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功能區
① 對發現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問題不按照規定查處應當追究誰的責任
對發現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問題不按照規定查處應當追究誰的責任。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政府有關工作部門領導成員的責任:
(一)制定的規定或者採取的措施與生態環境和資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規相違背的;
(二)批准開發利用規劃或者進行項目審批(核准)違反生態環境和資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規的;
(三)執行生態環境和資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規不力,不按規定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或者在監督檢查中敷衍塞責的;
(四)對發現或者群眾舉報的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的問題,不按規定查處的;
(五)不按規定報告、通報或者公開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災害)事件信息的;
(六)對應當移送有關機關處理的生態環境和資源方面的違紀違法案件線索不按規定移送的;
(七)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有上述情形的,在追究政府有關工作部門領導成員責任的同時,對負有責任的有關機構領導人員追究相應責任。
(1)執法功能區擴展閱讀:
生態環境保護不力 五類黨政領導幹部將被追責
《紹興市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將「終身追究」作為原則之一,明確提出,對違背科學發展和綠色發展要求、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的,責任人不論是否已調離、輪崗、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格追責。
追責對象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責任追究由紹興市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聯席會議統一組織實施。一般應當向社會公開責任追究決定,還將通過暢通公眾監督舉報渠道、建設環境損害曝光平台、推進環境公益訴訟等,強化監督。
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紹興,是全市人民的美好嚮往。如何用「鐵腕」為生態環境護航?我市近日出台《紹興市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首次對追究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作出制度性安排,建立起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保護問責制度。
追誰的責?五類領導幹部
要使生態環境領域的改革規定落到實處,關鍵要靠各級黨政領導幹部。
因此,《實施辦法》將「領導」列為主要追責對象。追責對象主要有五類:
一、區、縣(市)黨委和政府、市直開發區管委會主要領導成員;
二、區、縣(市)黨委和政府、市直開發區管委會有關領導成員;
三、區、縣(市)黨委和政府、市直開發區管委會有關工作部門領導成員;四是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五是黨委和政府任命的企事業單位有關領導成員。
配套的《紹興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明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在抓好分管領域、行業業務工作的同時,按有關要求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負責人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綜合監管領導責任。
其他相關負責人對分管業務工作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他單位的法人代表和其他生產經營的負責人是本單位生態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其他相關人員對職責范圍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直接責任。
「責任追究聚焦黨政領導,旨在推動黨委、政府對生態文明建設共同擔責,落實權責一致原則,實現追責對象的全覆蓋。」業內人士認為。
追什麼責?有51種情形
什麼樣的情形會被追責?《實施辦法》根據五類對象,區分了不同情形。
