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鬧相關法規
A. 醫鬧的處罰規定
1、《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
七、有下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醫療機構焚燒紙錢、擺設靈堂、擺放花圈、違規停屍、聚眾滋事的;
(二)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的;
(三)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
(四)侮辱、威脅、恐嚇、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或者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
(五)在醫療機構內故意損毀或者盜竊、搶奪公私財物的;
(六)倒賣醫療機構掛號憑證的;
(七)其他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行為。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
二、嚴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
對涉醫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嚴肅追究、堅決打擊。公安機關要加大對暴力殺醫、傷醫、擾亂醫療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查處力度,接到報警後應當及時出警、快速處置,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及時立案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證據,確保偵查質量。
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依法批捕、起訴,對於重大涉醫犯罪案件要加強法律監督,必要時可以對收集證據、適用法律提出意見。人民法院應當加快審理進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准確定罪量刑,對於犯罪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的涉醫犯罪行為,要依法從嚴懲處。
(一)在醫療機構內毆打醫務人員或者故意傷害醫務人員身體、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分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罰;故意殺害醫務人員,或者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以上嚴重後果,或者隨意毆打醫務人員情節惡劣、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二)在醫療機構私設靈堂、擺放花圈、焚燒紙錢、懸掛橫幅、堵塞大門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醫療秩序,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經勸說、警告無效的,要依法驅散,對拒不服從的人員要依法帶離現場,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處罰;聚眾實施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依法予以治安處罰;造成嚴重損失或者擾亂其他公共秩序情節嚴重,構成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在醫療機構的病房、搶救室、重症監護室等場所及醫療機構的公共開放區域違規停放屍體,影響醫療秩序,經勸說、警告無效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處罰;嚴重擾亂醫療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構成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以不準離開工作場所等方式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處罰;構成非法拘禁罪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四)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罰;採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情節嚴重(惡劣),構成侮辱罪、尋釁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五)非法攜帶槍支、彈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機構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處罰;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構成非法攜帶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六)對於故意擴大事態,教唆他人實施針對醫療機構或者醫務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以受他人委託處理醫療糾紛為名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的有關規定從嚴懲處。
