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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公執法

發布時間: 2021-03-06 02:52:25

㈠ 秉公執法是指誰

中國古代十大秉公執法的好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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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西門豹

西門豹,春秋戰國時期魏國人。當時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且是戰略要地,但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門豹擔任鄴縣令,治理鄴地。西門豹到鄴地後,微服私訪,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婦」事件,智懲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實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發展農業生產,使鄴地百姓逐步富庶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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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趙廣漢

趙廣漢,字子都,西漢時期涿郡蠡吾縣人。曾任守京兆尹、潁川郡太守、京兆尹。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精明強干,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轉變當地的不良風氣。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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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黃霸

黃霸(?-公元前51),字次公,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學家班固評論說:「自從漢朝建立以來,要講治理百姓的官吏還是數黃霸第一。」此前,潁川郡是一個豪強地主稱霸一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後,大刀闊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視農桑,施行教化,經過幾年的精心治理,潁川出現了太平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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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包拯

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從青少年時代起,就開始立志要為國家出力,「竭忠死義」。當過外交使節出使遼邦;最有名的是做過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不持一硯歸」;他一生鐵面無私,不避權貴,執法如山。對皇親國戚、宦官權貴的不法行為,一律極力主張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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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陳希亮

陳希亮,字公弼,北宋時期眉州青神(今屬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陝西西安市)。後因辛勞過度而逝世,享年64歲。著名文學家蘇軾,自稱平生不為人作行狀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陳希亮的為人,擔心陳希亮的事跡失傳於後世,而破例寫下了《陳公弼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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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狄仁傑

狄仁傑(公元607-700),字懷英,唐朝並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應試明經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從而步入仕途。從政後,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初任並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處理了前任遺留下來的17000多件案子,後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採的傳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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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海瑞

海瑞(公元1514-1587),字汝賢,海南瓊山縣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轉折時期。在戶部供職時,以六品小官身份抱著必死決心毅然上疏。將徐家仗勢多佔的40萬畝良田退還原主,將欺壓良民的徐階的兩個兒子及20多個家人依律問罪。縱觀海瑞為官,歷經嘉靖、隆慶、萬曆三朝,多次冒死進諫,雖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根本利益,得到了百姓的廣泛擁護,其行為具有不可否認的歷史進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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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況鍾

況鍾(公元1383-1442),字伯律,號如愚,明朝江西靖安縣龍岡州人現在,只要一提起況鍾,人們立即就會想到《十五貫》故事裡那位甘冒風險、敢於伸張正義、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還做了興修水利、舉辦學校、推薦賢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況鍾任職十三年間,三次離任三次留任,替蘇州百姓辦了不少實事,最後積勞成疾,病逝於蘇州任上。當地百姓為紀念況鍾,在他死後,蘇州和七個縣都建立了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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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湯斌

湯斌(公元1627-1687),字孔伯,別號荊峴,晚又號潛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縣)。主要政績在康熙朝,官至內閣學士、江寧巡撫、禮部尚書等。湯斌為官一生,始終躬身實踐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民本」思想,為變「滿目榛荒,人丁稀少」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做出了一定貢獻,其為官清廉,至死僅遺俸銀八兩,連買棺材的錢都不夠,真正可謂是一代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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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有功

徐有功(?-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徐有功先後任過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員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職。由於徐有功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因而難免得罪酷吏的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雖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一心執法守正。