追究區、縣(市)黨委和政府、市直開發區管委會主要領導成員責任的情形共有18種。比如,「五水共治」「四邊三化」「三改一拆」「一打三整治」和美麗紹興建設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的;環境質量考核目標連續兩年未完成的;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的。
追究區、縣(市)黨委和政府、市直開發區管委會有關領導成員責任的情形有5種。
比如,未正確履行職責,導致應當依法由政府責令停業、關閉的嚴重污染環境的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未停業、關閉的,或者支持、放任已被責令停業、關閉的嚴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恢復生產、經營的。
追究區、縣(市)黨委和政府、市直開發區管委會有關工作部門領導成員責任的情形有9種。比如,對發現或者群眾舉報的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的問題不按規定查處的,查處不及時或者避重就輕處理的。
追究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責任的情形有9種。比如,對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轄區內秸稈禁燒、垃圾禁燒、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森林災害防控管理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追究由黨委和政府任命的企事業單位有關領導成員責任的情形有10種。比如,不按照國家規定淘汰嚴重污染環境的落後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的,或者使用、轉讓淘汰的工藝、設備的。
《實施辦法》還強調協作精神,明確「地區和部門之間在生態環境和資源協作方面推諉扯皮,主要領導成員不擔當、不作為,造成嚴重後果的」,也要追責。
② 公安機關辦案有那些積極和要求
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設置規范
一、為進一步規范公安機關執法辦案活動,提高安全防範水平和執法效能,加強執法監督,特製定本規范。
二、公安機關及其派出所應當將接待群眾、內部辦公、辦案和生活區域實行分區設置和管理。
獨立建設且承擔執法辦案任務的公安機關內設機構,應當結合各自實際,按照第一款的規定作相應分區。
三、各功能區入口和各功能室門口的醒目位置應當設置功能標示牌,實行隔離的區域應當在入口處設置限制進入的標示牌。
四、各功能區、室應當有相應的工作流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置工作預案。接待區、辦案區應當在醒目位置公布相關法律規定和工作規范。
五、接待區主要用於接受報警求助、對外辦理證照、行政審批,以及適用簡易程序的行政處罰等。
信訪接待室、調解室、聽證室可以設置在接待區,但應當相對獨立。
六、接待區的設置應當方便群眾,與其他功能區實行物理隔離。
七、民警辦公室、會議室,以及用於存放檔案、物證、警械、武器的功能室等應當集中設置在辦公區。
八、辦案區主要用於訊問、詢問、辨認違法犯罪嫌疑人,以及對違法犯罪嫌疑人進行安全檢查和信息採集等。
有候問室、醒酒室、緝毒檢查及醫療救助室的,應當設置在辦案區。
公安機關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位於同一地點,或者臨近的執法辦案部門,可以統一設置共同的辦案區。
九、公安機關收繳的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存放在專門場所,不得存放在接待區、辦公區、辦案區或者生活區內。
十、辦案區的設置應當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並與其他功能區實行物理隔離。候問室、訊問室、詢問違法嫌疑人的詢問室、辨認室、違法犯罪嫌疑人信息採集室,以及供違法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衛生間不得設置在二樓或者二樓以上。
十一、辦案區應當安裝應急報警裝置,並配置安全檢查設備和違法犯罪嫌疑人隨身物品保存袋和存放櫃。樓道門窗及區內各功能室、衛生間的窗戶等應當安裝牢固的防護欄網等防止違法犯罪嫌疑人逃跑和傳遞物品的設施;區內各功能室、衛生間應當避免有凸出的硬稜角、懸掛支點及可能被直接用來行凶、自殺、自傷的物品。
十二、訊問室、詢問室應當具備通風等基本條件,室內用電應當採用低壓電源;牆面、門窗應當作隔音和防撞處理。
候問室的設置應當符合《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的要求。
十三、訊問室、詢問違法嫌疑人的詢問室應當設置違法犯罪嫌疑人專用座椅。座椅應當牢固並且有安全防護裝置,椅腳安全固定於地面,座椅與牆壁及工作台等設施應當保持安全距離。
十四、接待區、辦案區應當安裝可覆蓋區域內外且具有數據存儲功能的電子監控設備,室內光照亮度應當滿足錄像要求,並在醒目位置設置「聲像監控區域」標示牌。
訊問室應當安裝用於對訊問犯罪嫌疑人的過程進行同步錄音錄像的設備。有條件的地方,詢問室也應當安裝用於對詢問違法嫌疑人的過程進行同步錄音錄像的設備。
接待區、辦案區的電子監控設備應當與警務督察部門網上督察信息系統實現數據對接。
十五、各地公安機關及各部門、警種可以根據本規范,結合本地區和本部門、警種實際,制定具體設置標准。
③ 關於違規長期停放的「僵屍車輛」究竟如何解決看交警帶你處理!
