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社區
Ⅰ 司法局和社區矯正是一個地方嗎
社區矯正是與監禁矯正相對應的行刑方式。是指將符合法定條件的罪犯置於社區內,由司法行政機關(司法局)及其派出機構(司法所)在相關部門和社會力量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並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
接受社區矯正的罪犯,稱為社區服刑人員,包括: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裁定假釋、決定暫予監外執行、被剝奪政治權利並在社區服刑的人員。
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對於罪行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殘犯、以及罪行較輕的初犯、過失犯等,應作為重點對象,適用上述非監禁措施,實施社區矯正。
社區矯正有三個目的:直接目的是通過社區矯正組織進行社會化的教育,使罪犯適應並順利回歸社會;間接目的是增強社區公民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根本目的是預防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
法律依據:2011年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明確規定了對判處管制、緩刑以及假釋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Ⅱ 司法局的社區矯正服務中心是干什麼的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有可能轉為行政單位嗎
社區矯正管理教育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1、接受人民法院委託,組織或協同、指派司法所開展對擬適用社區矯正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提請假釋罪犯的調查評估。
2、負責辦理社區服刑人員和法律文書交接事宜,安排社區服刑人員至司法所報到登記。
3、組織開展社區服刑人員的入矯宣告和解矯宣告。
4、組織或指導司法所開展風險評估工作,負責審核批准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管等級措施和教育矯正工作方案。
5、指導、督促司法所落實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日常監督管理和個別教育措施。
6、組織或指導司法所開展社區服刑人員集中學習教育和公益勞動等活動。
7、組織或指導司法所開展心理矯正工作,及時提供心理健康知識教育、心理咨詢和心理疏導。
8、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確有就業需求的社區服刑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
9、提出對社區服刑人員司法獎懲的建議;審核對社區服刑人員的行政獎懲。
10、負責辦理社區服刑人員異地委託管理手續和請(銷)假、遷居以及期滿解矯或矯正終止的審核工作。
(2)司法行政社區擴展閱讀: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受黨委與政府的領導。司法局規格比法院、檢察院略低,是政府宣傳管理法律的專業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Ⅲ 社區矯正人員有哪種情形,縣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給予書面警告
社區矯正人員有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違反關於報告、會客、外出、居住地變更規定的;不按規定參加教育學習、社區服務等活動,經教育仍不改正等情形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給予書面警告。
根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 社區矯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給予警告,並出具書面決定:
(一)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
(二)違反關於報告、會客、外出、居住地變更規定的;
(三)不按規定參加教育學習、社區服務等活動,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保外就醫的社區矯正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提交病情復查情況,或者未經批准進行就醫以外的社會活動且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違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節輕微的;
(六)其他違反監督管理規定的。
(3)司法行政社區擴展閱讀:
《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二十條 司法所應當定期到社區矯正人員的家庭、所在單位、就讀學校和居住的社區了解、核實社區矯正人員的思想動態和現實表現等情況。對保外就醫的社區矯正人員,司法所應當定期與其治療醫院溝通聯系,及時掌握其身體狀況及疾病治療、復查結果等情況,並根據需要向批准、決定機關或者有關監獄、看守所反饋情況。
第二十一條 司法所應當及時記錄社區矯正人員接受監督管理、參加教育學習和社區服務等情況,定期對其接受矯正的表現進行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對社區矯正人員實施分類管理。
Ⅳ 司法行政機關在社區矯正工作中的職能是什麼
《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工作暫行辦法》第四條,社區矯正的職能是:
(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刑罰的順利實施;
(二)採取多種形式,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矯正其不良心理和行為,促使其成為守法公民;
(三)幫助社區服刑人員解決在就業、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利於其順利適應社會生活。
第五條對下列人員實施社區矯正:
(一)被判處管制的;
(二)被宣告緩刑的;
(三)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包括:
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四)被裁定假釋的;
(五)被剝奪政治權利並在社會上服刑的。
Ⅳ 判緩刑後去社區還是司法局報到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法,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這里所說的特定的考察機構就是指社區矯正機構。《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社區矯正人員應當自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之日或者離開監所之日起十日內到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為其辦理登記接收手續,並告知其三日內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發現社區矯正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組織查找,並通報決定機關。法律依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六條社區矯正人員應當自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之日或者離開監所之日起十日內到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為其辦理登記接收手續,並告知其三日內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發現社區矯正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組織查找,並通報決定機關。
Ⅵ 司法行政職能進社區工作匯報
主要是人民調解、普法宣傳
Ⅶ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給予社區矯正人員警告並出具書面決定的情形是什麼
社區矯正實施辦法
第二十三條社區矯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版司法行政機關權應當給予警告,並出具書面決定:
(一)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
(二)違反關於報告、會客、外出、居住地變更規定的;
(三)不按規定參加教育學習、社區服務等活動,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保外就醫的社區矯正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提交病情復查情況,或者未經批准進行就醫以外的社會活動且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違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節輕微的;
(六)其他違反監督管理規定的。
Ⅷ :社區矯正人員在縣級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登記接收手續後並告知其幾日內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
社區矯正人員在縣級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登記接收手續後並告知其3日內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實施辦法》第六條 社區矯正人員應當自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之日或者離開監所之日起十日內到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到。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為其辦理登記接收手續,並告知其三日內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發現社區矯正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組織查找,並通報決定機關。
(8)司法行政社區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實施辦法》第十一條 社區矯正人員應當定期向司法所報告遵紀守法、接受監督管理、參加教育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活動的情況。發生居所變化、工作變動、家庭重大變故以及接觸對其矯正產生不利影響人員的,社區矯正人員應當及時報告。
保外就醫的社區矯正人員還應當每個月向司法所報告本人身體情況,每三個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復查情況。
Ⅸ 司法局社區矯正是干什麼的
主要任務:社區矯正工作者要做的首先不是簡單地管理,而是對矯正對象提供特別幫助和服務,包括幫助他們尋找工作或辦理最低生活保障,幫助他們在獲得工作後努力保持,
幫助他們妥善解決個人與家庭、鄰里的關系,幫助他們樹立生活信心,正確認識社會正確面對自己,正確認識社會現實與主觀能力之間的矛盾,等等。
(9)司法行政社區擴展閱讀:
工作矛盾
社區矯正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根據兩高兩部的通知精神,司法行政機關是具體組織實施部門,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監獄等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區矯正試點工作。但實踐中由於牽涉的部門較多,權利義務不明確,且沒有固定的統一辦公場所,各部門為了局部利益,對做好這項工作缺乏熱情和主動性,反而使工作復雜化,最後司法行政部門也只能因陋就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