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政策法規
A. 2014,2015國務院廢除了那些法規
在2014年以來已分復六批取消319項職業資制格的基礎上,再取消臨時導游、餐廳服務員、保潔員、咖啡師、行政主廚、房地產經紀人、注冊稅務師、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土地登記代理人、礦業權評估師、國際商務專業人員、注冊資產評估師、企業法律顧問、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員、品牌管理師、招標師、物業管理師、市場管理員、插花員等114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對剩餘的職業資格要盡快制定目錄清單並向社會公布,清單外一律不得設定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B. 2014年國家關於農業方面的政策法規有哪些
國家主要通過兩個措施來支持農業發展。
一、農產品增值稅優惠:生產銷售的農產品農產品狀態免徵增值稅。對於通過低稅率的增值稅13%的增長非農產品。
二、農業生產的增值稅優惠:農膜,飼料,免徵增值稅;化肥,自產生產企業范圍內的上市農葯免徵增值稅;商業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批發和零售行業免徵增值稅。
C. 2014年12月中國共廢止多少部法律法規
你上北大法寶網站去看看,每一部廢止的法律都有特殊的標注
D. 2014.哪些法律法規在1月1日實施
2014年1月1日起一批新法新規開始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2013-6-29)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23359
為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特種設備安全法對社會各方面和公民個人參與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工作作了規定。在生產過程和日常生活中,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涉及特種設備安全的違法行為,有權向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處理。
「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要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闞珂指出,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特種設備監管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狀況。法律還要求監管部門對依法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建立完整的監督管理檔案和信息查詢系統,便於社會公眾查詢了解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狀況。
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監察規定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3-8-15)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0964
規定明確,大型游樂設施製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後方可從事相應的活動,並對其製造、安裝、改造、修理質量負責。大型游樂設施運營使用單位對使用的大型游樂設施安全負責。鼓勵推行大型游樂設施相關責任保險制度,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和賠付能力。
在大型游樂設施使用方面,規定明確,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在大型游樂設施安裝監督檢驗完成後1年內,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首次定期檢驗申請;在大型游樂設施定期檢驗周期屆滿1個月前,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定期檢驗。
同時,運營使用單位應當開展設備運營前試運行檢查、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定期安全檢查並如實記錄。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或舉行大型群眾性活動前,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對大型游樂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並加強日常檢查和安全值班。
規定指出,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對每台(套)大型游樂設施還應當制定專門的應急預案,每年至少對每台(套)大型游樂設施組織1次應急救援演練。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 國務院(2013-8-17)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0096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取消了《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中設定的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如:設置或者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審批,鐵路運輸管理信息系統認定,鐵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許可,鐵路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許可,超限、超長、超重、集重貨物承運審批等。
在這里,還要特別提醒旅客朋友們不要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吸煙所產生的煙霧會直接危及列車正常運行,並造成安全隱患,條例對此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
關於發布《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的公告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等(2013-8-30)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272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和司法部以聯合公告的形式公布了《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將於2014年1月1日施行。目前使用的《人體重傷鑒定標准》、《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和《人體輕微傷的鑒定》同時廢止。標准規定了人體損傷程度鑒定的原則、方法、內容和等級劃分,是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最重要、最基本的技術標准,是司法機關准確認定案件事實和法律責任的重要依據。
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特別規定(試行) /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3-11-8)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6759
規定明確,商品現貨市場是指依法設立的,由買賣雙方進行公開的、經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商品現貨交易活動,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務功能的場所或互聯網交易平台。商品現貨市場交易對象包括實物商品,以實物商品為標的的倉單、可轉讓提單等提貨憑證以及省級人民政府依法規定的其他交易對象。
根據規定,商品現貨市場經營者採用現代信息化技術開展交易活動的,應當實時記錄商品倉儲、交易、交收、結算、支付等相關信息,採取措施保證相關信息的完整和安全,並保存五年以上。市場經營者不得開展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禁止的交易活動,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准化合約交易。
國務院關於修改《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的決定 / 國務院(2013-11-9)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6754
《辦法》規定,「擁有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的中國居民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規定申報其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的有關狀況」。相比原《辦法》,此為新增條款。目前國家外匯管理局還未對個人如何申報對外資產負債進行規定,預計未來將結合實際情況出台細則,可能要求擁有一定金額以上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的居民個人報送相關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 最高人民法院(2013-11-21)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7237
2010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曾發布《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以下簡稱2010年《規定》)。新《規定》於2014年1月1日實施後,2010年《規定》同時廢止。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與2010年《規定》相比,《規定》的15個條文主要有以下變化:一是將符合條件的裁判文書上網要求由「可以」改為「應當」;二是將生效裁判文書「上網審批」改為「不上網審批」;三是強調當事人實名公開;四是要求上網文書原則上不得修改、更換和撤回;五是明確中國裁判文書網作為各級人民法院文書上網的統一平台,應當提供便捷的系統,方便公眾檢索和查閱上網裁判文書。
關於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有關問題的公告 / 商務部(2013-12-3)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723
依據該《公告》,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及所投資外商投資企業的再投資應當符合外商投資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遵守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政策、外資並購安全審查、反壟斷審查的有關規定。
《公告》明確,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的資金在中國境內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戰略投資上市公司除外),以及用於委託貸款。
《公告》指出,境外投資者申請將原出資幣種由外幣變更為人民幣的,無需辦理合同或章程變更審批,可按照外商投資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要求,到有關部門和銀行辦理登記、開立賬戶、資金匯兌等手續。
工商總局關於暫停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的通知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13-12-10)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468
個體工商戶驗照將改為年報制度,各地自明年1月1日起暫停驗照工作。按照原來的規定,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個體戶都應到工商部門驗照,未按時驗照的,由工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銷營業執照。
