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整改單
基層工商是市場監管與行政執法的前沿陣地。錢曉鍾局長講:基層工商是工商部門這棵大樹的根,根牢了,工商部門的形象就上去了。所以,基層工商能否履職盡責、提升監管服務水平事關全局,將直接關繫到工商機關的整體形象和工商事業的發展。
目前,雖然基層工商在維護市場主體准入秩序,規范交易競爭行為,促進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但我們還應清醒地看到,基層工商履職不到位、監管乏力等問題仍顯突出,基層工商人員的素質和履職現狀與當今經濟迅猛發展以及嚴峻的監管形勢相比,還存在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筆者認為,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理念束縛了基層工商履職和監管效能。國家工商總局提出了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的「四個統一」,表明了工商部門以監管為軸心、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履職機制初步形成。這就要求基層工商在日常工作中要以監管為導向,正確處理監管與其他工作的關系,統籌兼顧,整體推進。但事實上,多年來由於諸多原因,基層許多工作人員思想陳舊,進取心不強,監管理念不能與新時期、新職責的要求相適應,為監管而監管,不能正確處理監管與發展、服務、執法、維權之間的關系。
二、素質制約了基層工商履職和監管效能。受隊伍結構、幹部體制和傳統業務的影響,基層工商執法人員一定程度上存在知識層面偏低、業務簡單膚淺、執法不規范等問題。主要表現一是偏重於維持簡單的傳統業務,執法技能和技巧單一,缺乏創新能力。二是疲於應付日常工作,只局限於按部就班地按俗套操作,對一些突發性工作和新的執法領域顯得束手無策。三是缺少復合型人才,精通法律、會計知識、商品知識、計算機等現代辦案知識和技巧的高、精、尖人才缺乏,致使許多監管領域不能涉足,與實現高效能監管、達到高質量服務的要求還有差距。
三、體制影響了基層工商履職和監管效能。目前,縣局以上工商機關內設機構是按職能以「條」設置,而基層分局則是按監管區域以「塊」設置,基層分局接受「條」、「塊」雙重領導和多項業務指導,承擔來自轄區「塊」的工商管理職責和監管風險。而上級機關內設機構囿於職責區隔和任務的驅動, 許多監管執法工作缺乏統籌和協調,造成對下監督指導過於分散和缺失,導致基層工商難以與之形成有效的互動,造成有些管理工作無所適從或疲於應付,工作效能不高。
四、機制限制了基層人員履職能力的提升。在人才任用機制上,受體制和其他因素的影響,年輕、專業性人才缺乏,幹部的選拔、任用機制不夠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不夠完善,學習制度、工作制度、內務管理等規章制度不夠規范。
基於以上分析,基層工商提升基層工商監管效能,達到固本強基、履職盡責目標,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點做起。
一、認清形勢,提高履職盡責重要性的認識。當前,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大環境發生的深刻變化對工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工商部門履職風險更加突出。一方面,商品質量、食品安全、生產安全、消費安全的監管責任明顯加重,監管對象日益多元化,監管內容更加多樣化,監管形式走向現代化,傳統的監管模式已經遠遠不能滿足要求。另一方面,來自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壓力不斷加大,履職風險更加突出。而基層執法力量和執法水平還相對較弱,量大面廣的監管對象與監管力量相對不足的矛盾日益凸顯,讓基層工商執法人員倍感壓力。因此,我們要清醒認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以「與時俱進履職盡責、適應形勢狠抓監管」的思維,找準定位,科學探尋,加強監管,全面履行管理職能。
二、提高素質,提升履職盡責能力。基層工商處在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第一線,許多具體工作要由基層去開展和落實,可以說,基層工商幹部隊伍的素質直接關繫到能否履職盡責到位,事關工商事業的發展和工商的整體形象。所以,基層工商要盡快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從強素質、練內功上下功夫,加強學習和崗位練兵,抓好基層執法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一是要加強政治學習和修養,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增強執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強法律學習,執法的必要前提是知法、懂法、會用法,要加強基層執法人員對工商法規和其他法律、法規學習,諳熟相關的法律知識,並能在實際工作中熟練應用,使每個人都成為依法行政和規范執法的行家裡手。三是加強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學習,注重綜合素質和能力的提高,對商品知識、會計知識、電腦知識、寫作知識等知識技能要認真學習和鑽研,做到常學習、勤操作,學會運用先進的科技手段和操作技能,提高我們的監管執法工作效能。
