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整合
公安隊伍管理是公安工作基礎性、根本性工程,是提高公安機關戰鬥力和凝聚力的關鍵。金鵬信息網格化專業小組與公安領導進行交談,發現當前,基層公安機關擔負的維穩形勢錯綜復雜,警力不足、機制不暢的矛盾日趨突出,市場經濟誘惑重重和各種腐朽思想文化沖擊越來越頻繁激烈,使得公安隊伍建設面臨著巨大挑戰。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如何進一步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確保隊伍純潔穩定而富有持久旺盛戰鬥力,已成為當前基層公安機關亟待破解的一個重要課題。今天金鵬信息網格化專業小組針對公安團隊管理的現狀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堅持教育「強筋」,不斷夯實隊伍政治根基。
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隊伍建設的首要環節,是打造政治堅定、作風優良,具有旺盛鬥志公安隊伍的根本保障,一支隊伍如果沒有積極負責的思想覺悟,就不能創造出一流的業績。
一是要緊貼形勢。要緊跟當前社會發展形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以及中央、省市領導講話精神,在學懂、學通、學以致用上下功夫,通過開展扎實有效的教育活動,增強民警做好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消除腐朽思想文化對公安隊伍的影響和沖擊,努力構建上下齊欲、團結協作,積極向上的融洽關系,確保隊伍政治合格、忠誠可靠。
二是要實事求是。公安工作目前的形勢是什麼,今後的發展趨勢又怎麼樣,都改變不了基層公安隊伍「前沿執行者」的角色,要正確、科學評估,不能把每個民警都作為「超人」、「超凡脫俗」來看待。要按照因人而異、針對性強、實效性明顯的原則,努力實現思想教育觀念由「封閉型」向「開放型」轉變,內容由「傳統型」向「現代型」轉變,方式由「灌輸型」向「互動型」轉變,最大限度地調動民警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是要理念引導。要加大公安先進典型事跡宣傳,大力弘揚新時期公安精神,凝聚警心,激勵鬥志,樹立起黨在心中、法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正義在心中的職業意識,充分發揮警營文化在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中的導向、約束和凝聚作用,塑造具有時代特色的精神支柱,引導民警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對職業產生認同感、歸屬感和自豪感。
(二)堅持訓練「壯骨」,不斷提升隊伍素質能力。
要緊緊圍繞練好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基本體能,盡量使「練什麼」具體化、細致化、規范化,不斷創新載體,激發興趣,確保教育訓練取得實效。
一是要突出重點。要本著「干什麼、練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指導思想,針對當前工作各警種、各職位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貼近實戰、貼近一線的練兵活動,克服「空對空」、「一鍋煮」現象,切實提高民警業務、文化、法律、技能等綜合素質。
二是要創新方式。要在總結近年來教育培訓經驗的基礎上,針對不同警種、不同層次,制定並落實針對性、實用性的培訓方案,提高培訓效率。要大力開展「請進來、走出去」的培訓模式,增強師資力量,充分利用網路、電子教育、媒體教學等現代化手段,輔以生動鮮活的典型事例予以說明,激發民警參與學習培訓的興趣和熱情。
三是要注重實效。要加大公安信息化等新型警務學習,努力培養一批懂理論、懂專業、懂技術的業務能手,推進科技強警和人才戰略,著力提高公安工作現代化水平。要倡導全警樹立「日日學習、月月學習、終生學習」的理念,鼓勵民警自覺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從書本中學,在實踐中學,通過理論學習指導工作實踐,確保達到預期目標。
(三)堅持優警「活血」,不斷增強隊伍凝聚力。
要堅持以警為本,尊重民警主體地位,肯定民警工作價值,關注民警合理訴求,切實落實從優待警各項措施,解決民警後顧之憂,真正做到關心民警、尊重民警、激勵民警、服務民警和凝聚民警,積極營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環境。
一是提高政治待遇。要在民警的政治待遇上多給予考慮,探索建立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新機制、新舉措,真正「讓吃苦的人吃香、實乾的人實惠、有為的人有位」。要加強與組織、編制、人事部門的溝通,盡可能增加公安編制、提升單位級別,解決民警不佔限額非領導職務晉升問題。
二是要增加福利待遇。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在政策允許情況下,盡最大努力提高民警的工資補助。要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緩解民警心理壓力,經常了解民警的家庭、思想狀況,做好民警因公負傷、生病住院、家屬病故、特困民警等慰問工作,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為他們營造如家的感覺。
三是要強化後勤保障。要逐步改善基層辦公生活條件,全力保障辦案經費,增加必要的裝備,特別是涉及民警自身防護的裝備一定要保證。要積極保障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對襲警行為要嚴肅處理,對辱罵、惡意投訴民警行為的要依照法律法規從嚴處理,切實維護民警人身安全和執法權威。
