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環評審批
❶ 環評是哪個部門審批
來環保局。
根據自項目的類型,有的是縣環保局、有的是市環保局、有的是省環保局批,具體問問當地環保部門好了。
報告書編制好是《送審稿》,然後組織開專家評審會,專家提出評審意見,環評單位修改好向審批的環保部門報送《報批稿》,然後環保局辦理審批手續。
❷ 如何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沒有獲取環評手續之前,不得擅自開工建設。
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包括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做環境影響評價)、環保設施試運行、竣工環保驗收。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內容可分為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兩大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按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可分為報告書、報告表和登記表三大類。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按許可權可分為環保部審批、省環保廳審批、市環保局審批以及縣環保局審批等四個層級。
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程序為:先到縣政務中心環保窗口咨詢,初步確認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和有權審批部門。如屬於縣級環保部門審批,可直接登記;如屬於國家、省、市環保部門審批,可由其協助辦理或者是告訴經辦人員聯系方式。屬於我們縣環保局審批的建設項目首先由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人員現場踏勘,判斷項目是否與現行國家產業政策,項目選址基本無制約條件,是否符合環保規定,是否與城市、城鎮發展規劃相沖突。如以上條件都符合的話,就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確定項目是做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還是登記表,其中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報告表需要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的環評單位編制環評,環評經專家評審通過,環評單位按專家組評審意見修改環評後,上報我局審批,出具環評批復文件。
辦理環保設施試運行的程序:建設項目需要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和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已按環評以及其審批意見的要求建成和落實,環境保護設施具備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實物試生產(運行)的條件後,由建設單位或業主向環保局提交環保設施試運行的申請,經我局現場檢查符合試運行條件後,出具環保設施試運行批復,環保設施試運行期限為3個月,如果是在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不正常或沒有達到污染物治理效果,可以申請延期試運行,延期不超過一年。
辦理竣工環保驗收的程序:建設單位應在項目投入生產前或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縣環保局申請項目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應縣政務中心環保窗提交驗收申報表、試生產批復和自查報告,其中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報告表需要請由資質的環境監測單位做驗收性監測,提供驗收監測(調查)報告)。驗收組現場檢查、核實自查報告和監測(調查)報告,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的,同意通過驗收,並出具驗收文件。驗收組認為不符合驗收條件的項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❸ 如何辦理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手續
要看你的項目是要編報告書還是報告表,報告表簡單點,通常如下:
[項目名稱]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
[許可對象]
在我市內的工業、能源、交通、水利、農業、林業、商業、衛生、文教、科研、旅遊、市政、開發區等對環境有影響的一切建設項目
[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1款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條
[許可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符合城市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規劃;
3、要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4、採用的技術與裝備政策須符合清潔生產的要求;
5、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的環境保護排放標准;
6、滿足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
7、建成後須能維持地區環境質量,符合環境功能區要求。
[許可數量]
無數量限制
[許可費用]
無
[許可時限]
(1)環境影響登記表:受理後3個工作日
(2)環境影響報告表:受理後5個工作日
(3)環境影響報告書:受理後10個工作日
[需要申請人提交的材料]
1、建設單位的審批申請
2、項目備案證
3、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或登記表的報批稿及技術審查意見
4、項目規劃選意見書
5、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
6、涉及水土保持的開發項目,需提交經批准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7、行業主管部門預審意見
8、地方環保部門初審意見
[審批程序]
1、建設單位申請
2、現場勘察(建設單位按建設項目分類管理名錄的要求,委託有資質的單位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環境影響登記表除外))
3、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環評文件進行技術審查.
