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權力體制
A. 什麼是行政運行體制
行政運行體制又稱行政管理體制,主要是指政府系統內部中行政權力的劃分、政府機構的設置以及運行等各種關系和制度的總和。從國家的層面看,是指行政機關與立法、司法機關的權力的劃分。行政體制是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政治體制決定行政體制。
行政運行體製作用:
第一、科學的行政體制能夠提高政府生產力,提高行政效率。
第二、科學的行政體制能夠大幅度地全面地促進社會發展,提高國家的競爭力。
第三、科學的行政體制能夠造就大批的優秀的國家各級各類公務員。
第四、科學的行政體制是公共行政民主化的保證。
第五、科學的行政體制能夠確保公民的各種權利和生命財產。
參考資料:http://ke..com/link?url=_gPwCxA7tTO-aLdz-jyG1F-#7
B. 行政體制什麼意思
行政體制就是行政組織和行政權力的組合,行政體制又稱行政管理體制,主要是指政府系統內部中行政權利的劃分,機構設置及運行年各種關系和制度的總和。主要指行政機關與立法、司法機關的權力劃分,是政冶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行政組織是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機構體系,行政權力是政治權力的一種,它是國家行政機關依靠特定的強制手段,為有效執行國家意志而依據憲法原則對全社會進行管理的一種能力。這種特定的強制手段一般是國家管理的執法機關。行政職能也叫政府職能,是指行政主體作為國家管理的執法機關,在依法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時應承擔的職責和所具有的功能。
行政權力是政治權力的一種,它是國家行政機關依靠特定的強制手段,為有效執行國家意志而依據憲法原則對全社會進行管理的一種能力。
行政組織是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管理國家行政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的機構體系。狹義指國家行政機關,廣義包括國家立法、司法等機關中管理行政事務的機構,也包括企業、事業及社會團體中管理行政事務的機構。在現代社會中,各國普遍設置掌握國家行政權力的行政組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市、地、縣、鄉等各級政府及其辦事機構。中國的行政學所研究的行政組織,主要指國家行政機關。
政府職能也叫行政職能,是指行政主體作為國家管理的執法機關,在依法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時應承擔的職責和所具有的功能。它體現著公共行政活動的基本內容和方向,是公共行政本質的反應。
C. 行政體制的權力配置
在政治學上,權力是指一種廣泛的影響力或支配力,它所強調的是事物的相互作用以及這種作用的不平衡性,也就是一定主體對一定客體的支配,通過這種支配使客體的行為符合主體的目的性。而法治視角下的行政權力,則是指各級政府機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務職能的行政主體在履行職能的過程中,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所享有的影響力或支配力。行政權力和行政職能是兩個關系極其密切的范疇。行政權力和行政職能之間實際上是手段與目的關系;行政職能的設定為各級政府確定了工作的任務方向和價值目標,而行政權力則為各級政府完成這些任務創造了條件和途徑。因此,行政權力的配置應與其職能聯系在一起,每一個政府機關無論擁有什麼權力、多大權力,都應當是其實際職能的反映。具體說來,行政權力的配置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行政權力在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之間的配置,二是行政權力在沒有隸屬關系的同級政府之間的配置,三是行政權力在同一級政府內各部門之間的配置,四是行政權力在具體一個部門內各個機構之間的配置。與權力配置直接相關的是政府的機構設置。由於政府機構是行政權力的具體承擔者,所以在一級政府內部,究竟應當設置哪些機構、多少機構,應當賦予各類機構何種地位和許可權,都主要由各個機構的權力配置所決定。當然,行政機構的設置還要遵循行政管理自身的規律。
D. 行政管理體制的什麼是行政管理體制1
一般地說,行政管理體制是指一個國家行政機構設置,行政職權劃分及為保證行政管理順利進行而建立的一切規章制度的總稱。所以,從本質上說,行政管理體制就是一個國家的政體及其管理制度的集中反映;從運行狀態上說,它就是種行政管理機構、管理許可權、管理制度、管理工作、管理人員等有機構成的一個管理系統。
行政管理體制的涵義包括以下幾個要點:
1、行政管理體制的核心是各級行政機構的權力和職責的劃分。任何行政管理體制的建立、改革與完善,都是圍繞著行政政權的劃分或分配進行的。所以,行政職權是構成行政管理體制的基本要素,行政職的劃分或分配在行政管理體制中佔有重要地位。
2、行政機構是行政管理體制的載體或組織形式。如果沒有一定的行政機構,行政人員就無法施行行政職權,行政管理職能就不能發揮作用,行政管理體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形式。因此,行政管理體制的建立、改革和完善,總是伴隨著行政機構的建立、改革和完善而進行的。
3、一定的規章制度和法律程序是行政管理體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沒有一定的規章制度和法律程序,行政職權就不能很好地使用,行政機構就不能很好地運行,行政管理體制也就失去了意義。因此,建立健全必要的規章制度和法律程序是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體制不可缺少的一環。
4、行政管理體制具有明顯的社會屬性。同時又受其他許多因素的影響,因而不同社會制度的國家的行政管理體制具有明顯的本質區別。即使相同的社會制度的國家,由於國情的不同,也不一定採取同一模式。社會主義國家行政管理體制的基本特徵是:
建立在以公有制為主的經濟基礎上,並為之服務; 充分體現人民當家作主,代表廣大勞動人民的根本利益; 遵循社會主義法制、民主、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則,充分保障各族人民真正享有各項公民權利和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權力。
E. 國家行政機關的體制主要包括
把行政機關的體制包括很多內容,包括立法,行政,司法。
F. 如何理解行政體制
