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工作安排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並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權力,對其專行政行為的後果承擔相屬應的責任的原則。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
執法人員具體按照以下幾個方面:
一、明確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基本要求,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觀念。
二、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強化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三、加強政務公開。
❷ 個人如何做好行政執法工作
真心想知道?那我先問你,你從事執法工作多長時間(從事什麼行業)?你的角度上這項工作的起點從哪起,最終想要什麼樣的結果呢?
❸ 怎樣做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轉變執法理念 營造和諧執法環境《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指出,「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這就表明,完善社會管理將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切入點之一。毋庸置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屬於社會管理的范疇,因此,城市管理部門在完善社會管理,構建和諧社會中將擔負著重要的使命和任務。隨著城市發展的不斷深入,我們也在不斷地轉變執法理念,不斷地探索、調整和改進城市管理的方法和手段。結合多年開展的城市長效管理活動,我們體會到,只有實現一個明確、兩個轉變,城管執法工作才能不斷續寫輝煌。一個明確——明確行政執法目的我們知道,任何法律的的制定和實施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行政處罰本身也同樣不是目的,而是為了促進行政違法得以糾正、被侵害的社會關系得到恢復。確立新的執法目的,就是要徹底消除「執法即處罰」、「執法即管人」等錯誤的執法觀念,在行政執法工作台中牢固樹立「依法行政」和「執法為民」觀念。要端正執法思想,正確認識「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絕對不可以把行政執法與社會發展和廣大民眾的利益對立起來。以往特定的執法環境和狹隘的思想觀念導致了工作方式的粗獷與單一,但隨著城市建設的改造和管理態勢的發展,過去的「沖沖殺殺」和「掃盪式」的大規模整治已不再適應構建和諧城管的形勢要求。因此,在行政執法隊伍中更新執法目的顯得尤為重要。那麼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目的是什麼呢?它應該是努力提高全社會公民的綜合素質, 在平時的生活、工作中依法、高效開展有益於社會、單位、家庭和個人的活動,從而避免各類行政違法、違法、違章的情況出現,大家共同營造良好的環境和市容,為廣大群眾提供一個安居樂業和殷實富康的生活氛圍,為社會經濟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同時,確立新的行政執法目的,對轉變執法觀念也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兩個轉變——轉變行政執法觀念、轉變行政執法方式一是轉變行政執法觀念。傳統體制下的城市管理工作,往往採取「以收代罰,以罰代管」等管理方式,既影響了了政府形象,也達不到管理效果。新的行政執法目的,決定了執法觀念必須更新。作為和諧社會建設中的城管行政執法,要明確我們行政執法隊伍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什麼。目前,在國際上無論是國土防衛還是打擊恐怖勢力,無論是重大疾病救治還是應對自然災害的發生,都是將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放在預防上。美國的導彈防禦系統以及攻打伊拉克都基於此。古語雲,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所以從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來講,我們行政執法的最高境界應該是通過各種手段和方法,有效避免違章的發生。這是我們追求的第一目標。依法合理的處置各類已發生的違法、違章案件是我們的第二目標。做到第一目標就減少了第二目標;全面達到第一目標,我們就沒有第二目標。這也是實現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因此,我們的工作理念必須要轉變,要研究違章案件發生時的時間、地點、條件等因素,不斷調整工作方法,力爭做到沒有違章行為發生或把違章行為制止於萌芽階段。逐步確立「民本位」的價值取向,把理念認識轉化為自覺行動,使傳統經濟條件下的管理者和監督者轉變成為公共利益、社會公平的維護者和服務者。二是轉變行政執法方式。執法理念的轉變最終體現在執法方式的轉變。面對新的形勢、新的職責、新的挑戰,只有不斷探索、深入研究,才能切實解決現實工作中的難點和熱點問題。1、強化隊伍管理。構建和諧城管,隊伍建設首當其沖。