目前對於沿江街道違規亂停車現象展開整治
此外,執法中隊於目前聯合交警等部門展開「亂停車」專項整治特別行動,對轄區內主幹道的亂占公共停車位現象和「僵屍車」長期停放等現象逐一進行整治改善,江北新區綜合執法部門結合環境綜合改善整治提升月相關要求,勸說車主規范停車。沿江街道觀江路上一輛遠觀像身穿花棉襖的違停車輛引起了執法交警的注意,將繼續加大改善車輛隨意亂停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強,改善沿江街道通行的日常情況。金銀湖環湖路附近一帶,路邊違停的車輛被一層厚厚的冰殼覆蓋的嚴嚴實實,而且掛滿了小冰錐。昨日,本市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門組成的「突擊執法隊」在市區特別擁堵路口路段巡邏盤查,清理違停車輛12輛,違停違法車8輛。為了改善道路日常交通環境,近期,由玉泉區交管大隊五中隊對該轄區道路亂停放的「僵屍車輛」以及長時間私自佔用公共停車位資源的車輛進行了統一的清理整治,對無法取得聯系的車主違規違法車輛將採取拖車拖走。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④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是個什麼樣的部門
如果是國土資源執法大隊,那應該是屬於縣(區)一級國土資源局的直屬事業單位,主要工作就是對土地違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調查、取證、查處等。
主要職責
(一)受市國土資源局委託,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
(二)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
(三)負責查處國土資源重大、典型違法案件。
(四)負責配合國家土地督察局例行督察工作。
(五)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國土資源信訪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設6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組織協調支隊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文件草擬、會議組織、文秘處理、檔案管理、公文傳輸;負責支隊的財務、信息工作;負責縣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協調。
(二)土地礦產衛片辦公室
負責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負責土地礦產衛片數據傳輸;負責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的分析總結及上報;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負責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三)案件審理辦公室
負責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法律法規及其規章的培訓教育;負責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和復議;負責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案件的審理;負責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依法行政有關制度的起草;負責與執法監察工作有關的法律咨詢答復工作。
(四)舉報中心(信訪辦)
負責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受理;負責國土資源相關信訪工作;負責全市土地礦產市場秩序的分析總結;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國土資源信訪工作。
(五)土地監察辦公室
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土地巡查、行政處罰工作;負責查處全市重大、典型土地違法案件;負責處理全市重大、典型土地信訪案件;負責全市土地違法行為的分析報告工作。
(六)礦山監察辦公室
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礦山巡查和相關行政處罰工作;負責查處全市重大、典型礦山違法案件;負責處理全市重大、典型礦山信訪案件;負責全市礦山違法行為的分析報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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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
《綱要》共有10章。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