三、固本強基,加強建設,切實提高基層工商履職效能。首先,優化配置抓機制建設。一是完善用人機制,科學用人、用人唯賢,重視幹部交流、聘用和選拔,使一批顧全大局、業務過硬、善於學習、扎實敬業的幹部進入執法重要崗位,成為我們基層工商執法的中堅力量。二是完善教育培訓機制,有的放矢地開展執法培訓、學習、研討、技能演練等活動,使整個執法隊伍素質得到鍛煉和提高。三是完善執法辦案機制,整合執法資源,優化執法人員、機構、職能配置,強化基層分局在轄區內執法監管權威,大力提升一線執法辦案水平。四是完善績效考核制度。以鼓勵學習和工作業績、增強責任意識、激勵鬥志為主旨,進行督辦和考核,並把考核結果同幹部獎懲、選拔任用相結合,不斷完善執法隊伍管理機制,充分調動執法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永葆基層工商隊伍的活力和執法戰鬥力。其次,完善制度抓隊伍建設。加強隊伍建設是工商部門保持旺盛生命力、戰鬥力的根本。當前,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監管形勢日趨嚴峻,我們應該清楚地看到我們基層執法監管和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清醒地認識到加強隊伍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從思想上高度重視,並針對問題研究、探尋行之有效的改進措施,要通過加強各種制度建設,使基層工商各項工作和行為步入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要建立學習培訓制度,提高基層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建立工作制度,使各項工作依法、科學、規范;建立內部管理制度,規范幹部的言行舉止;建立廉政制度,廉潔行政執法行為;建立督辦考核制度,定位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再次,規范言行抓形象建設。基層工商是執法前沿和展示工商形象的窗口,加強形象建設可以說成在基層、敗也在基層。在新形勢面前,基層工商隊伍應努力做到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既要樹立忠於職守、廉潔自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僕形象;又要樹立嚴格執法、公平公正的執法形象;也要轉變工作作風,樹立勤政高效的辦事形象;還要注意風紀嚴謹、舉止端莊、體態適度的儀表形象,充分展示現代基層工商隊伍良好的精神風貌。
四、突出重點,全面履行職責。以監管為重心,努力實現「四個統一」。在服務、發展、執法、維權等方面全面履職盡責,不斷提高工作效能。
加強服務。一是要強化服務意識,把服務發展、服務社會、服務群眾、關注民生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開展各項工作中,時刻想著服務,自覺做到主動服務、超前服務、優質服務。二是完善服務手段,健全政務公開,簡化審批程序,規范業務操作,創新服務方法,讓人民群眾滿意。三是健全服務制度,全面推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四是大力開展服務工作,將服務融入到各項管理工作之中。在登記、監管、執法、維權等工作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市場主體服務、為人民群眾服務、為經濟發展服務。
力促發展。圍繞服務地方經濟建設大局,寓管理於服務之中,把有利於發展作為監管執法工作的出發點,把優化經濟發展作為工商部門的重要職責,在履行工作職能中謀劃發展,在辦理執照時想到發展,在執法檢查時維護發展。圍繞招商引資、企業改組改制、項目建設等,立足工商職能,主動提前介入,提高辦事效率,簡化工作手續,做到繁事簡辦、急事快辦、特事特辦。同時,大力開展行政指導工作,為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服務。
盡心維權。以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為重點,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原則,熱情接待和受理消費投訴和群眾舉報,無論是一雙鞋、一件衣服、一個電筒,只要接到投訴,就及時受理、妥善解決。同時,加大農村消費維權工作力度,充分發揮消費維權投訴站和12315申訴舉報網路「天眼」作用,實現維權投訴的方便、快速、省事,切實維護廣大群眾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強化監管。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職責是規范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最強有力的手段是監管執法。市場監管是工商部門職責履行的「重頭戲」,所以在具體工作中,我們強化責任意識,要以監管為重心,提高監管水平,拓寬監管領域,加大監管力度。在開展日常巡查的基礎上,加強涉及食品安全、生產安全、消費安全、社會安全等方面的專項檢查和整治。同時,加大執法辦案工作力度,對危害安全、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要勇於負責、執法如山,為維護市場秩序的安全穩定盡職盡責。
總之,基層工商是工商事業的基礎和根本,只有我們提高認識,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在完善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在全面提高隊伍綜合素質和執法水平的前提下,履職盡責,務實工作,基層工商的監管執法效能才能提升,工商的神聖職責才能得以實現。
⑵ 在執法理念和執法執業、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整改措施
通過認真學習教育活動,總結經驗教訓,結專合本人工作實屬際,通過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整改:
