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政執法
㈠ 運政歸哪個部門管執法依據是什麼
運政執法是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一個門類,歸各地交通運輸局管。執法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法條,及各省自行制定的條例辦法等。
拓展資料:
根據《國務院關於禁止在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通知》(國發〔1994〕41號,該通知平時稱為「治理公路三亂」)的規定,只有如下幾種情況可以在經省一級政府批準的公路站點設卡查車:
一、公安交通部門(交警)可以在其設立的公安交通檢查站查車。
二、交通部門可以在其設立的交通稽查站查車。
三、林業部門在其設立的木材檢查站查車。
四、畜牧(農業)部門可以在其設立的畜牧檢查站(動物檢疫站)查車。
五、為了打擊犯罪,公安部門需要在公路上攔截、檢查嫌疑車輛時,可以臨時設卡查車,但任務完成後必須即刻撤離。
六、治理超限超載辦公室(一般由公路部門、交警、交通等單位抽調人員組成,由公路部門牽頭)在設立的檢查站點(治超點)查車。
除上述部門或單位在規定的站點和時間內可以查車外(當然,交警可以在路上巡查,但不能在檢查站外路段設卡,只能在巡查時發現違法行為才能攔查車輛,查完即離開),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設卡隨意攔查過往車輛,否則就是「公路三亂」。
㈡ 運管所執法罰款許可權有什麼
運政執法是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一個門類,歸各地交通運輸局管。
執法依據是《中華人民專共和國道路運輸屬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法條,及各省自行制定的條例辦法等。
問題就出在各省自行定製的條例
也就是說 在法律上 運管部門沒有罰款查扣車輛的法律依據,他們依據的是當地的條例
因為運管部門管理的車輛是運營車輛,什麼是運營車輛 ,就是從事運輸業務,無論是拉貨還是送貨送人等。
怎麼區分這個,我們來分析,條例上說,非法運營運輸,就可以罰款。
好的,那麼我們分析一下,你的車是不是從事運輸行業,如果不是 就不受用這條。因為運營車輛是要辦理運營手續的,而你沒有,但是你拉貨了,那麼問題來了,你是運營還是私用。
如果是私用 ,自己給自己拉貨 就不存在違規,因為法律上沒有規定私家車拉貨是運營業務。
所以運管的人一半不管你是自己拉貨還是從事專門運輸業務,都給你,扣上帽子
㈢ 結合工作實際,談談當前運政執法主要存在哪些問題
(一)非法營運車輛流動性較強,運營成本較低,且有的車主往往受利益驅使相互間聯系緊密,拉幫結派,罔顧交通秩序與行人安全。在日常執法過程中,涉嫌非法營運的相關車輛司機一旦發現執法人員到場開展執法行動,則停止拉客,有組織地夥同其他車輛蓄意阻擋公交車輛通行,並且圍堵阻截執法車輛,甚至強行沖卡,暴力抗拒檢查,形成一整治就好轉、一放鬆就失控,經常反復的狀態。
(二)打擊藍牌車非法營運難度較大。交通行政執法案件要按照「講程序,重證據」的原則,認定車輛是否從事非法營運,一是看其有無營運資格,二是看涉嫌非法營運的車輛經營者是否與乘客達成交易協議。非法營運車輛只有在載客(發生營運行為)的情況下才能被查處,其停放在敏感路段候客但未構成違法事實都不能認定是非法營運車輛載客。在打擊藍牌車非法營運的過程中,乘客往往礙於情面,或怕被打擊報復,往往拒絕配合調查取證,導致無法對其非法營運行為進行查處。
(三)阻撓執法、暴力抗法事件時有發生。在執法人員發現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的過程中,非法營運車輛的當事人為了逃避查處,往往會不顧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進行逃逸不接受執法人員的檢查強行沖卡,極易造成傷亡事件,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甚至召來同夥和老鄉圍攻執法人員,暴力抗法事件時有發生。特別是近兩年來,在一些地區出現了一種新型「軟暴力」抗法現象,就是有些黑車車主糾集一些吸毒人員,威脅執法人員說自身有「艾滋病」,要求無條件放車。
㈣ 運管所執法罰款許可權
運政執抄法是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一襲個門類,歸各地交通運輸局管。
執法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法條,及各省自行制定的條例辦法等。
問題就出在各省自行定製的條例
也就是說 在法律上 運管部門沒有罰款查扣車輛的法律依據,他們依據的是當地的條例
因為運管部門管理的車輛是運營車輛,什麼是運營車輛 ,就是從事運輸業務,無論是拉貨還是送貨送人等。
怎麼區分這個,我們來分析,條例上說,非法運營運輸,就可以罰款。
好的,那麼我們分析一下,你的車是不是從事運輸行業,如果不是 就不受用這條。因為運營車輛是要辦理運營手續的,而你沒有,但是你拉貨了,那麼問題來了,你是運營還是私用。
如果是私用 ,自己給自己拉貨 就不存在違規,因為法律上沒有規定私家車拉貨是運營業務。
所以運管的人一半不管你是自己拉貨還是從事專門運輸業務,都給你,扣上帽子
㈤ 運政執法人員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運政工作職責是執行國家道路運輸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通過行業管理,保護合法經營,保障貨主和旅客的正當利益,促進道路運輸事業的發展,實現貨暢其流,人便於行,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促進道路運輸業的健康發展。
㈥ 運政行政處罰權有哪些