3、《關於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
跨部門聯合懲戒措施
(一)限制補貼性資金支持。
(實施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資委)
(二)引導保險公司按照風險定價原則調整財產保險費率。
(實施單位:銀保監會)
(三)將其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作為限制享受優惠性政策的重要參考因素。
(實施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
(四)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實施單位:中央組織部、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
(五)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實施單位:中央編辦)
(六)限制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實施單位: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七)按程序及時撤銷相關榮譽,取消懲戒對象參加評先評優資格,不得向懲戒對象授予「道德模範」、「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
(實施單位:中央文明辦、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有關單位)
(八)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並被人民法院依法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限制其乘坐飛機、列車軟卧、G 字頭動車組列車、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費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實施單位:交通運輸部、鐵路總公司、民航局、文化和旅遊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最高人民法院)
(九)將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並通報其所在單位。
(實施單位:衛生健康委、公安部)
(十)將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人通過「信用中國」 網站及其他主要新聞網站等向社會公布。
(實施單位: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
(十一)限製取得認證機構資質。
(實施單位:市場監管總局)
(十二)將違法失信信息作為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貨公司的設立及股權或實際控制人變更審批或備案,保險中介業務許可或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備案,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重大事項變更以及基金備案時的重要參考。
(實施單位:證監會、銀保監會)
(十三)將違法失信信息作為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審批或備案的參考。
(實施單位:證監會、銀保監會)
(十四)將違法失信信息作為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審批時的參考。對存在失信記錄的相關主體在證券、基金、期貨從業資格申請中予以從嚴審核,對已成為證券、基金、期貨從業人員的相關主體予以重點關注。
(實施單位:證監會)
(十五)限制享受投資等領域優惠政策。
(實施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單位)
(十六)在申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時,將其失信信息作為審核相關許可的重要參考。
(實施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
(1)醫鬧相關法規擴展閱讀:
案例:
江蘇連雲港七名「醫鬧」圍堵打砸醫院被判刑
因不滿醫療糾紛的處置結果,江蘇連雲港市海州區一男子何某某糾集多名親屬圍堵醫院,與保安發生沖突,打砸醫院物品。2015年09月,海州區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分別判處何某某等7名被告人十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6年,何某某因交通事故到連雲港市第一人民醫院治療,後與該醫院發生醫療糾紛,因對醫院的處理、治療結果不滿意,何某某及其親屬多次上訪。2014年9月15日上午,何某某及其妻子帶領二十餘名親屬相繼來到該院門口,採取拉橫幅、堵大門等手段,向醫院施加壓力。
在此過程中,何某某等人與醫院保安發生沖突,並與保安相互追打,後何某某等人又對醫院的收費亭、警務室、導醫台等處門窗玻璃、電腦、花盆、欄桿等物品進行打砸,嚴重影響了醫院的正常醫療秩序。經鑒定,被砸物品共計價值人民幣20020元。
