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改革實例
Ⅰ 關於行政管理的案例分析,要體現政府的職能的
當前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滯後嚴重製約著政府職能的轉變與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我們認為當前實現政府職能轉變和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必須推進以建設民主政治為目標的政府管理體制改革.這方面發達國家有著許多成熟的經驗,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鑒和學習他國的經驗,可以使我們改革少走彎路.下面我們介紹美國基層民主政治的一個案例——加州里弗塞德市市政管理體制及其對我國政府改革的啟示.
一,里弗賽德市議會——經理制的模式——美國基層民主自治的一個案例
里弗塞德是美國加州南部的一個擁有25萬人口的中小城市.1953年該市根據新的城市憲章引進了議會——經理制.在這一體制下,議會制訂城市法律和大政方針,市經理則行使城市日常行政管理權.美國這一城市管理體制產生於20世紀初,1908年美國弗吉尼亞州的一個小城市斯湯頓市任命了一位總經理來指導該市的工作,成為這一體制的發端.當時這一體制就被人們歡呼為"市政改革的最新號角".目前美國大約有2500個城市實行這一體制,加州最為普及,其98%的城市都實行這一體制.
里弗賽德市政府結構,產生及各自職責.
里弗賽德市議會——經理制模式的政府架構由下表可以看出:市議會和市長是由選民選舉產生的,市經理則是由市議會任命的日常事務管理人員,他(或她)直接領導市各行政部門.
里弗賽德市政府議會,市長和市經理的產生及職責:
(一)市議會,市議會由各個選區4年交叉任期選舉產生的7個成員組成.每個議員分別從具有3萬多人口的選區中直接選舉產生.那7個議員並不是同時換屆的,這是為了保持議會成員的相對穩定性.作為立法機構,市議會制定法律並且確定管理城市許多活動的政策.議會接受來自市長,市經理,各種委員會和專門委員會以及公眾對特定立法的建議.每一次立法都要聽取和考慮來自市民和組織的評論.議會通過年度預算並批准預算中的每一項資金支出.公共工程的規劃和計劃書由市議會批准.
市議會任命市經理,市律師,市書記員以及市民委員會和專門委員會的各成員.議會從其成員中挑選出一個代理市長,在市長的缺席的情況下主持市議會會議.
市議會常設委員會:市議會劃分為社區服務與青年,發展,金融,政府事務,公共安全,運輸和設施服務/土地使用/能源開發等7個委員會,創立這7個委員會旨在審議和分析城市政策和項目.每個委員會有3個議員參加,每個議員主持一個委員會並供職於其他兩個,但市議會常設委員會只是市議會的咨詢機構而不是決策機構,市決策機構是由7個議員組成的市議會.所有委員會定期舉行會議,時間和地點列在每周市會議議事日程表上.所有會議都向公眾開放.
市議會是通過條例,決議和動議三個不同層次的會議行使市政管理的決策權的.
條例是由市憲章授權的議會制定的法律.條例對城市轄區的個人規定了總的和持久的規劃.條例由市議會會議提出但須經過二讀並在第二次會議上通過.通過後公開發表並在最後通過後30天生效.一項條例只能由隨後的條例廢除或修正.
通過的決議可以表明議會的政策或指導特定類型的程序或行政行動.它只需要一讀通過,可能被隨後的決議所改變.
動議通常表明對一項程序或行政行動的多數同意.動議通常用於處理議程上的事務.當議會不準備採取明確的行動或當需要進一步的研究或信息時,即在決策的條件不成熟時,議會可以把事情交給個人或小組研究.議會可以要求在將來議會會議上對研究進行匯報.
可見,即使是市議會的決策,也有條例,決議和動議三個層次之分,它們在市裡決策活動中起著不同的作用.市裡重大行政決策通常是由多數同意的行政動議進行的.這就意味著如果市政府決定某項市裡大事,只要通過簡單多數表決即可.
(二)市長:市長是市議會所有會議的主持官員,並在所有的進程中都有發言權.一般說來市長並不投票.但除了緊急狀態或創議條例外,市長可以通過公告要求市議會在將來的會議上重新考慮任何事項.此外,在議會投票相等的情況下,市長可以投下打破平局的決定性一票.市長是從全市范圍內選舉產生,每屆任期4年.