第一,明確了國土開發、保護、整治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突出強調要加快轉變國土開發利用方式,全面提高國土開發質量和效率,加強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提出要遵循6項基本原則,把握6個方面的主要目標,加快構建安全、和諧、開放、協調、富有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美麗國土。
第二,確立了國土集聚開發、分類保護與綜合整治「三位一體」總體格局。一是以「四大板塊」為基礎,即東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開發、東北振興。還有「三大戰略」為引領,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和「一帶一路」。以國家重點開發區域和優化開發區域為重點,打造若干國土開發重要軸帶和重點集聚區,構建「多中心網路型」的集聚開發格局。二是基於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結果,針對5大類資源環境保護主題,區分3個不同保護級別,形成覆蓋全域「五類三級」的國土保護格局。三是以主要城市化地區、農村地區、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礦產資源開發集中區,及海岸帶和海島地區為重點開展國土綜合整治,形成「四區一帶」的國土綜合整治格局。
第三,完善了以用途管制為主要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設置了「生存線」、「生態線」、「保障線」和耕地保有量、用水總量、國土開發強度、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等11個約束性或預期性指標,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和配套政策的完善。
第四,圍繞美麗國土建設的主要目標,部署了集聚開發、分類保護、綜合整治、聯動發展和支撐保障體系建設等重點任務。
⑤ 進行水環境功能區劃應遵循哪些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標准
1城市水環境規劃的產生
自20世紀九十年代初以來,城市擴張帶來的無序建設活動給水環境帶來越來越嚴重的危害。進入21世紀後,國家把保護水環境的工作提高到極為重要的位置,2000年以後國家已正式開展新的水資源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另一方面,隨著城市社會經濟發展,城市對水資源的需求不再僅僅停留在對生活、生產用水水供給資源方面,而更需要水景觀資源滿足人對自然環境的需求。在這雙重意識指導下,近五年來城市污水治理工程和廣泛開展城市濱水景觀規劃研討與建設成為當今城市保護和利用水環境活動的代表,如上海、武漢、重慶、廣州等城市先後編制了有關城市水環境規劃的項目,因而作為指導城市水環境建設的規劃——「城市水環境規劃」將逐步在規劃行業中受到關注。
2城市水環境規劃的對象
2.1水環境組成因素
2.1.1資源的認識
首先明確與水環境密切關聯的水資源概念。狹義水資源的概念是自然界水量能不斷更新,可滿足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基本用水,包括生活用水、工業用水和農業用水。廣義水資源內涵是一切具有利用價值,包括各種不同來源或不同形式的水,均屬於水資源范疇,因此水資源分為水供給資源、水航運資源、水養殖資源、水能源資源、水生態景觀資源等。
2.1.2境組成因素
水環境是指圍繞人群空間及可直接或間接影響人類生活和發展的水體,其正常功能的各種自然因素和有關的社會因素的總體。按此概念,也可以說水環境是反映水體可利用的各種水資源及防禦水災害的能力狀況,包括自然形成和人工改造形成的能力狀況,即自然水環境和社會水環境。自然水環境包括四個方面因素:
(1)徑流量——由自然界水體徑流可供補充的水量,是反映可供社會使用的水供給資源能力;
(2)水生態——水質自然狀況與水質恢復的自然能力;
(3)水空間——在自然地勢條件下連續水體所涉及的區域空間及水體聚集深度,是反映水體作為航運、養殖、娛樂條件的能力;
(4)水能源——水體因自然地勢運動所產生的能量,是反映可供社會利用能量的能力。
社會水環境因素包括二個方面:
(1)水安全——主要反映社會治理水體防止災害的能力,包括防禦洪水和排除內澇;
(2)水景觀——由水及岸線自然地貌、人文設施所形成的景觀,是反映城市濱水環境及文化內涵的能力。
2.2水環境規劃對象
依據《環境規劃學》理論,水環境規劃是對某一時期內的水環境保護目標和措施所作出的統籌安排和設計,詣在通過保護和改善、利用各類水資源,以滿足人類生產活動,從而達到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的。水環境規劃的基本對象就是對上述自然與社會水環境六類因素進行保護和利用,即徑流量利用、水生態保護、水空間利用、水能源利用、水安全控制、水景觀利用。
水環境規劃按規劃范圍一般分為流域水環境規劃、地區水環境規劃和城市水環境規劃,而規劃范圍不同對六類基本對象有不同的選擇。
2.2.1水環境規劃對象
流域水環境規劃主要是江河流域范圍地區治理和綜合利用江河規劃。依據江河流域規劃編制規范,江河流域水環境規劃的對象有水資源系統規劃(徑流量利用)、水污染控制(水生態保護)、江河防洪治澇規劃(水安全控制)、航運及養殖規劃(水空間利用)、水力發電規劃(水能源利用)等。