1、樹立法治理念,把法治的理念深深紮根於審判工作的實際。樹立依法治國理念,維護法律權威、嚴格依法辦事,自覺接受監督,深入學習總結,滿腔熱情幫助人民群眾解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切身利益問題,在執行工作中,依法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樹立公平正義理念,確立合法合理、及時高效、公開公正的觀念,堅持依法辦事,杜絕「關系案」和「人情案」,認真嚴格執法,但同時能自覺開展說服教育,幫助群眾認識問題,從而和諧干群關系,取得法律效果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⑶ 什麼是責令改正通知書
所謂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是指行政主體責令違法行為人停止和糾正違法行為,以恢復原狀,維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狀態,具有事後救濟性。通知書即為以書面告知的形式,送達到被告知人的手裡。
處罰,只是保證法律實施的一種手段,不是目的。對違法行為給予處罰,目的在於維護社會秩序。因此,在對違法行為人給予行政處罰的時候,要同時責令行為人改正違法行為,不能以罰了事,讓違法行為繼續下去。否則就使行政處罰成了違法行為的「通行證」,這是要絕對禁止的。
(3)執法整改單擴展閱讀:
一、責令改正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2、《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 偽造產品產地的,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條 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農產品生產記錄的,或者偽造農產品生產記錄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4、《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二、實踐操作
實踐中,應該說「責令改正」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法律上有規定,客觀上有需要,因此應該重視責令改正的具體操作。
首先應該重視責令改正的使用。為了區別於行政處罰,有必要在對違法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的同時,單獨製作下達責令改正文書。
其次下達的整改意見應該明確整改的具體問題,有必要的話,還要提出整改措施建議。
責令改正體現的是行政執法中「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為使違法當事人很好地改正違法行為,行政機關也有責任幫助一些自我整改有困難的行政相對人,為他們提供支持和服務,使之盡快完成整改。
⑷ 整改通知書應該怎麼寫~~
整改通知書
穗建招執法[2003]4號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你司代理的廣州市市版容環境衛權生局「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計算機網路系統及閉路電視監控系統設備」招標項目,有關文件於2003年12月5日送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備案,其中招標公告(包含資格預審擇優情況匯總表)招標文件存在以下情況:
一、資格預審擇優情況匯總表中對投標單位企業資質,項目經理資質作為擇優加分的內容不符合穗建築[2003]334號文有關規定。
二、招標文件中「技術評審細則」中對於「設備為招標文件中所推薦品牌予以加分,不在推薦之列予以減分」、項目經理資質等級作為加分條件等內容,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條和《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七部委12號令)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你司應依法就上述問題整改後方可進行後續工作,並將整改措施及依法修改後的招標文件報我委招標辦備案。
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抄送:市監察局駐場辦,市建委建管處、監察室,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市容環境衛生局
⑸ 城管貼限令整改單不理行嗎
首先要來了解一下,你的限令自整改單是什麼類種,有拆遷,有亂掛廣告牌的,有暫扣物品,這個暫扣物品汲及到你的門店前的違法建築的整改,有的店麵店門前利用公共資源的人行道及機動道來佔用搭棚,長期佔道道路經營各種項業的各種設備設施等等,因為城管代表著行使國家的執法權,這張單就有著法律效力,所以你一定得遵守並響應按整改執行為好,倘若執行有異議可以在整改期前向該部門的上一級管理部門「投訴」或人民法院訴訟。
⑹ 行政機關對執法對象作出的整改通知書是否要向社會公示
1.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2.責任整改通知書,是直接針對特定行政相對人作出的,屬於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可訴性。
3.要的。根據《行政訴訟法》第3條規定:行政機關在調查或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製作筆錄應當有當事人或證人簽名或蓋章。