2015年8月6日,海州區檢察院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對在該起「醫鬧」案件中的首要分子何某某、積極參加的趙某某等7人提起公訴。海州區法院審理後依法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認為何某某等7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遂於日前作出上述判決。
B. 我國有沒有針對醫鬧的相關法律法規
按巜治安法》中尋訊滋事,擾亂社會治安,查辦。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按故意傷人、殺人;故意破壞他人財務罪入刑。
C. 打擊醫鬧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衛計委從去年啟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修訂工作,擬修訂為《專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屬主要內容包括加強醫療機構內部管理,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效能,從源頭上預防醫療糾紛或者醫療事故的發生等。條例中擬引入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嘗試用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對於「醫鬧」行為和違反衛生計生法律法規的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通過法律來規制這些行為。
嚴重的按巜治安法》中尋訊滋事,擾亂社會治安,查辦。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按故意傷人、殺人;故意破壞他人財務罪入刑。
D. 法律怎麼判定醫鬧行為
很多層次。
我隨便說幾句,你看看有沒借鑒意義。
首先,在以前,醫療糾紛,法律專規定屬一直對醫院方有利,雖然最近已經有所改變,但長久以來的觀念,讓一些人覺得通過法律難以維權;
另外,中國公民對法律的信心本來就不足,更何況是醫療糾紛;
最後,現在中國什麼都「維穩」,有時候不分青紅皂白,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傾向——你有理,不鬧可能也沒人管,你沒理,可能鬧大了,政府怕丟了面子,反而獲得一些額外的好處。
E. 國家公安部門對醫鬧現場的處理依法和執行條例有哪些
最新打擊醫鬧國家文件規定
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消息,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及時做好醫療糾紛調處工作,醫療糾紛責任未認定前,醫療機構不得賠錢息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綜治辦、公安廳局、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綜治辦、公安局、司法局:
近年來,各地不斷深化「平安醫院」創建工作,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完善醫療糾紛化解機制,維護醫療秩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涉醫違法犯罪時有發生,部分地區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醫療糾紛、懲處涉醫犯罪的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為進一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工作,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堅決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維護醫院良好秩序
(一)嚴厲打擊傷害醫務人員的違法犯罪。各地公安機關要始終保持對涉醫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要嚴格按照《公安機關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六條措施》的要求,對各類傷醫、鬧醫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果斷處置,當場查證,嚴厲打擊。特別是對暴力傷害醫務人員或者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等違法犯罪行為,必須堅決果斷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不得拖延、降格處理。