2.2.2水環境規劃對象
地區水環境規劃主要是行政區(省域)范圍地區治理和綜合利用江河支流水系規劃,包括小河、湖泊、水庫等水系。規劃對象應包括本區域各城市與農業用水分配(徑流量利用),與外江相通的水系防洪及內河湖泊排澇(水安全控制),規劃水系的水環境保護(水污染控制),水體漁業養殖(水空間利用)等內容。
2.2.3水環境規劃對象
城市水環境規劃主要是城市規劃建設區范圍內治理和綜合利用水系規劃。因城市特徵和區域的局限性,該規劃主要是做好水景觀資源的利用,並協調好水體的各項功能。其規劃對象僅含水環境規劃部分規劃對象,具體有三大內容:(1)以排澇防災為主的水安全控制;(2)以水污染控制和水生態恢復為主的水生態保護;(3)以濱水岸線利用為主的水景觀利用。
3城市水環境規劃的思路
3.1項目編制的模式
城市水環境規劃對象在規劃的內容上聯系緊密,不可分割。如地表水體控制面積、容量既是排澇防災水安全規劃依據,也是水污染控制環境容量計算依據。又如城市濱水區水系網路規劃布局又與水系排澇工程式控制制港渠發生關系。在突出城市水環境建設的今天,城市水環境規劃若仍然採用以前傳統的編制模式,即由各主管部門分別組織編制「水利規劃」、「環境保護規劃」、「濱水環境規劃」等相關規劃,必然存在規劃內容交叉,相互不協調的現象,指導城市水環境建設的規劃依據相互矛盾。因此,城市水環境規劃應將所涉及的規劃對象相對集中,統一編制,達到形式與內容的統一。如上海市水務局2001年編制完成的《上海水資源綜合規劃》就體現了「水安全、水資源、水環境(包括水質和水景觀環境)」三位一體的思想。
城市水環境規劃在編制深度方面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作為一項專項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內容中,主要確定綱領性規劃建設要求;二是獨立編制專項規劃,主要是在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下確定水環境具體的建設內容與實施要求。
規劃成果文件按《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對專項規劃的要求可分為規劃文本、規劃圖紙及規劃附件。規劃附件包括說明書(研究報告)、專題研究報告、現狀調研資料。
3.2項目編制的技術路線
3.3規劃的主要內容與宗旨
3.3.1 水系功能定位
按照城市水環境規劃對象的理念,城市水系功能應體現其區域環境特點,分主要功能和其它功能。主要功能是反映具有城市特徵的功能,一是排澇防災水安全功能,二是水資源中水生態景觀資源利用功能;其它功能則是非城市特徵功能,如用水、航運、養殖、水能利用等功能。規劃則要通過各種用地控制、管理措施協調水體各項功能關系,在充分發揮城市水系主要功能的基礎上不能破壞和削弱水系其它功能。
3.3.2 水安全規劃
水安全規劃為城市湖泊、水庫排澇防災規劃。規劃主要按排澇系統分區劃分與城市建設區相關流域服務區域,確定其排澇標准,按排澇流量與湖泊雨水調蓄要求確定流域水系湖泊水面控制面積、調蓄水位差、調蓄容量,以及排水泵站、涵閘、渠道等構築物設施位置與規模。該規劃確定的水系控制面積及調控水位是城市水系網路布局的基本依據。
3.3.3水系網路布局規劃
該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在水安全控制規劃的指導下,即不影響城市水體水安全功能的前提下,通過恢復和補充具有生態景觀功能的水系連通廊道而形成城市水系網路體系。規劃布局的空間結構應把握多元結構和多層次結構的形態特徵,使城市外圍自然生態資源通過水系生態廊道向城市建設區滲透、融合,使城市具有生態環境的活力。規劃水系網路布局應結合自然地勢條件和水系生態廊道控制最小間距指標要求加以確定。
3.3.4 濱水岸線利用規劃
城市水系濱水岸線資源的如何利用是城市水環境規劃的核心。該規劃的主要內容應控制濱水區的用地性質和用地空間,以有效發揮濱水資源和協調水體各項功能。濱水區的用地性質涉及到濱水功能分區,根據目前國內外城市濱水環境建設實例的總結,濱水功能區一般劃分為四大類:生活功能區、自然生態保護區(包括風景區)、生產區和專用作業區。生活功能區又可分為居住功能區、廣場活動功能區、健身休閑功能區、城市交通功能區及綜合功能區。濱水區的用地空間應遵循濱水親水性、連續性、可達性的開敞式建設原則對濱水不同功能區用地提出控制性的原則性要求,一是基本控制線原則要求,包括水岸線(藍線)、岸線綠化控制線(綠線)和濱水建築區控制線(灰線);二是濱水建築區建設控制要求,如建築密度、建築容積率和建築視線。
3.3.5 水生態保護規劃
水生態保護規劃的主要目的是通過水污染控制、涵養生物自然凈化水體的兩方面各種有效措施以改善城市水系水質環境。其主要內容包括水功能區劃、水體環境容量預測、水污染控制規劃和水體生態修復規劃四大內容。(1)水功能區劃要求劃分水體不同區域對水質環境不同要求的水體功能,並明確水質控制管理標准。水功能區劃是水環境保護的基本依據,也是水務管理、執法的依據。(2)水體環境容量預測則是根據各水體水質控制標准、水體容量,按照水體的自凈能力提出水體可容納的各類污染物質總量。該預測目的是希望在城市水環境保護方面建立一種定量判別標准,即希望在城市發展過程中能結合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狀態提出水體周邊地區城市人口動態控制總量以及性質及發展控制規模。(3)水污染控制主要是對城市污水和城市面源對水體的污染提出原則性控制方針,包括污水收集與截流標准、污水處理與尾水排放要求、城市新區特別是臨水區域濱水開發區污水排放控制要求、以及城市面源控制的基本對策與措施。(4)水體生態修復規劃則是遵循生態學的基本原理並結合系統工程的最優化理論,提出分層多級利用物質的人工生態系統布局方案,其內容包括濱水帶生態修復技術、水體修復技術、污染底泥控制技術等。