市長的職責包括:解釋政策,規劃和市政府需要人民做些什麼;通知人民政府或規劃方面任何重大的改變;在所有政策和公共關系事務上向市議會提出建議.
(三)市經理:由市議會任命的市經理是城市的首席行政官.他通過控制和引導市各部門實施法律和執行議會的政策.通過使用包括規劃,財政計劃和實施,人事管理和種種自動化體系在內的現代商業方式進行城市事務管理.此外,市經理會在立法,金融事務,資金改進和其他城市政策等方面向市議會提出建議.
二,里弗賽德市議會—經理制運作的若干特點
作為美國基層政府的一種組織形式,里弗賽德市議會—經理制的運作方式有著若干鮮明的特點:
(一)立法行政,兩權合一.眾所周知,美國政府分為三個層級,即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包括市政府).美國聯邦政府實行的是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權分立,州政府的結構亦大抵如此.
然而,作為美國基層政府的市政府與聯邦政府三權分立的模式迥然不同.該市政府與設在該市的11家法院不存在任何人事或財政方面的關系.當地的法院法官是由加州律師協會推薦並由州長任命的,法院是以縣(里弗賽德縣)為單位處理法律事宜的,其經費由州政府提供.而聯邦法院則由聯邦政府負責,與州和地方政府沒有任何關系.從中可以看到美國司法體制不存在任何地方保護主義得以產生的財政或人事基礎.從中也可以看出作為一個基層政府,里弗賽德市是不具備司法權的.
但是,里弗賽德市市政府體制並不是簡單拷貝美國聯邦政府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這反映在里弗賽德市議會—經理制的政府體制與聯邦政府是迥然不同的.所謂市議會—經理體制,簡單地說就是作為立法機構的市議會制定法律並且對市政府大政方針進行決策,而城市的日常行政事務管理權則由市議會聘用的首席行政官——市經理行使.在這里,立法權和行政權是統一的,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市議會本身不僅是立法機構,有權制訂對城市轄區內的個人規定的總和和持久的行為准則的條例,而且是市政府的決策機構,有權決定市裡的任何重大事項,包括公共工程,批准預算等等.二是雖然市議會不直接管理城市的日常事務,但市政府日常事務管理者市經理由其聘用並對其負責表明,市議會還是要對市政府日常經營管理負最後責任的.
作為美國基層政府,里弗賽德市議會——經理制是一種立法權和行政決策權相統一的體制.這一組織形式有著合理的依據:首先是基層政府處理事務畢竟與聯邦政府有著范圍上的不同.美國全國有憲法和聯邦法律,州有州憲法和州法律,而這些憲法和法律是基層政府首先必須遵守的.這樣留給基層政府——市政府——為其轄區制定法律的餘地顯然比較有限.因此,由選民選舉產生的市議會不僅可以為轄區制定法律,也有時間和精力對市政管理的任何重大事務行使決策權.由於法院系統不在市政府職責范圍之內,市政府體制不簡單拷貝聯邦政府模式就成為合乎邏輯的事情.
(二)地方政府,高度自治.美國政治制度的一個基本特徵是權力高度分散.美國是一個由50個州組成的聯邦制國家,美國聯邦制的一個特點是除了聯邦憲法明確賦予聯邦政府的權力外,其他一切權力均由各州享有.但美國各州則實行單一制,從理論上說州以下的市縣等基層政府都是州政府的代理機構,州議會有權解散或合並任何一個地方政府.但實際上,地方政府一般都十分穩定,不會隨便變動.聯邦,州和地方政府都是由選民選舉產生的,具有自身職責范圍內的權力,並直接對選民負責.只有直接對選民負責的政府才能做到高度自治.一個由上級任命,聽命於上級的政府並對上級負責的政府是無法保證地方自治的.
地方自治決定了美國基層政府有權在自己的范圍內處理事項.根據里弗賽德市長加利福尼亞大學政治學教授羅納德·洛維里奇的介紹,市政府主要有兩項職能:一是向全市市民提供公共服務;一是管理沖突,即在城市轄區內發生矛盾沖突時,政府要想方設法加以解決.具體來講就是:(一)規劃.制訂城市發展的總體規劃,指導城市未來的發展.(二)發展.里市政府從來不進行投資並擁有經營性企業.政府對經濟發展採取的措施是:經濟發展部門利用稅收優惠吸引和留住任何能使資源利用最大化而使總成本最小化的企業.城市再開發部門採取刺激措施鼓勵企業增長.該部門管理著總數達7000英畝的5個再開發項目區,並在這5個區內通過提供貸款,建築改進的補助和為抵消土地獲得和開發費用相關的成本的財產稅補償.勞動力培訓,市政府通過與里弗賽德縣勞動力開發中心和里市社區學院的協作,幫助僱主招募雇員,工作篩選和培訓.
