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決的案例
⑴ 行政裁決 和行政仲裁求法律高手各舉一事例 多謝
這是一個有難度的法學問題,你至少應給100分的,我的解答如下 :
行政裁決是行政法回上的一個概念,對於省級政答府或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如果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做出的裁決就是最終決定。這是我國立法上唯一的行政裁決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1999
第十四條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最終裁決。
行政仲裁相對簡單一點,比如說,勞動爭議仲裁、人事爭議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仲裁等,這些都是有仲裁之名,無仲裁之實的行政(仲裁)行為。
⑵ 對拆遷行政裁決補償標准不服,該如何處理
向人民法院起訴相關法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專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屬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⑶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的作品目錄
第一編 緒論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節 行政法基本概念
一、行政
二、行政法
三、行政法學
四、案例
第二節 行政法的淵源
一、憲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規
四、地方性法規
五、民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六、規章
七、國際條約
八、法律解釋
司法者試試題測試
第三節 行政法律關系
一、行政法律關系概述
二、行政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
三、行政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
司法考試試題測試
復習思考題
第二章 行政法基本原則
第一節 行政法基本原則概述
一、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概念
二、行政法基本原則的特徵
三、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功能
第二節 依法行政原則
一、合法行政
二、合理行政
三、程序正當
四、便民高效
五、誠實守信
六、權責統一
七、案例
司法考試試題測試
復習思考題
第二編 行政法主體
第三章 行政主體
第一節 行政主體概述
一、行政主體的概念和特徵
二、行政主體的類型
三、行政主體資格的界定
四、行政主體的范圍
五、案例
第二節 行政機關
一、行政機關的概念和特徵
二、中央行政機關
三、地方行政機關
四、案例
第三節 其他行政主體
一、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二、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
三、案例
復習思考題
第四章 國家公務員
第一節 國家公務員概述
一、國家公務員的概念和特徵
二、國家公務員的分類
三、案例
第二節 國家公職關系
一、國家公職關系的概念和特徵
二、國家公職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
三、國家公務員的法律地位及其雙重身份
四、案例
復習思考題
第五章 行政相對人
第一節 行政相對人概述
一、行政相對人的概念及特徵
二、行政相對人的范圍
三、行政相對人的分類
四、行政相對人的主體資格
五、案例
第二節 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
一、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概念及特徵
二、行政相對人的權利
三、行政相對人的義務
四、案例
復習思考題
第六章 行政法制監督主體
第一節 行政法制監督主體概述
一、行政法制監督主體的概念及特徵
二、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
第二節 行政法制監督主體的種類
一、權力機關監督
二、行政監察
三、司法監督
四、案例
復習思考題
第三編 行政行為
第七章 行政行為概述
第一節 行政行為的概念與特徵
一、行政行為的概念
二、行政行為的特徵
三、案例
第二節 行政行為的分類
一、抽象行政行為與具體行政行為
二、內部行政行為與外部行政行為
三、羈束行政行為與自由裁量行政行為
四、依職權行政行為與依申請行政行為
五、單方行政行為與雙方行政行為
六、附條件行政行為與不附條件行政行為
七、要式行政行為與不要式行政行為
八、平時行政行為與緊急行政行為
九、案例
第三節 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與效力表現
一、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
二、行政行為的效力內容
三、行政行為的生效與失效
四、行政行為的瑕疵與效力後果
五、案例
復習思考題
第八章 行政程序
第一節 行政程序概述
一、行政程序的概念和特徵
二、行政程序的法律意義
三、行政程序的分類
四、案例
第二節 行政程序基本原則
一、行政公開原則
二、行政參與原則
三、公正、公平原則
四、效率原則
五、案例
第三節 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一、行政迴避制度
二、行政聽證制度
三、說明理由制度
司法考試試題測試
復習思考題
第九章 行政立法與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
第一節 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特徵和分類
二、行政立法體制
三、行政立法的原則
四、行政立法的程序
五、行政立法的技術
六、案例