行政體制亦稱「政府體制」。國家行政機關的設置、職權的劃分與運行等制度的總稱。是國家政治體制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類型包括:
(1)、行政權力體制,根據國家行政機關與其國家機關、政黨組織、群眾團體等之間的權力分配關系,主要有三權分立制、議行合一制、軍政合一制、政教合一制、黨政合一制等。
(2)、政府首腦體制,根據最高行政權力的代表者與政府首腦職位擔任者的關系及人數情況,可分為一元制、二元制、多元制。
(3)、中央政府體制,根據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職權劃分、活動方式和組織形式等制度,主要分為中央集權型、地方分權型、集權與分權結合型;合議制和首長制;政府首長負責制和集體領導負責制。
(4)、行政區劃體制,國家將全國領土劃分為若干層次的區域單位,並建立相應的各類行政機關。
(6)行政權力體制擴展閱讀
經濟的影響:行政體制要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經濟的發展和經濟體制的變化要求行政體制進行改革,促使行政體制轉變管理職能、方式和手段。
政治的影響:行政體制是基本政治制度的組成部分,兩者既緊密相關,又相對獨立。一方面基本政治制度決定著行政體制的性質和運行的基本方向;另方面行政體制必須與基本政治制度相適應、相協調,並隨基本政治制度的發展而相應變革。
文化傳統的影響:文化傳統對各自國家的行政體制有著潛在和深遠的影響。如美國的行政體制就深受崇尚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推崇法治與自治精神等民族文化傳統的影響;德國的行政體制受信守國家至上與中央集權,酷愛整齊劃一與法律條文完整、統一等民族文化傳統的影響。
G. 行政權力和行政體制的關系
行政組織是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機構體系,行政權力是政治權力的一種,它是國家行政機關依靠特定的強制手段,為有效執行國家意志而依據憲法原則對全社會進行管理的一種能力。這種特定的強制手段一般是國家管理的執法機關。行政職能也叫政府職能,是指行政主體作為國家管理的執法機關,在依法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時應承擔的職責和所具有的功能。
行政權力是政治權力的一種,它是國家行政機關依靠特定的強制手段,為有效執行國家意志而依據憲法原則對全社會進行管理的一種能力。
行政組織是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管理國家行政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的機構體系。狹義指國家行政機關,廣義包括國家立法、司法等機關中管理行政事務的機構,也包括企業、事業及社會團體中管理行政事務的機構。在現代社會中,各國普遍設置掌握國家行政權力的行政組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市、地、縣、鄉等各級政府及其辦事機構。中國的行政學所研究的行政組織,主要指國家行政機關。
政府職能也叫行政職能,是指行政主體作為國家管理的執法機關,在依法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時應承擔的職責和所具有的功能。它體現著公共行政活動的基本內容和方向,是公共行政本質的反應。
H. 中國現行的權力體制架構是怎樣的
中國國家政治權利結構主要是由黨,政,軍,法,經五大方面共同構成的。
具體的就是中共中央為核心的「6+1+2體系」,「6」是指通常所說的「六大領導班子」, 即中共中央委員會(含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書記處);中共中央紀律檢察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即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1」指國家主席。「2」即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8)行政權力體制擴展閱讀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法定代表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發布特赦令,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是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武裝力量的領導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五、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地方權力機關和權力執行機關)
省、直轄市、縣、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組織由法律規定,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設立自治機關。
六、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中,除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也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七、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
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
I. 名詞解釋:行政體制
行政體制又稱行政管理體制,主要是指政府系統內部中行政權力的劃分、政府機構的設置以及運行等各種關系和制度的總和。從國家的層面看,是指行政機關與立法、司法機關的權力的劃分。行政體制是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政治體制決定行政體制。
作用
第一,科學的行政體制能夠提高政府生產力,提高行政效率。
第二,科學的行政體制能夠大幅度地全面地促進社會發展,提高國家的競爭力。
第三,科學的行政體制能夠造就大批的優秀的國家各級各類公務員。
第四,科學的行政體制是公共行政民主化的保證。
第五,科學的行政體制能夠確保公民的各種權利和生命財產。
功能
功能一般指事物或方法所發揮的有利的作用,所強調的是事物或方法積極的意義。行政體制的功能也就是指行政體制所存在的價值及發揮的積極作用,這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