(三)公共設施.市政府擁有水,電,公園與娛樂,圖書館,博物館,污水處理,城市機場等公共設施,這些設施大都不能贏利或不應贏利,屬於公共服務范疇.市政府擁有這些公共設施就是為了更好地為市民提供服務,建立一個服務設施齊全和適宜居住的環境.市政府在這些部門發揮作用顯然是彌補了市場經濟的不足.需要指出的是:在美國加州,大部分水電設施都已經私有化了,但里市依然擁有水電公共設施,當地官員把它作為該市的優勢之一.因為該市電費要比投資者擁有的公司平均低30%至60%,而水費比鄰近轄區平均低50%.這種較為低廉的水電費自然有利於吸引投資者和外來人口,並降低當地市民的生活費用.(四)公共安全.維護治安和公共安全是市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警察和消防是里市政府提供服務的重要內容之一.在該市2642名公務人員中,60%是警察和火警.可見,警察和消防部門在美國城市政府中佔有著極為重要的地位.凡是有公眾聚會的地方,就有幾個警察在場維持秩序,防止出現意外安全情況.
當然,說美國里弗賽德市政府高度自治,並不意味著美國聯邦政府和加州政府完全不能介入當地事務.如果該市出現動亂,重大災害或事故,加州政府就有權宣布該市處於緊急狀態而直接介入處理,甚至聯邦政府也有權介入.在日常情況下,該市確有權處理自身的事務的.
(三)民選議員,地位平等.作為民意代表的7個市議會議員之間的政治地位完全平等,他們之間並未有誰是第一第二甚至也沒有資歷深淺的區別.這是因為每個議員都是由有3萬多人口的選區選民直接選舉出來的,都是3萬多市民的民意代表,他們理當具有平等的代表權.里弗賽德市議會一切重大事項都必須由市議會議員投票決定,主持會議的市長也沒有最終的拍板權,任何一個議員也不具有這權力.里弗賽德市議會多數決定的制度是民主制度的要求,同時這套體制也確實能夠保證多數決定的民主原則.這種多數決定的議會體制顯然要優於強調第一把手具有最終拍板的體制,盡管根據多數做出決定的議會也會犯錯誤.但根據多數進行決策的體制一般說來能夠更多的發揮多數人的才乾和智慧,因而是一種科學合理的制度安排.
(四)決策執行,相對分離.在里弗賽德市議會—經理制的政府體制內,市政府重大事務決策權屬於議會,市議會向全體市民負責.而市政府的執行—政府日常事務則由市議會聘任的市經理負責.這就是決策與執行相分離的政府體制.
這種決策與執行相分離的體制的首要特徵是政府決策權與執行權分屬兩套班子所有.民選議會負責全市重大事務,對全市重大事務以投票表決方式行使決策權.但市議會本身則不負責市政府的日常管理工作,市政府日常管理工作則由市經理具體負責.而市經理則對市議會負責.一言以蔽之,市議會是決策者,市經理是執行者.這里應該注意的是:一是市經理有權在自己職責范圍內處理政府日常事務,而不必事事請示市議會;二是市經理雖由市議會聘任,市經理必須執行市議會的決策,但市議員個人卻不是市經理的頂頭上司,無權對市經理日常工作發號施令;三是市議會有權隨時解聘市經理.
決策與執行相對分離的市政府制度是一種較為合理的政府制度,有利於政府內部的合理分工,市議會與市經理分別在決策與執行兩個領域內各司其職,政府職能也實現了社會化的分工.這樣,市議會有時間傾聽選民意見,集中精力對全市重大事務進行思考和決策,而市經理則可以集中精力解決市政府面臨的眾多日常事務.