(二)依法懲處聚眾滋事等擾序行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貫徹執行《刑法修正案(九)》,對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致使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不法分子,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地公安機關要對在醫療機構聚眾滋事,嚴重影響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行為堅決果斷依法制止,對挑頭和主要人員要強制帶離現場,依法嚴肅查處,對其他聚集人員要加強教育,並對其個人身份信息進行登記掌握。滋事擾序人員違法行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機關不得進行案件調解。各地各有關部門在工作中要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守住法律底線,堅決不得縱容以鬧取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加強醫院及周邊巡邏防控。各地公安機關要會同相關部門和醫院,加強醫院及周邊的秩序維護工作,要進一步調整警力部署,加大公開力量的震懾力度。警力相對薄弱的基層公安機關應發動治安積極分子、醫院周邊商販等群防群治力量加強對醫院的巡邏守護,切實維護醫院周邊秩序,及時發現問題隱患,為醫院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二、切實提高涉醫事件現場處置能力
(一)做好前期處置工作。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涉醫事件的早介入、早處理。發生傷醫、擾序等涉醫事件,醫療機構負責人及相關部門要靠前指揮,採取果斷措施,保護醫務人員和事發現場,維護現場秩序,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相關工作。對威脅、恐嚇、侮辱醫務人員的,要堅決依法制止,並迅速報警;對「醫鬧」等聚眾滋事的行為要採取果斷措施,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態擴大;對故意傷害醫務人員的,要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有效制止犯罪活動,依法控制犯罪嫌疑人,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二)健全警醫聯動機制。醫療機構內部發生傷醫、擾序等涉醫違法犯罪行為,應當在做好應急處置的同時,立即報警,提供現場准確情況,特別是基層醫療機構報警時應當講清當事方人數、具體行為、有無人員受傷等情況。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應當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迅速控制現場局勢,防止事態激化,警力相對薄弱的基層公安機關應當邊出警邊向上級請求警力支援。負責現場處置的公安機關負責同志要將處置情況和可能採取的處理意見通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醫療機構應當做好對醫務人員的宣傳解釋和情緒安撫工作。
(三)及時做好醫療糾紛調處工作。要認真貫徹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推動完善院內調解、人民調解相結合的醫療糾紛調解體系,建立醫療糾紛多元化解告知制度。發生醫療糾紛後,醫療機構應當告知患方有關醫療糾紛處理的途徑、方法和程序,引導依法處理糾紛,同時宣傳國家關於處理涉醫違法犯罪的有關規定要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應當及時介入醫療糾紛處理,通過耐心細致地疏導,引導當事人採取人民調解方式解決糾紛,醫療機構應當積極配合、支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患方明確拒絕調解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或醫療機構要積極、主動協助患方通過合法途徑處理醫療糾紛。醫療糾紛責任未認定前,醫療機構不得賠錢息事。
三、全面提升醫療機構安全防範能力
(一)加強安全防範系統建設。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完善醫療機構安全防範機制,強化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嚴格落實單位主要負責人治安保衛責任,完善各項治安保衛制度。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落實醫院的安全防範主體責任,根據需要組建應急處置隊伍,會同公安機關指導醫院,特別是區縣級醫院、社區衛生院以及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機構,集中力量針對薄弱環節和重點科室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建設,落實重點防範,進一步完善醫院安全保衛制度,提高醫院自身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能力。
(二)加強重點區域工作巡查。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門診、急診進行巡視,發現醫療投訴或患者不滿意的行為,應當及時處理,對於有過激行為的,應當及時引導到專門場所進行處理。醫療機構要嚴格出入口的管理,切實加強診室、病房的人員管理,防止無關人員出入診療、住院區域。要重點加強急診、夜間值班科室等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急診科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保安人員,在急診區域進行24小時安全巡查。
(三)加強重點人群安全防範。醫療機構應當提高醫務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遇有酒後就診、有滋事或暴力傾向的非急重患者,應第一時間通知保衛部門,同時做好安全防範工作。醫療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員的梳理掌握,對多次到醫療機構無理糾纏或揚言報復醫務人員的患者及家屬群體,要列出清單,重點關注,向公安機關報告。一旦發現此類人員出現在醫療機構,要由保衛人員盯緊看牢,防止其製造事端,造成危害後果。