⑥ 怎樣做到法制與執法面對面監督
一、整合監督力量,搭建法制監督平台。
將整合監督力量,搭建監督平台作為法制工作的著力點。通過建設「三個平台」,克服內部監督利益關聯、相互禮讓,外部監督主體眾多、難成網路的弊端,確保監督公平有效。
1、搭建層級監督平台。
加強行政復議監督,嚴格依照《行政復議法》受理案件,不拖延、不推諉,為當事人排憂解難。強化復議調解,將依法辦案與說服教育相結合。
2、搭建民眾監督平台。
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對各行政執法部門梳理確認後的行政執法依據、崗位、職責、程序向社會公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設立行政執法投訴信箱,搭建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及時啟動法定監督程序,實行「受理、批辦、回復」一條龍式服務,依法糾正各類違法執法行為。
3、搭建媒體監督平台。
凡是執法過程中有違法、違紀行為及「吃、拿、卡、要」被新聞媒體曝光的,均納入依法行政量化考核中,並將違法違紀人員移交監察、組織、人事部門處理。同時要求各行政執法主體要主動接受媒體監督,每個執法單位要與1至2家新聞媒體「結對子」,明確媒體對本單位監督的目標,變被動監督為主動監督。
二、完善監督機制,提升法制監督實效。
該辦著力加強同司法、監察、信訪、效能等部門監督力量的有效配合,建立四項聯動機制,在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方面發揮有效作用。
1、建立政府法制與司法機關聯動機制。
通過建立和實行「兩法銜接」信息共享、政府法制部門與司法機關聯席會議等制度,會同各行政執法部門,及時溝通信息、移送案件,依法重點打擊了一批制售偽劣食品等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行為。
2、建立政府法制與監察機關聯動機制。
通過聯合實施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建立行政執法違法和不當執法行為通報制度、問責移送等方式,建立完善了政府法制和監察聯動機制,將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到實處。
3、建立政府法制與信訪工作聯動機制。
積極參與重大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和合法性審查把關工作,每年審核信訪事項均在50件以上,確保信訪事項依法合規辦理,多數案件做到了人走事結,息訴罷訪,有效化解了行政糾紛和社會矛盾。
4、建立政府法制與效能糾風部門聯動機制。
該辦將效能建設和行政執法評議情況納入對各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考核體系,提高考核比重。先後配合相關部門組織依法行政情況督查,對各行政執法部門社會測評,提升了法制監督的實效。
三、發揮監督作用,履行法制監督職能。
1、推進綜合執法改革創新中履行法制監督職能。
在推進城市管理、國土資源、文化市場、海洋漁業、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綜合執法改革創新中主動發揮參謀助手作用、依法履行法制監督職能,從法律層面保障了該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順利組建。
2、在理順行政執法體制機制中履行法制監督職能。
該辦積極梳理區級、鎮(街道、園區)級的職責關系,不斷整合行政執法機構職責,推動行政執法重心下移,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等問題。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職能作用,加大對綜合執法工作的業務監督和指導,及時防止和糾正行政執法中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
3、在依法向各大功能區賦權中履行法制監督職能。
對《關於賦予各大功能區行政審批許可權的實施方案》、《關於進一步支持和保障各大功能區加快發展的意見》等文件進行了審查把關,確保向各大功能區下放的有關產業發展、投資、規劃、土地、建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行政審批許可權合法有效。對委託各大功能區行使的行政審批事項,該辦及時督促相關部門做好相關委託協議、行政審批專用章印模等手續的備案工作,確保賦權到位、落實到位、監督到位。
⑦ 街道辦是執法部門嗎它有哪些權利
不是執法部門,屬於管理機構。
街道辦事處,是中國鄉級行政區街道的管理機構。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政府派出機構。街道與鄉和鎮等同屬鄉級行政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市、區的街道工作指示,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組織實施。
