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洞城管執法
⑴ 龍洞的廣州
龍洞街道,又稱龍眼洞。在廣州城區東北、廣汕公 路北側。宋代建村,原洞田中有個小村莊,取「九龍歸洞」之意,簡稱龍洞。
鄭桂金 黨工委書記
●負責街黨工委全面工作。
周德鑌 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負責街行政全面工作。
李林青 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
●分管組織人事、體制改革、黨建、紀檢監察、宣傳、精神文明建設、教育、體育、文化、科協、掃黃打非、老乾、工會、共青團(青教)、婦聯、信訪、統戰、審計、在地統計、物價、公有(國有)資產管理、保密、檔案、關工委等工作,領導街黨政辦公室、監察室、文化站等部門工作。
李國康黨工委副書記、派出所所長
●負責龍洞派出所全面工作,協管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謝長林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分管規劃、城建、國土房管、市政園林、市容環衛、愛衛、環保、「三創」、衛生防疫、初級保健、獻血、打假、打私、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市場升級改造等工作,領導城管科、城管中隊、環衛站、消毒站等部門工作。
岑秀姬 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分管計生、民政、殘聯、僑聯僑務、社區居委會、雙擁、老齡委、殯改等工作,領導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民政科等部門工作。
肖文勇 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分管政法、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610」、禁毒、出租屋和非本市戶籍人員管理等工作,領導綜治辦、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等部門工作。
盧仲堅 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分管武裝、軍民共建、人防、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三防等工作,領導武裝部等部門工作。
冼瑞洪調研員
●分管社區服務、森林防火、林權林地、農田水利、蔬菜檢測、農村工作,領導社區服務中心等部門工作。
肖命良副調研員
● 分管司法、依法行政、人民調解、「兩勞」人員幫教、勞動就業、勞動監察、社會保障、社區服務、退管等工作,領導司法所、退管所、勞動監察中隊等部門工作。
龍洞傳說
龍洞村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龍洞建村於唐朝貞觀年間,距今有1300多年歷史,有4000多年歷史的飛鵝嶺新石器時代遺址出土於龍洞,是迄今發現的廣州地區最早有人類活動的地方之一,民間有「廣州第一村」之稱。龍洞村人傑地靈,民間藝術豐富多彩,有粵曲、醒獅、書法等傳統的民間藝術,有新石器時代遺址、胡漢字、許大夫墓等文物古跡,有龍眼洞森林公園、樹木公園等風景區,是著名的文化之鄉。龍洞地區有大中專院校13所,科研單位5個,在校大中專學生超過6萬人,是文化教育的密集區域,人文資源豐富。
先有龍眼洞後有廣州城
「先有龍眼洞,後有廣州城」,是龍洞街區民間流傳的一句話。有「廣州第一村」之稱的龍洞村,早在距今2200至4000年前已經有人類繁衍生息。從族譜記載來看,最晚唐代就已經建成村落。龍洞街早年被喚作「龍眼洞村」。「為什麼我們村被叫做『龍眼洞』或者『龍洞』,有許多個傳說來源,大家都不確定,因為各種版本都有人說。有記載說這里以前種了大片大片的龍眼樹,所以有人稱這里『龍眼洞』。」土生土長的龍洞人樊春霞說。樊春霞聽村裡一些老人家說,早在1956年,已經有地理和考古專家在龍洞飛鵝嶺挖掘到屬於新石器時代的石器、陶片等。樊春霞告訴記者,龍洞有一位很出名的祖先叫樊澤達,他是清康熙年間的翰林院檢討,被欽點為廣東正主考,後來升任廣東提督學政 。
公交路線
龍洞站
廣增1快線、廣增1線、廣增2線、廣增6線、廣增9線、B12路、廣增14線、廣增15線、廣增17線、夜60路、夜71路、83路、84A路、84路、345路、492路、494路、534路、535路、564路
⑵ 走鬼的試點
可賣自產農副產品,嚴管燒烤攤
