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招聘
Ⅰ 招聘單位問為什麼想到行政崗
招聘單位問要想到行政崗的肯定是適合。
Ⅱ 行政機關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什麼區別
編制外招聘 是指招聘單位不給予被招聘人員編制,即聘用 學校招聘實習教師,事業單位招聘臨時工作人員等。 編制外員工和編制內員工相比,不僅難以實現「同工同酬」,在社會保障、向上發展等方面也難以享受到平等待遇。
Ⅲ 像國家的學校,行政機關,政府部門,事業單位都是什麼時候開始招聘,選聘人員的,知道的請回答一下多謝了
公務員有基本固定的國考和省考時間 事業單位取決於當地人社局 不過基本上春秋兩季都會組織至少一次 具體時間沒法說 只能關注自家城市的人社局
Ⅳ 行政事業單位工勤類崗位怎樣招聘的需要考試和面試嗎
鐵飯碗,吃皇糧。需要考試和面試,筆試《行政能力測試》《綜合基礎知識》《申論》具體考哪兩門要根據當地相關單位決定。
Ⅳ 行政機關招聘的合同工什麼情況下可以開除依據是什麼
您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本人回答如下:
行政機關招聘的合同工,如果與其直接簽訂勞動合同,那麼適用《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屬於勞務派遣單位派遣過來的勞務派遣工,則專門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有關勞務派遣的規定。
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據該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若勞動者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當享有經濟補償金的情形的,應當支付其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者不符合前述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即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勞動者已經工作二十幾年了,如果人家沒有什麼錯或者只是小錯,建議還是留用吧!畢竟,能在一家機關做這么長時間的勞動者,少見。望慎重!
後面附相關法律法規。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
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Ⅵ 我想做行政方面的工作,那個單位招聘
那要看你是哪裡的人啊,可以在報紙看看有沒有這方面的招聘信息啊
Ⅶ 來單位兩天了,做的行政,最近公司還在頻頻的招聘同崗位的人,我的到來就是個替代品吧
我仔細的閱讀了你提出的問題,我的觀點與建議如下:
首先,單位的行政人員需求量是很大的,所以,單位的人事部門大量招聘行政人員是很正常的。你的這種心理,不利於你安心努力工作,是不正確的想法。
單位招聘你們來工作,都會加以培訓,有一定的試用期,試用期內,人事部門的領導就會對你們每天的工作加以考察,最後試用期結束,擇優錄用,所以,你必須珍惜這一機會,努力工作,好好表現,爭取留下來。
願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讓你滿意。
Ⅷ 用人單位招聘的行政人員主要是做什麼的
行政人員是主要進行相應的行政工作
比如說文件的處理,檔案的管理,監督等
這個工作需要有很強的敏銳力!
希望我的解答能對你有所幫助!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