(五)民主科學,並行不悖.現代政府體制必須做到科學與民主兩個方面兼顧//
Ⅱ 中國歷史上改革成功的案例有哪些
秦始皇大一統郡縣制,統一中國錢幣和文字。還有秦朝的商鞅變法。王安石主張變法,將蘇軾,司馬光等人弄下台。漢武帝的獨尊儒術。朱元璋廢除宰相。等等。。。
Ⅲ 中國改革開放30年來巨大改變(用事例,數據)
改革開放年來,從開啟新時期到跨入新世紀,從站上新起點到進入新時代,40年風雨同舟,40年披荊斬棘,40年砥礪奮進,我們黨引領人民繪就了一幅波瀾壯闊、氣勢恢宏的歷史畫卷,譜寫了一曲感天動地、氣壯山河的奮斗贊歌。
0年來,我們始終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不動搖,堅持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則不動搖,勇敢推進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文化創新以及各方面創新,不斷賦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以鮮明的實踐特色、理論特色、民族特色、時代特色。
40年來,我們始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我國國內生產總值由3679億元增長到2017年的82.7萬億元,年均實際增長9.5%,遠高於同期世界經濟2.9%左右的年均增速。我國國內生產總值佔世界生產總值的比重由改革開放之初的1.8%上升到15.2%,多年來對世界經濟增長貢獻率超過30%。
我國貨物進出口總額從206億美元增長到超過4萬億美元,累計使用外商直接投資超過2萬億美元,對外投資總額達到1.9萬億美元。
40年來,我們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不斷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黨和國家領導體制日益完善,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益健全,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和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人權事業全面發展,愛國統一戰線更加鞏固,人民依法享有和行使民主權利的內容更加豐富、渠道更加便捷、形式更加多樣,掌握著自己命運的中國人民煥發出前所未有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展現出氣吞山河的強大力量!
40年來,我們始終堅持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堅持以科學理論引路指向,以正確輿論凝心聚力,以先進文化塑造靈魂!
40年來,我們始終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進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斷改善人民生活、增進人民福祉。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71元增加到2.6萬元,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
我國貧困人口累計減少7.4億人,貧困發生率下降94.4個百分點,譜寫了人類反貧困史上的輝煌篇章。教育事業全面發展,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3.8%。我國建成了包括養老、醫療、低保、住房在內的世界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超過9億人,醫療保險覆蓋超過13億人。
40年來取得的成就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更不是別人恩賜施捨的,而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用勤勞、智慧、勇氣干出來的!我們用幾十年時間走完了發達國家幾百年走過的工業化歷程。在中國人民手中,不可能成為了可能。我們為創造了人間奇跡的中國人民感到無比自豪、無比驕傲!
(3)行政改革實例擴展閱讀
改革開放的歷史背景
一、當年國家的現狀需要改變
「文化大革命」給國家留下了嚴重的局面:生產力發展緩慢,人民溫飽沒有解決,科技教育落後等。這種局面不改變不行。怎樣改變?答案只有一個:改革。
二、中國需要第二次革命
新中國成立,完成了新民主主義革命。但新中國成立以後模仿蘇聯建立起來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已嚴重阻礙了中國生產力的發展。中國需要第二次革命,解放生產力。這種局面不改變不行。怎樣改變?答案只有一個:改革。
三、社會主義制度需要自我完善和發展
社會主義社會的各個歷史階段,都需要根據經濟發展的要求,適時地不斷推進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使社會主義制度充滿生機和活力。生機和活力哪裡來?答案只有一個:改革。
四、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要有新思路