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以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素質為核心,以加強隊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為主要內容,以實施正規化、專業化、規范化管理為手段,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優良、作風頑強、業務過硬、紀律嚴明、執法嚴格的綜合執法隊伍。2、加大宣傳力度。我們要始終把城市管理宣傳教育工作抓牢不放。在報刊上進行積極正面的宣傳,加強與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體的聯系,多形式、多角度進行跟蹤宣傳,做到報紙上有文章、電視里有圖像、廣播里有聲音,在社會上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組織執法隊員發放宣傳材料、告知書,與經營戶面對面交流,通過設立意見箱、舉報箱,公布投訴電話,廣泛徵求意見。加強溝通,贏得社會的理解和支持。抓好宣傳教育,形成有利於城市長效管理的宣傳導向。採取多種形勢、大力宣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讓城管執法工作深入人心,不斷提高市民的城管意識,形成理解支持城管執法隊伍的辛勤勞動,自覺參與、配合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圍。重視和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通過學校等各種教育載體,對在校學生進行城管意識教育。城管進校園,組織學生走上街頭,開展義務宣傳,並直接參與市容糾違,進而使他們從小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城管意識,影響並帶動他人。3、完善預防措施。注重案例分析,針對不同形式的違章行為,制定、實施不同的預防措施。如根據街區內商家開始營業和結束營業的時間有早有晚這一實際情況,,可實行多班輪值的徒步巡查管理模式,確保管理不留空當。對難點、熱點地段,可多安排隊員進行定點、定時、定人管理。建築工地是市容違章多發的源頭,應建立《施工工地管理台帳》,與施工單位簽訂《文明施工協議》,宣傳有關法規,了解施工進度,同時根據不同的工程階段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使轄區內的工地始終處於有效監控之中,力爭達到良好的管理效果,取得施工方、群眾、管理方三方都滿意的多贏局面。4、樹立正確的執法方法。按照和諧執法的理念,我們的行政執法應從對行政相對人的違法行為以查處為主轉化為以幫扶為主,對絕大部分的一般違法行為,應把查處作為手段,而把幫扶作為目的。這是我們執法工作能夠贏得政府支持、群眾理解、企業歡迎的關鍵也是體現和諧執法的根本。要堅持以人為本,把尊重人、理解人、幫助人,以幫扶為主,寓執法與服務之中,作為建立和諧執法工作模式的基準。5、嚴格依法執法。應當看到,我們在執法過程中仍然存在這簡單執法、草率執法的問題,尤其是不講程序、粗暴執法的現象時有發生,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依法行政和構建和諧社會是同一主題的不同層面。只有嚴格依法執法,我們的工作才能得到政府和群眾的認可。比如,我們平陰縣玫瑰廣場周邊,以前幾乎戶戶佔道經營,每到上下班高峰時,自行車都無法推行,周圍群眾反響十分強烈,各部門曾組織過數次大規模整治,效果卻不明顯。縣綜合執法局改變過去的執法模式,嚴格依法執法,疏堵結合,建立箱體式貨櫃免費向業戶提供,同時對所有佔道經營戶進行現場拍照取證,當場開具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對逾期不接受處理的,按時限發出陳述申辯告知書及行政處罰決定書,最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取得了較好效果。城市管理工作是長期、復雜而艱巨的任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又為城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我們相信,只要我們解放思想、轉變理念、銳意進取、開拓創新,就能為改善居民生活質量、優化城市的經濟環境,為構建和諧城管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❹ 行政執法的工作職務和內容是什麼
行政執法的工作職務是指行政機關中直接履行監管、處罰、稽查等現場執法職責的職位。內容是依照法律、法規現場直接對具體的管理對象進行監管、處罰、強制和稽查。
❺ 如何做好綜合執法管理工作
轉變執法理念 營造和諧執法環境《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指出,「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這就表明,完善社會管理將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切入點之一。毋庸置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屬於社會管理的范疇,因此,城市管理部門在完善社會管理,構建和諧社會中將擔負著重要的使命和任務。隨著城市發展的不斷深入,我們也在不斷地轉變執法理念,不斷地探索、調整和改進城市管理的方法和手段。結合多年開展的城市長效管理活動,我們體會到,只有實現一個明確、兩個轉變,城管執法工作才能不斷續寫輝煌。