(四)堅持監督「化淤」,不斷完善隊伍管理機制。
要牢固樹立「從嚴治警就是最大的從優待警」的理念,積極探索隊伍管理長效機制建設,進一步創新隊伍管理與監督機制,堅持預防為主、懲防並處、標本兼治,著力建立隊伍建設新機制。
一是要治警治長。
中層幹部相對普通民警而言,掌握更多的社會資源,擁有更高的地位和權力,管好中層幹部是管好隊伍的關鍵。要堅持治警先治長的思想,克服對幹部只用不管或少管的傾向,採取教育先行、細致排查、跟蹤幫扶、矯正規范相結合的方法,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生活、家庭及社會交往情況,嚴防發生違紀違規問題。
二是要事前監督。
要進一步擴大社會化監督范圍,定期召開隊伍狀況分析會議,及時發現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找准發生問題的風險點,將其消滅在萌芽狀態,防範於未然。要針對涉及槍、酒、車、賭等方面突出問題,及時進行誡勉談話,以告誡提醒、學習教育等方式,促使有違紀苗頭的民警懸崖勒馬。
三是要制度考評。
要把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作為考核獎懲民警的重要標准,激發民警遵章守紀的自覺性,調動民警的工作熱情,最大限度地發揮制度的監督、制約、規范、激勵作用,促進民警執法、服務、辦事水平的提高,從而樹立良好執法服務形象,有效預防民警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五)堅持創新「通絡」,不斷優化警務運作模式。
當前社會形勢變化日新月異,基層公安機關維護穩定、打防犯罪、社會管理、服務群眾的壓力將會日益增大,要緊密結合本地形勢,圍繞公安事業發展需要,創新工作機制,不斷提升警務效能。
一是要更新機構設置。
要針對當前基層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需要,結合實情設置機構部門,適當配強重點業務警種,將更多的警力投入基層派出所、投入街面,實實在在地提高見警率、管事率,減少因「官多兵少」、「共享不暢」、「警力不足」等因素造成的效能低下問題。
二是要升級工作機制。
要充分發揮現代信息警務優勢,將公安信息化建設成果運用到日常打防管控工作中去,大力推行「扁平指揮、偵技聯動、網格化巡防」等新型警務模式,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切實提高工作效能,減輕基層民警工作壓力。
三是要創新管理舉措。
要結合當前隊伍問題、群眾需要,加大對民警日常行為規范的管理,主動邀請社會各界參與公安隊伍監督管理,提高群眾滿意度。要堅持隊伍思想狀況分析研判機制,及時組織思想動態調查,分析研判,全程跟蹤。要在大力推進能力席位、末位待崗等工作的基礎上,完善幹部考評機制,配齊配優基層所隊班子,提升隊伍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鍛造一支忠誠可靠、執法為民、務實進取、公正高效的高素質公安隊伍。
金鵬信息網格化專家將公安隊伍建設與以上的建議相結合,特定製了「公安隊伍建設網格化系統」,該系統的誕生恰好解決了公安隊伍建設的難題,該系統將公安隊伍於現在的科技相結合,確保隊伍純潔穩定而富有持久旺盛戰鬥力。
金鵬信息網格化軟體
❷ 如何減少執法層級,整合執法資源
按照政府的事權和職能配置執法力量,完善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管理制度,加上執法責任體制機制,實行誰執法誰負責
❸ 所有的執法隊伍是不是要合並成為綜合執法局
不可能的事,綜合執法局指的是當初的城管,改個名稱,管轄范圍廣了些
❹ 如何建立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平台
(一)統一調度,加強協調,推進行政執法高效化。建議全省建立統一的「行政執法指揮平台」,其運作方式及功能像「公安110」,統一接收違法信息,統一調度分派,並對處理情況進行監督;同時對執法不作為和亂作為切實實行問責。
(二)調整執法事項,充實執法力量。對現有的各類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事項重新歸類劃轉;在行政編制總數不增加的情況下,按照各執法部門的執法事項、所轄區域面積、人口數量、管理需求等狀況,重新確定執法人員編制。同時,應大幅壓縮市級執法事項和執法力量,將執法力量充實到基層執法一線。
(三)整合投訴舉報熱線。由於目前各類投訴舉報電話繁多,造成社會群眾想要對違法行為進行投訴舉報,卻分不清該找哪個部門;部門接到投訴舉報,由於權責不清或脫節,互相推諉或遲遲不處理、不予答復,導致群眾意見很大。建議對我市現有各類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整合,規范設置區縣投訴舉報中心,實現對投訴舉報案件統一受理、統一分派、統一督辦、統一答復;並建立全市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服務平台和信息中心。
(四)清理撤並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建議對目前全省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進行清理、撤並,並嚴格控制新增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同時,加快完成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給付等行政權力的清理和規范,實現一事一編碼、事事有編碼。
(五)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年審制度。積極探索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分級、分類管理和資格年審制度,統一執法證件、執法服裝、執法公示信息。此外,積極探索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的辦法。
