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車新法規
1. 汽車審車新規定
2. 2020年審車新規定是什麼
為營運載客汽車復5年以內每年檢制驗1次;達到和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以北京市為例,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按照下列期限申請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達到和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達到和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達到和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專用校車應當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每6個月檢驗一次;非專用校車應當自取得校車標牌後每6個月檢驗一次;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2)審車新法規擴展閱讀:
車檢的相關要求規定:
1、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北京交管部門在實行6年以內的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免檢基礎上,將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
2、每兩年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後,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志,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3. 2020汽車年審新規定具體內容
1、辦理注冊、轉移、變更等登記的車輛:辦完機動車登記後發放檢驗標志紙質憑證,系統將自動生成檢驗標志電子憑證,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台或「交管12123」手機APP查看、下載、使用。
2、六年內免檢車輛: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台或「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如需領取紙質憑證的,可以選擇郵寄送達或到車管所自取。
3、上線檢驗車輛:機動車檢驗合格後,檢驗機構在發放檢驗標志紙質憑證的同時,提示機動車所有人可網上查看、下載檢驗標志電子憑證。
(3)審車新法規擴展閱讀
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證與紙質憑證具有同等效力,已領取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的車輛,不需要再粘貼紙質標志,公安交管部門不以機動車未放置(粘貼)檢驗標志為由進行處罰。
在駕車遇到交通民警執法檢查時,駕駛人可以主動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證,民警將通過警務執法終端掃描電子憑證二維碼,核查電子憑證有效性和機動車狀態。
如未出示電子憑證,民警將通過警務執法終端或信息系統核查機動車狀態,確認機動車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對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內的,公安交管部門不以未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為由進行處罰。
4. 車輛年審新規定
車輛年檢新規2014年9月1日起實施,新購私家車6年內免檢。清城區和清新區登記在冊機動車輛共萬多輛,以前每年參加年檢車輛10多萬輛,其中清城區9萬多台,上線檢測車輛7萬余輛,清新區總共有4萬多輛,上線檢測約3萬輛,新規試行後,2014年大概可減少28000多輛上線檢測量。
新規適用車型包括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2010年9月1日以後注冊登記的符合條件的車輛都享受免檢政策。但是,免檢只是免上線檢測,車輛每兩年仍須定期檢驗。
1、並不是所有的新購私家車都享受,6年內免檢政策適用車型包括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有3種情形不在免檢之列: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不屬於免檢范圍;發生過事故的車輛不享受免檢,即6年免檢范圍內的新車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檢政策;購車後長期未登記的也不享受免檢,即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不享受免檢政策。計程車、教練車等,屬於營運車輛,仍需按原來的要求進行年檢。
2、2010年9月1日以後注冊登記的符合條件的車輛都享受免檢政策,2010年8月之前登記注冊的車輛,則應在9月1日前參加車檢。如,A先生2011年3月購車,2011年5月登記,2013年有過一次車檢,2015年2月才到期,6年免檢,時間應該從2011年5月算起。機動車注冊登記時間可在機動車行駛證上查看。如果B先生本來的車檢時間是8月31日,可以推遲1天,等到9月1號之後再按新規申請檢驗標志嗎?不能!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政策自9月1日起實施,此前已逾期未檢驗的車輛仍需按原規定到檢驗機構參加檢驗。
3、免檢,實際上是免上線檢測,車輛每2年仍須定期檢驗。定期檢驗不用去往檢測站,全市將設15個檢驗標志核發點,供車主申請和領取檢驗標志。市區有3個點:交警支隊辦證大廳、清城區交警大隊辦證大廳和清新區交警大隊辦證大廳。6個縣(市)則各設兩個點。因此,此次私家小汽車檢驗周期並沒有發生變化,僅是試行對6年內新車免予上線檢測,車主還是要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標志。
4、6年內免檢的私家車仍需申領檢驗標志。車主須帶上身份證、行駛證、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徵證明,同時,必須將交通違法、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再去檢驗標志核發點進行辦理。車主可按自己的意願到15個點中的任一個進行申領,如,陽山的C先生到清城區看朋友,也可順道在清城區交警大隊辦證大廳等點辦理。車主可提前3個月申領檢驗標志,檢驗標志核發點周一至周五上班,同時,若因特殊原因耽誤了申領,可在日後辦理,不進行罰款,但是,檢驗標志到期,未申領新的標志就上路,可比照以前未年檢的條例進行處罰。
5、已取得環保標志的屬於免檢范圍的在用汽車(在免檢期內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輛除外),在環保標志有效期屆滿後,在免檢期限內可繼續使用,直至免檢期限到期為止。檢驗標志核發點不發放環保標志。如環保部門有其他規定再行討論。
5. 車輛年審新規定2021是什麼
2021年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
第6年和第8年時,車輛上檢測線進行檢測。對10年以上的私家車,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周期執行,即10年至15年的每年檢驗1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1次。
新規將6年內的7座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5)審車新法規擴展閱讀:
車輛年檢(單位)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及路橋卡。
2、交強險副本。
3、路橋票;《第一聯黑色》。
4、組織結構代碼證(蓋鮮章)。
5、委託書(蓋鮮章)。
6、車輛
手續
1、車輛單位或車主需填寫"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並按照當地車管所規定的日期,送指定地點進行年檢。車輛檢驗合格後,車輛管理機關在行駛證和"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上加蓋(**年**車管所檢驗合格)印章;
2、長期在外地執行任務不能按期參加檢驗的車輛,由車主提出申請,報經原籍車管所委託駐地車管所代為檢驗。檢驗後,將檢驗結果通知原籍車管所;
3、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參加年檢的車輛,應事先向當地車管所申請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