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後五大執法機構
⑴ 有哪些執法機構
我國行政機關包括中央行政機關和地方行政機關兩級。中央行政機關有國務院、國務院組成部門(包括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審計署)、國務院直屬機構(如海關、稅務、工商、環保總局等)等組成。地方行政機關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如民政局,勞保局,衛生局,審計局等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屬機構和特設機構(如工商,質量監督,環保,葯監局等)、以及各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包括區公署,區公所,街道辦事處)。公安局的地位比較特殊,既是一級行政機關,又是司法機關,根據其行使的具體職能確定。
⑵ 談一談機構改革後如何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機構改革之後,要良好的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就要整肅隊伍,認真地學習相關的行政執法法律法規。並且在工作中嚴格的按照法律法規來辦事。不斷的提高執法用法的水平。
⑶ 我國行執法機構有哪些
我國行執法機抄構包括生態環境執法監察局、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局、農業執法監察局、市場監管執法監察局、交通運輸執法監察總隊、文化執法監察總隊、勞動執法監察總隊、民政執法監察總隊以及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等、
⑷ 陝西西安五大綜合執法三定方案
陝西西安五大綜合執法三定方案?近日,安康市市縣兩級市場監管、生態環保、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五個領域綜合執法隊伍「三定」規定全部印發,標志著市縣兩級五個領域綜合執法隊伍全部完成職責整合、機構組建、編制核定工作,五個領域綜合執法隊伍將依據新「三定」規定履行法定職責。
「三定」規定是機構編製法定化的重要形式,是機關單位履職的重要依據,通過定職能、定編制、定機構,明確執法隊伍主要職責、經費形式、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等內容。市委編辦將市級執法機構「三定」規定擬訂和縣區「三定」規定擬訂指導工作作為推進執法改革的重要環節,多措並舉,狠抓落實,確保「三定」規定製定科學性、規范性、嚴肅性、合理性。一是吃透改革精神,精準擬定方案。本著「政策研究求深入、借鑒經驗求精準、推進改革求穩定、構思方案重聯系」的原則,著眼市縣體制、職責定位、機構設置實際,深入研學改革政策和法律法規,多次赴省委編辦溝通對接,多方了解外省市改革經驗做法,科學審慎地研究擬訂「三定」方案。二是摸清基礎現狀,確保符合實際。在擬訂「三定」草案前,市委編辦提前對涉及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機構、編制和人員進行摸底,鎖定執法人員的編制底數,改革啟動後,嚴格以現有編制數為基數,在控制數內根據職能調整情況核定編制,規范內設機構設置、嚴格按照政策要求核定領導職數,為「三定」制定合法合規夯實基礎。三是充分溝通,確保改革成效。針對「三定」涉及的市縣五個領域執法隊伍的職能職責劃分、機構編制等事宜,市委編辦先後與市級相關部門和縣區召開10餘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座談會和20餘次市委編辦室務會、改革專班會,反復商討對接,堅持在政策范圍內溝通達成一致意見並加以固化和完善,確保「三定」工作高效推進。四是倒排進度,確保按期完成。為確保「三定」規定在省上要求時限內印發,市委編辦制定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進度安排表,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於5月中旬前,市、縣區五個領域綜合執法隊伍「三定」規定全部印發。
⑸ 執法機構有哪些
狹義的執法機構僅指行政執法機關:包括公安、海關、稅務、工商等
法院、檢察院屬於司法機關。
廣義的執法機構包括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
公安本身屬於行政機關,但它又有著司法活動中的偵查職能,比較特殊。
⑹ 市級綜合執法機構改革後是什麼級別呢
行政執法體制綜合改革,目前是以成立農業農村、文化旅遊、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五領域執法為主體,綜合考慮其他執法職能改革,跨領域組建行政執法機構。成立的行政執法機構將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根據新《公務員法》修訂草案,依然保留了“行政執法公務員”的概念,也為承擔“公共管理”事業單位參公提供了法律依據。因此,行政執法機構依然保留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執法人員為參公事業人員,這種設置模式合法合理。至目前已經提前完成了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的遼寧省,成立的沈陽市文化旅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就是按照這種模式設置。
根據行政執法綜合改革方案要求,省級不再單獨設立行政執法機構,只設立執法監督機構。省級政府組成部門一般為正廳級,執法監督機構為政府組成部門內設機構或者下屬單位,內設機構按原則低兩級配備,最高設置為正處級。如果設置為部門管理的下屬單位,則可以最高設置為正廳級,執法監督為行政職能,設置下屬機構的情況應該極為少見。
⑺ 目前在我國監察體制改革後執法包括三大系列行政執法監察執法和司法執法這種說法對嗎
我覺得都有一定道理,需要自己看看新聞再做決定,這個是要和中央的口徑一致
⑻ 如何進行城市執法體制改改革中的機構設置
11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總工會改革試點方案》、《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會議指出,推進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加快推進執法重心和執法力量向市縣下移,推進城市管理領域大部門制改革,實現機構綜合設置,統籌解決好機構性質、執法人員身份編制等問題。要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和執法制度,特別是要建設一支過硬的執法隊伍,真正做到依法、規范、文明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