㈡ 公安執法我們可不可以象相看他們公不公平

你怎樣想像都行,沒有人能夠限制你的想像。
世上沒有絕對的公平。如果真的絕對公平了,反而是另一種不公平。人生來就要享受很多的不公平:出生背景不同、家庭關系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不同,這些不公平甚至是上帝給你的,你想不要都不行。最讓人感到心裡不平衡、最要命的是:從前跟你在一個鍋里吃飯的人,今天吃的和你不一樣了。一起工作他陞官了,同樣做生意他發財了,都沒有背景關系他卻事事順利、你卻處處碰壁……
中國有三位先賢到留下了關於公平的精彩論述,見下:
本身世界就不是不公平的,也不可能公平。
其實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情。首先,沒有人願意來維持這個公平,其次,即使有人願意也沒有人有這個能力,再次,即使有人願意也有這個能力,他也沒有這個時間,把世上人一一稱過。
所以就有了際遇這種說法。因為同做一件事,有人直上青雲,有人苦痛掙扎,使人長嘆卻又無奈,只能歸之於際遇。
而有人對這不公平是極看不開的。「豁達」二字易書難行。所以莊子說: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墨子著《非攻上》。而劉基有《賣柑者言》。
附文:
《莊子·胠篋》:偷鉤的要處死,偷政權的人反倒成為諸侯。
回答者語:同樣是「偷」啊,結果有天壤之別。
非攻《墨 子》
現在有一個人,進人家果園,偷人家桃李,大家聽到就譴責他,上面執政的人捉獲就懲罰他。這為什麼呢?因為他損人利己。至於偷人家雞犬大豬小豬的,比進人家果園偷桃李更不義。這是什麼原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多。如果損人越多,他越是不仁,罪越重。至於進人家牲口棚,牽走人家馬牛的,這比偷人家雞犬大豬小豬更不義。這是什麼原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多。如果損人越多,他越是不仁,罪越重。至於殺無辜的人,剝下人家的衣服皮襖,拿走戈劍,這比進人家牲口棚牽走馬牛又更不義。這是什麼原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嚴重。如果損人越嚴重,他就越不仁,罪越大。現今天下君子,都知道這些事,說它們不義。今天最不義的事,是進攻別國,卻不知道譴責,反而稱贊它,說它是義。這能說知道義與不義的分別嗎?
殺一個人,說它不義,一定構成一個死罪了。如果照這個說法類推下去,殺十個人,十倍不義,必定構成十個死罪了;殺一百個人,一百倍不義,必定構成一百個死罪了。今天最不義的事,是進攻別國,卻不知道反對,反而稱贊它,說它義。這是確實不知道進攻別國是不義的,所以把稱贊的話記載下來傳給後世。如果知道它是不義的,那還有什麼理由記載不義的事傳給後世呢?
現在有人在這里,見一點黑說是黑,見一片黑卻說是白,那麼一定以為這人是不知辯別黑白的了。嘗一點苦說苦,嘗多了苦卻說是甜,那麼一定以為這個人是不知辯別苦甜的了。今天干小的壞事,能夠知道而且譴責它;干大的壞事,攻打別國,就不知道譴責,反而稱贊它,說它義;這能說知道辨別義與不義嗎?由此可知世上的君子,分辨義與不義是多麼混亂啊。
回答者語:同樣是殺人,殺一個人的是壞蛋,殺十個人的是匪徒,殺一百個人的是恐怖分子,抓到都要通通槍斃,殺一萬個人的是軍事家,是將軍,殺一萬人的都要封官加爵。
賣柑者言
杭州有個賣水果的人,擅長貯藏柑橘,經過冬夏也不腐爛,拿出它們的時候還是光彩鮮明的樣子,玉石一樣的質地,金燦燦的顏色。放到市場上,賣十倍的價錢。人們爭相購買他的柑橘。
我買了其中一個,切開它,像有股煙直撲口鼻,看它的裡面,幹得像破爛的棉絮。我對此感到奇怪,問他說:「你賣給別人的柑橘,是將要用來裝滿在盛祭品的容器中,供奉神靈,還是招待賓客的嗎?還是要炫耀它的外表用來迷惑傻瓜和瞎子的嗎?你做這種欺騙人的事情實在是太過分了。」
賣柑橘的人笑著說:「我從事這個行業已有好多年了。我依靠這個用來養活自己。我賣它,別人買它,不曾有人說過什麼的,卻唯獨不能滿足您的要求嗎?世上做欺騙的事的人不少,難道只有我一個嗎?你沒有好好的思量啊。
現在那些佩戴虎形兵符、坐在虎皮上的人,威武的樣子,好像是捍衛國家的將才,他們果真能給出有孫武、吳起的謀略嗎?那些戴著高帽子,拖著長長帶子的人,氣宇軒昂的樣子像是朝廷中有本事的人,他們果真能夠建立伊尹、皋陶的業績嗎?盜賊興起卻不懂得抵禦,百姓困苦卻不懂得救助,官吏狡詐卻不懂得禁止,法度敗壞卻不懂得治理,白白地浪費國家糧食卻不懂得羞恥。看看那些坐在高堂上,騎著大馬,喝著美酒,吃著美食的人,誰不是高大的外表,令人敬畏,顯赫過人,值得效仿?可是無論到哪裡,又有誰不是外表如金似玉、內心破敗得像破絮呢?現在你看不到這些現象,卻只看到我的柑橘!」
我默默地沒有話用來回答。回來思考這賣柑人的話,覺得他像是像東方朔那樣詼諧多諷、機智善辯的人。難道他是對世間邪惡現象激憤痛恨之人嗎?因而借托柑橘用來諷刺嗎?
回答者語:看事情和看人都不能只看錶面,表面漂亮的,內在不一定好,要認清事實,不要被假象所欺騙。當今的「肉食者」,有幾個不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呢?
綜觀三位先賢文章,你應該對公平有比較客觀的理解了吧。

