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攤審批
1. 擺地攤需要什麼證件
不需要證件。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10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為適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及營造寬松的創業創新環境的需求,取代了《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在監管體制、措施以及處罰尺度方面做出了較大變革。
《辦法》明確,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須取得許可或者辦理注冊登記的經營活動均不屬於無證無照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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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為適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及營造寬松的創新創業環境的需求,在監管體制、措施以及處罰尺度方面做出了較大的變革。
首先,體現了對無照經營行為處罰有度的原則,大幅降低了對無照經營者的罰款處罰標准,最高處罰額度從原來的2萬元、5萬元、20萬元及50萬元降低為5000元、1萬元,適當減輕了無照經營者的經濟責任。
但同時引入信用監管機制,由查處部門將無證無照經營信息記入當事人信用記錄並依法公示。這種調整旨在根除「罰款執法」的土壤,體現了部門監管理念的轉變,監管目的也更清晰:重在強化市場主體信用意識,規范市場秩序,以有序監管促進社會發展。
2. 擺地攤需要什麼部門審批
這不需要吧,要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城管捉人了
3. 怎麼申請地攤證
1、臨時佔道經營號牌
這個號牌目前並沒有全國實行,湖北荊門有要求這個號牌。首先攤販專需要達到在政府劃定屬的攤位點和規定的時間段擺攤的要求,這樣才有申請資格,符合申請資格的,可以帶上自己的身份證還有個人信息資料到當地的城管部門申請登記,等城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就會發放臨時佔道經營號牌的。
2、衛生許可證
這個證件只對小吃攤做要求,因為小吃攤是關繫到食品安全問題,是需要這個證件才能開攤的。先向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上交申請書和相關材料。衛生行政部門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通過後就能給你發放衛生許可證了。如果可以的話,最好去當地的健康管理中心辦理健康證。
3、營業資格證
先向經營地的工商行政部門提出辦證申請,然後上交審核資料(身份證、上崗證、申請書等);工商行政部門審核通過後,申請者再繳納相關費用,完成後,工商行政部門會發放營業資格證的。
4. 關於擺地攤的規定是怎樣的
攤販經濟是城市煙火氣的重要標志,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至少已經有上海、濟南、南寧、鄭州、南京、成都、合肥、廈門、陝西、遼寧、江西、甘肅、長春、杭州、長沙、石家莊、南寧、青島、宜昌、黃岡、德陽、攀枝花、廣安、南充、資陽、遂寧、彭州等27地紛紛明確鼓勵發展地攤經濟,擺攤規定各不相同:
1、濟南提出發展「小店經濟」
6月2日,濟南市商務局局長劉艷秋在濟南市委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濟南將合理釋放地攤經濟,並通過提升夜間經濟IP品牌、培育夜間經濟主題街區、舉辦夜間經濟特色活動、打造夜間經濟文化品牌等,大力發展夜間經濟,促進消費轉型升級,增加就業崗位。
濟南還提出發展「小店經濟」,優化「小店」准入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引導各類業態延長營業時間;支持餐飲類門店增加夜宵品類和休憩場所,增加消費者逗留時間;適度允許商家製作個性化店招、店牌、美陳和街頭藝人演唱,增加城市居民就業機會。
2、南寧明確輕微違反城管法規行為不處罰
6月2日,南寧市「美麗南寧•整潔暢通有序大行動」指揮部辦公室印發《關於做好佔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攤販等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自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
《意見》明確,為保障經濟,允許在居住集中區附近開辟臨時攤點攤區,引導自產自銷農戶、流動攤販規范經營;鼓勵利用小區內外閑置區域,設置臨時攤區,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置佔道早市夜市。
《意見》還明確,對企業和經營者因生產經營活動,造成輕微違反城市管理相關法規的行為,出於審慎包容的考慮,不予處罰。對在允許的區域開展佔道經營的經營者以及流動攤販,原則上不收取攤位費、攤租等費用。
3、鄭州各地布局夜經濟集聚示範區
6月2日,鄭州下發《關於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 進一步做好為民造福工作的意見》,其中提到,每個縣(市、區)、開發區要合理布局1到2個「夜品、夜購、夜賞、夜遊、夜健」夜經濟集聚示範區,舉辦1~3項夜間經濟主題活動。
開展縣(市、區)、開發區夜經濟活動評選,市財政對前三名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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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放開地攤經濟不等於放開責任
地攤經濟在發展過程中難免引發一些城市管理難題,如衛生與污染,交通阻塞、噪音擾民、商品質量安全無保障、社會治安和偷稅漏稅問題。
應習文建議藉此機會一舉解決長期存在的規范地攤經濟問題。一是對地攤經濟的從業者,進行登記管理。二是限定經營的空間和時間,避免影響交通。三是加強對衛生污染的治理,建立防疫應急管理制度。四是設置服務質量監督機制,保障消費者權益。五是藉助互聯網思維提升管理效率,如網上申請、登記、報稅等。
5. 擺攤經營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到區行政審批局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請。
二、受理材料內
1、申請人身份證明和營業執照容復印件(非本人申請需要提供委託書和被委託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佔道地點管理單位意見或場地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佔用地點平面圖復印件;
4、書面申請原件。
三、審查
佔道辦組織勘察、初審、會辦及行政許可處審查。
四、決定通過
分管負責人審核決定。
五、核發證書
徵收規費,核發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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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擺攤的城市
2020年受疫情影響最大的湖北省正在恢復消費活力,湖北宜昌、大冶嘗試放開夜市地攤經濟。截至2020年5月末,鄭州、長沙、西安、大連、青島等多個城市提出放開地攤經濟。
截至2020年6月3日,已經有濟南、南寧、鄭州、南京、成都、合肥、廈門、長春、杭州、長沙、石家莊、青島、宜昌、黃岡、德陽、攀枝花、廣安、南充、資陽、遂寧、彭州等城市,以及上海、陝西、遼寧、江西、甘肅等省份先後明確鼓勵發展地攤經濟。
6. 擺地攤需要辦些什麼手續嗎,
擺地攤不需要辦理任何手續。
按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規定的調整,對無證無照經營,要嚴格依法查處,但也要充分注意到滿足群眾生產、生活的合理需求,為創業創新營造良好的政策氛圍。
一是放寬不屬於無證無照的經營范圍,鼓勵社會投資創業,激發市場活力,並為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靈活創新管理預留制度空間。以下經營活動不屬於無證經營: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場所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個人利用自己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勞務活動。
