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泵法規
㈠ 國家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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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機械應急啟泵裝置的設置規定有哪些
消防水泵控制櫃應設置機械應急啟泵功能,並應保證在控制櫃內的控制線路發生版故障時權由有管理許可權的人員在緊急時啟動消防水泵。機械應急啟動時,應確保消防水泵在報警後5min內正常工作。
上述規定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壓力開關、流量開關等弱電信號和硬拉線是通過繼電器來自動啟動消防泵的,如果弱電信號因故障或繼電器等故障不能自動或手動啟動消防泵時,應依靠消防泵房設置的機械應急啟動裝置啟動消防泵。
當消防水泵控制櫃內的控制線路發生故障而不能使消防水泵自動啟動時,若立即進行排除線路故障的修理會受到人員素質、時間上的限制,所以在消防發生的緊急情況下是不可能進行的,為此上述規定使得消防水泵只要供電正常的條件下,無論控制線路如何都能強制啟動,以保證火災撲救的及時性。
該機械應急啟動裝置在操作時必須由被授權的人員來進行,且此時從報警到消防水泵的正常運轉的時間不應大於5min,這個時間可包含了管理人員從控制室至消防泵房的時間,以及水泵從啟動到正常工作的時間。
消防水泵及控制櫃示意如圖4-35所示,機械應急啟泵裝置如圖4-36所示。
圖4-36機械應急啟泵裝置
㈢ 應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規有哪些內容
關於突發性事件、應急管理的相關規定散見於各類法律以及行政法規之中。回現按大類梳答理一二。
安全保護類: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關於原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
交通救援類: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搜救民用航空器規定等;
應急管理類: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
醫療衛生類: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㈣ 有沒有規范明確規定消防泵應急啟動櫃優先控制櫃啟動
11.0.12 消防水泵控制櫃應設置機械應急啟泵功能,並應保證在控制櫃內的控制線路發生故回障時由有答管理許可權的人員在緊急時啟動消防水泵。機械應急啟動時,應確保消防水泵在報警 5.0min 內正常工作。
這個沒有要求優先啟動的,優先的是聯動啟動,不能滿足的時候才緊急啟動的。
㈤ 水泵有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或者有沒有強制性標准
水泵的相關標准:
()GB/T5657-95《離心水泵技術條件分類-Ⅲ》;
(A) ISO2858-1975,《軸向吸入離心泵(16bar級)--標記,額定性能 點和尺寸》。
說明;參照採用了其標記,額定性能點標准,但大大擴充了其范圍,具體有ISO2858規定的泵口徑范圍為Dg50--Dg200,基本性能范圍流量12.5m3/h-400m3/h。 ISG泵的口徑范圍為Dg15-Dg500。流量范圍:1.5m3/h--2200m3/h。
(B)JB/T6878.1-93《管道式離心泵型式與基本參數》
說明:參照採用了其形式,基本參數等標准,但大大擴充了其范圍,具體有JB/T6878.1-93規定的泵的口徑 Dg≤150,流量 Q≤200m/h,配套功率 P≤45KW,最高工作壓力≤1.OMpa、吸入壓力ISG泵的口徑Dg<500,流量Q<2200m/h,配套功率230KW。 最高工作壓力一般為≤1.6Mpa,改變材質可達2.4Mpm,吸入壓力一般≤0.3Mpa,可達到1.OMpa。
(C)JB/T6878.2-93《管道式離心泵技術條件》參照採用
(D)JB/T53058-93《管道式離心泵,產品質量分等》參照採用;
(E)JS/TQ809-89《立式多級離心泵型式與基本參數》
(2)GB3216-89《離心泵、測流泵、軸流泵和旋流泵試驗方法》等效採用;
(3)GB10889--89《泵的振動測量與評價方法》等效採用;
(4)GB10890一89《泵的雜訊測量與評價方法》等效採用
(5)GB6245-1998 《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 6)GB/T3214-91《水泵流量的測定方法》;
(7)JB5118-91《農用污水污物潛水電泵型式與基本參數》;
(8)JB 5119-91《農用污水污物潛水電泵技術條件》;
㈥ 如何做到應急停泵
應急停泵應該注意的問題:
1、按常見故障泵安全事故按鍵或斷掉專實際操作電源開關,屬查驗電流計標示到0或電機額定功率降低;
2、如預留泵未連動,則手操起動;
3、查驗預留泵運作優良,常見故障泵停後不反轉,如反轉馬上關掉出口門;
4、因電動機被水浸而應急停泵後,嚴禁起動預留泵,並通告電氣設備停電了;
5、通告相關工作人員前去解決。
㈦ 事故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有哪些
關於突發性事件、復應急制管理的相關規定散見於各類法律以及行政法規之中。現按大類梳理一二。
安全保護類: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關於原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
交通救援類: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搜救民用航空器規定等;
應急管理類: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
醫療衛生類: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㈧ 什麼法律法規或技術規范規定消防一定要用消防泵而不能用其他泵
消防泵只是一個名稱。
如果泵是用於消防的,那就是消防泵。其設計、製造和回使用必須滿足答《GA30.1-2002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第1部分 消防氣壓給水設備》《GA30.2-2002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第2部分 消防自動恆壓給水設備》《GA30.3-2002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第3部分 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GB6245-2006消防泵》《GB50016-2006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等等的標准要求。
㈨ 2017新消防法對消防水泵的控制要求
一、消防水泵控制櫃應設置在消防水泵房或專用消防水泵控制室內,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泵控制櫃在平時應使消防水泵處於自動啟泵狀態;
2、當自動水滅火系統為開式系統,且設置自動啟動確有困難時,經論證後消防水泵可設置在手動啟動狀態,並應確保24h有人工值班。
3、消防水泵不應設置自動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應由具有管理許可權的工作人員根據火災撲救情況確定。
4、消防水泵應確保從接到啟泵信號到水泵正常運轉的自動啟動時間不應大於2min。
5、消防水泵應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或報警閥壓力開關等開關信號應能直接自動啟動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房內的壓力開關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櫃內。
6、消防水泵應能手動啟停和自動啟動。
7、穩壓泵應由消防給水管網或氣壓水罐上設置的穩壓泵自動啟停泵壓力開關或壓力變送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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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泵的性能和測試要求
消防水泵與生活水泵和生產水泵相比性能上應有較高的要求,但我國現行規范對消防水泵的性能和測試要求沒有做出較詳細的特別規定,致使消防水泵在選用時無據可查,出現了多種問題。
NFPA20對消防泵的性能要求是:消防泵的最大流量應為設計值的150%,揚程不小於選定工作點揚程的65%,關閉水泵時的揚程不大於選定工作點揚程的140%,穩壓泵流量為1—2L/S,揚程為消防泵揚程的1.1—1.2倍。
同時規定在消防泵出水管上應設測量用流量計,流量計應能測試水泵選定流量的175%,消防泵在出水管上應設直徑大於89mm的壓力表。建議相關部門參照美國標准對我國的消防泵設計、選用提出更有針對性、更明確的要求,以便在對消防泵的選用、檢測過程中有據可依。
㈩ 我國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法律法規有哪些
關於突發性事件、應急管理的相關規定散見於各類法律以及行政法規之中。現按大類梳理一二。
安全保護類: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關於原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
交通救援類: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搜救民用航空器規定等;
應急管理類: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
醫療衛生類:醫療事故處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