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二
行政合法性原則和行政合理性原則
Ⅱ 公務員報考工商行政執法職位中的(一)、(二)是什麼意思
只是招考人數太多,為了好組織面試,才做一下區分。
工商招的新人進去以後,回全部放到基層工商所答鍛煉,男的要出去查市場,抓案子,女的在服務大廳辦證什麼的,沒有什麼區別。
等到兩三年以後,有關系的慢慢就往縣局裡面調動了,沒有關系的,繼續蹲在基層所。
Ⅲ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二級主辦相當什麼職位
行政執法抄類兩類公務員設置11層次,對應公務員相關級別。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與級別對應關系:
(一)督辦:十五級至十級;
(二)一級高級主辦:十七級至十一級;
(三)二級高級主辦:十八級至十二級;
(四)三級高級主辦:十九級至十三級;
(五)四級高級主辦:二十級至十四級;
(六)一級主辦:二十一級至十五級;
(七)二級主辦: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八)三級主辦:二十三級至十七級;
(九)四級主辦:二十四級至十八級;
(十)一級行政執法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十一)二級行政執法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Ⅳ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二級主辦相當什麼職位
行政執法類兩類公務員設置11層次,對應公務員相關級別。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與級別對應關系:
(一)督辦:十五級至十級;
(二)一級高級主辦:十七級至十一級;
(三)二級高級主辦:十八級至十二級;
(四)三級高級主辦:十九級至十三級;
(五)四級高級主辦:二十級至十四級;
(六)一級主辦:二十一級至十五級;
(七)二級主辦: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八)三級主辦:二十三級至十七級;
(九)四級主辦:二十四級至十八級;
(十)一級行政執法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十一)二級行政執法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Ⅳ 行政執法句有哪兩個行政強制
行政執法的強制抄措施分為兩類,分襲別為針對人身自由和針對公民財產的。針對人身自由地主要由公安機關行使此項權利。如強制傳喚與訊問,公安機關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逃避傳喚的,可以強制傳喚其到一定場所,並進行訊問。(《治安管理處罰法》第82條第2款);強行約束,公安機關對那些對本人有危險或對他人有威脅的醉酒人,強行約束到酒醒。強行帶離現場,如公安機關將違反規定進入體育場館的人員強行帶離現場。(《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4條第2款)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還有如隔離治療等(醫療、衛生、保健機構對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的人予以隔離治療)。
而針對財產的是(一)針對財物或者場所的行政強制措施;(二)針對銀行存款的行政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