四、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與質量安全管理
(一)深入開展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指導醫療機構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改善醫療服務,加強醫患溝通,構建共同參與型醫患關系。大型醫院全面開展預約診療服務,通過現場預約、復診預約以及網路、電話預約等形式,嚴格落實實名制預約掛號制度,加強號源、床位等醫療資源管理,維護公平就醫秩序。
(二)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健全醫療質量控制與持續改進體系,完善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制度,不斷改善醫療服務,提升患者安全管理水平。規范診療服務,完善質控評價指標體系,指導醫療機構排查醫療質量安全隱患。醫療機構應當完善危重症患者診療預案和應對制度,加強醫務人員培訓,重點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強化產科、新生兒科等重點科室風險控制。
五、及時做好信息發布及信息溝通工作
(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醫療機構應當做好涉醫案事件信息發布預案,指定專職部門、專人接待媒體。對於惡意炒作、報道嚴重失實的,醫療機構要做好輿論應對,及時發聲、澄清事實。對於有較大影響的涉醫案事件,屬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機關發布信息。對於惡意炒作引起社會不良影響的,醫療機構應當向有關部門反映,依法維權。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機關對典型案件集中曝光,震懾犯罪、教育群眾。
(二)做好信息溝通工作。醫療機構發生涉醫違法犯罪案件,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屬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並逐級上報至國家衛生計生委。其中,涉及死亡、重傷或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醫療機構應當立即報告屬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當地綜治組織,並在12小時內上報至國家衛生計生委。各地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上級公安機關。國家衛生計生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對重點地區、重大涉醫違法案件進行督辦,並在全國范圍內進行通報。
醫鬧該怎麼處理?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9條規定,「以醫療事故為由,尋釁滋事,擾亂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依照刑法關於擾亂社會秩序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而現實中,面對「醫鬧」,多數醫院選擇了被動遷就,而這種做法不但不能緩解「醫鬧」漸強的勢頭,反而讓醫院自身蒙上更多輿論質疑。對此,從事外科工作40年的張威醫生結合自己的親身經歷,總結出十條應對「醫鬧」的方法。
在醫患關系緊張的環境下,「醫鬧」問題始終困擾著醫務人員,影響著醫療機構的正常秩序。面對「醫鬧」,很多醫院採取了「花錢買平安」的做法。而筆者認為,這種選擇無異於飲鴆止渴,對於「醫鬧」,絕不可以遷就。當然應對「醫鬧」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從而有針對性地對其進行巧妙處理。
依法溝通
醫院的專職人員,遇到「醫鬧」,應用事實結合有關法律,證明自己的醫療行為無過錯。對此,可舉事例很多。如曾有一位40歲男患者因右側上部第二顆牙齒痛來我院口腔科就醫,拔牙後仍然疼痛。醫生讓其口服卡馬西平。後來該患者卻因牙齒被拔掉與口腔醫生發出糾紛。醫務科請我幫助調解,我對他的發病原理進行了詳細告知,並舉出其他糾紛的例子。經過醫學鑒定不屬醫療。於是矛盾自然化解。
揭穿事實真相
幾年前,曾有一位30餘歲的女性患者,因左額部陣發、電擊樣痛半年,左眶上切跡處局限壓痛來我院就診,但該患者拒絕做頭部CT檢查。臨床診斷:左眶上神經痛。患者要求做該神經失活術。術後兩個月,她的舅父帶領患者及其丈夫等數人到醫院鬧事。說一個月前,在省會某三甲醫院,因頭痛做頭部CT,發現左額部有個腦膜瘤,做手術後病癒。該患者認為在我醫院未查出病情屬於漏診,並要求賠償其在某三甲醫院的一切費用,另外再補償5000元。我們讓她把在我們醫院就診的病歷拿出來。上面寫著:患者拒絕頭部CT檢查,並有她的親筆簽名。我指著病歷上的簽名詢問是不是她本人的簽名。她不吭聲了。我說:您在某三甲醫院不是也經過頭部CT才發現腦瘤的嗎?在我們醫院你卻拒絕頭部CT檢查,我們怎麼能發現腦瘤?您要求的賠償是否欠妥?她聽後灰溜溜地走了。
藉助院外專家
我所親歷的另一位女患者,左側枕部頭痛半年,左枕大神經局限性壓痛,頭部CT未見異常。臨床診斷:左枕大神經痛。她是來要求做神經失活術的。術後三天,她在丈夫和父母陪伴下來醫院鬧事,聲稱術後頭暈、記憶力不好、睡不著覺等,是由於手術做壞了的原因,並要求賠償。醫院告訴她:「兩天後上海某醫院神經外科鍾教授來院指導手術,請你來會診。」兩天後鍾教授給這位患者進行了會診,指出她現在的症狀是其原來的神經官能症的表現,與此次手術無關。有了權威專家的意見,該患者再無辯詞。