❺ 如何解決機構整合後執法文書,執法標識,執法流程和執法服裝規范統一問題
理順管理體制 (四)匡定管理職責。 (五)明確主管部門。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研究擬定有關政策,制定基本規范,做好頂層設計,加強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協調,積極推進地方各級政府城市管理事權法律化、規范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應當確立相應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加強對轄區內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各地應科學劃分城市管理部門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有關管理和執法職責劃轉城市管理部門後,原主管部門不再行使。 (六)綜合設置機構。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中央編辦指導地方整合歸並省級執法隊伍,推進市縣兩級政府城市管理領域大部門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管理執法等城市管理相關職能,實現管理執法機構綜合設置。統籌解決好機構性質問題,具備條件的應當納入政府機構序列。遵循城市運行規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運行為核心,地上地下設施建設運行統籌協調的城市管理體制機制。有條件的市和縣應當建立規劃、建設、管理一體化的行政管理體制,強化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 (七)推進綜合執法。重點在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執法頻率高、多頭執法擾民問題突出、專業技術要求適宜、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領域推行綜合執法。具體范圍是: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交通管理方面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食品葯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葯品等的行政處罰權。城市管理部門可以實施與上述范圍內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到2017年年底,實現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處罰權的集中行使。上述范圍以外需要集中行使的具體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由市、縣政府報所在省、自治區政府審批,直轄市政府可以自行確定。 (八)下移執法重心。按照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原則,合理確定設區的市和市轄區城市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市級城市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以及跨區域及重大復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在設區的市推行市或區一級執法,市轄區能夠承擔的可以實行區一級執法,區級城市管理部門可以向街道派駐執法機構,推動執法事項屬地化管理;市轄區不能承擔的,市級城市管理部門可以向市轄區和街道派駐執法機構,開展綜合執法工作。派駐機構業務工作接受市或市轄區城市管理部門的領導,日常管理以所在市轄區或街道為主,負責人的調整應當徵求派駐地黨(工)委的意見。逐步實現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全覆蓋,並向鄉鎮延伸,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三、強化隊伍建設 (九)優化執法力量。各地應當根據執法工作特點合理設置崗位,科學確定城市管理執法人員配備比例標准,統籌解決好執法人員身份編制問題,在核定的行政編制數額內,具備條件的應當使用行政編制。執法力量要向基層傾斜,適度提高一線人員的比例,通過調整結構優化執法力量,確保一線執法工作需要。區域面積大、流動人口多、管理執法任務重的地區,可以適度調高執法人員配備比例。 (十)嚴格隊伍管理。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管理制度,優化幹部任用和人才選拔機制,嚴格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開展執法人員錄用等有關工作,加大接收安置軍轉幹部的力度,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根據執法工作需要,統一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制定執法執勤用車、裝備配備標准,到2017年年底,實現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統一。嚴格執法人員素質要求,加強思想道德和素質教育,著力提升執法人員業務能力,打造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廉潔務實的執法隊伍。 (十一)注重人才培養。加強現有在編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和考試,嚴格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到2017年年底,完成處級以上幹部輪訓和持證上崗工作。