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審批的合同
⑴ 哪些合同需要辦理審批與登記手續
這些規定對於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如果不辦理批准或登記則合同無效,則此時合同才是無效的。如果沒有明確地這樣規定,則合同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手續,或者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准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
合同簽訂後,當事人沒有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批准或登記手續,合同已經成立,但因為沒有辦理法定的批准或登記手續而未生效,合同項下的物權不能發生轉移的法律後果。
比如,我國房地產法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雙方應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如果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後還沒有辦理過戶登記,則應當認為房屋買賣合同已經成立,但尚沒有生效,房屋的所有權仍然是原房主。
但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並不意味著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買方有權依據合同的約定,起訴要求認定合同有效,並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將房屋過戶給自已。未生效不等於無效,未生效的前提是合同已經成立並有效。當事人只要補辦了相關的批准或登記手續後,合同就會生效。
因此,對於法律、行政法規中要求當事人辦理批准或登記手續的條款,不是認定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對於合同的有效性沒有任何影響。
⑵ 哪些合同需要經行政部門審批才能生效
應該這樣說合同是民事主體雙方的活動,所以不應是由行政部門審批才能生效。但是有的合同是應該由政府行政部門確認之後才能生效,如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
⑶ 一個完整的合同審批表需要哪些項目
審批編號:
年 月 日
合同名稱:專
合同承辦部門: 合同編號:
合同承辦人: 聯系方式:
合同事由及主屬要內容:
主辦單位意見:
裁決部門意見:
⑷ 合同時,要審查哪些內容
審查合同時,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如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是經過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法人、個體工商戶;代訂合同的,要審查是否具備委託人的授權委託證明,並審查是否在授權范圍、授權期限內簽訂合同等等。
2、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審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實性。
4、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審查合同條款有無遺漏,各條款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切實可行。
5、審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規范。
6、審查合同簽訂的手續和形式是否完備。
⑸ 哪些合同是必須經過部門批準的
合同是合同,合同生效不代表合同的內容就發生法律上的效力,比如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後不經過房產買賣登記房屋產權不發生變化。
⑹ 財務合同最需要審核的內容包括哪些
⑺ 合同審核需要注意的關鍵問題
合同審核的八個要點(八審八看):
1、審主體,既看別人又看自己;
2、 審內容,這主要包括權利、義務和責任;
3、審意思表示,主要是看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4、審查文字是否規范,需使用確切的詞語;
5、審合同簽訂手續是否合法,授權人簽名、授權書;
6、審合同條款是否完備,按《合同法》程序操作;
7、審合同條款中的風險防範措施,按《合同法》第十二條一共八個組成;
8、 審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關於仲裁的問題。
(7)需要審批的合同擴展閱讀
審查事項
1、合同主體的審查
(1)審查合同主體時,應重點審查是否具備簽訂及履行合同的資格。對於企業法人,審查重點是是否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是否與合同相適應,對於某些限制經營、特許經營等特別行業,是否有相應的經營許可。
(2)代訂合同的,還應當審查代理人是否具備委託人的授權委託證明,是否在授權范圍、授權期限內簽訂合同。有擔保人的合同,應當審查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和擔保資格。
2、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備
應按照合同的性質,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合同條款進行認真審查,確定合同條款有無遺漏,各條款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切實可行。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全和過於簡單、抽象、原則,給履行帶來困難,為以後發生糾紛埋下種子。
3、合同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我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九條、《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4、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審查
(1)保證合同的有效性,乃義不容辭的責任。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時,要特別注意我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和一些特別法的相應規定。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合同個別條款無效並不導致整個合同無效,整個合同無效並不導致合同約定的仲裁條款無效。當合同個別條款無效時,只需修改該個別條款;當整個合同無效時,就要放棄當事人提供的合同草稿,重新起草一份新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