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行政執法
⑴ 人民群眾是行政執法的主體,法制建設要堅持群眾運動這句話對錯
人民群眾是行政執法的主體,法制建設要堅持群眾運動這句話錯。
行政版執法主體,是指行政執法活權動的承擔者,必須是組織而不是自然人。盡管具體的行政執法行為是由行政執法人員來實施的,但他們是以組織名義而不是以個人名義實施的,因此,行政執法人員只是行政執法主體的構成要素,而不是行政執法主體本身。行政執法的客體是指行政執法人員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指向的內容。法制建設離不開人民群眾的參與,法制建設必須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因此題干後一句實際上是正確的,不能否認人民群眾的重要性。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代表著國家的法制力量,人民群眾參與法制建設。
⑵ 如何實現人民群眾對行政機關執法的監督
1.加強人大監督
法律的本質是保障公民權利。維護法律權威和尊嚴的最可靠力量,不是執法者,而是每一個勇於捍衛自身權利的公民。人民如何監督?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方式就是通過他們自己選出來的代表進行監督即人大監督。按照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當前人大監督主要包括: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計劃和預算,執法檢查、詢問和咨詢,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特定問題調查,受理申訴、控告和檢舉,罷免和撤職,以及視察等等。我們希望看到人大在行政執法監督方面更好地發揮作用,促進相關職能部門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2、強化新聞監督
強化新聞監督是一種具有人民性的監督形式。由於這種監督的公開性,往往會產生一種其他監督形式所無法替代的特殊效應。事件一旦被報紙、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體公開披露,就會產生一連串的震動效應。因此,要搞好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就要發揮新聞監督的特殊作用。新聞記者可以用自己的照相機、攝像機和筆伸張正義,表達人民的心聲,同時將真相曝光,這不僅可以向社會傳遞真實的信息,並可以引起輿論的關注。《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也強調了新聞輿論監督的作用。明確要求各級幹部,一是要重視和支持輿論監督;二是要自覺和主動地聽取來自新聞媒體的意見;三是要根據輿論監督的要求,推動和改進各項工作。
監督就是支持,因為這是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的保障。法律的生命在於執行,再完備的法律如果得不到執行,等於一紙空文,甚至比沒有法律影響還要壞,其結果不僅會損害法律的尊嚴,也將損害人民的利益,損害政府的權威。
⑶ 山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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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人民政府可以作為執法主體 行政處罰嗎
可以
行政執法主體,是指行政執法活動的承擔者。行政執法活動是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活動,這就要求承擔行政執法活動的機關或組織,要具備相應的條件或資格並經國家有關機關的合法許可。
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行政執法主體需要具備下述條件:
(1)行政執法主體必須是組織而不是自然人。組織這個概念的外延很廣,可以指機關、機構,也可以指單位、團體等。組織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成為行政執法主體,但個人無論在何時何地都不具有這個資格。盡管具體的行政執法行為是由行政執法人員來實施的,但他們是以組織名義而不是以個人名義實施的,因此,行政執法人員只是行政執法主體的構成要素,而不是行政執法主體本身。
(2)行政執法主體的成立必須有合法的依據。行政執法是行使行政權的行為,承擔行政執法任務的組織不能任意成立,必須有法律上的依據。在我國,行政執法主體產生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國家明文規定建立某一機關或組織承擔某種行政執法任務,另一種是國家通過法律、法規授權的方式將某種執法權直接賦予某個業已存在的機關或組織。
(3)行政執法主體必須具有明確的職責范圍。行政執法主體的職責范圍是該組織行使權力的空間,也是其活動發生法律效力的空間。任何一個行政執法主體都必須具備明確、具體的職責范圍。否則,其執法活動的法律效力就無法實現。我國的行政執法體系是一個科學嚴謹的系統。各執法主體相互聯系,相互依存,但又相互區別,自成一體。彼此之間可以密切配合但不能相互取代。任何行政執法都只能在法定的范圍內活動,任何程度的越權都會導致該行為無效。實踐中也有一些部門之間的職責范圍互有交叉,但這種現象往往是一種機制轉換過程中的暫時現象,或者說是一種有待於改革的現象。職責范圍不明確、不具體往往會造成執法上的混亂,妨礙執法工作的順利進行。因此,在有交叉的職責范圍內,相關的執法主體也必須確定主次,分清責任,才能有效地進行管理。
(4)行政執法主體必須能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並承擔相應的執法責任。
以上四項條件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任何組織作為行政執法主體都必須同時具備以上四項條件。此外,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委託執法的形式。應當認為,委託執法只是一種職務活動,是行政執法主體自身作出的活動。委託的執法權必須是委託機關本身固有的權力,其他機關的執法權不能予以委託,委託機關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不是由被委託組織承擔。通過委託,被委託組織雖然獲得了一定行政執法權,但卻是代表委託機關來行使的。由於它不能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其本身又不承擔相應的執法責任,因此,它不能行使行政執法主體的某些特定權利。被委託組織執法權的行使要受到委託機關的某些限制,委託機關因要承擔被委託機關的執法責任,故而有權對被委託組織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
⑸ 鄉鎮人民政府有行政處罰權嗎
沒有。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20條規定, 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專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屬關管轄。鄉鎮人民政府屬於縣級以下,因此沒有行政處罰權。
縣級以下(不包括縣級)的行政機關如果沒有法律、行政法規的另行規定或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的依法委託,不得享有、行使行政處罰管轄權。