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職務晉升和交流制度,切實解決基層執法隊伍基數大、職數少的問題,確保部門之間相對平衡、職業發展機會平等。完善基層執法人員工資政策。研究通過工傷保險、撫恤等政策提高風險保障水平。鼓勵高等學校設置城市管理專業或開設城市管理課程,依託黨校、行政學院、高等學校等開展崗位培訓。 (十二)規范協管隊伍。各地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採取招用或勞務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執法協管人員。建立健全協管人員招聘、管理、獎懲、退出等制度。協管人員數量不得超過在編人員,並應當隨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逐步減少。協管人員只能配合執法人員從事宣傳教育、巡查、信息收集、違法行為勸阻等輔助性事務,不得從事具體行政執法工作。協管人員從事執法輔助事務以及超越輔助事務所形成的後續責任,由本級城市管理部門承擔。 四、提高執法水平 (十三)制定權責清單。各地要按照轉變政府職能、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的要求,全面清理調整現有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職責,優化權力運行流程。依法建立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的權力和責任清單,向社會公開職能職責、執法依據、處罰標准、運行流程、監督途徑和問責機制。制定責任清單與權力清單工作要統籌推進,並實行動態管理和調整。到2016年年底,市、縣兩級城市管理部門要基本完成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制定公布工作。 (十四)規范執法制度。各地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切實履行城市管理執法職責,完善執法程序,規范辦案流程,明確辦案時限,提高辦案效率。積極推行執法辦案評議考核制度和執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處罰適用規則和裁量基準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杜絕粗暴執法和選擇性執法,確保執法公信力,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 (十五)改進執法方式。各地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當嚴格履行執法程序,做到著裝整齊、用語規范、舉止文明,依法規范行使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權,嚴禁隨意採取強制執法措施。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危害後果,靈活運用不同執法方式,對情節較輕或危害後果能夠及時消除的,應當多做說服溝通工作,加強教育、告誡、引導。綜合運用行政指導、行政獎勵、行政扶助、行政調解等非強制行政手段,引導當事人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時化解矛盾紛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十六)完善監督機制。強化外部監督機制,暢通群眾監督渠道、行政復議渠道,城市管理部門和執法人員要主動接受法律監督、行政監督、社會監督。強化內部監督機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城市管理部門內部流程式控制制,健全責任追究機制、糾錯問責機制。強化執法監督工作,堅決排除對執法活動的違規人為干預,防止和克服各種保護主義。 五、完善城市管理 (十七)加強市政管理。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完成後,應當及時將管理信息移交城市管理部門,並建立完備的城建檔案,實現檔案信息共享。加強市政公用設施管護工作,保障安全高效運行。加強城市道路管理,嚴格控制道路開挖或佔用道路行為。加強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給排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管理,服務入廊單位生產運行和市民日常生活。 (十八)維護公共空間。加強城市公共空間規劃,提升城市設計水平。加強建築物立面管理和色調控制,規范報刊亭、公交候車亭等「城市傢具」設置,加強戶外廣告、門店牌匾設置管理。加強城市街頭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嚴查食品無證攤販、散發張貼小廣告、街頭非法回收葯品、販賣非法出版物等行為。及時制止、嚴肅查處擅自變更建設項目規劃設計和用途、違規佔用公共空間以及亂貼亂畫亂掛等行為,嚴厲打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 (十九)優化城市交通。堅持公交優先戰略,著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加強不同交通工具之間的協調銜接,倡導步行、自行車等綠色出行方式。打造城市交通微循環系統,加大交通需求調控力度,優化交通出行結構,提高路中國運行效率。加強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和智能化交通指揮設施管理維護。整頓機動車交通秩序。加強城市出租客運市場管理。