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校車審批
Ⅰ 廣州交警教您如何辦理駕駛人審驗教育
據交警部門介紹,為貫徹實施《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規范機動車駕駛人審驗教育工作,根據公安部交管局制定的《機動車駕駛人審驗教育工作規范》(以下稱《駕駛人審驗規范》),對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以下簡稱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的,持有其他准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當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駕駛人,以及校車駕駛人進行審驗時,按照《駕駛人審驗規范》的規定進行不少於三小時的學習教育。據介紹,持有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的,持有其他准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當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駕駛人,以及校車駕駛人須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交警部門岑村車管總所或番禺、花都、從化、增城四個縣級車管所(市區內白雲、東山、黃埔、芳村、海珠五個車管分所暫不辦理此項業務)辦理駕駛人審驗教育。駕駛人審驗教育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知識、應急處置知識學習,以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駕駛人審驗教育主要通過講授交通安全課、播放交通安全宣傳片、組織學員交流心得、開展文明安全按駕駛知識測試等形式進行。審驗教育時間不得少於三小時。市公安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辦理審驗教育,駕駛人應先在岑村車管總所或番禺、花都、從化、增城四個縣級車管所預約參加審驗教育的日期,再按預約的日期前往岑村車管總所或番禺、花都、從化、增城四個縣級車管所參加審驗教育。為便於管理,請在預約的車管所參加審驗教育。辦理時請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情況申報表》。附: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的情形:1、初次申請和增加准駕車型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時;2、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時;3、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時;4、駕駛證有效期滿換證時;5、外地駕駛證轉入廣州換證時;6、申請校車駕駛資格時;7、年滿60歲機動車駕駛人時;8、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准駕車型的條件,但符合準予駕駛的其他准駕車型條件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降低准駕車型時。(穗公宣 編輯:布偶)
Ⅱ 購買校車需要什麼手續呢
校車購買前需要教育局審批,有了校車運營資質才行。
目前上戶主體只能是學校或者有校車運營資質的公司。不允許個人名義上戶。
Ⅲ 辦理校車駕駛證的流程
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業務辦理流程
(一)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申請人)向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校車使用許可申請表和行駛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駕駛證、校車運行方案、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單等材料。
(二)教育行政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分別送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徵求意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分別按上級機關制定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等規章、規定對申請車輛進行查驗等檢驗審查工作,分別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申請人未按有關規定提交車輛進行查驗的除外)。
(三)教育行政部門自收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的回復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對不予批準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四)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申請人到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填寫有關校車標牌申請表格,同時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屬於單位的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校車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審批通過的校車使用許可申請表、人民政府批準的校車運行方案(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機動車登記證書、變更申請表、交強險保單,申請校車標牌。
(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校車標牌申請表格三個工作日內,核對校車類型、核載人數,核發放校車標牌,在非專用校車機動車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申請人需要申請將車輛噴塗為校車專用外觀的,按有關改變車身顏色的要求,辦理變更登記
Ⅳ 廣州市校車許可方案行政審批系統的網站怎麼進去,
校車審批相當麻煩,不可能在網上進行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
學校可以配備校車。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城市公交企業,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校車運營單位可以提供校車服務。
有了運營資格後:
第十四條使用校車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許可。
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准,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並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二)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三)有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經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第十五條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向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材料。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分別送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徵求意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回復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本級人民政府決定批準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校車標牌,並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Ⅳ 校車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向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第十四條使用校車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許可。
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准,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並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二)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三)有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經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分別送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徵求意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回復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本級人民政府決定批準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校車標牌,並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5)廣州校車審批擴展閱讀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第四章校車駕駛人
第二十三條校車駕駛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校車駕駛資格。
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准駕車型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二)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三)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四)無飲酒後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五)無犯罪記錄;
(六)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申請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應當向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條件的,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簽注准許駕駛校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不得駕駛校車。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校車。
第二十六條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第二十七條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Ⅵ 關於校車是否需要辦理營運證
依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校車要獲得使用許可方可進行營運。
使用校車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許可。
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准,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並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3:有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經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向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分別送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徵求意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回復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
本級人民政府決定批準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校車標牌,並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6)廣州校車審批擴展閱讀:
校車駕駛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校車駕駛資格。
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相應准駕車型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2: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3: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4:無飲酒後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5:無犯罪記錄;
6: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機動車駕駛人申請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應當向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條件的,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簽注准許駕駛校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
參考資料來源:廣州交警網上車管所-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Ⅶ 我是一家民辦幼兒園,想買幼兒園校車,買車前用主管部門審批么到哪裡去批買什麼樣的車有規定嗎
必須的審批 教育局
Ⅷ 幼兒園校車增加線路哪個部門批
1、 學校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請領《校車標牌申請登記表》或網上下載表格填寫。 2、 學校按部、省、市有關校車管理規定,對校車及其駕駛人資格進行審查,除專用校車外,車輛及其駕駛人必須營運資質,確定幼兒、小學校車和其它校車類型後簽字並蓋公章,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3、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學校報送的《校車標牌申請登記表》對校車及其駕駛人信息進行登記造冊,簽字並蓋公章。 4、 學校轄區交巡警中隊收到學校報送的《校車標牌申請登記表》後,按校車管理規定,對校車及其駕駛人營運資質及校車類型復核,信息同時輸入「校車管理系統」。 5、 交巡警大隊對《校車標牌申請登記表》核定行駛線路、時間,並指引學校到車管所(東亭檢測站)辦理手續。 6、 車管所對申領車輛按照校車管理規定進行檢驗,核對各類信息。對安全技術要求檢驗合格、核定符合條件的車輛核發標車標牌(前後各一塊),在機動車行駛證副頁上簽注校車類型和乘員數。 7、 在省沒有下達專用校車統一噴塗外觀標識標准前,暫時使用校車標牌。 四川對校車駕駛人資格的審查又是何要求呢? 一、申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駕駛證 3.由具備機動車駕駛人體檢資質的備案醫院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4.機動車駕駛人戶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吸毒行為記錄證明 二、審查程序:各縣(市、區)公安交警部門將按照「提出申請→受理申請→進行審查→進行簽注」的程序進行審查。 1、提出申請:機動車駕駛人申請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應當向當地交警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證明其符合《條例》第23條規定條件的材料,同時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在「申請的准駕車型」一欄填寫准駕車型,並註明「校車」)。 2、受理及初審:交警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提出的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書面申請,在1個工作日內對其進行初查,材料真實、齊全的,予以受理並進行下一步審查;材料不齊全的,告知申請人補充相關材料。 3、進行審查:初審合格的,交警部門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台審查申請人是否具備《條例》所規定的條件,交警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將相關材料轉遞市 4、進行簽註:市(州)公安交警部門接到轉遞材料後,對審查合格的機動車駕駛人在其機動車駕駛證副頁上簽注「准許駕駛校車」,並通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的機動車駕駛人,在1個工作日內將辦理結果通知申請人,並書面說明理由。
Ⅸ 校外培訓機構可否能購置校車有無相關法律法規
你好,一般都是不可以的,因為購置校車是要經過教育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的審批的,校外培訓本身也是不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