兩個以上依法享有行政處罰權的實施機關如對同一行政違法案件都有管轄權,在案件管轄上發生爭議,雙方又協商不成的,應報請共同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指定管轄。
(5)人民行政執法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的管轄和適用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四條規定如下:
1、對管轄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指定管轄。
2、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行政機關必須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4、 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⑹ 對行政執法不服,請問要怎麼申請行政復議
對行抄政機關做出的(罰款、襲警告、行政拘留)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受處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四條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 。
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對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⑺ 行政執法一行多人,只有一人出示證件,可以拒絕沒證件的人執法嗎(不確定的請勿回答)
根據《中華人抄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的規定,你列舉的情形應該肯定是可以。當然,行政法律一般的條文規定相對比較原則性,有些可能不是太具體,最好是省級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制定的法規比較有操作性。如《〈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第四條明確規定」行政執法人員在實施行政執法時,應當主動出示行政執法證件,表明身份。對不出示行政執法證件的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被管理人有權拒絕「。
⑻ 一般情況下行政執法決定應當由哪個地方做出
一般行政執法決定抄的作出應當由行政襲執法機關負責人做出決定。
根據《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第二十八條一般行政執法決定的作出應當由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決定。
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應當經行政執法機關法制機構審核後,由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其中,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影響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執法事項,應當經過專家論證。
(8)人民行政執法擴展閱讀:
《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第二十三條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申請迴避;本人未申請迴避的,行政執法機關應當責令迴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申請其迴避:
(一)系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
(二)行政執法事項與本人或者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系;
(三)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其他情形。
行政執法人員的迴避,由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決定;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的迴避,由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行政執法機關決定。
⑼ 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均具有行政執法權的表述對嗎
對。
中國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根據總行的授權,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是國家的中央銀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是一個國家機關,它是有行政執法權的。中國人民銀行為了履行職責的需要,可以將行政執法權授予分支機構來行使的,這個是符合法律的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第十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作為中國人民銀行的派出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對分支機構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
中國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授權,維護本轄區的金融穩定,承辦有關業務。
⑽ 行政執法機關有哪些
行政執法機關其實就是行政機關,行政機關都擁有執法權,所以都是執法機關。國務院下屬的每一個部其實都是一個執法機關,它們與省市縣相應的部門共同構成一個行政執法系統。另外,國務院、省市縣鄉政府也屬於行政執法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章 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第十五條 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第十六條 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10)人民行政執法擴展閱讀:
第十八條 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委託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託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委託行政機關對受委託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託組織在委託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得再委託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受委託組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
(二)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
(三)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