㈢ 有哪些秉公執法懲惡揚善的歷史偉人

狄仁傑,包拯,海瑞,林則徐等

㈣ 包拯在當時具體是什麼官職,放在現在相當於什麼官

包拯是宋朝人,他所處的開封古稱汴京,是宋朝的國都,包拯是開封知府,那麼他就相當於市長一職。

一、包拯簡介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御史。

包拯當時仕途最高點是樞密副使,大約是正二品的官銜,比包拯曾經做過時間最長的開封府府尹還要大一品。雖然這個官職聽起來很不錯,但是樞密副使手中並沒有實權。因為能夠調動天下兵馬的權利還是在皇帝手中,還有就是當時的三司戶部,這個官職要比之前的樞密副使要好,起碼這個官職還是有一些實權的,雖然只是管經濟的這一塊地方。

但是要說權利最大的還是開封府府尹,當時的整個開封都是在包拯的治安之下,而且下面州衙辦不了的案子,都要交給開封府,在後來包拯從宋神宗的那裡要到的御札三道,更是擁有了先斬後奏的權力,哪怕是當時的王爺也能被包拯判刑。

而且我們也都知道當時的包拯權利也是挺大的,而且包拯當時斷案非常的清廉,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之所以包拯有這么大的權利,也是因為給他權利的讓放心包拯,堅信包拯不會利用權力做不好的事情。

㈤ 免去職務後仍然履行職責是仕么行為

免去之後仍然履行職責,應該沒有這個免去了職務就不會履行職責了吧?

㈥ 包拯曾擔任過的開封府尹,相當於如今的什麼職務

北宋開封府尹相當於今天的北京市長。
開封府即是當年汴京的首府衙門。開封內府初建於容五代後梁,也稱南衙,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歷代官府中,北宋開封府規模最為宏大,天下首府,地位顯赫。府尹總領府事,掌管京師民政、司法、捕捉盜賊、賦役、戶口等政務。寇準、歐陽修、蔡襄 、包拯、范仲淹、宗澤等北宋名臣先後出任開封府尹。北宋的太宗、真宗、欽宗未當皇帝之前也曾坐鎮開封府,體察民情,治理京畿。他們執法嚴明,清正廉潔,弘揚了「公生明,清慎勤」的功德正氣,開創了「清廉剛毅,除暴安良」的官衙新政。

㈦ 《希孟執法》的文言文翻譯。

翻譯:

張養浩,宇希孟,濟南人。張養浩從小就有德行和節義。有一次他出門,碰到一個人,那人把鈔票遺失在路上,當張養浩發現的時候,那個人已經走了,張養浩就追上去把錢還給他。年僅十歲時,就一天到晚不停地讀書,他就白天默默地背誦,到了夜晚就關上房門,點上燈,偷偷地讀書。

後來他被選授為堂邑縣尹。(張養浩)帶頭搗毀了濫設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強盜前科的人每月初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審訊檢查的規定,張養浩說:「他們都是善良的百姓,因為生活困難,被飢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強盜。已經用刑法處罰了他們,還把他們當強盜看待,這就斷絕了他們改過自新的路!」強盜們感動得流了眼淚,他們相互勸戒說;「不要對不起張公。」有一個叫李虎的人,曾經殺過人,他的同黨也都是暴虐殘忍,為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從前的縣尹都不敢過問這件事。張養浩到這里以後,將他們全部依法懲處,老百姓非常高興。張養浩調離堂邑十年,百姓仍然為他立碑,歌頌他的恩德。

㈧ 秉公執法形容誰

秉公執法這四個字,如果形容一個人物的話,我覺得包拯是最貼切,最形象的

㈨ 希孟執法文言文翻譯

希孟執法
經《網路文言文翻譯》結果,還是希孟執法。沒有變化。

㈩ 秉公執法造句!!急需!

一、用「秉公執法」造句:

1、這位法官秉公執法,深得大家版的愛戴。

2、他要求權大家秉公執法,不徇私情。

3、人民法官秉公執法,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4、海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秉公執法,忠於職守,文明服務

5、行政執法人員應當秉公執法。

二、「秉公執法」的意思:

公正地執行法律。秉公,做事秉持公正之心。

三、詞語出處:

清·萬斯同《明史·列傳·卷一百四十二》:「汝嘗言秉公執法。」

白話:我曾經要求你們做事秉持公正之心。

四、用法、語法:

作謂語、賓語;指公正地執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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