公權力來源於公民權利的讓與,它由政府或其授權的各種組織負責具體實施,具有明顯的兩面性:公平、公正的行使,它將是為民謀利的重要工具,是人民的福祉;反之,則是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的土壤。運輸行政管理擔負著運輸行業的引導、規范與監督職責,如何正確行使行業管理權力,加強運政執法關鍵崗位和關鍵環節權力運行的監控,對塑造依法行政、清正廉潔的運管隊伍形象有重要意義。運政執法貫穿於運輸行業管理始終,執法的每個環節都可能存在權力運行不規范,侵害相對人合法權益的現象。下面筆者結合自己的一些粗淺經驗對運政執法過程中關鍵環節和關鍵崗位做一淺要分析。 1、運輸市場稽查。運輸市場稽查是運政執法中的一個關鍵環節,執法人員依法可以對運輸從業人員實施現場檢查,有權確定從業人員及其經營行為是否違法,是否應當實施行政處罰,同時,稽查人員具有現場實施行政處罰的權力,執法人員的個人意志往往決定了管理相對人違法經營受到制裁的種類和幅度,而當權力被個人使用後就有可能導致執法不公、以權謀私的現象。因此,運輸市場稽查是運政執法權力運作的關鍵環節之一,必須對權力的運行加以控制。目前,我處稽查崗位的執法人員交流力度不大,部分執法人員長期在一線執法崗位,與違章業戶長期接觸,容易在執法中產生人情執法、執法不公的情況。 2、運輸行政許可。運輸行政許可是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根據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申請,經審查依法准予其從事道路運輸行政法律規范所限制事項的權利和資格的行為。通過道路運輸許可,使道路運輸的經營者具有一定的行為能力和資格。目前運輸行政許可共有16個項目,這些項目涉及面廣,都設置了一定的准入門檻,由於法規體系還不夠完善,許可規范還不健全,法規賦予許可人員的形式審查權、現場核查權力以及自由裁量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彈性,部分許可過程和環節缺乏有效法監督制約機制,可能會導致許可上的不規范,加強對許可行為的監督,有利於進一步提升運政執法形象。 3、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在運政執法過程中,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是運管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在行政處罰時,執法人員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權。自由裁量權主要是靠執法人員從客觀、合理的角度和道德自律中進行自我控制,在運政執法中法規賦予執法人員的自由裁量空間較大,例如在處罰一個違法行為時,法規規定可以給予百元的處罰,也可以給予萬元的處罰。這種法規規定的較大差別,容易使管理相對人產生抵觸情緒。 4、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管理。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涉及廣大駕駛員和駕駛培訓學校的切身利益,培訓記錄簽審、從業資格考試監考、駕校資質管理及從業人員信譽考核等諸多環節也是運政執法中的關鍵環節。
㈦ 運管所運政執法人員
協助人員是協管的,不是正編人員,運管的正編人員可以是公務員和事業編制套的是執法類公務員級別,協助人員相當於協警之類的,性質上屬於派遣工。
㈧ 運政執法不穿制服,不開執法車在路上查非法營運合法嗎
交通部《交通行政執法五個規范》中並沒有規定執法時必須穿著制服和駕駛執法車輛,但規定實施交通行政執法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持交通行政執法證。
目前多地出現執法人員著便裝涉嫌「釣魚執法」,雖然並不違反相關規定,但用「釣魚」的方式執法,有損政府部門的形象,也不適合用於交通行政執法檢查。
㈨ 運管部門可以單獨執法嗎
運管所是有權上路檢查的。
國務院《道路運輸條例》授權給運管部門管理、貨車、客車、貨運站、客運站、機動車維修、駕駛員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經2004年4月14日國務院第48次常務會議通過,2004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6號公布;根據2012年1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28號《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三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予以暫扣的,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保管費用。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管和路政都有上路查車的執法權。
相關規定如下:
1、如果是查超載超限,執法人員必須出示交通部或當地省級政府頒發的執法證件,執法類別應是路政管理或路政超限管理,同時執法人員必須是2人或2人以上。
2、路政、運管都有上路執法權。根據國務院關於嚴厲打擊公路三亂的規定。路政、運管上路執法的時間地點(路段),需報經縣級以上法制辦(局)批准。否則屬違法上路,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由於行政處罰程序違法處罰無效。
運管所是交通局下設的執法機構,主要是查(營運證,非法營運證。從業資格證等,對營運車輛的營運違法現象,及非法營運黑車的查處)。
㈩ 四名運政執法需要出示幾個證件
不少於兩人行政執法,至少兩人亮證執法
法律規定
至於幾個人亮證,法律沒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