(二)指導、搞好轄區內居委會的工作,支持和協助居民委員會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及時反映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三)抓好社區文化建設,開展文明街道、文明單位和文明社區建設活動,組織居民定期開展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四)負責街道人民的調解、治安保衛工作,加強對違法未成年人的幫教改造,保護老年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五)協助有關部門支持軍隊上級,優撫安置、社會救濟、殯葬改革和殘疾人就業,積極開展便民的社區服務和社區教育。
(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和計劃生育工作,完成本區下達的各項計劃生育指標任務。
(七)協助武裝部做好本轄區的民兵和公務員的培訓工作。
(八)負責本轄區的普及教育、民事調解、法律咨詢和服務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加強本轄區社會管理工作的綜合管理。
(九)負責本轄區的城市管理工作,動員群眾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綠化、美化、凈化城市環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環境衛生和環境保護工作。精神保護。
(十)負責本轄區的綜合執法工作,維護本轄區的良好秩序。
(十一)負責本轄區經濟發展規劃的研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的三防、搶險救災、安全生產檢查和居民遷移等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7)執法功能區擴展閱讀:
街道辦的調整機構編制:
(一)黨工委辦公室(掛精神文明辦牌子):負責黨務、組織(人員、機構)、精神文明、紀檢、群眾組織等工作。
(二)政務辦公室(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合署):負責秘書、綜合、後勤、治安、社會穩定等工作。
(三)城市管理科:負責本轄區的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社會事務管理科:負責民政、再就業、社會保障、文化教育等工作。
(五)經濟發展科:負責街道經濟發展的規劃統計、企業的指導和服務等工作。
(六)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本轄區計劃生育工作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協調管理。同時,建立機構性金融機構,負責預算內外資金的管理,指導和監督街道及其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金融工作。
⑧ 什麼是自然資源執法監察
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又稱執法監察,是關於監察的一個特定概念,屬於自然資源執法的范疇,是指執法監察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對自然資源相關法律關系主體執行和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法者實施行政處罰的執法活動。
執法監察的內容包括兩個方面:①對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即通常所說的巡查監察;②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法律制裁,即通常所說的執法處罰。
由於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制度的創制與發展源自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需求,呈現出一種自下而上的自發實踐探索過程,且各行業的執法監察實踐長期領先於該領域的理論研究,缺乏對執法監察二重性的正確認識,造成了在執法監察實踐及隊伍名稱中,長期將執法監察與行政執法、行政處罰、監察執法以及監察長期混用(如城市管理執法監察隊伍就有城管監察大隊、城管監察執法大隊、城管執法大隊、城管執法監察大隊等多種名稱),甚至將執法監察與紀檢監察、行政監察錯誤混淆,產生執法監察是行政監察的分支等錯誤認識(當然行政監察領域的執法監察確實是行政監察的一個組成部分)。
《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一文以城管執法監察制度為例,介紹了從城建管理監察、到城市管理監察、到城市管理監察綜合執法、到城市管理執法監察的發展脈絡,指出執法監察的二重性(Duality of Law Enforcement and Supervision),即執法監察的一體兩面。執法具有監察的意涵,監察具有執法的屬性。執法是指行政執法,主要強調行政處罰;監察是監督和檢察的簡稱,也是廣義執法的一部分,強調督促政府、市場、社會各方主體依法履責,其中的監督是指察看並督促,檢察是指制約與糾察。