新思路就是建立和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新思路在哪裡?答案只有一個:改革。
Ⅳ 行政壟斷主要有那些例子
一般從宏觀上將行政壟斷分為地區封鎖、行業壟斷、強制交易行為與強制聯合限版制競爭權。行政壟斷行為的實質是行政權的濫用,行政壟斷行為表現形式分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設定權行為和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行為。前者是立法性或抽象性的行政壟斷行為,後者是執法性的行政壟斷行為。前者主要表現為:禁止外地商品進入本地;禁止本地商品流出;對外地商品和服務實行歧視性待遇;對外地商品實行不同於本地的質量、檢驗標准;設定專門針對外地企業和行業以外企業產品、服務的審批、專營制度;通過設定歧視性資質要求、評審要求達到限制和排斥行業以外的個人企業進入本地和本行業;通過設定許可、審批限制外地和行業外組織和個人在本行業、本地的執業活動;用規章、規定限定只能接受本行業、本地區的產品和服務,等等。後者主要表現為:強制購買、強制聯合、限制進入、信息封鎖、非法設卡、濫用技術手段、濫施差別待遇、濫用強制權和處罰權、放縱對外地企業和行業外企業的違法行為,等等。
Ⅳ 求行政決策或人事行政的案例加分析
1、舉例說明你遇到或解決的行政法律問題。
答:我市市區北部有一處新建住宅小區紫溪花園,前期銷售的多層住宅由新都置業房地產公司開發,其最南面一排多層售樓時宣傳,前方是有大面積綠化、景觀的別墅區,因此每平方售價比後排的同層次同戶型住宅貴180元。後來這些業主發現,由於市政府控制別墅建設等原因,前方規劃改變,由城投集團開發了高層建築。業主開始不斷上訪,要求至少賠償景觀費的雙倍,因為沒有景觀的話他們根本不會買這個房子;城投集團由於間距、光照等參數均符合國家規定,審批手續完備,不同意賠償;而新都置業認為是政策不可抗力,規劃變更他們也沒辦法。幾番交涉之後,開發商同意賠付140元每平方,這與業主的要求相去甚遠,目前上訪仍在繼續。同時我找了相關的案例予以參考:
案由:新建商務樓與李家住宅相距僅兩米,不符合規范,要求撤消該商務樓的規劃許可證
判決:該規劃許可行為違法,奉賢縣(現為區)規劃局應對居民採取補救措施
上海市奉賢縣李榮海一家購買了「浦江花園」兩套商品房,1999年5月,房產商交房。但待他們2000年入住時,旁邊建起一棟兩層的商務樓。 商務樓與住宅樓垂直,兩棟樓的間距最近處只有兩米,李榮海購買的住房又分別是底層和二層,從他們家西側窗望出去,就是對面的衛生間和廚房,有脫排油煙機、煤氣罐,還有高壓線,既不雅觀、也不安全,日照、通風也受到影響,一家人感到十分不便。他們了解到,是奉賢縣規劃局在1999年7月給了房產商建造這棟商務樓的規劃許可證。「這樣的間距本身就違反了有關規定,肯定是不對的」,於是,李榮海家將奉賢縣規劃局告上了法庭。
在一審中,奉賢縣規劃局以這樣的理由辯解:兩棟樓原來設計為「T 形垂直相連或相嵌結構,後來出於對房屋結構的考慮,才同意他們將兩棟樓分離,留出2米空隙作為施工便道,因此給房產商頒發了《建設規劃許可證》。法院採納了規劃局的意見,駁回了李榮海一家的訴請。李家不服,上訴到上海市一中院。
在二審中,法院認為,規劃局提出「施工便道」這一辯解理由,未提供相應的法律依據,因此不能採納。按照《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有關規定,居住建築垂直布置的間距,東西向的間距,郊縣不小於較高建築高度0.8倍。李榮海所在的住宅樓有6層,高度的0.8倍顯然遠大於2米。規劃局規劃許可這兩棟樓間距僅為2米,明顯違法。2001年10月,上海市一中院作出終審判決:撤消原判,確認規劃局頒發規劃許可證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規劃局應採取相應補救措施。這起「民告官」的官司,以規劃局敗訴告終。
分析: 近年來,由於居民住宅通風、採光問題引起的居民與房產商甚至規劃局的糾紛時有耳聞。這類官司,一頭連著周圍居民的基本民事權益,一頭連著房產開發單位的重大經濟利益,審理中往往陷入兩難。如上述案例,商務樓既已建成,按照《行政訴訟法》規定,規劃許可行為違法,應該重做或者撤消,那麼,這一整棟商務樓都得拆除,損失可想而知。而假如真正做出這樣的判決,實際執行的可能性也很小。 最高人民法院曾對執行《行政訴訟法》作出若干司法解釋,其中第58條規定,撤消違法行政行為將給國家利益或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可確認行政行為違法,並責令被訴行政機關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此案的判決,根據的就是這條司法解釋。這樣,既能保證原告的權益,又能把被告的損失減到最低限度。這樣的判決,也確立了在處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違法案件中,可以採取「確認違法、責令補救」這一變通的判決形式,為今後這類案件的處理提供了借鑒。但是該司法解釋規定的「確認違法,責令補救」這種判決方式對權利的確認比較抽象,因此,勝訴方要獲得實際「補救」還有難度。