曝光「要錢心理」
患者李某在某醫院醫療美容科做下頜角截骨整形手術出院三天後,右側面部、頸部發生帶狀皰疹,遂要求醫院承擔其診治帶狀皰疹的全部醫療費用,並要求賠償兩萬元。對此,院方答應該患者可以去任何一家醫院治療,但如果其他醫院認為帶狀皰疹的發生與患者在該院住院或醫療行為有關,那麼醫院自願承擔全部醫療費用並給予患者相關賠償。經了解,事後她並未去其它醫院,其借口要錢的心理昭然若揭。
屍檢查明死因
上個世紀90年代初,在江南某市一家大醫院腦外科。一位50歲的男性患者,因右側面肌痙攣行微血管減壓術。術後三個月低熱,經省、市級各醫院會診,考慮可能是個體差異。建議取出第一次手術放置在腦血管與神經之間,起隔離作用的醫用棉片。院方經與患者及其家屬協商、徵求並同意簽字。請軍區醫院兩位知名教授作第二次手術(醫用棉片取出)。取出的棉片送本市第三家大醫院做細菌學檢查,報告無細菌生長。術後,某日夜裡,患者突然抽搐、昏迷,經搶救無效死亡。患者家屬若幹人到醫院鬧事,經有關部門調解,家屬同意做屍體解剖,報告為原發性顱內動脈瘤破裂出血致死,與兩次手術無關,於是家屬才停止了鬧事。
到上級醫院會診
曾有一位40歲的男性患者來我院做例行體檢,發現其左上肢三角肌處有一個黑棗大腫物。切除後病理報告為平滑肌肉瘤。經大醫院專家會診為「平滑肌肉瘤,建議截肢」。在一切必要手續齊全後,我院對其實施了手術。術後,我院將原腫物周圍組織送往當地醫學院進行病理檢查,確認為平滑肌肉瘤。一個月後,患者因聽別人說該病可以不截肢,來院哭鬧。醫院攜患者單位和患者本人到北京九家醫院病理會診,結果均為「平滑肌肉瘤」,其中五家建議截肢。醫院把結果上報該市衛生局,裁定醫院沒有責任,患者才肯罷休。
主動申請醫療鑒定
2003年,一位60歲的女性患者,左額部陣發、電擊樣痛,左眶上切跡處有局限性壓痛,一切有關檢查都無異常,診斷「左眶上神經痛」。於左框上切跡處行該神經失活術。術後一個月疼痛復發,到醫院復診:顱神經檢查未見異常。術後兩個月,左上瞼下垂。家屬多次找醫院鬧事並要求賠償。經當地某三甲醫院一位醫務人員提醒,患者提出申請醫療事故鑒定。但後來當院方同意鑒定後,該患者又拒絕鑒定。後經了解,患者擔心一旦鑒定為「不屬於醫療事故」,鑒定費用要由提出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支付。為平息糾紛,院方主動提出申請醫療鑒定,結論為不屬於醫療事故。患方才偃旗息鼓。
積極尋求法律支持
2006年,醫院神經外科接收了一位50歲的男性患者,該患者車禍後昏迷、顱內巨大血腫患者。手術後在重症監護室,雖經人工呼吸機等積極搶救,神志始終處於昏迷狀態。若干天後,家屬要求停止治療,把患者拉回了家,不久去世。家屬復印了病歷,最後找到了同樣操作、同樣風險的九次腰椎穿刺檢查中,有一次沒有家屬簽知情同意書的書面材料。據此鬧事,要求賠償。醫院提出醫療事故鑒定,家屬斷然拒絕,揚言不承認任何醫療事故鑒定,只有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處理才行。最後,交由法院審判,結果醫院沒有過錯、不承擔責任、無須賠償。家屬方才罷休。
正面與媒體溝通
近些年,某些媒體片面報道醫療糾紛。2000年某市級媒體刊登了《醫療糾紛為何多多》一文,僅以患方的單方面敘述寫道「三叉神經沒治好,卻賠上了一隻眼睛。」而面對該市電視台記者,當事醫生准確回答了記者提出的問題,並表示希望記者全面、准確、真實地報道此事。此後進行的醫療事故鑒定為不屬醫療事故,糾紛終於結束。
請警方介入執法解決
2008年,在廣州黃埔一家醫院,有患者家屬糾集一夥人起鬨滋事,向醫院製造壓力索取賠償,後經警方調查,該滋事人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予以刑事拘留。此案隨後被定性為「醫鬧」事件。這是筆者首次看到的警方依法處理「醫鬧」的新聞,期待醫鬧處理能夠請警方介入解決。
「醫鬧」的目的是要錢:「醫鬧」的「證據」是謊言:「醫鬧」的心理怕揭穿;能戳「醫鬧」謊言的工具,醫生、醫院都可以用;頑固的「醫鬧」怕執警、怕法庭。這些都是「對『醫鬧』的方法。
F. 醫療糾紛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處方管理辦法》(試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
G. 對於醫鬧國家在法律等方面有什麼措施
新打擊醫鬧家文件規定
據家衛計劃育委員網站消息前家衛計委、央綜治辦、公安部、司部聯合發《關於進步做維護醫療秩序工作通知》《通知》指及做醫療糾紛調處工作醫療糾紛責任未認定前醫療機構賠錢息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計委、綜治辦、公安廳局、司廳局新疆產建設兵團衛局、綜治辦、公安局、司局:
近各斷深化平安醫院創建工作打擊涉醫違犯罪完善醫療糾紛化解機制維護醫療秩序工作取定效涉醫違犯罪發部區治思維治式解決醫療糾紛、懲處涉醫犯罪意識待進步提高進步做維護醫療秩序構建諧醫患關系工作保障醫患雙合權益現關工作通知:
、堅決打擊涉醫違犯罪維護醫院良秩序
()嚴厲打擊傷害醫務員違犯罪各公安機關要始終保持涉醫違犯罪嚴打高壓態勢要嚴格按照《公安機關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六條措施》要求各類傷醫、鬧醫等違犯罪依斷處置場查證嚴厲打擊特別暴力傷害醫務員或者非限制醫務員身自由等違犯罪行必須堅決斷制止依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拖延、降格處理
(二)依懲處聚眾滋事等擾序行各、各關部門要貫徹執行《刑修案(九)》聚眾擾亂社秩序致使醫療進行造嚴重損失要依追究刑事責任各公安機關要醫療機構聚眾滋事嚴重影響醫療機構秩序行堅決斷依制止挑主要員要強制帶離現場依嚴肅查處其聚集員要加強教育並其身份信息進行登記掌握滋事擾序員違行未制止前公安機關進行案件調解各各關部門工作要嚴格遵守定程序、守住律底線堅決縱容鬧取利違犯罪行