第二節 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
一、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概念及其特徵
二、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分類
三、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四、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五、案例
復習思考題
第十章 行政許可與行政確認
第一節 行政許可
一、行政許可的概念和特徵
二、行政許可的原則
三、行政許可的分類
四、行政許可的設定
五、行政許可的實施
第十一章 行政給付與行政獎勵
第十二章 行政徵收與行政徵用
第十三章 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
第十四章 行政裁決、仲裁與調解
第十五章 行政合同與行政指導
第四編 行政復議
第十六章 行政復議概述
第十七章 行政復議范圍
第十八章 行政復議機關與管轄
第十九章 行政復議參加人
第二十章 行政復議程序及決定
第五編 行政訴訟
第二十一章 行政訴訟法概述
第二十二章 行政訴訟受案范圍與管轄
第二十三章 行政訴訟參加人
第二十四章 行政訴訟證據
第二十五章 行政訴訟程序
第二十六章 行政訴訟法律適用與裁判
第二十七章 涉外行政訴訟
第六編 行政賠償與行政補償
第二十八章 行政賠償
第二十九章 行政補償
復習思考題參考答案
⑷ 何謂行政裁決案件
行政裁決是指行政機關或法定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律授權,對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與合同無關的民事糾紛進行審查,並作出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1、行政裁決的主體是法律授權的行政機關。行政裁決是經法律授權的特定行政機關,而不是司法機關,但是並非任何一個行政機關都可以成為行政裁決的主體,只有那些對特定行政管理事項有管理職權的行政機關,經法律明確授權,才能對其管理職權有關的民事糾紛進行裁決,成為行政裁決的主體。如《商標法》 、《專利法》 、《土地管理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 、《葯品管理法》等對侵權賠償爭議和權屬爭議作出規定,授權有關行政機關對這些爭議予以裁決。
2、行政裁決的民事糾紛與行政管理有關。當事人之間發生了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民事糾紛,是行政裁決的前提。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政府職能的擴大,行政機關獲得了對民事糾紛的裁決權。但行政機關參與民事糾紛的裁決並非涉及所有民事領域,只有在民事糾紛與行政管理密切相關的情況下,行政機關才對該民事糾紛進行裁決,以實現行政管理的目的。
3、行政裁決是依申請的行政行為。爭議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後,可以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法定的期限內向特定的行政機關申請裁決。沒有當事人的申請行為,行政機關不能自行啟動裁決程序。
4、行政裁決是一種具體行政行為。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授權針對特定的民事糾紛進行裁決,是對已經發生的民事糾紛依職權作出的法律結論。這種行政裁決具有具體行政行為的基本特徵。行政相對人不服行政裁決而引起的糾紛屬於行政糾紛。對此,除屬於法定終局裁決的情形外,當事人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⑸ 行政裁決和行政復議什麼區別舉例說明可以嗎通俗易懂的
行政裁決是指行政機關依照法律規范的授權,對當時人之間發生的、與回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答的、與合同無關的民事糾紛進行審查,並做出裁決的行政行為。如權屬糾紛的裁決、侵權糾紛的裁決、損害賠償糾紛的裁決等。
行政復議是指行政相對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害其合法權益,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一種法律制度。
個人認為上述概念就可以很清晰的看出二者的區別,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⑹ 最高法發布全國法院第二批徵收拆遷典型案例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15日發布全國法院第二批徵收拆遷典型案例,為人民法院繼續審理好此類案件提供一定的裁判示範,促使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引導社會公眾依法訴訟、依法維權。
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黃永維介紹,這批典型案例涉及農村土地徵收、城市房屋徵收等行政管理事項,涵蓋了徵收拆遷中有關徵收決定、安置補償和強拆實施環節的典型爭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監督,及時糾正行政機關在徵收拆遷中的違法行為,同時確認行政機關合法行為的效力,實現了對行政管理相對人訴權、產權的雙重保護。
黃永維表示,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國法院一審受理徵收拆遷類訴訟分別約為29000件、31000件及39000件,占當年行政訴訟案件總量的13%、14%和17%左右。這組數據說明,徵收拆遷仍是司法監督的重點領域。
他說,人民法院充分認識到解決好徵收拆遷案件的重要意義,將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作為司法工作的著力點,妥善處理好城市發展過程中的公共利益和產權保護之間的關系,依法維護好日常生產生活所需的正常秩序和穩定環境。
拆吧拆吧。
消息來自央廣網。
⑺ 有關法律關系的案例 跪求
樓主說的也太含糊了吧,法律關系有很多種,刑事、民事、行政法律關系,你版是要哪種的?