再思考:奉賢的案例曲直較為明顯,但像我所述的爭議,集約土地利用、控制別墅類高檔房產建設、增加普通住宅供應,是市政府順應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制定的目標,在間距、光照等均符合國家規定的情況下很難說有何不妥;而業主甚至拿不出證據來證明每平方增加的這180元,是用來保證前方應當建造沒有視線遮擋的別墅,因為這不過是樓市火爆時期房產商的口頭宣傳,樓書、廣告上都沒有明顯標注;正是因為於情有理、於法無據,業主只能通過拉標語抗議、阻礙施工、不斷上訪等方法尋求解決,可能會釀成聚眾鬧事等惡性事件。城市規劃建設中的這類問題,應有法律進一步規范。
2/請結合實際,談談在行政管理的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和對策。 行政管理就是通過行政機關對國家政治、經濟、教育、文化、衛生的各方面社會事物的管理。行政管理具有決策、計劃、組織、協調、控制等作用。根據我國現階段行政管理的任務來看,我國行政管理的的作用主要有:組織經濟文化建設、保衛國家和保護人民、社會服務和社會管理等。
建國以來,我國在改革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確實作了許多努力和嘗試,積累了一些經驗,現行行政管理體制也確有一些長處。但從總體上說,我國現行行政管理體制是很不完善的,存在著許多嚴重的弊端:從權力配置關系方面看,權力過分集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系、政府和基層企業的關系沒有理順,束縛了地方和企業的積極性。從行政組織方面看,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缺乏科學依據,缺乏明確的權力和職責和劃分,縱向管理層次多,橫向管理職能交叉,造成機構臃腫、層次重疊、人浮於事、效率低下。從行政立法方面看,法律制度極不完備,更缺乏依法行政的強有力的機制,重人治而輕法治。從幹部人事制度看,人事管理的制度化程度低,也缺乏有力的法制監督,領導幹部能上不能下,成為終身制。現行行政管理過程中存在的這些弊端,已成為經濟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的嚴重障礙,成為發展社會生產力和發揮社會主義優越性的嚴重障礙,必須進行改革。
在行政管理的實踐中,如何朝著科學化、法制化、現代化的目標邁進,各地都進行了認真研究和大膽嘗試,如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建立領導幹部正常退出機制是幹部隊伍建設的一項主要的新陳代謝功能,是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本質要求。近幾年,我市在推進幹部能上能下、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正常退出工作方面作了一些嘗試,取得了一些成績,也遇到了一些問題,在開展領導幹部正常退出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想觀念還沒有根本解決。一些幹部受「官本位」的傳統觀念影響,認為一旦降免職,就斷了前程,除非萬不得已,誰也不願意從領導崗位上退下來,現實生活中,「不犯錯誤不讓位」的現象,使得原本正常的「下」的幹部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被調整後感到面子上過不去。特別是我們過多地宣傳「優勝劣汰」,無形中使人產生上的是能人,下的是庸才的想法,對幹部正常退出機制的建立造成輿論上的負面效應。還有,受利益的驅使,一些幹部一旦從領導崗位上調整下來,相關待遇取消,物質收入減少,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領導幹部正常退出的難度。
2、標准不夠科學,可操作性不夠強。現職機關幹部大多數認為,影響建立領導幹部正常退出機制的主要因素是標准不夠科學、准確。目前,對於調整不稱職、不勝任現職幹部的認定,有了一些原則性的標准,但還不很具體,缺乏可操作性。對一些具體工作中的問題難以把握。
3、配套制度和政策不完善,考核評價機制不完備。長期以來,對各級各類領導幹部沒有分層次、分類別提具體明確的崗位職責要求,幹部考察中不能按不同的要求,採取不同的方式進行考核,准確評價幹部的勝任度比較困難。特別是如何明確界定幹部的潛在實績和明顯實績、個人成績與集體成績、歷史成績和現實成績方面還存在難度。評價不準確,就難使不勝任現職的領導幹部調整得心服口服。另外,對調整下來的幹部妥善安置的相關政策滯後,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幹部的正常退出。
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正常退出機制的對策:
1、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一是將領導幹部正常退出的一些規定,特別是調整不稱職、不勝任現職領導幹部的認定標准、辦法等內容,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使廣大幹部群眾加深對幹部能上能下的認識,尤其是加深對不稱職、不勝任現職領導幹部的認識,正確看待幹部的升降調整,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二是堅持從正面教育入手,增強黨員幹部的宗旨觀念和公僕意識,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是非觀和榮辱觀,使能上能下成為幹部職務正常調整和變動的一個動態概念,正確對待個人的升降進出。三是加強對降免幹部的教育,做好細致的思想工作,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安排,從多方面加以關心和愛護,鼓勵他們振奮精神,提高素質,在新的崗位上努力工作。