執法監察既包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監察、環境行政執法監察、工商行政執法監察、土地執法監察、民政執法監察、勞動執法監察、農業執法監察、市場執法監察、海洋執法監察、規劃執法監察等行政管理領域的執法監察,也包括紀檢監察、行政監察等國家監察領域的執法監察。
⑨ 如何提升法制辦作為全縣行政執法監督權威作用
一、整合監督力量,搭建法制監督平台。
將整合監督力量,搭建監督平台作為法制工作的著力點。通過建設「三個平台」,克服內部監督利益關聯、相互禮讓,外部監督主體眾多、難成網路的弊端,確保監督公平有效。
1、搭建層級監督平台。
加強行政復議監督,嚴格依照《行政復議法》受理案件,不拖延、不推諉,為當事人排憂解難。強化復議調解,將依法辦案與說服教育相結合。
2、搭建民眾監督平台。
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對各行政執法部門梳理確認後的行政執法依據、崗位、職責、程序向社會公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設立行政執法投訴信箱,搭建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及時啟動法定監督程序,實行「受理、批辦、回復」一條龍式服務,依法糾正各類違法執法行為。
3、搭建媒體監督平台。
凡是執法過程中有違法、違紀行為及「吃、拿、卡、要」被新聞媒體曝光的,均納入依法行政量化考核中,並將違法違紀人員移交監察、組織、人事部門處理。同時要求各行政執法主體要主動接受媒體監督,每個執法單位要與1至2家新聞媒體「結對子」,明確媒體對本單位監督的目標,變被動監督為主動監督。
二、完善監督機制,提升法制監督實效。
該辦著力加強同司法、監察、信訪、效能等部門監督力量的有效配合,建立四項聯動機制,在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方面發揮有效作用。
1、建立政府法制與司法機關聯動機制。
通過建立和實行「兩法銜接」信息共享、政府法制部門與司法機關聯席會議等制度,會同各行政執法部門,及時溝通信息、移送案件,依法重點打擊了一批制售偽劣食品等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行為。
2、建立政府法制與監察機關聯動機制。
通過聯合實施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建立行政執法違法和不當執法行為通報制度、問責移送等方式,建立完善了政府法制和監察聯動機制,將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到實處。
3、建立政府法制與信訪工作聯動機制。
積極參與重大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和合法性審查把關工作,每年審核信訪事項均在50件以上,確保信訪事項依法合規辦理,多數案件做到了人走事結,息訴罷訪,有效化解了行政糾紛和社會矛盾。
4、建立政府法制與效能糾風部門聯動機制。
該辦將效能建設和行政執法評議情況納入對各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考核體系,提高考核比重。先後配合相關部門組織依法行政情況督查,對各行政執法部門社會測評,提升了法制監督的實效。
三、發揮監督作用,履行法制監督職能。
1、推進綜合執法改革創新中履行法制監督職能。
在推進城市管理、國土資源、文化市場、海洋漁業、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綜合執法改革創新中主動發揮參謀助手作用、依法履行法制監督職能,從法律層面保障了該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順利組建。
2、在理順行政執法體制機制中履行法制監督職能。
該辦積極梳理區級、鎮(街道、園區)級的職責關系,不斷整合行政執法機構職責,推動行政執法重心下移,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等問題。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職能作用,加大對綜合執法工作的業務監督和指導,及時防止和糾正行政執法中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
3、在依法向各大功能區賦權中履行法制監督職能。
對《關於賦予各大功能區行政審批許可權的實施方案》、《關於進一步支持和保障各大功能區加快發展的意見》等文件進行了審查把關,確保向各大功能區下放的有關產業發展、投資、規劃、土地、建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行政審批許可權合法有效。對委託各大功能區行使的行政審批事項,該辦及時督促相關部門做好相關委託協議、行政審批專用章印模等手續的備案工作,確保賦權到位、落實到位、監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