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候任行政長官
1. 香港特別行政區歷任行政長官是哪些人
截止目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一共有5任,分別如下:
1、第一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時間: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時間: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鄭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時間:2017年7月1日—至今。
(1)香港候任行政長官擴展閱讀
1、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香港特區首長,簡稱香港特首;英語: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CE),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2、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職責如下:
(1)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執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3)簽署、公報並向中央人民政府備案由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議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員、各級法院法官及公職人員的職務;
(5)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及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2. 香港第一和第二任行政長官是誰
香港第一和第二任行政長官都是董建華,第一個任期為1997年7月日—2002年6月30日,第二個任期為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董建華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作出重要貢獻。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在任期內帶領特區政府和香港各界人士,成功抵禦了亞洲金融危機、外部經濟環境變化以及「非典」疫情等帶來的種種困難,妥善處理諸多復雜的社會政治經濟問題,維護香港的整體利益,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為香港順利回歸與平穩過渡和「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作出重大的歷史性貢獻。
(2)香港候任行政長官擴展閱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
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1997年第一屆行政長官由第一屆的選舉委員會選出,成員1200人,中央政府任命。2002年第2屆特首由同一選舉委員會選出。2005年第2屆特首補選已於2005年7月10日舉行,選舉委員會成員大致與原有的相同。
有缺位的選舉委員會委員由與立法會同一功能組別的選民(各界別合共160,000人)選出。2007第3屆特首選舉內容仍未有定案,唯2004年4月26日的第10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已否定了2007年普選特首、2008年普選立法會的可能。
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每屆任期是5年,每人只可以連任一次。如行政長官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離職,繼任人應在6個月內產生。200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解釋基本法方式說明補選的行政長官只是完成前任餘下的任期。
3. 香港回歸後的歷任行政長官
1、董建華(TungChee-hwa)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董建華(TungChee-hwa)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署理特首曾蔭權(DonaldTsangYam-kuen)2005年3月12日—2005年6月2日
署理特首唐英年(HenryTangYing-yen)2005年6月2日—2005年6月21日
續任特首曾蔭權(DonaldTsangYam-kuen)2005年6月21日—2007年6月30日
3、曾蔭權(DonaldTsangYam-kuen)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梁振英(LeungChun-ying)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林鄭月娥(CarrieLamChengYuet-ngor)2017年7月1日—
(3)香港候任行政長官擴展閱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職務責任
1、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執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3、簽署、公報並向中央人民政府備案由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議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員、各級法院法官及公職人員的職務;
5、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及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4. 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是誰; 香港特別行政區現任行政長官是誰;
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是董建華;
香港特別行政區現任行政長官是梁振英;
在香港,我國政府執行的基本方針是:
「一國兩制';
「港人治港';
「高度自治';
5.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歷任行政長官是誰
截止目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一共有5任,分別如下:
1、第一任:董建華( Chee-hwa),任期時間: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時間: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時間: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鄭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時間:2017年7月1日—至今。
(5)香港候任行政長官擴展閱讀
1、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香港特區首長,簡稱香港特首;英語: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CE),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2、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職責如下:
(1)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執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3)簽署、公報並向中央人民政府備案由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議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員、各級法院法官及公職人員的職務;
(5)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及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6. 香港的現任執行長官是香港的第幾任行政長官
現年7月1日上任的香港現任執行長官--林鄭月娥是第五任的行政版長官。
7. 香港新當選的行政長官是誰
截止2020年1月份,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林鄭月娥。
林鄭月娥,祖籍浙江舟山,1957年出生於香港,在大學期間,曾隨香港大學學生會赴北京清華大學交流,1980年8月,加入香港政府政務職系。
20世紀80年代,獲得保送赴英國劍橋大學學習,也曾赴美國聯邦政府實習。回港後,曾在多個政府部門任職。
2017年7月1日,林鄭月娥宣誓就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她也是香港回歸以來首位女性行政長官。
(7)香港候任行政長官擴展閱讀:
評價
一年來,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帶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勇於擔當、積極作為,堅定維護「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
認真謀劃香港長遠發展,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共建「一帶一路」,著力破解事關廣大居民切身利益的問題,努力為青年人成長和發展創造條件,體現了「志不求易、事不避難」的精神,取得了良好成績。
中央對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
8. 香港歷任行政長官是誰
1、董建華(TungChee-hwa)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董建華(TungChee-hwa)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曾蔭權(DonaldTsangYam-kuen)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梁振英(LeungChun-ying)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林鄭月娥(CarrieLamChengYuet-ngor)2017年7月1日—今。
(8)香港候任行政長官擴展閱讀
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1997年第一屆行政長官由第一屆的選舉委員會選出,成員1200人,中央政府任命。2002年第2屆特首由同一選舉委員會選出。2005年第2屆特首補選已於2005年7月10日舉行,選舉委員會成員大致與原有的相同。
有缺位的選舉委員會委員由與立法會同一功能組別的選民(各界別合共160,000人)選出。2007第3屆特首選舉內容仍未有定案,唯2004年4月26日的第10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已否定了2007年普選特首、2008年普選立法會的可能。
9. 香港共有幾任行政長官
一共4任 2個人來
1 董建華 浙江自省舟山市 1937年7月7日- 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 董建華 浙江省舟山市 1937年7月7日- 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曾蔭權 廣東省南海縣 1944年10月7日- 2005年6月21日-2007年6月30日
4曾蔭權 廣東省南海縣 1944年10月7日- 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10. 香港回歸後的兩任行政長官分別是誰呢
第一任香港行政長官是董建華。 現任行政長官叫曾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