多年來,對「走鬼」一味的「禁」和「堵」,並沒有真正管住亂擺賣;相反,在城管執法中,暴力抗法的事件卻屢屢升級。據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力介紹,此次《條例》在立法調研中,不少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專家以及網民等認為,城市管理應當疏堵結合,對流動商販一味的「堵」,不僅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有可能會引發更多社會矛盾。
新《條例》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引導流動商販入場(室)從事合法經營。」針對這一「方向性」的規定,李廷貴透露,《條例》施行後,城管對亂擺賣的管理已有新的思路,即延續蘿崗、花都模式,在天河、番禺、南沙的城中村或城鄉結合部開設流動商販試點,允許「走鬼」在劃定時間和劃定路段,在不影響交通出行、市容市貌以及市民正常生活秩序的條件下,設攤擺賣。據悉,黃埔、白雲區的試點也正在選址中。
對於「就地規范,入場入室經營」的新思路,李廷貴解釋說,首先是建議由市、區政府指定區域或路段,允許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的農民、下崗工人、零就業家庭以及低收入家庭和殘疾人等確實有困難的人員擺賣,以明確區分亂擺賣的違法問題與民生就業問題。但對一些重點違法行為則絕不放鬆監管,李廷貴表示,對重點地區和路段、重點時間段、重點違法行為(如燒烤)等,將繼續嚴加管理。
李廷貴還透露,對城中村流動商販規范管理的工作已經展開,目前在試點的同時正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待總結完善後,這種管理模式將向全市231條城中村推廣。 協管員無權處罰小販
廣州現有的城管隊伍中,正規隊員3196人,而聘用的協管員則有5321人。據市民反映,一些協管員的素質修養實在是不敢恭維。在去年12月11日的《羊城論壇》上,市民王老伯反映親眼看見協管員追趕街邊擦鞋小妹,「個個像劉翔一樣跑過來,抓起人家的塑料凳就摔爛在地上。」
據了解,目前城管不文明執法的行為多是聘用的合同工、臨時工等不具備法定執法資格的人員所為。筆者搜索不文明執法的相關報道發現,雖然事隔3年多,海印電器城附近兩名協管毆打擦鞋妹的網帖至今仍時常被提起。
李力表示,新頒布的《條例》,將明確禁止城管機關聘用的合同工、臨時工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這就意味著除了正職的3196名城管,其餘協管員只能在巡查中發現問題、報告問題,但決不能查扣流動商販的物品,或者實施其他形式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條例》還明確規定,對於城管機關不制止聘用人員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情節嚴重,或者安排聘用人員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受到行政處分。
市民如何從著裝上區分正規隊員和協管人員?李廷貴解釋稱,正規隊員的制服為天藍色,而協管員的服裝為灰綠色;此外,服裝上的標志也有所區別。李廷貴表示,招協管員也有一套嚴格的程序,需經過專門的法律法規培訓,考核過關後,才能持證上崗。 勸告無效才能查扣,30天未處理須通知領回
城管執法過程中,是否應當賦予城管扣押流動商販物品的權力,以及如何規范這一行為,也成為《條例》制定中的熱點問題。
根據新《條例》,只有當「走鬼」的行為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時,城管機關才能實施扣押。一是佔用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且市民多次投訴或者佔用的公共場所屬於城市主幹道兩側、城市廣場、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客運碼頭、會展中心、商業步行街、黨政機關周邊等重要區域;二是經城管機關勸告改正,流動商販仍拒不改正的,城管就可以對其商品實施扣押。
「城管要當場交付扣押物品清單和查封、扣押決定書,當事人拒絕在清單上簽名或者不在現場的,城管機關應對清單予以見證、公證或者清單上註明情況。」李力表示,《條例》對查封、扣押的程序作了明確的規定。
被查扣物品的去向問題,一直為市民所詬病。新《條例》實施後,扣留物品不僅要開列清單,處罰完成後,城管還要主動通知小販來領回物品。《條例》規定,查封、扣押一般不得超過30日,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處理決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動解除。一旦解除,城管要在3天內通知小販來領回物品。