加強靜態交通秩序管理,綜合治理非法佔道停車及非法挪用、佔用停車設施,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停車場建設,鼓勵單位停車場錯時對外開放,逐步緩解停車難問題。 (二十)改善人居環境。切實增加物質和人力投入,提高城市園林綠化、環衛保潔水平,加強大氣、雜訊、固體廢物、河湖水系等環境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環境。規范建築施工現場管理,嚴控雜訊擾民、施工揚塵和渣土運輸拋灑。推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管理。加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和醫療垃圾集中處理管理。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提高城市衛生水平。 (二十一)提高應中國能力。提高城市防災減災能力,保持水、電、氣、熱、交通、通信、中國絡等城市生命線系統暢通。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監管責任制,強化重大危險源監控,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建立分級、分類、動態管理制度。完善城市管理應中國響應機制,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強化應中國避難場所、設施設備管理,加強各類應中國物資儲備。建立應中國預案動態調整管理制度,經常性開展疏散轉移、自救互救等綜合演練。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軍地協調工作。 (二十二)整合信息平台。積極推進城市管理數字化、精細化、智慧化,到2017年年底,所有市、縣都要整合形成數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基於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綜合運用物聯中國、雲計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整合人口、交通、能源、建設等公共設施信息和公共基礎服務,拓展數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加快數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級,實現感知、分析、服務、指揮、監察「五位一體」。整合城市管理相關中國服務平台,形成全國統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務熱線,並實現與110報警中國等的對接。綜合利用各類監測監控手段,強化視頻監控、環境監測、交通運行、供水供氣供電、防洪防澇、生命線保障等城市運行數據的綜合採集和管理分析,形成綜合性城市管理資料庫,重點推進城市建築物資料庫建設。強化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社會誠信等城市管理全要素數據的採集與整合,提升數據標准化程度,促進多部門公共數據資源互聯互通和開放共享,建立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新機制。 (二十三)構建智慧城市。加強城市基礎設施智慧化管理與監控服務,加快市政公用設施智慧化改造升級,構建城市虛擬模擬系統,強化城鎮重點應用工程建設。發展智慧水務,構建覆蓋供水全過程、保障供水質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處理系統。發展智慧管中國,實現城市地下空間、地下綜合管廊、地下管中國管理信息化和運行智能化。發展智能建築,實現建築設施設備節能、安全的智能化管控。加快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檔案信息化建設。依託信息化技術,綜合利用視頻一體化技術,探索快速處置、非現場執法等新型執法模式,提升執法效能。 六、創新治理方式 (二十四)引入市場機制。發揮市場作用,吸引社會力量和社會資本參與城市管理。鼓勵地方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推進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2349.253,15.39, 0.66%)、公共交通、便民服務設施等的市場化運營。推行環衛保潔、園林綠化管養作業、公共交通等由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逐步加大購買服務力度。綜合運用規劃引導、市場運作、商戶自治等方式,順應歷史沿革和群眾需求,合理設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場、攤點群、流動商販疏導點等經營場所和服務中國點,促創業、帶就業、助發展、促和諧。 (二十五)推進中國格管理。建立健全市、區(縣)、街道(鄉鎮)、社區管理中國絡,科學劃分中國格單元,將城市管理、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納入中國格化管理。明確中國格管理對象、管理標准和責任人,實施常態化、精細化、制度化管理。依託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全面加強對人口、房屋、證件、車輛、場所、社會組織等各類基礎信息的實時採集、動態錄入,准確掌握情況,及時發現和快速處置問題,有效實現政府對社會單元的公共管理和服務。 (二十六)發揮社區作用。加強社區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政府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主導作用。依法建立社區公共事務准入制度,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作用,增強社區自治功能。