我這兒有權一個民事法律關系的案例,樓主看看是不是符合你的要求:
案情簡介
某村民甲於1982年從其所在的村民小組乙處分得某自留山。1984年甲去逝,甲有兩個女兒。1985年乙村民小組在未經甲的兩個女兒同意的情況下,將甲的某自留山重新分給乙村民小組村民丙。2005年,乙村民小組村民丁以甲與丁早已形成了收養關系,有權繼承甲的自留山權益為由,要求將甲的某自留山山場確權給其管理使用。甲的兩個女兒承認甲與丁形成了收養關系,同時明確放棄對甲自留山山場的權益。市政府以甲與丁形成了收養關系、乙將原甲的某自留山重新分配給本村村民丙時未經得甲的兩個女兒及丁的同意、甲的兩個女兒自動放棄甲原來的某自留山山場權益為由,將爭議山場管理使用權裁決給了丁。在該案的行政訴訟階段,人民法院以收養關系是否成立及其效力的確認權在人民法院,人民政府對甲與丁的收養關系的確認超出了行政職權范圍為由,撤銷了人民政府的行政裁決,並要求人民政府重新作出處理。
⑻ 現實生活中的行政裁決案件具體有哪些
1、勞動工資、經濟補償裁決。《勞動法》第91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⑴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⑵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⑶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⑷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2、專利強制許可使用費裁決。《專利法》第54條規定:「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付給專利權人合理的使用費,其數額由雙方協商;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裁決。」
3、國有資產產權裁決。《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第29條規定:「全民所有制單位之間因對國有資產的經營權、使用權等發生爭議而產生的糾紛,應維護國有資產權益的前提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同級或共同上一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和裁定,必要時報有權管轄的人民政府裁定,國務院擁有最終裁定權。」
4、權屬糾紛裁決。土地管理法》第13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全民所有制單位之間、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全民所有制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的土地使用權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處理。」人民政府對土地權屬爭議所作的處理,就是行政裁決。
5、損害賠償糾紛裁決。損害賠償糾紛是一方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後,要求侵害者給予損害賠償所引起的糾紛。這種糾紛通常存在於食品衛生、葯品管理、環境保護、醫療衛生、產品質量、社會福利等方面。產生損害糾紛時,權益受到損害者可以依法要求有關行政機關作出裁決,確認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使其受到侵害的權益得到恢復或賠償。
6、補償糾紛裁決。《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4條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補償形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經協商達不成協議,由批准拆遷的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裁決。」涉及到補償的還有草原、水面、灘塗、土地徵用的補償等。
7、侵權糾紛裁決。侵權糾紛是由於一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他方侵犯而產生的糾紛。平等主體一方當事人涉及行政管理的合法權益受到他方侵害時,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機關進行制止和決定賠償,行政機關就此爭議作出裁決。法律明文規定行政主體在對違法行為做出處理的同時,對違法行為人的侵權行為造成他人的損害可依法做出強制性賠償裁決。
8、民間糾紛裁決。國務院頒布的《民間糾紛處理辦法》規定,基層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裁決民間糾紛。基層人民政府對民間糾紛作出處理決定應當製作處理決定書,並經基層人民政府負責人審定、司法助理員署名後加蓋基層人民政府印章。基層人民政府作出的處理決定,當事人必須執行。如有異議的,可以在處理決定作出後,就原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超過十五天不起訴又不執行的,基層人民政府根據當事人一方的申請,可以在其職權范圍內,採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執行。