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稅務總局(2013-12-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049
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國將實施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此次出台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政策既參考借鑒了發達國家採用的EET模式,也充分考慮了我國具體實際,具體內容包括:
(1)在年金繳費環節,對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職工支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繳費,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准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2)在年金基金投資環節,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3)在年金領取環節,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領取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此次年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出台後,年金參保者均可享受遞延納稅的好處,相當一部分參保者還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個人所得稅稅負。
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的通知 / 財政部(2012-11-29)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05186
稅收票證管理辦法 / 國家稅務總局(2013-2-25)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12704
關於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公告 / 國家稅務總局 (2013-6-24)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23479
質檢總局關於發布《出入境檢驗檢疫企業信用管理辦法》的公告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3-7-1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3378
中國民用航空氣象工作規則 / 中國民用航空局(2013-7-1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2220
出入境檢驗檢疫信用管理辦法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3-7-1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26296
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 / 財政部(2013-8-1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0171
保監局案件風險監管考核辦法(試行) /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13-9-2)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0375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 財政部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2013-9-13)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1240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風險准備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3-9-24)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1795
價格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審查規則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3-9-30)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3066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 國務院(2013-10-2)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3035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出口退(免)稅申報辦法的公告 / 國家稅務總局(2013-10-15)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4298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行政復議辦法 /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2013-11-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5650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 國務院(2013-11-11)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702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 國家稅務總局(2013-11-13)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6553
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 /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13-11-14)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6684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章制定程序規定》的決定 /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13-11-15)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7292
關於印發《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13年版)》的通知 /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2013-11-20)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869
證券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准則(2013年修訂)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3-11-20)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7401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等(2013-12-3)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863
部門決算管理制度 / 財政部(2013-12-10)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9180
關於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通知 /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2013-12-11)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722
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 / 國務院(2013-12-11)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440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 / 國家稅務總局(2013-12-1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9282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調整人民幣外匯衍生產品業務管理的通知 / 國家外匯管理局(2013-12-1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990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發票及稅控系統使用問題的公告 / 國家稅務總局(2013-12-18)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9281
E. 2014-2015最新頒布和修改法律法規有哪些
修訂後的《刑事訴訟法》;為配合刑訴法實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4日公布《關於專適用〈中屬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公安部修訂《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修訂《民事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施行時未結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行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
修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修訂《高等學校財務制度》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准》
《葯品和醫療器械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
《性病防治管理辦法》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
修訂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修訂了《人身傷害鑒定標准》
F. 2014年9月1日有什麼新的法律法規實施。
主要有: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回已於2014年4月21日由最高人民答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13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2、2014年車輛年檢新政:2014年9月1日起。
試行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推行機動車異地檢驗。推行機動車預約檢驗。簡化車檢工作流程。
G. 2014年1月1日起將頒布哪些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回》已由中華人民答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13年6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H. 中國法律法規大全2014第八十條
既然是大全。2014是指頁數,對嗎?
I. 2014年到目前為止有哪些新出台的和新實施的法規
這位朋友看來是准備司法考試了,關於每年的新法律法規,各個老師都會在他教材里重點提及,如果你報班的話,會有資料發給你,如果你是自學的話,網上有不少音頻教材,多聽一下。
覺得對你有幫助的話,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