充分發揮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才的作用,培育社區社會組織,完善社區協商機制。推動制定社區居民公約,促進居民自治管理。建設完善社區公共服務設施,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通過建立社區綜合信息平台、編制城市管理服務圖冊、設置流動服務站等方式,提供惠民便民公共服務。 (二十七)動員公眾參與。依法規范公眾參與城市治理的范圍、權利和途徑,暢通公眾有序參與城市治理的渠道。倡導城市管理志願服務,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志願服務宣傳動員、組織管理、激勵扶持等制度和組織協調機制,引導志願者與民間組織、慈善機構和非營利性社會團體之間的交流合作,組織開展多形式、常態化的志願服務活動。依法支持和規范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發展。採取公眾開放日、主題體驗活動等方式,引導社會組織、市場中介機構和公民法人參與城市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動的城市治理模式。 (二十八)提高文明意識。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城市文明建設的根本任務,融入國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創建全過程,廣泛開展城市文明教育,大力弘揚社會公德。深化文明城市創建,不斷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積極開展新市民教育和培訓,讓新市民盡快融入城市生活,促進城市和諧穩定。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作用,廣泛開展城市文明主題宣傳教育和實踐活動。加強社會誠信建設,堅持將公約引導、信用約束、法律規制相結合,以他律促自律。 七、完善保障機制 (二十九)健全法律法規。加強城市管理和執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規和規章,實現深化改革與法治保障有機統一,發揮立法對改革的引領和規范作用。有立法權的城市要根據立法法的規定,加快制定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明晰城市管理執法范圍、程序等內容,規范城市管理執法的權力和責任。全面清理現行法律法規中與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不相適應的內容,定期開展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並向社會公布清理結果,加強法律法規之間的銜接。加快制定修訂一批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方面的標准,形成完備的標准體系。 (三十)保障經費投入。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健全責任明確、分類負擔、收支脫鉤、財政保障的城市管理經費保障機制,實現政府資產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防止政府資產流失。城市政府要將城市管理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並與城市發展速度和規模相適應。嚴格執行罰繳分離、收支兩條線制度,不得將城市管理經費與罰沒收入掛鉤。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統籌使用有關資金,增加對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裝備、技術等方面的資金投入,保障執法工作需要。 (三十一)加強司法銜接。建立城市管理部門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實現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無縫對接。公安機關要依法打擊妨礙城市管理執法和暴力抗法行為,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處理。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要加強法律指導,及時受理、審理涉及城市管理執法的案件。檢察機關有權對城市管理部門在行政執法中發現涉嫌犯罪案件線索的移送情況進行監督,城市管理部門對於發現的涉嫌犯罪案件線索移送不暢的,可以向檢察機關反映。加大城市管理執法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和司法強制執行力度。 八、加強組織領導 (三十二)明確工作責任。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有利於服務群眾的原則,切實履行領導責任,研究重大問題,把握改革方向,分類分層推進。各省、自治區可以選擇一個城市先行試點,直轄市可以全面啟動改革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要制定具體方案,明確時間步驟,細化政策措施,及時總結試點經驗,穩妥有序推進改革。上級政府要加強對下級政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重要事項及時向黨委報告。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協調配合,支持和指導地方推進改革工作。 (三十三)建立協調機制。建立全國城市管理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解決制約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以及相關部門職責銜接問題。