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專項執法
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承擔安全生產監察任務,明確來說是一個組織。
主要職責:
1、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
2、負責全區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統計分析、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4、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工作。
5、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三同時」情況;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6、擬訂全區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
7、負責管理區安全生產專家組,指導有關行業協會的安全生產工作。
(1)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擴展閱讀:
具體職責:
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不保證資金投入、生產經營單位不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又不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處罰
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處罰
對未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未經考核合格、未對從業人員進行教育、未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事項、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未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或未組織演練的、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處罰
對礦山、金屬冶煉和用於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不符合規定的處罰
對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者未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的處罰
對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生產的生產經營活動,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處罰
對「三合一」場所管理違法的處罰
對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處罰
②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執法的對象、執法主體是哪些
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對象是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的內生產、經營(容帶儲存設施的)、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包括對企業應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活動和查處企業應急管理非法違法行為。執法檢查主要採取重點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暗查暗訪、交互檢查等方式。
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的實施主體是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其應急管理機構。已有專門執法機構的,原則上交由專門執法機構執行。
③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執法的對象執法主體是哪些
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對象:
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礦山、金屬冶煉和危內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容帶儲存設施的)、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包括對企業應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活動和查處企業應急管理非法違法行為。執法檢查主要採取重點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暗查暗訪、交互檢查等方式。
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的實施主體:
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其應急管理機構。已有專門執法機構的,原則上交由專門執法機構執行。
④ 區安全生產執法大隊工作內容是什麼
是安監局下屬的監察大隊, 公務員,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待遇。
主要工作:
(一)負責全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動態的監察。重點監察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事項、重大建設項目以及危險性較大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對監察發現的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或相應的強制措施;
(二)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監察;
(三)負責監察生產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反規定、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等行為;
(四)負責受理和查處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投訴、舉報和上級交辦、有關部門移送以及通過檢查發現的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案件及違法行為;
(五)負責監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以及企業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
(六)負責監察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狀況,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七)承擔全區各種安全生產大檢查、各類專項整治的執法監察工作;
(八)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工作;
(九)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統計和執法情況分析工作;
(十)承擔區政府和區安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⑤ 我國《安全生產法》的執法主體有哪些部門
我國《安全生產法》的執法主體是行政執法主體。
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管部門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專項監管的部門有公安部的消防局負責消防安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負責機動車輛監管,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局負責煤礦安全監察,交通部海事局負責船舶水上交通運輸安全監管,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國家的安全生產有關部門合理分工、相互協調,構成了我國安全生產監管體系。這種監管體製表明了我國《安全生產法》的執法主體是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和相應的專門監管部門兩大執法主體系統。
從業人員八大權利《安全生產法》明確的從業人員的八項權利是:①知情權,即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②建議權,即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③批評權、檢舉權、控告權,即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④拒絕權,即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⑤緊急避險權,即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⑥依法向本單位提出要求賠償的權利;⑦獲得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⑧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
⑥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使哪些職權
參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二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回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答的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一)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對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物品的作業場所予以查封,並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⑦ 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執法行動檢查表怎麼填
不會,自己瞎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