如何防止城管隊員野蠻執法?《條例》也給城管隊員的執法行為上了「緊箍咒」:不得辱罵、威脅、毆打當事人,不得違法損毀當事人的物品,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天河:龍洞
花都:新華街
蘿崗:夏港街普暉社區
南沙:裕興花園、南沙舊鎮
番禺:市橋東江、橋南市場
白雲、黃埔選址正在研究中 ◎2008年下半年,甘肅省政府下發文件:在不影響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衛生的前提下允許臨時性便民經營活動。隨後,節假日期間,流動商販上街擺攤宣布開禁,市民商販紛紛叫好。
◎2008年,東莞嘗試在新城市中心區建起流動小商販集中經營點,希望收納「走鬼」進入社區。同時,城管等部門也可集中對各社區經營點實施衛生監管工作,確保食品安全。
◎今年3月,上海市市容環衛局擬定了一套《城市設攤導則》,被老百姓所接受的,能夠起到便民作用的攤點,在不影響道路交通和環境的情況下,將不再被封殺。
◎《南京市市容管理條例》今年8月1日施行,全市在不影響市容、交通且方便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對1萬個路邊攤點有限開禁。每個攤點必須申請辦理合法許可證,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地戶口、家庭確實困難,申請的攤點必須由本人經營。 就地招安可望
解決「走鬼」迴流
羅彥軍
城市亂擺賣,即廣州人俗稱的「走鬼」,一直是困擾城市管理的「老大難」問題。各地在實踐中發現,一味的查扣不僅解決不了問題,反而可能引發更多社會矛盾,因此以「疏」代「堵」逐漸成為「走鬼」管理的主流思路。但是,怎麼做才能既保「走鬼」生計又不影響市容,仍是各方探討的焦點。
此前有些地方劃出一定的閑置區域,把「走鬼」請進去,但由於地段不好生意不佳,「走鬼」還是迴流到老地方。應該看到,「走鬼」之所以屢禁不止,部分原因是因為有市場需求,自發形成的市場才最有生命力。因此,將於9月1日實施的《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提出了「就地規范,入場入室經營」的新思路,主張對城中村或者城郊結合部一些已經自發形成的「集貿市場」進行「就地規范」。對走鬼而言,搬遷的問題不復存在,生意也照舊,只不過加以規范而已。以此方法疏導,可望解決「走鬼」迴流問題。
當然,上述條例目前只是作出方向性和原則性的規定,成效如何還有待試點檢驗。一些具體的實施方案,像如何對流動性極強的「走鬼」進行規范管理,如何在完善管理的同時不加重「走鬼」的負擔等,也尚待有關部門細化。新條例能否解開「走鬼」難題,構築和諧社會,我們拭目以待。
⑶ 廣州龍洞平常有沒有人城管去管理擺地攤
城管肯定是管的,問題是嚴管還是松管,或者說,龍洞是屬於多數時候松管,偶爾嚴管的地方。
⑷ 歷下區龍洞街道辦事處城管執法不辦事實辦事,龍奧新居道路兩側違章建房,沒有拆除,小區亂搭亂建沒有治
發給媒體,在這發沒有用的。
⑸ 廣州路邊攤
龍洞學生多,賣吃的,或者飾品最好,一德路拿貨
⑹ 急急急…請問現在有人在廣州天河區龍洞的嗎現在那裡是不是不可以擺地攤了
擺攤有時候有城管幹涉的,一般別人擺攤在華潤萬家前面擺攤。
現在龍洞步行街是有保安值班的,那裡是不允許擺攤的,看到就會被趕的。擺攤最多的就是在華潤旁邊,一般是晚上比較多。
⑺ 在天河龍洞,被看似城管(貌似也像是協管人員那種),被他們要求出示身份證,證件被拍了照…這是為何
- 如果是冒牌的,或者是城管局所說的臨時的,有可能會用你的身份證犯罪,這是不好的猜測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一)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四)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警察都需要這些
下次你就讓他們先出工作證,然後再出搜查令,城管是沒有搜查令的,如果有的話,就說明事情性質不一樣,可能是追查犯人
⑻ 龍洞東路違建什麼時候拆2019
關於拆除事宜,建議你咨詢你當地城管部門。
違章建築限期拆除的限期在現行的建設行政法律法規中未作明確的規定,從具體的操作看應視違章建築的結構,面積,拆除作業的難易程度確定一個合理的期限。
一般情況下為責令違法當事人在15日內自行拆除,而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自行拆除,那麼行政機關將依法按下列程序處理,直至強制拆除。
⑼ 本人准備在廣州擺地攤,不知道那些很Q的東西哪裡有市場,少城管。
一般地鐵口附近
⑽ 廣州天河區龍洞能擺地攤嗎
可以擺地攤,廣州郊區,外來租房人口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