各省、自治區政府應當建立相應的協調機制。市、縣政府應當建立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城市管理協調機制,加強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獎懲。建立健全市、縣相關部門之間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管理和執法工作合力。 (三十四)健全考核制度。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體系,推動地方黨委、政府履職盡責。推廣績效管理和服務承諾制度,加快建立城市管理行政問責制度,健全社會公眾滿意度評價及第三方考評機制,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的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考核獎懲制度體系。加強城市管理效能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城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❻ 如何統籌城市執法體制改革和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為了釐清各級執法許可權、推動執法重心下移、整合執法隊伍等舉措,徹底破解「權責交叉、多頭執法、重復執法」等難題,貫徹政府出台《關於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意見》)。
改革後,部門負責政策標准制定、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市縣實行屬地管理,強化行政執法職能。《意見》要求,能夠直接承擔執法職責或執法職能弱化、具體執法任務較少的部門,不再保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執法隊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設立的執法隊伍予以撤銷;一個部門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整合為一支隊伍。
在綜合行政執法方面,《意見》提出,實行部門領域內綜合執法。要結合實際對職能相近、執法內容相近、執法方式相同的部門進行職能和機構整合,繼續推進大部門體制改革。對執法職責分散、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交通運輸、城鄉建設、海洋漁業等部門要加大改革力度,實行一支隊伍執法。此外,《意見》還提出探索縣級跨部門、跨領域綜合執法,建立健全基層執法體系。
在執法隊伍建設方面,《意見》提出,根據執法層級和部門執法職責調整情況,精簡歸並部門原有執法隊伍,按照「人隨職能走」的原則,相應劃轉執法人員編制。
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為此《意見》提出,建立由政府領導擔任召集人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改革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研究解決改革遇到的重要問題。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機制。
《意見》要求,設區的市要按照先行試點、逐步推開的原則,明確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從實際出發,選擇1-2個縣(市、區)開展試點,針對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模式,分階段、有步驟、因地制宜抓好試點,確保改革穩步推進、取得實效。
❼ 什麼叫做執法閉環管理
執法辦案閉環管理
系統深刻理解支隊《交警系統執法辦案閉環優化管理體系》精神,依託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系統,按照體系實現了規定動作,為主要業務添加提示提醒功能,設立監督考核點。
事故處理網上辦案
系統創建文書模板,實現事故處理文書網上製作、網上傳輸、網上簽字、網上審批,改變了原有的紙質文書辦案、人工文件派送、傳統簽字蓋章的工作方式,規范了文書標准,統一了文書模板,節省了警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公安系統信息資源整合
系統可接入人口庫、車輛庫、駕駛員庫,實現全國人口信息、駕駛員信息和車輛信息自動查詢;接入122接警信息庫、音視頻庫,自動關聯事故現場處警音視頻錄像,獲取接警時間和民警到達現場時間,掌握事故接處警情況;接入在逃人員庫、盜搶庫、綜合管理平台庫,實現智能比對數據,自動提醒民警嫌疑人車情況。共八個外部資源資料庫,為民警提供快速查詢一站式服務,實現公安資源共通共享。
事故信息智能採集分析
系統建立事故信息採集庫,在民警辦案過程中,智能採集事故信息,包括事故四項指標、車輛類型、道路類型、事故類型等,實現了事故信息的統計分析研判功能。
建立多樣化考核體系
在閉環優化管理體系基礎上,系統建立自動考核和人工考核兩種考核機制。,每月系統自動對執法問題分析研判,區分執法問題存在的突出點,自動生成執法研判排行榜,為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工作提供研判依據。
建立事故案卷電子檔案管理機制
對應紙質文書系統建立事故電子檔案,檔案包括事故案卷檔案、檢驗鑒定檔案、復核檔案、民警執法檔案,針對不同案卷類型系統分類歸檔方便不同業務民警查閱檔案,並設定檔案員許可權,專人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