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時效通報
❶ 通緝令的審批有期限嗎有沒有什麼具體規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及公安部《規定》的有關規定,通緝應當遵守下列程序:
1.只有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有權發布通緝令,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單位、組織和個人都無權發布。人民檢察院在辦理自偵案件過程中,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時,經檢察長批准,有權作出通緝決定後,但仍需由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
2.各級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時,有范圍的限制,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3.被通緝的對象僅限於依法應當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依法應當逮捕而在逃的和已被逮捕但在羈押期間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4.通緝令中應寫明被通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出生地、戶籍所在地、居住地、職業、衣著和體貌特徵並附被通緝人近期照片。除了必須保密的事項以外,應當寫明發案的時間、地點和簡要案情。
5.通緝令發出後,如果發現新的重要情況可以補發通報。通報必須註明原通緝令的編號和日期。
6.有關公安機關接到通緝令以後,應當及時部署,積極查緝。對於通緝在案的犯罪嫌疑人,任何公民都有權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處理。
7.被通緝的人已經緝拿歸案、死亡,或者通緝原因已經消失而無通緝必要的,發布通緝令的機關應當在原發布范圍內立即發出撤銷通緝令的通知。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244327.htm
❷ 政務服務辦件超時情況通報怎麼寫
因為這個通報是內部的,所以要寫清楚以下要素:
1、當事人姓名、單位、職務。
2、什麼時間、接手了什麼業務、應該多久辦妥,當事人用的具體時間超了多少天。
3、事件的原因分析和後果、影響(給前來辦證的群眾帶來的影響,影響了政務機關形象等)。
4、對當事人的處理。(在一定范圍通報批評以及其他處理方式)。
5、對其他政務中心工作人員提出要求。(以此為鑒,改進作風等等)
❸ 鄉政府下發的通告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如果鄉政府發的通告是合法的,一是沒宣布廢除,二是針對通告問題無新的通告出台,三是未被上級機關撤消該通告,四上級政府沒有針對通告問題出台新的規定。它長期都有效。
❹ EXCEL如何計算時效,每個客戶有申請實際,審批通過時間,放款時間。
各條記錄有一個欄位(取值分別為申請、通過、放款)區別各自狀態,然後有一個共同的欄位(時間)
不太好想像表格格式,可以發來一部分數據研究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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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政府的通告有時效嗎
有標明則有,沒標明則無
❻ 立案的審批時限是多少天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是2年,進入執行程序後一般是6個月執行完畢。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四十條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❼ 決定公文的時效性的表現方法
前三個是屬於公文中的規范性文件,而決定是屬於指令性文件。
按公文的內在屬性分為:規范性公文(規定、條例、章程、辦法、細則等)、指令性公文(命令、指示、決定等)、指導性公文(批示、意見等)、知照性公文(通知、通報、公報、簡報等)、公布性公文(公告、通告、布告等)、商洽性公文(函等)、報請性公文(請示、報告等)、記錄性公文(會議紀要、大事記等)。
❽ 通告通報公告的區別
通告通報公告的區別如下:
1.所告知的對象不同。通報是上級機關把工作情況或帶有指導性的經驗教訓通報下級單位或部門,無論哪種通報,受文單位只能是制發機關的所屬單位或部門;通告所告知的對象是全部組織和群眾,它所宣布的規定條文,具有政策性、法規性和某種權威性,要求人們遵照執行,一般都要張貼或通過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公告,通常是以國家的名義向國內外宣布重大事件。
2.制發的時間不同。通報制發於事後,往往是對已經發生了的事情進行分析、評價,通報有關單位,從中吸取經驗教訓;通告制發於事前,都有預先發出消息的意義;公告也制發於事後,用來宣布重大事件和決議、決定。
3.目的不同。通報主要是通過典型事例或重要情況的傳達,向全體下屬進行宣傳教育或溝通信息,以指導、推動今後的工作,沒有工作的具體部署與安排;通告公布在一定范圍內必須遵守的事項,有著較強的、直接的和具體的約束力;公告是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向國內外鄭重宣布重大事件和決議、決定。
4.作用不同。通報可以用於獎懲有關單位或人員,通知、公告無此作用。
(8)審批時效通報擴展閱讀:
通告:是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事項的周知性公文。通告的使用面比較廣泛,一般機關、企事業單位甚至臨時性機構都可使用,但強制性的通告必須依法發布,其限定范圍不能超過發文機關的許可權。
通報:基本意思是用來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指示精神或情況時使用的公務文書。通報適用行政機關,黨務機關及人大使用。
公告:是指政府、團體對重大事件當眾正式公布或者公開宣告,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