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在煙草執法
① 煙草證沒擺設出來,被人投訴後煙草局有權沒收煙嗎
《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3號令)
第一章 總 則 第四條 各級煙草專賣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對違反煙草專賣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查處,不受非法干預。
根據這條煙草局的有執法權,
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不得從事煙草專賣零售業務,這是毫無疑問的。作為無證經營的違法行為,煙草專賣局有執法權,但沒有處罰權,不是對卷煙進行扣留,而是進行證據先行登記保存。之後把案件移交到工商部門處理。工商部門可自行或者根據煙草專賣局的意見,對無證經營行為作出處罰。基本處罰情況為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總額的20%~50%的罰款, 之後,煙是會發還的。工商部門處罰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一條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責令停止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這跟有無工商執照沒有關系。
② 無證戶,煙草強行搜查,強走我煙。稱聯合執法。會怎麼處理。又如何降低損失。
依照我國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規定,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銷售環節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行政許可制度。煙草專賣局有權對煙草專賣品的銷售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煙草專賣法》有關的涉煙案件。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法律)第三十三條規定,涉案卷煙屬證據種類當中的「物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法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和《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行政規章)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煙草專賣局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之後,辦案人員可以對涉案證據依法進行先行登記保存。因此,對涉案卷煙進行先行登記保存是符合法定程序。
針對無證經營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法律)第三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五十七條規定和《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行政法規)第十二條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由案發地的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案發地的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對違法行為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停止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2、由查處部門記入信用記錄,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公示。
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法律)第二十二條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行政機關必須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③ 不配合煙草專賣調查取證的可以處以什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煙草專賣局在查處違反《煙草專賣法》有關的涉煙違法案件時,有權依法詢問違法嫌疑人;或者查閱、復制與違法活動有關的合同、發票、賬冊、單據、記錄、文件、業務函電和其他有關資料。
如,行為人拒絕提供相關材料(含:涉案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卷煙交易記錄有關的台賬、電子數據等涉煙有關證據)、或者不配合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等情形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項等法律規定,由公安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行為人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煙草專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法律)第二百七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等法律、司法解釋等規定,以妨害公務罪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應當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同時,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章)第三十九條規定,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依法接受煙草專賣局的監督檢查。如,持證人拒絕接受煙草專賣局的監督檢查等情形的,煙草專賣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務院部門規章)第四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等規定,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依法被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資格的,煙草專賣局將三年內作出不予發放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行政決定。
④ 煙草局不作為沒證據亂執法投訴政務
他們可能都是為了撈錢嗎?如果有確鑿的證據,可以打一下當地的市長熱線試試。
⑤ 煙草專賣執法過程中當事人不承認違法行為怎麼處罰
一,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當事人拒簽,可找兩個見證人簽字,並對涉案卷煙先行登記保存。
二,當事人暴力阻礙執法,可報警,並告知其後果。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必須是文明執法,規范執法。
⑥ 被人投訴了煙草局來查有權利沒收煙嗎
根據煙草專賣法律規定,煙草專賣局有權依法對執行《煙草專賣法》及《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煙草專賣法》有關的涉煙案件。煙草專賣局在辦理涉煙案件過程中發現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等情況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和《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之後,依法對涉案物證進行先行登記保存。因此,煙草專賣局在依法查辦涉煙案件過程中,對涉案卷煙進行先行登記保存是符合法定程序的。
相關法律規定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法律)第三條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四十四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執行《煙草專賣法》及本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煙草專賣法》及本條例的案件,並會同國家有關部門查處煙草專賣品的走私販私、假冒偽劣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法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 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記保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12號)第三十二條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依法對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據進行先行登記保存。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先行登記保存證據,應當出具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由執法人員、當事人簽字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認後,分別交當事人和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當事人若拒絕確認或者不在場的,應當有二名以上見證人在場確認;見證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絕確認的,執法人員應當在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上註明情況並簽字。