⑼ 我想收集下這兩年違法拆遷的案例
□袁桂芳訴勉縣縣城和平路改造拆遷指揮部辦公室財產權屬糾紛案
□佛山市房產管理局因黃德才訴其房屋拆遷管理行政裁決糾紛上訴案
□沈陽克菜斯特國際置業第一有限公司與代洪霞房屋拆遷合同糾紛案
□重慶金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重慶雕刻工藝廠、龍門實業有限公司房屋拆遷安置合同糾紛案
□劉桂英訴新民市城鄉建設管理局、新民市市政工程管理處、新民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拆遷補償協議糾紛案
□沈陽日新商貿有限公司與遼寧金鵬房屋開發有限公司因房屋拆遷合同糾紛案
□張勇與贛州勝華實業有限公司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糾紛案
□霍光訴佛山市昇平百貨有限公司房屋拆遷合同糾紛上訴案
□馬文洪與沈陽克萊斯特國際置業第一有限公司房屋拆遷合同糾紛案
□寧都縣恆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謝金生等人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案
□沈陽藝欣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訴孫偉玲房屋拆遷協議糾紛案
□蘇稼琴等7人訴上海市黃浦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拆遷行政裁決上訴案
□涪陵區國家建設統一徵用土地辦公室訴重慶市涪陵翔正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費糾紛案
□張莉訴宿州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拆遷管理行政裁決案
□何壽蘭訴武義縣建設局房屋拆遷事宜裁決行政爭議上訴案
□石繼源訴浦江縣建設局拆遷補償行政爭議上訴案
□石慶華不服被告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行政強拆行為案
□袁桂芳與勉縣縣城和平路改造拆遷指揮部辦公室財產權屬糾紛案
□張莉訴宿州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拆遷管理行政裁決案
□龍州縣建築材料廠訴龍州縣建設局執行房屋拆遷行政裁決案
□胡明德與昆明市味精廠、昆明西山城市建設房屋拆遷有限公司財產侵權糾紛案
□李如木訴李秋明、李壽明、李明芳拆遷房屋財產權屬糾紛案
□湯德明等不服上海市南市區人民政府限期拆遷房屋決定案
□牡丹江石油化工機械廠訴牡丹江市利民建築工程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區計委房屋動遷協議糾紛案
□曹慶元等68人不服上海市靜安區房產管理局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案
□成都市未來號商場訴成都市房屋拆遷管理處拆遷安置行政裁決案
□林曦訴福州市台江區人民政府拒絕履行拆遷後安置住房法定職責案
□楊永生不服永安市建設委員會房屋拆遷裁決案
□於棲楚訴貴陽市房地產管理局強制拆遷房屋案
□張恩華張寶慶訴海淀房管局拆遷糾紛裁決案
□單榮貴與高縣房產管理局房屋拆遷安置合同糾紛案
□陳正心與定西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安置糾紛上訴案
□聶俊熙等與魏勛惠等房屋析產、拆遷安置糾紛案
□溫州市房地產有限公司訴溫州市茂華五金裝潢公司房屋拆遷安置糾紛上訴案
□吳金梅不服上海市靜安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屋拆遷裁決上訴案行政判決書
□王洪不服大豐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大政限拆字(2001)1號限期拆遷決定案
□宋永波不服吉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吉林市房地產管理局行政裁決上訴案
□鄭德訴常村鎮人民政府強行拆除房屋未予補償糾紛案
□孫厚經訴訟孫傳斌房屋拆遷合同糾紛案
□沈陽三滿貿易有限公司訴張忠祿房屋拆遷合同糾紛案
□趙一飛訴遼寧金利房屋實業公司拆遷安置糾紛案
□周旭銘訴訟沈陽金融商貿開發區房屋拆遷辦公室房屋拆遷協議糾紛案
□付殿燕訴沈陽同聯集團房屋開發有限公司、沈陽市大東區城市房屋拆遷辦公室房屋拆遷合同糾紛案
□肖榮光訴沈陽龍躍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房屋拆遷合同糾紛案
□於文章訴大慶市房產局房屋拆遷糾紛案
□劉嗣鈺等與上海市黃浦區綠化管理局房屋拆遷上訴案
□孫和平訴淮安市人民政府行政行為侵權附帶行政賠償案
□王洪訴大豐市人民政府限期拆遷決定案
□李慶龍訴宿遷市建設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陳攜順訴廣州市市政園林局房屋拆遷合同糾紛案
□黃甜等六人訴佛山市南海區國土資源局房屋拆遷裁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