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備案與審批
Ⅰ 請教一下什麼叫備案,比如招投標備案,為什麼不叫審批。
備案指向主管機關報告事由存案以備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備案,實踐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規規章備案條例》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第十二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精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辦理備案。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而對於沒有備案的網站將予以罰款和關閉。
備案性質
1、網站性質為個人,提供資料:備案書面文檔、網站負責人身份證、域名證書、備案核驗單(個人簽名)、照片。
2、網站性質為企業,提供資料:備案書面文檔、網站負責人身份證、域名證書、備案核驗單(負責人簽名+蓋公章)、照片外加營業執照。
招標備案為招標投標活動過程中的一種監督管理的制度,包括事前、事中及事後備案。
(1)審查備案與審批擴展閱讀
網站備案可以自主通過官方備案網站在線備案或者通過空間商兩種方式來進行網站的備案。一種是自主備案;一種是代理備案。國家通信管理局規定,備案不收取任何費用。
國家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屬於強制招標的范圍,體現著國家對這種民事活動的干預和檢查。如果對招標投標活動情況不進行備案,那麼其招標的合法性、程序性就脫離了行政監督部門有效的監督,從而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的規定。
這樣,該項招標投標活動就是不合法的,其中標結果也是無效的。所以,國家出資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是否按規定進行備案乃是衡量其法律有效性的標准之一。
Ⅱ 審批和備案的總結
一、關於審批的總結。
合營企業:
對於合營企業注冊資本減少的,應該由董事會會議通過,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向原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合營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應當經合營各方協商一致,並有董事會通過,報原審批機關審批。
合營企業的合營各方延長合營期限要經審批機關審批。
合營企業出資額的轉讓要原審批機關批准。
合營企業的投資者因特殊情況不能同步繳付出資的,應報原審批機關批准。
通過收購國內企業資產或者股權設立合營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對於收購價款要延長支付者,需經審批機關批准。
合作企業:
對與合作企業注冊資本在合作其限內原則上不得減少,但是確需減少的,要經審批機關批准;合作期限也要經過審批。訂立的合作合同要經審批機關審批。合作權利的轉讓要報審批機關批准;
合作企業經財政稅務機關批准,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資。
合作企業對於外商稅前收回投資的,必須向財政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並由財政稅務機關依法審查批准。
外國投資者增加投資的,可以向審批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外資企業:
對於外資企業注冊資本原則上不得減少,但是確需減少的,要審批機關關批准;經營期限也要經過審批。
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須經審批機關審批。
二、備案總結。
1、關於合營企業須經審批的事項,其中,注冊資本的增減,還要變更登記;投資者延期繳付出資的,還要向登記機關備案;轉讓出資額還要變更登記;
2、關於合作企業須經審批的事項,委託第三人管理、注冊資本的減少、出資額的轉讓、延長合作期限,須經批准;委託第三人管理還要變更登記;
3、關於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增減與轉讓須經批准,還要變更登記;將其財產或權益抵押或轉讓,除了批准還要備案;
Ⅲ 消防備案和消防審核的區別
這個是驗收的是第十三條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並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建築總面積大於2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築總面積大於1.5萬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築總面積大於1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築總面積大於2500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築總面積大於1000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築總面積大於500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第十四條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並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設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築面積大於4萬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50米的公共建築;
(四)國家標准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築;
(五)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六)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第二十四條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7日內,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或者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場所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建設單位在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或者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時,應當分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備案申報表、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相關材料及施工許可文件復印件或者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相關材料。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圖審查的,還應當提供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審查合格文件復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Ⅳ 批准、核准和備案三者各是指什麼,有什麼區別
批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
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一般都是終審。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因此,在批准相對人的申請時,只是按照有關條件進行確認。只要符合條件,一般都予以准許。核準的條件都比較明確具體,便於確認。
備案:是指相對人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相關性文件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項的行為。
批准、核准和備案三者的區別是:
1、適用的范圍不同。審批制只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核准制適用於企業不使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備案制適用於企業投資中的中小項目。
2、審核的內容不同。審核制是對投資項目的全方位審批;核准制只是政府從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審核,不負責考慮企業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資金來源、經濟效益的因素。
3、程序環節不同。審批制一般要經過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等多個環節,核准制和備案制只有項目申請核准或者備案一個環節。
(4)審查備案與審批擴展閱讀:
審批、核准和備案統稱項目立項,是立項的三種形式,具體採用哪一種形式立項是根據項目及實施單位的性質、資金來源等因素決定的。行政審批即行政許可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徵:
1、行政許可是依申請的行為。以申請為起始,無申請即無許可。
2、行政許可是管理性行為。主要體現為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許可的單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徵的行為,即使冠以審批、登記的名稱,也不屬於行政許可。
3、行政許可是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外部行為。行政機關對其他行政機關,或者對機關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的審批,則屬於內部管理行為,不屬於行政許可。
4、行政許可是准予相對人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實施行政許可的結果是,相對人獲得了人事特定活動的權利或者資格。
Ⅳ 發改委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中,「審批 .核准 .備案」有什麼區別
1、行為性質不同:
審批: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
核准: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
備案:報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項的行為。
2、面對對象不同:
審批:相對人
核准:上級部門及相關部門
備案:主管部門
3、主體不同:
審批: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
核准:相關政府機關單位
備案:相對人
(5)審查備案與審批擴展閱讀
1、行政審批要經歷「接件-承辦-核對-審批-收費-發證」的過程。為了便於理解和操作,將政府具有審批性的管理行為歸納為四大類:審批、核准、審核、備案。
2、國務院並未制定全國適用的、統一的備案制投資項目立項管理辦法,具體的實施辦法由國務院授權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
3、由於各地省級政府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均有差別,因此,對一般地區備案制投資項目立項流程進行說明。
4、項目單位向發改部門出具具備相應資質的咨詢機構編制的項目備案申請報告(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程度)和附件,附件主要是項目資本金證明文件。
5、發改部門審查同意後填寫項目備案登記表進行備案登記,項目單位持備案登記表再行辦理其他基本建設手續。
Ⅵ 專業備案和審批區別
高校根據《專業目錄》設置專業(國家控制布點專業除外),需報教育部備案。
高校設置尚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新專業,需經教育部審批。
Ⅶ 審核、核准、備案這三個步驟有什麼具體的不同啊謝謝。
為了便於理解和操作,將政府具有審批性的管理行為歸納為四大類:審批、核准、審核、備案。
審批: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一般都是終審。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因此,在批准相對人的申請時,只是按照有關條件進行確認。只要符合條件,一般都予以准許。核準的條件都比較明確具體,便於確認。
審核:是指由本機關審查核實,報上級機關或其他機關審批的行為。
備案:是指相對人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相關性文件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