無法得出這樣的鑒定結果。
5. 雷洋死了派出所要賠償嗎
要看雷洋的死與派出所的執法有無因果關系,如果因為派出所的執法造成雷洋的死亡,雷洋家屬可以申請賠償
6. 雷洋之死案件
【財新網】據北京市檢察院官方消息,2016年12月23日,備受社會關注的雷洋案再有新進展,五名涉案警務人員符合玩忽職守罪構成條件,但「犯罪情節輕微」被不起訴處理。
同時檢方查明,邢某等在制服雷某過程中,有在制服和控制雷某過程中,邢某某等人對雷某實施了用手臂圍圈頸項部、膝蓋壓制頸面部、腳踩頸面部等行為,並認為「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與死者生前在飽食狀態下,因執法過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劇烈活動以及體位變化等因素有關」。
2016年12月23日15時15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通過官方微信公號「京檢在線」、官方微博「北京檢察」及官方網站發布消息稱,北京檢方審查認定邢某某等五名涉警務人員符合玩忽職守罪構成條件,綜合全案認定犯罪情節輕微,作出不起訴處理;同時配發《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就邢某某等五人玩忽職守案答記者問》。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消息全文如下:
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對邢某某、孔某、周某、孫某某、張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玩忽職守案作出不起訴決定。
經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查明:2016年5月7日晚,根據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專項行動部署,東小口派出所時任副所長邢某某帶領民警孔某、輔警周某、保安員孫某某、張某某等人在昌平區龍錦三街涉黃足療保健店附近執行便衣蹲守、打擊任務。
當晚21時許,雷某在位於龍錦三街23-13號的足療保健店接受有償性服務離開時,被邢某某等人發現。因懷疑雷某有嫖娼行為,邢某某等人立即追趕,示明警察身份後進行盤查。因雷某試圖逃跑,遂對其攔截並抱腰摔倒。
在制服和控制雷某過程中,邢某某等人對雷某實施了用手臂圍圈頸項部、膝蓋壓制頸面部、摁壓四肢、掌摑面部等行為,後邢某某違規安排周某、孫某某、張某某獨立駕車押送。
在車輛行駛至龍錦苑東五區南門內丁字路口西側轉彎處時,雷某試圖跳車逃跑,並呼喊掙脫。邢某某等人再次對雷某進行制服和控制,並使用手銬約束,再次向雷某示明身份。
其間,邢某某等人對雷某實施了腳踩頸面部、強行拖拽上車等行為,致使雷某體位多次出現變化。後雷某出現身體癱軟和不再呼喊掙脫等狀況,邢某某等人在發現雷某身體出現異常後,未及時進行現場急救、緊急呼救和送醫搶救。待後送到醫院搶救時已無生命體征,於當晚22時55分被宣告死亡。
經委託司法鑒定機構鑒定,雷某符合生前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與死者生前在飽食狀態下,因執法過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劇烈活動以及體位變化等因素有關。
事發後,邢某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做虛假陳述,引發公眾質疑,並與其他四名涉案警務人員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認定:邢某某等五人在執行公務活動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存在不當執法行為,執法行為超出合理限度,致執法對象發生吸入性窒息;不履行職責,在發現雷某身體出現異常後,未及時進行現場急救、緊急呼救和送醫搶救,致執法對象未得到及時救治,以致發生死亡結果。且事後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
該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符合玩忽職守罪構成條件。
鑒於邢某某等五人系根據上級統一部署開展執法活動,對雷某執行公務具有事實依據與合法前提且雷某有妨礙執法行為,犯罪情節輕微,能夠認罪悔罪,綜合全案事實和情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對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不起訴。
同時,檢察機關已向紀檢機關通報有關涉案黨員違紀情況,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意見書,並移送相關材料,建議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對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及相關責任人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北京市檢察機關在辦理該案過程中,始終堅持客觀、公正、透明的原則,開展案件偵查、審查起訴,及時向社會公布案件處理信息,多次聽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被害人近親屬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並按規定啟動人民監督程序進行監督評議,保證案件公正處理。
7. 假如雷洋案發生在美國 美國警察又會怎樣執法
如果在美國 警察亮明身份 嫌疑人逃跑拒捕的 可以開槍 美國法律規定 在警察執行公務時候 嫌疑人不聽從警察要求的 可以直接定性為拒捕 如果做出危險動作的 可以直接擊斃 在美國 拒捕 是重罪 美國法律的特點是 一切都可以在法庭上解決 法庭判你無罪 警方和檢控方要賠償你的損失 但在執法過程中 你不配合 就是犯罪 而且是重罪
8. 今天我下樓,剛走到我家樓下,就來倆年青人,拿出證說是警察,我沒有信,以為是搶劫的呢,我就大聲喊,我
一般找人說自己是警察,掏出工作證給你看這是程序,看完你好好跟著走就行了。工作證你不信生辰八字報給你你請人批批是不是警察才信嗎?你還是電影電視劇看多了?吳若普值得綁架,人家有錢,看好了,騙走是為了綁架,給你看工作證費老鼻子勁把你弄上車,有這么脫褲子放屁搶劫的嗎?你有錢嗎?你干什麼壞事了?正經抓人你沒反應過來直接摁地上了,起訴?別拿無知當個性了!警察打人了?!你的做法明顯就是社會上流傳小視頻擾亂公共秩序尋恤滋事被強制帶走拘留的小痞子被人捂住抬走臨扔進警車時撕心裂肺喊的那句常用語,警察打人了!一直喊知道哐一聲,車門關上,錄像結束。我看你一直神經錯亂,你還就這句話說的對。警察找你或者逮你,都不用先請示你在哪找到你合適,你什麼時候不忙,躲開你吃飯睡覺拉屎的時間。有國家法律規定,好多都有自己翻書看。他們可能就是要去你家,或者拉你去局裡做份詢問筆錄,你要跟他們好好說,有時間沒時間的,他們可能會因為你時間緊車接車送的都有可能,因為按你說的是問你點事,好說好了。你非要哇哇叫別別跳抗拒執法,你是不是可疑?看見警察心虛?有什麼別的案子隱瞞?殺過人?雷洋的案子告訴我們,有警察找你,跑是跑不了的,反抗只能讓他們死也要抓住你,死也要被警察抓住再死。警察里壞人多?你心裡是有多陰暗?!有多少壞事你沒交代?警察活太多沒必要跟你說,導致不幹活的望天呆著的人有還不少,不知道下一個大活何時到來,提前要攢勁兒,說了你也不懂。壞人?你意淫吧?執法環境這么惡劣,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展開說了自己上網搜一片一片的都是。壞人幹得了這活兒嗎?早受不了這氣脫衣服走人大河向東流大刀向鬼子頭上砍去了。總之,看眼工作證跟著走,你別想偶遇跟明星吳若普似的,你草民一個沒人打你注意,跟著走別跑,掙扎是沒用的,你起訴他們打你沒有他們直接安排你個襲警簡單,別老看電影等著被綁架做明星夢了。
9. 雷洋之死最新消息
雷洋,男,湖南澧縣人,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2009級碩士研究生。
2016年5月7日晚,雷洋離家後身亡,昌平警方通報稱,警方查處足療店過程中,將「涉嫌嫖娼」的雷某控制並帶回審查,此間雷某突然身體不適經搶救無效身亡。
10. 雷洋案中幾個警察的執法記錄儀都被雷洋砸壞嗎
雷洋案因為是便衣抓捕,便衣警察並不會攜帶執法記錄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