⑦ 煙草專賣人員在辦案時可以使用哪些權利
請參閱《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大部分在第四章
第二節 調查取證
第二十一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全面、客觀、公正地收集、調取證據材料。
第二十二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或者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執法人員查處違法行為,應當佩戴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制發的徽章,出示省級以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檢查證件。
第二十三條 執法人員應當依法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證據包括以下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詢問筆錄;
(四)證人證言;
(五)視聽資料;
(六)鑒定結論;
(七)勘驗、檢查筆錄。
前款規定的證據應當符合法律關於證據的規定並查證屬實後,方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執法人員需要從有關單位查閱、復制與違法活動有關的合同、發票、賬冊、單據、記錄、文件、業務函電和其他材料的,應當出示縣級以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協助調查函。
執法人員應當收集、調取與案件有關的原始憑證作為證據;調取原始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將原件復印、復制、摘抄、拍照,並由原始證據持有人簽字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認復印件、復製件、摘抄件、照片與原件相符。
證據材料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應當予以保密。
第二十五條 提取物證應當當場清點,出具物品清單並由執法人員、當事人簽字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認。當事人拒絕確認或者不在場的,應當有二名以上見證人在場確認;見證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絕確認的,執法人員應當在物品清單上註明情況並簽字。
第二十六條 執法人員詢問當事人、證人應當單獨進行,並向其說明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提供偽證或者隱匿證據的法律責任。
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被詢問人閱讀有困難的,應當向其宣讀。經核對無誤後,由被詢問人在筆錄上逐頁簽字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認。筆錄有差錯、遺漏的,應當允許被詢問人更正或者補充,塗改部分應當由被詢問人簽字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認;被詢問人拒絕確認的,執法人員應當在筆錄上註明情況並簽字。
第二十七條 執法人員應當收集視聽資料的原始載體。收集原始載體有困難的,可以收集復製件並註明製作方法、製作時間、製作人等情況。視聽資料應當附相關話語的文字記錄。
第二十八條 對涉嫌違法行為發生的現場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應當製作檢查筆錄並交當事人簽字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認。當事人拒絕確認或者不在場的,應當有二名以上見證人在場確認;見證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絕確認的,執法人員應當在檢查筆錄上註明情況並簽字。
第二十九條 需要對煙草專賣品的真偽等專門事項進行鑒定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出具載明委託鑒定事項及相關材料的委託鑒定書,委託具有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煙草專賣品真偽的鑒定檢測工作,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煙草質量檢測機構實施。
第三十條 需要委託其他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協助調查取證的,應當出具協助調查函,受委託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協助;無法協助的,應當及時函告委託部門。
第三十一條 執法人員調查取證需要郵政、電信、銀行等單位予以協助、配合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依法對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據進行先行登記保存。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先行登記保存證據,應當出具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由執法人員、當事人簽字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認後,分別交當事人和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當事人拒絕確認或者不在場的,應當有二名以上見證人在場確認;見證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絕確認的,執法人員應當在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上註明情況並簽字。
先行登記保存期間,任何人不得銷毀或者轉移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NextPage]
第三十三條 對於依法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應當根據情況在七日內採取下列措施:
(一)及時採取復制、拍照、錄像等證據保全措施;
(二)需要鑒定的,及時送交有關機構鑒定並告知當事人所需時間;
(三)依法應當移送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作出移送決定並書面告知當事人;
(四)違法事實不成立或者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解除先行登記保存措施並告知當事人。
第三十四條 執法人員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立案事由以外的涉嫌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報請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決定是否對該涉嫌違法行為一並進行調查。
第三十五條 調查取證應當自批准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終結。案情重大、復雜需要延長調查取證期限的,應當經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並書面告知當事人。
第三十六條 調查終結的,執法人員應當提交案件處理審批表。案件處理審批表包括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經調查核實的事實和證據、對涉嫌違法行為的定性意見、處理建議及其法律依據等內容。
⑧ 煙草公司的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照當事人的照片違法嗎
那要看照片的內容,如果是與執法有關的如:相對人的違法行為、抗法行為、違法物品及相關場所等照片,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不違法。但是,如果借執法之際或打執法的幌子拍攝與執法無關且有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照片,是不合法的,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責任,對有關人員要進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⑨ 煙草執法中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在七日內可採取什麼措施
《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規定,對於依法先行登記保存的物品證版據,應當根據情況權在七日內採取下列措施:(一)及時採取復制、拍照、錄像等證據保全措施;(二)需要鑒定的,應及時送交有關機構鑒定並告知當事人所需時間;(三)依法應當移送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作出移送決定並書面告知當事人;(四)違法事實不成立或者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解除先行登記保存措施並告知當事人。
⑩ 煙草局能否跨地區執法
可以,只要有足夠的證據,在有管轄權區域發生案件,需要異地調查的,可以跨區域執法,但是一般都是聯合執法,聯合公安執法。
一般案件,一般不可以跨區域執法,但是省局可以
指定管轄
的除外。
常規檢查,是絕對不允許跨區域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