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執法路障
⑴ 交警在處理交通事故時用的路障運用了什麼原理
陽光折射原理
⑵ 交警查車是否需要設路障、標示等
交警查車在部分情況下需要設路障、標示。
根據《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
第七十三條 查處違法行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除執行堵截嚴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務外,攔截、檢查車輛或者處罰交通違法行為,應當選擇不妨礙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點進行,並在來車方向設置分流或者避讓標志;
(二)遇有機動車駕駛人拒絕停車的,不得站在車輛前面強行攔截,或者腳踏車輛踏板,將頭、手臂等伸進車輛駕駛室或者攀扒車輛,強行責令機動車駕駛人停車;
(三)除機動車駕駛人駕車逃跑後可能對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嚴重威脅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駕駛機動車追緝,可採取通知前方執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記下車號,事後追究法律責任等方法進行處理;
(四)堵截車輛應採取設置交通設施、利用交通信號燈控制所攔截車輛前方車輛停車等非直接攔截方式,不得站立在被攔截車輛行進方向的行車道上攔截車輛。
(2)交警執法路障擴展閱讀
交警查車沖卡會被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規定:
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⑶ 交警設置路障執法,但造成交通事故,應如何處理
這里應分兩種情況來看:一是如果交警設置路障的行為符合規定,是行為人未盡到謹慎注意義務,因自身故意或過失行為導致交通事故發生,則由行為人自行擔責;二是如果交警設置的路障不符合規定,給他人的正常通行造成妨礙或帶來不安全隱患,則交警應在其過錯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責任。
⑷ 高速公路交警用路障攔路查車違法嗎
高速公路交警用路障攔路查違章車輛是很正常的事情。因為國家給他們的權利。就是查處。違章車輛的,只有交警才有權利,這樣做。這是無可厚非的。你也可以上交管網查詢一下。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⑸ 國家那條法律規定拿交警設置的路障屬於違法嗎
拿路障屬於妨礙公務
⑹ 交警設置的路障可以擅自移開通過嗎
當然是不可以的
⑺ 交警設路障不執勤,不在崗怎麼算
這個的話應該沒有明文的規定。
⑻ 交警用的紅白相間路障叫什麼
交警用的紅白相間的路障,叫做錐形隔離筒,這種路障是很普通的,阻隔車輛和行人使用的路障,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在工程施工時也有用到
⑼ 交警可以越界執法嗎(如:地方交警到高速公路上設置路障檢查駕駛證等)
可不可以不是你說了算,像這種情況你如果有違章的話通常都是現場處罰,交點罰款了事,並且可以討價還價。不過態度要好,別和黒狗硬來。他們為的就是你的錢去的。在農村派出所也上路查車你又能奈他何?
⑽ 交警查車可以隨時隨地不設路障都行嗎
一般只能查路上的,但是遇到工地,小區,等其他地方有車堵路,有人報警了,他們也能查。但是你自己的車,停自家院子里,他們是沒權利查的,盜搶車、事故車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