2、完善幹部考核制度,健全考核評價機制。一是要完善崗位責任制,研究和制定科學的、統一的、有實踐基礎的崗位目標職責,為幹部能上能下明確考核的依據。二是要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定期考核,在考核中不能游離於崗位職責目標和實踐之外,以保證能全面考核幹部,准確、客觀、公正地反映情況。三是要改進幹部實績考核的方法。考核幹部的方法正確與否,直接影響考核的質量,而考核的質量又是決定幹部稱職與不稱職的重要依據。因此,在組織考察的基礎上,幹部考評工作應努力擴大民主程度,充分走群眾路線,增加考核工作的群眾參與程度,切實增加透明度。四是要進一步加大調整不稱職、不勝任領導幹部力度,疏通幹部「上」和「下」的渠道。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把幹部能「上「和各項要求真正落到實處,切實把好領導幹部隊伍「入口關」。進一步完善競爭機制,讓優秀人才在競爭中脫穎而出,讓不勝任現職者在競爭中讓崗。
3、完善配套制度和政策,推進領導幹部正常退出。一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領導職務任期制。二是進一步建立健全乾部辭職制。三是實行領導幹部聘任制四是進一步完善任職試用期、任前公示、經濟責任審計、考核反饋、待崗培訓、談心談話戒勉等制度,做好各項制度的銜接配套。
Ⅵ 企業體制改革,案例介紹
企業體制改革 1995年,廣州市的企業體制改革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穩步推進。這一年試點企業的數目已從上年底的34戶增加到46戶,廣鋼等27戶企業的試點方案已報經市政府或有關部門批准,順利進入實施階段;各企業以「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為准則,把企業的改革與企業的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結合在一起,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其餘24戶企業的試點方案制定工作也已基本完成。為保證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市政府組織制訂了13個配套規章。其中,《廣州市改組轉制企業職工安置管理暫行辦法》等5個規章已經下發,《試點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年薪制辦法》等4個規章正在報審,其餘4個也在制訂之中。 2.「解困轉制」工作的力度加大。這一年實行「解困轉制」的企業已從上年底的153戶增加到205 戶,其中,工業114戶,交通11戶,城建54戶,商業26戶。主要做法有:(1)關、停、並、轉、破,促進企業組織結構的優化。如對扭虧無望的37戶工業企業,實行兼並合並30戶,關閉5戶,破產試點2戶,減少了國有資產的繼續流失。與此同時,注意行業內統籌規劃,利用場地、人員、設備優勢進行兼並合並,連環解困,已先後推出了9個較大的連環解困組合。(2)吸引外資,合資合作。如工業的「解困轉制」企業共興辦合資企業27戶,吸納外資1億多美元。(3)以地生財。利用級差地租進行房地產開發,所得資金用於安置人員、清償債務、搬遷改造和結構調整等。(4)多渠道妥善安置人員。通過「解困轉制」,已經使連續多年虧損的廣州無線電廠等一批企業扭虧為盈。走出困境,步入了良性循環的軌道。 3.大企業集團的組建工作加緊進行。到1995年底,全市已登記注冊的企業集團達75戶,但大集團不多,有些集團還很不規范。為實施大集團戰略,廣州市提出了「5·8·10」工程規劃,即到2005年要形成年銷售額達100億元、50億元、30億元的企業集團分別有5個、8個和10個。作為第一步,市政府已決定通過資產一體化紐帶組建廣州汽車集團,即通過向集團核心企業進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將駿達、羊城、金寶馬等分散在市經委、建委、計委和交委4個系統的汽車企業全部納入該集團,經結構調整和優化配置,逐步形成轎車、輕型車、大客車和汽車配件四大專業性公司,有關工作正在加緊進行。此外,市政府還決定由廣州摩托集團公司與五羊自行車公司和華南縫紉機公司共同組建新的廣州摩托集團。 4.小企業改革的步伐加快。為推動小企業的改革,市政府下發了《廣州市城鎮股份合作制企業試行意見》,該意見對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啟動提出了必要的政策扶持。8月份,召開了廣州市中小企業深化改革現場會,介紹了新塘造船廠全額轉讓國有資產、由小型國有企業改組為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做法和經驗。全市各區和縣級市對小企業的改革都十分重視,結合本地實際真抓實干,創造了不少成功典型,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5.