4.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城市管理執法制度和執法程序,保證行政處罰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確保城管局執法部門依法行政、廉潔高效,制定本制度。
一、公開明示本部門行政執法的依據、職責和范圍。
二、公開執法人員的崗位、職責。
三、公開行政處罰程序、執法結果。
四、公開行政管理相對人應履行的義務和依法享有的權利。
五、公開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和答復工作的監督制度。
六、公開處理違法案件的廉潔監督機制。
七、行政執法公示可採取制度上牆、印發宣傳小冊子等方式。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城管系統各單位應按照以上內容,結合自身執法要求進行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為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水平,准確、及時、全面的實施行政處罰,加強對城管行政執法隊伍作風紀律的監督管理,特製定本制度。
一、錫林浩特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隊伍必須嚴格接受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門的監督。
二、城管局在接受政府法制部門監督的同時,必須依法接受人民群眾、新聞輿論的監督,接受人大、政協及有關社會團體的監督。
(一)城管局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建立來信、來訪接待制度,接受當事人和市民對城管執法工作的投訴、舉報,並對舉報人實行保密措施。
(二)對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所反映的城管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必須認真進行查處,並及時反饋。
三、機關法制督察室是行政執法監督管理機構,對下屬各執法隊伍進行監督,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投訴、舉報和來信來訪接待,調查、處理城管執法違法案件。
四、法制督察室的主要職責有:
(一)組織制定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年度計劃和工作計劃;
(二)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
(三)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組織工作;
(四)接受群眾對執法隊員的投訴工作;
(五)其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五、行政執法監督的主要內容有:
(一)《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的實施情況;
(二)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行政執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執法文書的規范性;
(四)是否履行法定職責;
(五)是否超越法定許可權;
(六)執法人員執法程序是否正確;
(七)執法人員行為是否文明、規范,是否有以權謀私、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違法行為;
5.所以要。
(八)其他應受監督的事項。
六、行政執法監督的主要方式:
(一)實行執法工作報告制度,要求被監督對象提供有關情況;
(二)現場檢查、重點調查和專項檢查;
(三)調閱執法案卷和其他有關文書;
(四)對執法人員進行抽查考核;
(五)受理有關來信、來訪及申訴;
(六)對重大行政處罰備案案件進行審查;
(七)認為需要採取的其他方式。
七、法制督察室在行政執法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對違反《行政處罰法》的行政行為,報城管局予以撤銷或糾正;
(二)對超越執法許可權的行政處罰案件予以撤銷,並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三)執法人員嚴重違法,或者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玩忽職守的,建議主管部門取消其行政執法資格,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八、執法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拒絕接受監督或不配合監督工作,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由法制督察室建議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行政執法工作規程為保證城管理執法人員公正、准確、及時地開展執法工作,嚴格依法行政,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行政處罰法》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程。
一、告知程序
(一)執法人員在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無論適用簡易程序或適用一般程序,都必須首先履行告知義務,不履行告知義務的行政處罰決定無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