4、集體研究
5、批復(許可或不許可)
❹ 環評審批應該注意哪些要則
一、4個禁批:
是指國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設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一律不批;
環境污染重,產品質量低,能耗、物耗消耗高,特別是污染物排放不能達標的項目一律不批;
環境質量不能滿足環境功能要求的,盡管項目經濟效益好,但是當地的環境質量已經不能滿足環境功能要求的,已經設有總量指標的項目一律不批;
建設項目如果位於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項目一律不批。
二、能否辦理:
是否符合區域的生態保護紅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質量底線、負面清單
是否涉及敏感點和危廢總量
營業執照的注冊地和辦理環評地是否一樣
稅收要求是否達標
大環評、土地用途、產證性質與項目是否相符?如上海加工型企業需104地塊
注意是否屬於違建?是否產證齊全、產證平面圖上是否有此房
1、項目所在地是否限批
示例:某區域部分城市限批產生危廢項目
2、是否符合園區准入
3、項目是否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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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十年前的建設項目未辦理環評審批,是否可以進行處罰
在2015年月1日前已經擅自開工建設,並於2015年1月1日之後仍然進行建設的可以進行處罰。
根據《關於〈環境保護法〉(2014修訂)第六十一條適用有關問題的復函》
四、關於新法實施前已經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的法律適用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在2015年1月1日前已經擅自開工建設;
並於2015年1月1日之後仍然進行建設的,立案查處的環保部門應當根據新《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應當根據新《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以拘留。
對已經建成投產或者使用的前述類型的違法建設項目,立案查處的環保部門應當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答復意見》(法工委復〔2007〕2號)確定的法律適用原則,分別作出相應的處罰。
即,對違反環評制度的行為,依據新《環境保護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法》作出相應處罰;
同時,對違反「三同時」制度的行為,依據《水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現行法律法規作出相應處罰。地方各級環保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或有相關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部反映。
(5)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環境保護法〉(2014修訂)第六十一條適用有關問題的復函》
二、關於罰款數額
新《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對罰款數額未作出具體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可以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罰款額度為「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
三、關於「未批先建項目」是否適用「限期補辦手續」的問題《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環保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手續的,可以處以罰款。
新《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規則,我們認為:對「未批先建項目」,應當適用新《環境保護法》規定的處罰措施,不再適用《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有關「限期補辦手續」的規定。
《環境保護法》
第六十一條
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❻ 建設項目已經做了環境影響登記表,並由環保局做了批復,是否等於辦理了環評手續
是的。如果做了環境影響登記並公示環評意見,而且環保局批復同意環評意見,如果結論是同意項目建設,那就意味著辦理了環評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七十七號)第二十二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建設項目有行業主管部門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經行業主管部門預審後,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登記表之日起十五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並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6)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擴展閱讀
一、辦理環評手續的申請材料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申報表(一份);
2、項目地理位置示意圖(A4紙一份);
3、項目平面布置示意圖(A4紙一份);
4、項目建議書批准文件或備案准予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規劃相符性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企業名稱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代理人的授權書(加蓋單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簽名,原件一份);
8、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一式三份)。
二、環評審批程序
1、申請與受理。建設單位編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向當地的國家環境保護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環保部門審核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相關材料,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處理。
2、項目審查。環保部門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查,需要進行技術評估的,由評估機構組織專家對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技術評估,評估機構應在30個工作日內提交評估報告。
3、項目批准。環保部門根據審查和評估結論提出審批建議,經會議研究審議,通過後辦理批復。
4、聽證與信息公開。環保部門在作出予以批準的決定前,在政府網站公布受理的建設項目信息,徵求社會意見;作出批准決定後,公開審批結果。
對可能影響項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環境質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見分歧的建設項目,可以舉行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徵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建設項目除外。
參考資料
環評審批_網路
❼ 建設項目環評審批需要申報哪些材料
1、建設單位申請報批項目環評文件的函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登記表)(需膠裝)一式三份
3、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登記表(環評台帳表)及軟盤(同時附有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的公章)
4、專家論證意見(各報批文件需專家評審單位在該資質證書上蓋章)
5、三產(包括:餐飲、商業、娛樂業、汽車維修、加油、加氣站等)服務業類項目,應提交工商部門對項目的核名核准通知書,其他項目均提交工商營業執照
6、國家規定需要備案的,應提供有關部門的備案文件
7、規劃部門對項目使用場地的相應規劃使用功能文件(屬部隊場地的,要有相應使用功能的部隊後勤部對外經營許可證和部隊土地權屬證明)
8、國土產權證明
9、屬租用場地的項目,應提交出租和承租雙方已簽署的租用合同
10、經規劃部門批準的項目總平面布置圖和各層建築的平面布置圖
11、房地產項目和水利項目均需提供水土保持批復
12、市政排水意見
13、委託辦理申請的委託書
14、其他部門的意見
❽ 怎樣確定環評影響報告由哪一級部門審批
如果是編制環評報告,應該是找有資質的環評編制機構出,如果是審批環評報告,應該是將已編制好的環評報到環保審批部門後,由環保審批部門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
第七條國務院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其組織編制的土地利用的有關規劃,區域、流域、海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應當在規劃編制過程中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編寫該規劃有關環境影響的篇章或者說明。
規劃有關環境影響的篇章或者說明,應當對規劃實施後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作出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作為規劃草案的組成部分一並報送規劃審批機關。
未編寫有關環境影響的篇章或者說明的規劃草案,審批機關不予審批。
(8)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第八條國務院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其組織編制的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遊、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以下簡稱專項規劃),應當在該專項規劃草案上報審批前,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向審批該專項規劃的機關提出環境影響報告書。
前款所列專項規劃中的指導性規劃,按照本法第七條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第九條依照本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報國務院批准。
第十條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實施該規劃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
(二)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三)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
❾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時間規定是多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規定: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環境 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建設項目有行業主管部門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
響報告表應當經行業主管部門預審後,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 日起三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登記表之日起十五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並書面通
知建設單位。
❿ 環評需要經過哪些審批
先填環境咨詢表,地方預批,逐級上報(區到市到省到國家,具體看哪級有審批權);獲得環境咨詢表批復後找有資質的環評單位做環評,做好環評後再逐級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