一個明確——明確行政執法目的我們知道,任何法律的的制定和實施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行政處罰本身也同樣不是目的,而是為了促進行政違法得以糾正、被侵害的社會關系得到恢復。確立新的執法目的,就是要徹底消除「執法即處罰」、「執法即管人」等錯誤的執法觀念,在行政執法工作台中牢固樹立「依法行政」和「執法為民」觀念。要端正執法思想,正確認識「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絕對不可以把行政執法與社會發展和廣大民眾的利益對立起來。以往特定的執法環境和狹隘的思想觀念導致了工作方式的粗獷與單一,但隨著城市建設的改造和管理態勢的發展,過去的「沖沖殺殺」和「掃盪式」的大規模整治已不再適應構建和諧城管的形勢要求。因此,在行政執法隊伍中更新執法目的顯得尤為重要。那麼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目的是什麼呢?它應該是努力提高全社會公民的綜合素質, 在平時的生活、工作中依法、高效開展有益於社會、單位、家庭和個人的活動,從而避免各類行政違法、違法、違章的情況出現,大家共同營造良好的環境和市容,為廣大群眾提供一個安居樂業和殷實富康的生活氛圍,為社會經濟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同時,確立新的行政執法目的,對轉變執法觀念也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兩個轉變——轉變行政執法觀念、轉變行政執法方式一是轉變行政執法觀念。傳統體制下的城市管理工作,往往採取「以收代罰,以罰代管」等管理方式,既影響了了政府形象,也達不到管理效果。新的行政執法目的,決定了執法觀念必須更新。作為和諧社會建設中的城管行政執法,要明確我們行政執法隊伍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什麼。目前,在國際上無論是國土防衛還是打擊恐怖勢力,無論是重大疾病救治還是應對自然災害的發生,都是將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放在預防上。美國的導彈防禦系統以及攻打伊拉克都基於此。古語雲,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所以從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來講,我們行政執法的最高境界應該是通過各種手段和方法,有效避免違章的發生。這是我們追求的第一目標。依法合理的處置各類已發生的違法、違章案件是我們的第二目標。做到第一目標就減少了第二目標;全面達到第一目
❻ 如何做好行政執法工作
有的同志認為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是一個矛盾,是相對立的,互不兼容,要做到文明執法,嚴格執法就無法實現,反之,要想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就無從談起。其實,這是對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的誤解,因為有將嚴格執法與嚴厲處罰等同起來,以罰代管,將罰款作為唯一的行政處罰手段,而忽視了其他行政處罰手段,在某些人看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警告等不屬於嚴格執法的范圍,不罰款就意味著不是嚴格執法,因此將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對立起來也就不足為怪了。 嚴格執法應是文明執法的基礎,離開了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就無從談起,同時文明執法反過來也能促進嚴格執法的實行,兩者相輔相成,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執法離不開嚴格執法。所謂嚴格執法就是要嚴格按法律規定的內容,精神和程序執行,不偏離,不妥協。執法人員必須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公正執法,全面收集與當事人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據,然後依法作出處罰,做到輕過輕罰,重過重罰,一個行政執法行為,依法無效或者依法應予撤銷,則說明執法過程或執法行為本身就是錯誤的,是違法的,那還談得上什麼嚴格執法。如果因為執法人員在程序等方面本身就出現錯誤,因而無效或應撤銷的執法行為,那麼無論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實現正意義上的文明執法。正如築建高樓大廈一樣,如果基礎不牢固,任憑上面的建築如何牢固,奢華,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在執法過程中要實現文明執法,塑造良好的社會形象,只有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內容,程序執行法律,努力提高執法水平,實現高效率,高質量執法,杜絕無效或引起復議敗訴案件的產生. 其次,嚴格執法的實現也有賴於文明執法的落實。如果執法人員語言不文明,說話粗野,業務素質低下,以恐嚇訓斥的語言攻擊對方,就會引起被執法對象和周圍群眾的強烈不滿,就會很容易激化矛盾,發生爭執,這樣的後果就是直接影響執法活動的正常進行,這樣一來嚴格執法也就難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