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制標准
❶ 規章、規程、規定、規范的區別
1:含義的區別
規章是行政性法律規範文件規章主要指國務院組成部門及直屬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設區市的人民政府,在它們的職權范圍內,為執行法律、法規,需要制定的事項或屬於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政管理事項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規程指是「規則+流程」。所謂流程即為實現特定目標而採取的一系列前後相繼的行動組合,也即多個活動組成的工作程序。
規定是指對某一事物做出關於方式、方法或數量、質量的決定。強調預先(即在行為發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於法律條文中的決定。規定作動詞指對事物的數量,質量或方式,方法等做出具有約束力的決定,比如說:~產品的質量標准 | 不得超過~的日期等。
規范意指符合邏輯,客觀、真實、全面、完整、准確、及時,達標。
2:使用對象的區別
規章:規章是各級領導機關及其職能部門、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實施管理,規范工作、活動和有關人員行為,在其職權范圍內制定並發布實施的、具有行政約束力和道德行為准則的規范性文書的總稱。規章分為行政規章,組織規章,業務規章,一般規章。
規程:作程序貫穿一定的標准、要求和規定,如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程,技術管理規程。
規定:法律用詞,預先制定規則,以作為行為的標准。或者權威性地確定為一種指導、指示或行動規則。泛指定出具體要求。
規范:榜樣,標准,典範,示例;標準的例子;如坐姿規范。習俗或法規;約定俗成或明文規定的標准
3:詞語特性的區別
規章:作名詞
規程:作名詞
規定:作名詞,動詞等詞性
規范:作名詞,動詞等詞性
(1)法規制標准擴展閱讀:
例句:
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關鍵是要保證制定出來的規章制度內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學性。
《煤礦安全規程》是2011年2月煤炭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編寫。
郭沫若《洪波曲》第十章二:「我們對於這項工作是規定了這樣的步驟的。」
老一輩的人說,這個人真本分,做事說話全憑良心,說老實話辦老實事,說話誠實,現在的年輕人,露大腿。不規范。
❷ 規章制度、法律法規、標准文件(如管理標准、技術標准、工作標准)各是如何定義的三者間的關系怎樣
這三個概念不是一個層次上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是法律上的概念,標准文件是管理上專的概念.
其中屬法律法規是法律,規章制度是政策文件,法律法規制定有明確的法律程序,是很嚴格的,具有時效性穩定性程序性,不能隨便修改變更,規章制度呢,主要是行政機關為了加強管理而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嚴肅性弱於法律法規,當然分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章.
標准文件主要是為了為規范某行業內或某種工作而制定的統一標准,以便促進該行業的工作.
法律法規高於規章制度,規章制度高於標准文件.
❸ 法律 法規 規章 規定 條例 都是什麼 暈
1、法律是國家的產物,是統治階級(泛指政治、經濟、意識形態上占支配地位的階級)為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一定立法程序所頒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
2、法規是法令、條例、規則和章程等法定文件的總稱,指國家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如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行政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規。
3、規章主要指國務院組成部門及直屬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設區市的人民政府,在它們的職權范圍內為執行法律、法規需要制定的事項或屬於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政管理事項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4、規定是強調預先(即在行為發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於法律條文中的決定,即權威性地確定為一種指導、指示或行動規則。
5、條例是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並發布的,針對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內的某些具體事項而作出的,比較全面系統、具有長期執行效力的法規性公文。
(3)法規制標准擴展閱讀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條例基於法的規范作用
1、指引作用
這是指法作為一種行為規范,為人們提供某種行為模式,指引人們可以這樣行為、必須這樣行為或不得這樣行為,從而對行為者本人的行為產生影響。
2、評價作用
這是指法作為一種社會規范具有判斷、衡量他人行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3、教育作用
這是指通過法的實施,法律規范對人們今後的行為發生直接或間接的誘導影響。
4、預測作用
這是指人們可以根據法律規范的規定,事先估計到當事人雙方將如何行為及行為的法律後果,從而對自己的行為作出合理的安排。
5、強製作用
這是指法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實現,運用國家強制力制裁、懲罰違法行為。法的強製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證。
❹ 法律、法規、政策、標準是如何區別和分類的
區別:
1、制定主體不同
2、制定程序不同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並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總稱。
法規指國家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如我國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行政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規。
政策是國家政權機關、政黨組織和其他社會政治集團為了實現自己所代表的階級、階層的利益與意志,以權威形式標准化地規定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內,應該達到的奮斗目標、遵循的行動原則、完成的明確任務、實行的工作方式、採取的一般步驟和具體措施。
標準是規范性文件之一。其定義是為了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經協商一致制定並由公認機構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復使用的一種規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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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內涵
簡述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會認可國家確認立法機關制定規范的行為規則,並由國家強制力(主要是司法機關)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的一種特殊行為規范(社會規范)。
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強有力的武器,也是捍衛人民群眾權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手段。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
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法學家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
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國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
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❺ 「法律」、「法規」、「標准」之間的區別是什麼啊》
法律指擁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法規指國家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標準是指衡量事物的准則。