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和運營逐步規范。這一年,市政府批轉了《關於專業經濟管理部門的局、行政性總公司改建為經濟實體報批程序和國有資產投資(運營)主體運作中幾個問題的意見》,結合市機構改革的全面展開,著重規范局和行政性總公司的轉制行為,防止出現新的「翻牌公司」,全市共有22個局(總公司)要轉為經濟實體。該項工作已進入全面實施的階段,其中機電、醫葯、紡織、化工等12個原局(總公司)已改為經濟實體,並被授予國有資產經營權。結合企業改革,對一些大企業和集團進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試點,市政府已向廣鋼、廣重、廣東輕工機械、白雲山等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授予了國有資產經營權,鼓勵這些企業集團擴大規模,努力在調整企業組織結構和產業結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進一步促進廣州市企業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和重組。
Ⅶ 我想知道一些個人發起政府、教育或其他機構改革的例子,謝謝!
政府機構改革:
http://www.people.com.cn/GB/shizheng/252/10434/10435/20030306/937521.html
教育改革:
http://219.234.174.136/jyyj/xspj/jyyj_20060426142433.html
其他機構改革:
http://www.jcrb.com/zyw/n36/ca29642.htm
Ⅷ 政府調整收入分配的實例
政府通過稅收和補貼調整收入分配,即通過對高收入者多征稅和向低收入者發放補貼。瑞典的政府收入佔GDP的比例處於世界前列,通過征稅和補貼的方式,該國的收入分配是世界上最平均的國家之一。
一般認為,政府收入規模越大,居民收入分配越不平等。改革開放初期,我國政府收入規模快速下降,由此導致居民收入分配相對於計劃經濟時期更為平等。1994年以來,我國政府收入規模越來越大,同時居民收入差距越來越大。這表明我國政府收入更多地來自於中低收入者。
由此可見,政府收入規模與居民收入差距並沒有固定的聯系,關鍵要看政府收入的來源。政府調整收入分配也不一定會起到相同方向的作用,有時政府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可能會與初衷相反。在我國,更應該消弱政府的力量,建立規范和完善地市場經濟體制。
Ⅸ 我們總在談改革究竟什麼是改革啊簡單說一下,舉個例子,比如政府改革,醫療改革,軍隊改革等等
改革是利益的調整和勢力的平衡
Ⅹ 請分別舉幾個典型的案例:1、行政違法行為;2、民事違法行為;3、刑事違法行為;4、違憲行為。
1、行政違法
職務過錯,即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這類失職行為使國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遭受損害,但還沒達到瀆職罪的程度。行政過錯,即公民和法人違反行政管理法規的行為。如司機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行為。有的學者認為行政違法在許多情況下,專指行政過錯,主張把職務過錯稱為紀律違法。
2、民事違法行為
朱某在工廠浴室撿到蘇某的進口手錶,先說第二天歸還,後來又說自己把手錶弄丟了。蘇某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朱某限期歸還手錶。我國民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歸還失主。
3、刑事違法
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
4、違憲行為
如1978年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只能「解釋憲法和法律,制定法令」(第25條第3項),沒有制定法律的權力,但由於改革開放要求制定大量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未經修憲,也未作憲法解釋的情況下,自行行使立法權,1979年至1982年間共制定了11個法律,這都是違背當時憲法規定的。
(10)行政改革實例擴展閱讀
行政違法的主體必須是行政法律關系主體,不是行政法律關系主體,不可能構成行政違法;行政違法違反的是行政法律規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護的行政關系;行政違法對社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損害,但尚未構成犯罪;行政違法依法應當承擔行政責任。
民事違法行為的構成條件主要有兩條:侵犯他人受到民事法律保護的權利和利益;行為具有違法性,即違反民事法律的規定。民事違法行為分為違反合同行為和侵權行為兩大類,前者指合同當事人沒有合法事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後者指合同以外的,非法侵犯他人民事權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