(三)加強醫院及周邊巡邏防控各公安機關要同相關部門醫院加強醫院及周邊秩序維護工作要進步調整警力部署加公力量震懾力度警力相薄弱基層公安機關應發治安積極、醫院周邊商販等群防群治力量加強醫院巡邏守護切實維護醫院周邊秩序及發現問題隱患醫院創造良治安環境
二、切實提高涉醫事件現場處置能力
()做前期處置工作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涉醫事件早介入、早處理發傷醫、擾序等涉醫事件醫療機構負責及相關部門要靠前指揮採取斷措施保護醫務員事發現場維護現場秩序配合公安機關展相關工作威脅、恐嚇、侮辱醫務員要堅決依制止並迅速報警;醫鬧等聚眾滋事行要採取斷措施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態擴;故意傷害醫務員要採取強力措施效制止犯罪依控制犯罪嫌疑及移交公安機關
(二)健全警醫聯機制醫療機構內部發傷醫、擾序等涉醫違犯罪行應做應急處置同立即報警提供現場准確情況特別基層醫療機構報警應講清事數、具體行、員受傷等情況公安機關接報警應第間趕現場並迅速控制現場局勢防止事態激化警力相薄弱基層公安機關應邊警邊向級請求警力支援負責現場處置公安機關負責同志要處置情況能採取處理意見通報衛計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醫療機構應做醫務員宣傳解釋情緒安撫工作
(三)及做醫療糾紛調處工作要認真貫徹央辦公廳、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元化解機制意見》推完善院內調解、民調解相結合醫療糾紛調解體系建立醫療糾紛元化解告知制度發醫療糾紛醫療機構應告知患關醫療糾紛處理途徑、程序引導依處理糾紛同宣傳家關於處理涉醫違犯罪關規定要求醫療糾紛民調解組織應及介入醫療糾紛處理通耐細致疏導引導事採取民調解式解決糾紛醫療機構應積極配合、支持醫療糾紛民調解組織患明確拒絕調解醫療糾紛民調解組織或醫療機構要積極、主協助患通合途徑處理醫療糾紛醫療糾紛責任未認定前醫療機構賠錢息事
三、全面提升醫療機構安全防範能力
()加強安全防範系統建設各、各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央辦公廳、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社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意見》完善醫療機構安全防範機制強化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進步加強醫療機構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嚴格落實單位主要負責治安保衛責任完善各項治安保衛制度各級衛計行政部門應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指導意見》落實醫院安全防範主體責任根據需要組建應急處置隊伍同公安機關指導醫院特別區縣級醫院、社區衛院及鄉鎮衛院等基層醫療機構集力量針薄弱環節重點科室做防、物防、技防建設落實重點防範進步完善醫院安全保衛制度提高醫院自身應突發安全事件能力
(二)加強重點區域工作巡查醫療機構應加強門診、急診進行巡視發現醫療投訴或患者滿意行應及處理於激行應及引導專門場所進行處理醫療機構要嚴格入口管理切實加強診室、病房員管理防止關員入診療、住院區域要重點加強急診、夜間值班科室等重點部位安全保衛工作急診科應配備定數量保安員急診區域進行24安全巡查
(三)加強重點群安全防範醫療機構應提高醫務員安全防範意識遇酒診、滋事或暴力傾向非急重患者應第間通知保衛部門同做安全防範工作醫療機構應同關部門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員梳理掌握醫療機構理糾纏或揚言報復醫務員患者及家屬群體要列清單重點關注向公安機關報告旦發現類員現醫療機構要由保衛員盯緊看牢防止其製造事端造危害
四、進步加強醫療服務與質量安全管理
()深入展進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各級衛計行政部門應指導醫療機構進步優化服務流程改善醫療服務加強醫患溝通構建共同參與型醫患關系型醫院全面展預約診療服務通現場預約、復診預約及網路、電預約等形式嚴格落實實名制預約掛號制度加強號源、床位等醫療資源管理維護公平醫秩序
(二)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各級衛計行政部門應健全醫療質量控制與持續改進體系完善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制度斷改善醫療服務提升患者安全管理水平規范診療服務完善質控評價指標體系指導醫療機構排查醫療質量安全隱患醫療機構應完善危重症患者診療預案應制度加強醫務員培訓重點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強化產科、新科等重點科室風險控制
五、及做信息發布及信息溝通工作
()做信息發布工作醫療機構應做涉醫案事件信息發布預案指定專職部門、專接待媒體於惡意炒作、報道嚴重失實醫療機構要做輿論應及發聲、澄清事實於較影響涉醫案事件屬衛計行政部門同公安機關發布信息於惡意炒作引起社良影響醫療機構應向關部門反映依維權各級衛計行政部門應同公安機關典型案件集曝光震懾犯罪、教育群眾
(二)做信息溝通工作醫療機構發涉醫違犯罪案件應及關情況報屬衛計行政部門並逐級報至家衛計委其涉及死亡、重傷或引發群體性事件醫療機構應立即報告屬衛計行政部門綜治組織並12內報至家衛計委各公安機關應及關情況報級公安機關家衛計委同關部門重點區、重涉醫違案件進行督辦並全范圍內進行通報
醫鬧該處理?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9條規定醫療事故由尋釁滋事擾亂醫療機構醫療秩序……依照刑關於擾亂社秩序罪規定依追究刑事責任;尚夠刑事處罰依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現實面醫鬧數醫院選擇遷種做能緩解醫鬧漸強勢反讓醫院自身蒙更輿論質疑事外科工作40張威醫結合自親身經歷總結十條應醫鬧
