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室
Ⅰ 行政拘留所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首先給你裁決的時候你要選擇申訴,這樣你先交上押金,暫時專不用進屬去,申訴期為60天,在這幾天里你可以找人,或者是逃避,但是總會讓你進去。進去後全天在那裡,什麼也不讓帶,但是拘留所的管理也是有松有緊,不一樣,鬆了可以早出去或者晚上回家。另外保出去的可能性沒有,只能是暫緩執行或者幾種情況的不執行
Ⅱ 滯留室和拘留所的區別
滯留室即留置室,留置室實際就是現在的訊問室。留置室是看管涉嫌違法犯罪嫌疑人員的場所之一,一般只在派出所設置,可以將違法嫌疑人留置24小時,最長不得超過48小時,被留置人在些期間喪失人身自由,留置期後如果要採取強制措施,要移送看守所。
拘留所即依據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和相關規定而設置的羈押場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設置。
3.拘留分為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三類。
所謂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行政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合並執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20日。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是懲罰措施,拘留後要送拘留所。
所謂司法拘留又稱為民事拘留,是指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審判活動正常進行,對實施了嚴重妨害訴訟活動的人,採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拘留期限最長為十五日。在中國,法院擁有司法拘留的決定權。行政拘留是懲罰措施,拘留後要送拘留所。
所謂刑事拘留即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後要送看守所。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對於刑事拘留而言,拘留後要送看守所,拘留只是臨時性的強制措施,不是懲罰措施。
Ⅲ 行政拘留10天,進拘留所需要帶什麼東西嗎比較需要的,身份證洗漱用品換洗衣服希望懂得朋友給詳
行政拘留後人在拘留所可以攜帶生活必需品,如洗漱用品、衣褲、被子等,也可攜帶一部分現金在拘留所內購買相應的生活用品。親友所帶的衣服經過檢查,工作人員是會轉交給被拘留人的。
根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三條拘留所應當建立被拘留人財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財物。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購物品應當做到明確登記、賬目清楚。代購物品僅限於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價格不得高於當地市場價格。
拘留所對被拘留人親友傳送或者郵寄的財物應當進行檢查、登記。生活必需品轉交被拘留人,現金由拘留所統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統一保管。
(3)行政拘留室擴展閱讀: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十五條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嚴禁將違禁品帶入拘室。
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並統一保管。拘留所民警應當與被拘留人當面清點、核對後填寫被拘留人暫存物品、現金收據(一式三份,一份由被拘留人收執,一份連同物品、現金存保管室,一份拘留所留作存根),註明物品、現金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特徵等,由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簽名確認。
發現被拘留人攜帶違禁品或者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物品的,拘留所應當填寫被拘留人違禁品、涉案物品移交清單(一式三份,被拘留人、拘留所和拘留決定機關各一份),由送拘人員、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簽名確認,經拘留所領導批准後移交拘留決定機關依法處理。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由2名以上民警進行。對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檢查,應當由女性民警進行。
Ⅳ 關於行政拘留的地點
《拘留所條例》
第二條 對下列人員的拘留在拘留所執行:
(一)被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給予拘留行政處罰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決定拘留的人。
Ⅳ :行政拘留在裡面做什麼事的
會給你安排進行全方位的檢查,連鞋襪扣子等細微的東西都不會放過。
以後的每天早上起來後,獄警們都會會要求你誦讀治安條例等相關條例等。
Ⅵ 行政拘留5天,期間每天在號室里做什麼事,可以睡覺嗎
喊你談話做筆錄什麼的
世界紀錄是保持不到5天不睡覺,你想挑戰世界紀錄嗎
普通人不睡覺3天左右就GG了
Ⅶ 請問行政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生活有什麼不同
看守所和來拘留所有什麼區別源
拘留所和看守所都是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和相關規定而設置的羈押場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但拘留所和看守所又存在較大區別。
一、法律依據不同。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設置;而看守所設置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和《看守所條例》的相關規定。
二、性質界定不同。拘留所羈押的是受行政拘留處罰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國家行政羈押機關;而看守所羈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羈押機關的性質。
三、羈押對象不同。拘留所羈押的對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羈押的對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
四、法律監督不同。《看守所條例》第八條規定:「看守所的監管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而拘留所的監督則無明文規定。
拘留所最多隻能拘留15天,而看守所能把犯人關很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