二是強調督促、引導,調節管控力度,避免一概取締的簡單化執法。《辦法》明確規定,查處部門應當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具備辦理證照的法定條件、經營者有繼續經營意願的,應當督促、引導其依法辦理相應證照。
三是對法律、行政法規對其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無照經營行為,鑒於其社會危害性不大,《辦法》適當減輕其法律責任,不再予以沒收工具,並降低了罰款數額。
(6)地攤審批擴展閱讀:
新《辦法》明確,經營者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由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部門予以查處;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予以查處。
經營者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工商部門予以查處。未依法取得許可且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依照無證查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
7. 在路邊擺攤需要些什麼部門批准嗎
在路邊擺攤需要當地城管部門同意。
城市管理局是政府下屬的一個組織,主要負責研究制定城市市容環境管理及綜合執法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管理手段,組織草擬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對市容環境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主管城市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對臨時佔用城市道路停車督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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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的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網路-城市管理局
網路-城管
8. 擺地攤,需要辦理手續嗎
地攤的話就來看你是想自做正規的還是不正規的了
正規原則上您需要辦理一個體戶營業執照即可
1.需准備店面房產證復印件,(是租的房子還要租房協議書)
2.身份證復印若干張 ,一寸照片若干張.
3.到當地工商所申領表格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4.再到稅務所辦稅務登記證,現在好象還得辦行業代碼證,在質檢局。
5.拿到稅務登記證後申請發票,發票申請分2種:第一,按定稅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沒有營業額都是每月交納相同的稅額;第二是根據開具發票的金額每月按稅率繳稅
不正規的當然就不需要了 騎個車拿張布擺就好 看到檢查的馬上捲起布就能跑
9. 申請地攤攤位如何獲得城管的批准
先辦理個體工商戶。
1、個體座商或需要名稱的個體攤商,應先辦理名稱預先登記。
2、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等待名稱核准結果。
3、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同時領取《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具體項目參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製的《北京市企業登記前置許可項目目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執照。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布《個體工商戶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條例》最大亮點是,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也可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
登記事項可以不包括經營場所,但他們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或者允許的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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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收費標准
1、登記費收費標准,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費為不收費;發放營業執照,不收費。以後每四年重新登記、換發營業執照一次,不收費。
2、變更登記標准。個體工商戶辦理變更登記,不收費。
3、補發營業執照費標准。個體工商戶因營業執照遺失、損壞等,需重新補(或換)發營業執照的,不收費。
4、營業執照副本收費標准。個體工商戶自願領取營業執照副本的,不收費。
登記辦理時限
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個人或家庭,應當持所在地戶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對符合條件的准予填寫申請登記表,在受理登記15日內,做出審查決定,核准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書面通知本人。
國家規定經營者需要具備特定條件或需經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應在申請登記時提交有關批准文件。核准時限國務院《個體工商戶條例》規定為15日內。辦理時限:在文件證件齊備的前提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及年檢驗照為1個工作日(即來即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個體工商戶
10. 擺攤需要辦哪些許可證
擺攤賣小吃的話是需要辦衛生許可證的,其他類目暫時不需要許可證,通俗地說,涉及到食品生產的單位或個人,才需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根據2005年12月衛生部印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承擔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責任。」
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遵守本辦法,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發放衛生許可證。 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和新資源食品生產企業生產活動的衛生許可,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實施停止發放衛生許可證,被「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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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攤販需要進行審批的材料:
1、行政許可申請表。
2、負責人或業主的身份證復印件。
3、非流動攤販應提供場地的使用證明。
4、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及食品衛生知識培訓證明。
申請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2、具有與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廠房、設施、設備和環境。
3、具有在工藝流程和生產加工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4、具有符合衛生要求的生產用原、輔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裝物料。
5、具有能對食品進行檢測的機構、人員以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6、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7、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