醫患關系緊張環境醫鬧問題始終困擾著醫務員影響著醫療機構秩序面醫鬧醫院採取花錢買平安做筆者認種選擇異於飲鴆止渴於醫鬧絕遷應醫鬧應事實依據律准繩針性其進行巧妙處理
依溝通
醫院專職員遇醫鬧應用事實結合關律證明自醫療行錯舉事例曾位40歲男患者右側部第二顆牙齒痛我院口腔科醫拔牙仍疼痛醫讓其口服卡馬西平該患者卻牙齒拔掉與口腔醫發糾紛醫務科請我幫助調解我發病原理進行詳細告知並舉其糾紛例經醫鑒定屬醫療於矛盾自化解
揭穿事實真相
幾前曾位30餘歲性患者左額部陣發、電擊痛半左眶切跡處局限壓痛我院診該患者拒絕做部CT檢查臨床診斷:左眶神經痛患者要求做該神經失術術兩月舅父帶領患者及其丈夫等數醫院鬧事說月前省某三甲醫院痛做部CT發現左額部腦膜瘤做手術病癒該患者認我醫院未查病情屬於漏診並要求賠償其某三甲醫院切費用另外再補償5000元我讓我醫院診病歷拿面寫著:患者拒絕部CT檢查並親筆簽名我指著病歷簽名詢問本簽名吭聲我說:您某三甲醫院經部CT才發現腦瘤?我醫院卻拒絕部CT檢查我能發現腦瘤?您要求賠償否欠妥?聽灰溜溜走
藉助院外專家
我所親歷另位患者左側枕部痛半左枕神經局限性壓痛部CT未見異臨床診斷:左枕神經痛要求做神經失術術三丈夫父母陪伴醫院鬧事聲稱術暈、記憶力、睡著覺等由於手術做壞原並要求賠償醫院告訴:兩海某醫院神經外科鍾教授院指導手術請診兩鍾教授給位患者進行診指現症狀其原神經官能症表現與手術關權威專家意見該患者再辯詞
曝光要錢理
患者李某某醫院醫療美容科做頜角截骨整形手術院三右側面部、頸部發帶狀皰疹遂要求醫院承擔其診治帶狀皰疹全部醫療費用並要求賠償兩萬元院答應該患者任何家醫院治療其醫院認帶狀皰疹發與患者該院住院或醫療行關醫院自願承擔全部醫療費用並給予患者相關賠償經解事並未其醫院其借口要錢理昭若揭
屍檢查明死
世紀90代初江南某市家醫院腦外科位50歲男性患者右側面肌痙攣行微血管減壓術術三月低熱經省、市級各醫院診考慮能體差異建議取第手術放置腦血管與神經間起隔離作用醫用棉片院經與患者及其家屬協商、徵求並同意簽字請軍區醫院兩位知名教授作第二手術(醫用棉片取)取棉片送本市第三家醫院做細菌檢查報告細菌術某夜患者突抽搐、昏迷經搶救效死亡患者家屬若干醫院鬧事經關部門調解家屬同意做屍體解剖報告原發性顱內脈瘤破裂血致死與兩手術關於家屬才停止鬧事
級醫院診
曾位40歲男性患者我院做例行體檢發現其左肢三角肌處黑棗腫物切除病理報告平滑肌肉瘤經醫院專家診平滑肌肉瘤建議截肢切必要手續齊全我院其實施手術術我院原腫物周圍組織送往醫院進行病理檢查確認平滑肌肉瘤月患者聽別說該病截肢院哭鬧醫院攜患者單位患者本北京九家醫院病理診結均平滑肌肉瘤其五家建議截肢醫院結報該市衛局裁定醫院沒責任患者才肯罷休
主申請醫療鑒定
2003位60歲性患者左額部陣發、電擊痛左眶切跡處局限性壓痛切關檢查都異診斷左眶神經痛於左框切跡處行該神經失術術月疼痛復發醫院復診:顱神經檢查未見異術兩月左瞼垂家屬找醫院鬧事並要求賠償經某三甲醫院位醫務員提醒患者提申請醫療事故鑒定院同意鑒定該患者拒絕鑒定經解患者擔旦鑒定屬於醫療事故鑒定費用要由提醫療事故處理申請支付平息糾紛院主提申請醫療鑒定結論屬於醫療事故患才偃旗息鼓
積極尋求律支持
2006醫院神經外科接收位50歲男性患者該患者車禍昏迷、顱內巨血腫患者手術重症監護室雖經工呼吸機等積極搶救神志始終處於昏迷狀態若幹家屬要求停止治療患者拉家久世家屬復印病歷找同操作、同風險九腰椎穿刺檢查沒家屬簽知情同意書書面材料據鬧事要求賠償醫院提醫療事故鑒定家屬斷拒絕揚言承認任何醫療事故鑒定按消費者權益保護處理才行交由院審判結醫院沒錯、承擔責任、須賠償家屬才罷休
面與媒體溝通
近些某些媒體片面報道醫療糾紛2000某市級媒體刊登《醫療糾紛何》文僅患單面敘述寫道三叉神經沒治卻賠眼睛面該市電視台記者事醫准確答記者提問題並表示希望記者全面、准確、真實報道事進行醫療事故鑒定屬醫療事故糾紛終於結束
請警介入執解決
2008廣州黃埔家醫院患者家屬糾集伙起鬨滋事向醫院製造壓力索取賠償經警調查該滋事涉嫌聚眾擾亂社秩序予刑事拘留案隨定性醫鬧事件筆者首看警依處理醫鬧新聞期待醫鬧處理能夠請警介入解決
醫鬧目要錢:醫鬧證據謊言:醫鬧理怕揭穿;能戳醫鬧謊言工具醫、醫院都用;頑固醫鬧怕執警、怕庭些都『醫鬧』
H. 醫鬧入刑有哪些相關的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條【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擾亂回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組答織、資助非法聚焦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8)醫鬧相關法規擴展閱讀:
醫鬧入刑的條件
第一,從法益保護角度看,尋釁滋事罪保護的是社會秩序。行為人闖入社會交往的場所,侵害與社會交往相關的人身、財產安全,即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秩序,應當納入到尋釁滋事罪的規制范圍,而不必考慮案發的時間、地點、人流分布等因素。
第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僅在第(四)項規定明確了起鬨鬧事類尋釁滋事犯罪必須以發生在公共場所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為構罪要件。而包括傷人、毀財在內的其他三種類型尋釁滋事犯罪均未使用「公共場所」的用詞。說明公共場所並不是構成尋釁滋事犯罪的空間要件。
第三,醫療秩序包含於社會秩序之中。行為人闖入醫院傷害醫務人員、損壞醫療設備,破壞正常的社會秩序,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因此,一旦行為人在醫院的打砸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即構成尋釁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